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契合(ABO)(43)
“可我们已经谈了很多次了,他们那边……”何岸欲言又止,轻叹了一声,“没用的。”
“所以我帮你们谈。”
郑飞鸾笑了笑,似乎完全不担心自己会失败。他再一次撑着桌子俯下身,注视着何岸,微笑着说:“你只需要告诉我一件事:你的诉求是什么?”
“嗯……让他们晚上不要吵了。”何岸说。
“可以。”郑飞鸾点点头,温声道,“喝完这杯茶就回去吧,好好睡一觉。明天早上,我会给你一个好消息的。”
他做事向来雷厉风行,说完这句话就抄起外套出了门。
“……完了,这回人情欠大了。”
程修趴在桌上,脸贴茶杯,嘴里叼着一根茶包棉线,表情喜忧参半。
何岸说:“他也不一定成功啊。”
“不不不,那是你不了解郑飞鸾的作风。”程修竖起食指,对着何岸晃了晃,“我给你打个比方啊:假设我们客栈里有一棵树,树上有鸟搭了个窝,每天大清早叽叽喳喳的特别吵,你会怎么做?”
何岸想了想:“把鸟赶走?”
“鸟要是飞回来呢?”
“把鸟窝拆了?”
“鸟再搭一个呢?”
“呃……”何岸想不出来了,“那该怎么办?”
程修看着他一脸困惑又努力思考的样子,简直乐得不行:“你看你,最狠也就能拆个鸟窝。你把这事交给郑飞鸾,他会把整棵树都砍了,以免再有鸟回来搭窝,然后把种树的坑用水泥封上,以免再有人种树。”
“嗯,他好像……是这样的……”
何岸若有所思,捧着茶杯,艰难地咽下了一口茶。
他怎么能把郑飞鸾的路数给忘了呢?他自己就是那只倒霉的鸟儿,被掀了窝,砍了树,现在还带着小雏鸟栖在别人家院子里呢。
第四十八章
一夜无话。
第二天是个晴天,早晨第一缕阳光照进窗户的时候,铃兰就醒了。小丫头精神十足,吭哧吭哧往何岸身上爬,想讨一口奶喝。
何岸现在哪儿还有奶给她,睡眼惺忪地护住胸口,坐起来,忙活着给她冲了一瓶温奶。
郑飞鸾送的小鸡崽就搁在桌上,铃兰眼尖瞧见了,喜欢得不行,伸直了小胳膊咿呀讨要,何岸便递给了她。她一下子抱了个满怀,爱不释手地又揉又捏,搂着它在床上囫囵滚了一圈,还嫌不够亲密,又用乳牙咬了咬小翅膀。
等洗漱完了,何岸抱着她出门去。
庭院里空无一人,大伙儿都还没起床,只有六百六耷拉着尾巴,无精打采地沿着墙根慢慢踱步。一见到人,那尾巴立刻竖成了一根直线,激动万分地奔过来,然后三步一回头地领何岸去看它的猫碗。
碗底朝天,一粒猫粮也没有。
“喵!”
六百六躺平打了个滚,眼巴巴看着何岸。
“饿!”
铃兰抱着奶瓶替六百六翻译,怕爸爸不懂,还揉了揉自己的小肚肚。
……怎么,戴逍还没起吗?
何岸转头看向程修和戴逍的卧室,不禁有些为他们担心——已经到了平常起床的时间,房间里却不见一点儿动静。
昨晚从郑飞鸾那儿回来以后,程修和戴逍吵了一架。
当时何岸还以为事情告一段落了,就进浴室洗了个热水澡,结果洗完一出来,隔着窗户就听见了争执声。大约是顾及客人们在休息,两个人都压着嗓子,但火气不减分毫,唇枪舌剑,谁也不肯退让。最后“哐当”一声,戴逍推门出来,卷铺盖去公共客厅清修了。
一夜过去,他俩还没和好吗?
何岸不清楚个中因果,见六百六叫得凄惨,赶忙为它添了粮,不多不少,正好薄薄铺满一盆底。六百六心满意足,低头嚼得嘎嘣响,铃兰便搂着小鸡崽站在旁边,看着它一颗一颗吃完了——她喜欢甜奶糕,可何岸总不许她吃太多,她自认深深体会过“嘴馋吃不饱”的“痛苦”,不愿让心爱的大猫咪也受同样的苦,非得看它吃欢腾了才放心。
喂完饭,六百六抻了个曼妙的懒腰,几步窜上墙檐,溜达到外头去欺负野猫了。
何岸推开客栈大门,带铃兰一块儿去石桥上看鸭子。
桥下水清藻绿,鸭群浮游,一会儿啄鱼,一会儿梳羽,身后各自荡开了一串徐行的碧波。雅闻一条街慢慢热闹了起来,店铺陆续开门营业,只不过……对街的酒吧好像有点不一样了?
何岸眨了眨眼睛,注意到它挂起了一块红牌子。
停业?
这、这是什么意思?
“早上好。”
有人向他打招呼。
何岸闻声转头,发现郑飞鸾不知何时站在了身旁,眉目清爽,发型一丝不乱,衬衣笔挺簇新,还打了领带,像极了杂志里走出来的商务范男模。
心跳莫名就乱了一拍:“早……早上好。”
何不知道的是,为了这亮眼的第一印象,郑飞鸾起床后打开行李箱挑了足足半小时。他来得急,又没打算久留,只带了三四套衣服,站在镜子前搭配了十几轮才选出了一身最显格调的。
然而……
外表或许能俘获何岸,却绝不能俘获铃兰。
小丫头才不吃郑飞鸾这一套呢,看到他,差点把小鸡崽当成手榴弹砸过去——还好她太喜欢小鸡崽了,心里一琢磨,觉得郑飞不配让她失去可爱的新玩具,便又搂紧了些。
“铃兰乖,咱们不怕,叔叔不会欺负你的。”
何岸轻声安慰她。
……叔叔。
这称呼着实让郑飞鸾有些心酸,但他还是配合着露出了一个“亲切”的笑容,试图传达善意。可惜他严肃惯了,亲切起来犹如一只尖耳利齿的狼外婆。铃兰感知善意失败,眼珠子瞪得更圆了,小拳头在底下握得紧紧的,蠢蠢欲动,像是要伺机抡他一记奶香拳。
郑飞鸾无可奈何,只得自我安慰:起码小鸡崽已经被铃兰接纳了,至于他自己……坏爸爸的形象洗刷不易,晚一点就晚一点吧。
“那个……”何岸指了指对街酒吧挂上的停业牌子,“他们这是关门了?”
“对。”郑飞鸾点头。
“发生了什么?”何岸问。
他还记着程修那个铲树封水泥的比喻呢,总觉得这事和郑飞鸾脱不了关系。果不其然,郑飞鸾淡淡地笑了笑:“因为我买下来了。”
何岸:“……”
这也实在太……
“觉得太粗暴了?”郑飞鸾侧过脸来看他。
“嗯。”
何岸非常认真地点了点头。
也许是性格使然吧,他确实不喜欢过于硬派的解决方式。
郑飞鸾道:“其实综合考量下来,这是可行性最高的一种方案——怎么才能让一家酒吧在夜晚保持安静呢?很简单,没有酒吧。”
他轻轻一挑眉。
这话说得不无道理,何岸心里却横着一道过不去的坎:“可这笔花费太大了。昨晚你说去谈,我以为真的只是‘谈’而已,所以才……”
才接受了你的帮助。
但买下整座酒吧,这远远超出了何岸所能接受的帮助范围。
郑飞鸾笑了。
“你不妨称它为投资,而不是花费——除了消耗品,很少有真正意义上纯粹的花费。
而且,它可能还是一笔相当高质量的投资。”
郑飞鸾抬起下巴,望着对岸那个张牙舞爪的“嚣”字招牌说:“一个风格独特的旅游小镇,一个被当地旺族霸占的位置,我愿意凭经验相信它是值得投资的。”
“可是,他们的要价应该很高吧?”何岸说,“我们找他们谈了不下五六次,底牌早就被摸干净了。他们知道我们忍受不了噪音,无计可施才急着买下来,一定会想办法坐地起价的,我们连一点议价权都没有……”
他深感亏欠,郑飞鸾却笑得分外柔和。
我们。
他喜欢这个词,尤其喜欢它从何岸嘴里说出来。
“我们当然有。”他说。
何岸一怔,疑惑地盯着郑飞鸾,不明白他们的议价权从哪儿来。
郑飞鸾唇角一扬,朝他递了一个些许狡黠的眼神,说道:“昨晚的剧本,可能和你想的有点不一样。我呢,是一个路过落昙镇的生意人,酒瘾上来,碰巧看到一家酒吧开着门,就进去喝了几杯。人一旦喝多了就容易产生倾吐欲,比方说,拉住酒吧老板,抱怨几句最近的生意有多难做。”
“当然了,没有谁的生意是顺风顺水的,多少都会有些难处,他们也一样。作为安慰,他们告诉了我一个事实:酒吧的盈利能力其实一直不太理想,而我也顺便多说了几句——知道大型购物中心是怎么形成的吗?一家单打独斗的酒吧就好比一家单打独斗的商铺,凭一己之力,永远不可能吸引到足够的客流,闹得再响也不行,除非同类聚集,连成一片,彼此相辅相成。”
“落昙镇有酒吧一条街吗?有,当然有。他们动了搬迁的心思,正好,我也觉得这家酒吧地段不错,想拿下来做一笔新买卖,愿意接手。”
“所以,你从头到尾……”何岸睁大了眼睛,“都用的个人名义?”
“对。”
何岸便有些不好意思了,低着头说:“我还以为,你是用的信息素……”
郑飞鸾漾开了深深的笑容:“何岸,我可不是信息素动物——至少不完全是。”
“抱歉。”何岸说。
“没关系。”郑飞鸾嗓音温和,“而且那时候我‘喝醉’了,喝醉的人,开价总是漫无边际。即便开出一个合理的估价,对方也会觉得占了便宜——于是,理所当然的,那就成为了我的价格上限。现在我‘酒醒’了,‘后悔’了,可以进一步和他们谈谈,试探我的价格下限了。”
何岸微微张着嘴巴,有些反应不过来。
“觉得有趣吗?”郑飞鸾问他。
“……嗯。”
“谈生意本来就是一件有趣的事情,如果是为了你,我会用十二分热情去对待它。”
郑飞鸾绅士而自信地耸了耸肩,然后扬手指了指对面,愉快地道,“我先过去了,免得待会儿酒吧老板过来,看到我和你在聊天,再从我们兜里挖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