最佳契合(ABO)(22)
这是他的父亲,郑弘明。
郑父行走凡尘俗世几十年,是个说一不二的狠角色:金山银海他走过,刀山火海他也走过;鲜少施仁布德,也不算大奸大恶;一双手从没真的沾过血,但要说久盛的亿万家财一分一厘都来得干净规矩,不欠血泪与冤魂,那无疑是个天大的笑话。
他已过花甲之年,体力的确不比从前了,便隐退下来,不再插手久盛的重大决策,回归田园,整日钓鱼、下棋、烹茶,做些修身养性的事。在外人眼中,这象征着久盛的实权已经落入了郑飞鸾手中。可实际上,稳如泰山坐在董事会主席位上的人依然是郑弘明。
郑弘明相貌儒雅,透着一股大学教授的学究气,目光却精明锐利,融合了商人的冷血、果断与睿智。
众人都说,郑家长子继承了父亲的气质,而次子继承了父亲的性格。可惜于郑弘明看来,他的两个Alpha儿子,一个狠厉不足,一个圆滑尚缺,还远远不够资格继承他的衣钵。
尤其是郑飞鸾。
当江祁在电话里吞吞吐吐地把整件事情全盘托出的时候,郑弘明简直失望透顶。
他最器重的儿子,面对一个地位卑微的Omega,居然昏招频出,把一局必胜棋走到了今天满盘皆输的地步。
够了。
他不能坐视不管,纵容郑飞鸾再这么不计后果地胡闹下去了。
第二十四章
“父亲。”
郑飞鸾站在亭外沉着嗓子唤了一声,姿态谦卑,但脊梁挺直。
郑弘明却像没听见似的,既不回应,也不转头看他,还是一动不动地望着辽落的栖山湖。一枚长梭型浮标悬于水面,正随着波澜左右摆动。
山间风缓,点点雪绒呈垂直状沉降下来,触到冰凉的湖水,似盐粒消融了踪迹。
郑家家规严苛,长辈不发话,晚辈便不能擅作主张。纵然郑飞鸾在外呼风喝雨,回了家,来到父亲面前,一样要做个恪守家规的孝顺子孙。父亲没准他进亭子,他就只能在雨雪中等候。
衬衫渐渐湿了,肩背处布料漫开一大块深色水渍,牢牢地贴在皮肤上,密不透风,又好似背负了冒着寒气的坚冰,令人肌骨打颤。
而郑飞鸾站得肩平腿直,连眉头都没皱一下。
浮标倏然一沉,郑弘明眼疾手快,抬手起竿,将一尾肥硕的银鲫挑出了水面,破水之处洒落一方粼粼波光。他摘下那尾尚在剧烈挣动的银鲫,提在手里掂了掂,份量颇沉,于是抛入鱼篓,拎着走出了亭子。
“父亲。”
郑飞鸾又叫一声。
郑弘明这时的心情才愉悦了些,终于舍得搭理他了,只不过开口第一句就十足的冷嘲热讽:“当年他们老秦家生了个Omega女儿,全家捧在心尖上当宝贝宠。你倒好,稀里糊涂就得了一个,长到周岁还瞒着我们——燕宁有多想要Omega孙女,你敢说不知道?”
郑飞鸾心一沉,意识到最后的那层窗户纸已经被捅破了。
郑父掸了掸肩头碎雪,沿着曲折的小径一步一步朝别墅走去。郑飞鸾跟在他身后,说:“您二老要是喜欢孙女,我保证,今后一定还会有的。”
“你保证?你拿什么保证,就拿你那点破精子?”郑弘明回过头,毫不留情地剜了儿子一记眼刀,“燕宁要Omega孙女,我要Alpha继承人,你是有多大能耐把这俩给我生齐了?”
“父亲……”郑飞鸾很是无奈,“您要真喜欢那孩子,我明天就抱回来给您养,行不行?”
郑老爷子气不打一处来:“你还真当我在乎一个吃奶的丫头片子?孩子抱回来养,那个Omega呢——跟你百分之百契合的那个,也接回来养?”
郑飞鸾脚步一顿,当即决断地说:“不可能。”
“为什么?”
“因为我不爱他。”
郑弘明用力点了点头,像是接受了这个理由,下一秒他脸色遽变,高声道:“少跟我揣着明白装糊涂,你现在是爱不爱的问题?!”
“我……”
郑飞鸾语塞。
父亲究竟从哪里得到的消息?
江祁吗?
要真是江祁,按他那过分谨慎的性格,恐怕不光透露了何岸父女俩的存在,连昨晚出炉的信息素报告都可能一并交了底。
郑飞鸾自知瞒不过去,只得咬牙道:“父亲,我不爱他,也不需要他。”
郑弘明一声冷笑,干涩嘶哑的嗓音把讽意深深扎进人心里去:“你不需要?这些天你过的什么混账日子、干的什么混账事,自己心里不清楚?”
郑飞鸾攥了攥拳头,深吸一口气,硬着头皮强撑道:“父亲,我很好。”
“很好?是好到天天大半夜的不睡觉,跑出去满街找人,还是好到不打安抚剂就没法保持清醒?”郑弘明几乎震怒了,“亏得江祁还剩了点脑子,知道你死了他得跟着陪葬,才把这事一五一十给我讲了,否则恐怕等到久盛彻彻底底毁了,我都不知道它是毁在一个连份正经工作都没有的Omega手里!”
果然是江祁。
这人医术精湛,却在关键时刻选择倒戈,投向了他的父亲。
砰!
郑父推开雕花小门,带着一团汹涌的怒火进了客厅。
徐妈刚烧了一壶山泉水,正打算为他们烫壶沏茶,听到声音,匆匆擦着围裙过来迎接。她先见到郑弘明愠怒的脸色,不由得一愣,再见到郑飞鸾衬衫湿透的模样,就有些摸不着头脑了:“老爷,二少爷,您俩这、这是怎么了?”
郑弘明把沉甸甸的鱼篓递给她,忍下怒意,压着嗓子说:“拿去厨房炖了,炖白汤,要熬得烂些,剔干净刺骨给燕宁送一盅。”
“好好好,我这就吩咐下去!”
徐妈接过竹篓,看到里头那条鲜活肥美的银鲫,高兴得喜不自胜。
等她向厨子交代完炖汤事宜,捧着毛巾过来想给郑飞鸾擦擦身子,那父子俩早已不在客厅了。
二楼书房,暖气开得很足。
郑飞鸾端端正正坐在沙发上,他没擦脸,雨水不断从下颌、衬衣和西裤边缘滴落下来,洇得沙发也湿了一圈轮廓。
郑老爷子倒是一点也不心疼儿子,阴沉着脸,顾自点了根烟,狠狠地熏着旁边一盆正在舒叶抽芽的银边墨兰。
落地窗将严寒隔绝在咫尺之外,离正午越来越近了,温度却并不见回升。刚才还能看见几丝小雨,现在只剩飞雪。而原本细如盐粒的雪沫也结得厚了,仿佛抖碎了千万只鸭绒枕头,一层一层白茫茫地往下压。
待抽去了半根烟,郑父清了清嗓子,开口道:“周五股东会开始前,把人接回来。”
口吻如同发号施令,容不得拒绝。
“抱歉,我做不到。”面对来自父亲的巨大压力,郑飞鸾拒不妥协,“父亲,再给我一点时间,我自己可以解决。”
郑弘明冷笑:“你从一开始就舍易求难,用了最糟糕的办法,现在不悬崖勒马,还想拖到什么时候?那个Omega不是喜欢你、心甘情愿跟着你吗,你把他领回来,给他一间房,再给一个保姆,当花当鸟当玩物养起来。他一没名分,二没身家背景,不过市井底层一只蝼蚁,顶破了天也碍不着你什么。你照样可以出去花天酒地,今后想娶谁娶谁,需要他的信息素了就回来上一次床——这很难吗?”
郑飞鸾摇了摇头,正色道:“这不难,但我并不喜欢他。”
郑老爷子被他一脸的严肃逗笑了,夹着烟,慢悠悠地问:“不喜欢怎么了?这世上有谁喜欢吃药,但有谁家里会不屯药?”
“他是人,不是药!”
郑飞鸾终于忍不住高声反驳,手背上的青筋因为怒意而一根根暴现出来。
他本能地对这个比喻感到不舒服——即使他不爱何岸,也没法把活生生的人当成药品来用。
郑老爷子又笑了,一针见血地问道:“你征求过他的意见吗?恐怕没有吧。他要是甘愿给你当药,你连这点机会都不给他,还谈什么‘是人不是药’?!”
郑飞鸾眉头一蹙,十指在双膝上交错紧握,深深按痛了虎口。
对,他的确没那么高尚。
他根本不需要征求何岸的意见,因为答案不言自明——只要他说一声,何岸就会温顺地蜷伏在他脚边,带着毫无尊严的痴恋眼神做他的一瓶药,一生一世,至死都没有一句怨言。所谓“是人不是药”,不过是他单方面拒绝接何岸回来的借口。
可问题在于,把一个丧失人格的伴侣当做笼中鸟圈养在身边,就算何岸本人不在乎被这样对待,郑飞鸾也接受不了。
他无法想象那种噩梦般的生活。
有一个Omega会二十四小时在家等他,他若浪游在外,日夜不归,畸高的契合度就会把对方折磨得魂不守舍,乃至时刻牵动泪腺。但是回了家,他就要面对一双热烈而空洞的眼睛,还有一个盲目顺服的乏味灵魂。
他们的生活会变成一潭死水,他说什么,对方无原则地依从什么,没有分歧,没有争执,更没有床笫间嬉闹怒骂的小情调。
Omega会永远温和,犹如一缕柔软而坚韧的水草,以卑微的姿态依附着他,因他而活,却也逐渐缠住了他的脚踝,越缠越紧,直至将他拖入潭底,溺毙在深不见底的“爱情”里。
被信息素支配的两个人,作茧自缚,结局无非如此。
不如避之不见。
愠怒中的父亲显然不可能思考这些,郑飞鸾便沉下心,认真解释道:“对我产生感情不是何岸的真实意愿,是信息素作祟。只要切断关联,他完全可以有自己的生活,我也可以回到之前一切正常的状态。父亲,强行把我们撮合到一起,糊里糊涂地纠缠一辈子,对谁都没有好处。”
郑弘明吐了口呛人的烟,极为冷淡地笑了笑:“你的怜悯用错了地方——Omega不需要‘自己的生活’。他不依附你,迟早也要依附别人。”
“依附别人,至少可以得到公正的对待,但依附我……”郑飞鸾顿了顿,说,“我给不了他想要的。”
“比如?”
“我不爱他,所以不能成为他的丈夫、给他一个正常的家,也不能提供任何情感上的慰藉。”
郑弘明抽烟的动作一停,抬眸向他看来,笑道:“养花养鸟而已,喜欢就逗一逗,烦了就晾着,你还真对Omega出负罪感来了?”
这话说得太凉薄,一下子触痛了郑飞鸾敏感的神经。
他顾不得礼数,高声问道:“您当年这么对我爸的时候,难道也没有负罪感吗?!”
“你!”
郑弘明霎时脸色大变,一拍扶手,“腾”地从躺椅上站了起来,动作幅度过大,甚至撞断了旁边墨兰一瓣叶。
郑飞鸾却面不改色,主动迎上他压迫的目光,更加响亮地问道:“您要不要去问问我爸,被人晾着不闻不问二十年是什么感觉?”
“你给我闭嘴!”
郑老爷子气得手指狂颤,烟头抖落了一地碎灰,几乎都快夹不住了。
郑飞鸾不为所动:“您出的这个养花养鸟的主意,还有刚才您说的那些话,要是传进我爸耳朵里,您这些年献的殷勤大概全得白费。父亲,我是我,我不是您,您当年眼皮眨都不眨一下就干出来的事,我可干不出来。”
“别拿燕宁威胁我,没用!”
郑弘明狠狠掐灭了烟,抄起烟灰缸当桌一拍,疾声厉色道:“郑飞鸾,我现在只给你两条路:第一条,把人接回来,立刻了结这件事;第二条,把久盛全权交给飞奕,从明天起,你无限期休假。我给你充足的时间,你可以按自己的方法去处理这件事,什么时候处理好了什么时候回来,要是处理不好,就不用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