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手机碎了拼不回去,拐杖断了也粘不起来,这花拔了便是拔了,再插回去也是糟心。
总有些东西,是你想修也修不好的。
忙活了一整天累得跟狗一样,到了晚上躺在床上,还是睡不着。试着想开导一下自己吧,可惜没说两句,我他妈又跟自己聊崩了。
第二天我起了个大早,炖了一锅汤炒了几个林染笙爱吃的菜,整整齐齐装好码在了保温箱里。
从衣柜里找了件最规矩不过的白衬衫,收拾利索后拎着箱子我打了辆车直接来到了他的工作室。
这地方我一直知道,但却是第一次来。接待我的是一个看起来年纪不大的姑娘,叫小莫,是工作室新招来的助理。
她在得知我的身份和来意后,很遗憾地跟我说,“林老师出国演出了,这个星期可能都回不来了。”
我有些失望地叹了口气,嘴上说着上周开学课业太忙了所以一直住校,一个星期没见到我哥了挺想他的,特意做了他爱吃的菜想来跟他一道吃个午饭来着。怪不得他连电话都没接原来是出国了。
低下头我心里想得却是,林染笙已经三天没回家了,衣橱里的行李箱,书桌抽屉里的护照和身份证件都不见了,我他妈当然猜到他是出国了。
不然我会蠢到跑来碰钉子?——不对,是钉子已经吃够了,爷身上没地儿给他戳了。
我看着面前的餐盒托起了腮,自言自语地开始念叨:“做了一个上午了,难道还要再拿回去吗?可家里只有我一个人,这么多也吃不完啊。”
我冲小莫眨了下眼,轻声问道:“小莫姐,你吃饭了吗?要不……你陪我吃点?”
她一开始自然是有些推辞的,但在我可怜巴巴的哀求之下,终究还是坐在了桌子边。
当我把保温箱里的饭菜一个一个拿出来摆在桌子上的时候,我猜我应该是从她闪闪发光的眼神里看到了那种类似于小星星的东西。
——开玩笑,为了取悦林染笙那么个精贵的玩意儿,老子他妈的下了多少功夫在这上面。别说唬你个春心荡漾的小姑娘,这一桌子菜就是摆在那帮跳广场舞的大妈面前,我都不带怂的。
吃饭的间隙,我知道了她是音乐学院刚毕业的学生,出于对林染笙的仰慕之情所以才来这边实习的,但因为还不是很熟悉工作流程所以一直没有机会跟去随行演出。
我也讲了一些我在大学的趣事,虽然我的大学生活只有一个上午而且基本都用来遛狗和铲屎了,但这也完全没有限制到我的发挥。
自然而然的,我加到了她的微信,理由是下次来之前要是联系不上我哥就先问问她。
她本来就是林染笙的助理,手里握有他的所有行程安排,面对我这个和蔼可亲的弟弟自然也没有什么推辞的必要。
倒是在送我出门的时候她脸蛋一直红红的,最后还在我的恳求下跟我保证了不会告诉我哥我俩一起吃了顿饭还偷偷加了微信的事情。
我猜她兴许是多想了些什么,确实也是我故意让她多想的,可我也不忍心告诉她其实加她微信的理由就是刚刚说的那个,连带请她吃的这一桌子菜都只是为了那个。天地可鉴,老子是一丁点别的意思都没有。
要是知道来这边碰到的会是这么个单纯又好说话的人,我甚至连做饭送饭吃饭这个流程都不用折腾了。
一个星期后,我约了唐晓婉到家里吃饭。
刚巧这天林染笙又到外地演出了,算算时间等他下了飞机最快也要晚上8点多才能到家。
——刚巧这个情况在三天前我就知道了。
我提前一天就给唐晓婉发了微信,这微信还是我和她在舞会上第一次见面时加上的。
她当然没有拒绝我,毕竟,当了林染笙几个月的女朋友还没进过家门,这对她来说恐怕也是件挺尴尬的事情吧。
至于她要怎么通知林染笙,那就是她的事情了。
——不说,更好。
作者有话说:
《回家的诱惑》之落品如闪亮登场,来~掌声鼓励一下我们即将支楞起来的崽子吧!
第39章 不染
“哇!你在做饭吗?好香呀!” 唐晓婉穿了一件藕荷色的露肩长裙,背对夕阳,笑眼盈盈的站在我家的门外。
晚风拂过她垂落在颈间的长发,一阵淡雅的花香味迎面扑来,十分地令人陶醉。
这条裙子选得很好,显得她身材凹凸有致,却又有一种邻家女孩的亲切感。
不得不说,林染笙的眼光确实很好。全天下任何一个弟弟或许都该希望自己有这么一个明艳动人又大方得体的嫂子——如果,我没有视她为情敌的话。
“快进来吧。”我打开门后,直接伸手将她拉进了屋子,笑着说:“还差一个菜就可以开饭了,我哥估计挺晚才能回来,咱们先吃不等他了。”
“这些都是你做的吗?”她在看到餐桌上琳琅满目的菜品时,掩着嘴惊讶地看着我,夸赞道:“林落,看不出来啊,你这么厉害呢!”
“嗐,都是一些家常菜,下次你来,我做法式大餐给你尝尝。”
我请她落座,又回到厨房将冰箱里最后一盒什锦虾仁倒进锅里,随意翻炒了几下便装盘了。
我可不是故意谦虚,说了是“家常菜”真的确实都是家常菜,外面那一大桌子连同锅里的米饭都是老子刚才遛狗的时候在街口那家“惠民家常菜馆”里打包回来的。
不要说我对未来的嫂子不上心,盘子我还选了藕荷色的,跟她今天的风格特别搭。
其实我还炖了一锅鸡汤,现杀现宰的老母鸡,两分火候三个时辰,这个时节喝最最养人。可惜那是留给我哥的,一滴我都不会给她喝。
我开了瓶红酒,端着林染笙最喜欢的手工水晶杯欢迎她的到来。她笑颜如花,认真地品尝了每一道菜,对我的“手艺”简直赞不绝口。
二十多块钱一个菜,这一桌加起来不到两百。
唐晓婉是唐氏的千金,我想以她的身价应该还没机会吃过这种“惠民大餐”。
——今天,爷也算是带她开开眼。
几个星期以前,唐氏这两个字对我来说除了是个能经常从电视机里听到名字之外,没有任何意义。
当然了,到现在我也不知道它具体有多牛逼,但我最起码想明白了丁沐哲之所以能活得那么油滋水亮的,既不是因为他是个战地医生也不是因为他那个悬壶济世的父亲,他的豪车他的名表他那一身恨不得闪瞎人狗眼的行头大概都归咎于他有个姓唐的母亲。
所以我真的很好奇,这个叫做唐晓婉的女人,愿意和我哥在一起,到底图什么呢?
——她不缺钱,不缺地位,是个男人能给她的东西她都有了。
而且比起我认识的大部分的女人,她更漂亮更聪明也更主动,这点从我和她为数不多的两次见面中就能看出来。
至于说爱情,我觉得那玩意儿甚至不该是她会去考虑的东西。只怕拜倒在她石榴裙下的男人摞起来比她唐氏的中央大厦还要高了。
这样的一个女人,挑来选去,竟然找了个冷冰冰的瘸子?
这问题困扰了我很久,此刻看着唐晓婉的时候我突然间好像就明白了什么,忍不住便低头笑了。
她想要的东西——哥,你真的给的起吗?
“你笑什么呢?”唐晓婉放下筷子,饶有兴致地歪头看着我问。
“没有,就是突然想到第一次在舞会上见到你,你指着我问丁沐哲‘这人是谁?’我当时真是被吓一跳,心想这姑娘可真有意思。”
“那后来也不见你请我跳舞?”她好像在撒娇一样冲我眨了眨眼。
“说实话你可别笑啊,我压根儿就不会,我可没我哥那么斯文,从小到大就翻墙头打野狗了,弹琴跳舞这些上得了台面的东西我一概不会。”
“翻墙头打野狗?哈哈,林落你可太逗了。”她掩着嘴,笑声像铜铃一般,真诚而又清脆。
可惜,我丝毫没觉得她有意思,她也并不是真心在说我逗。以上这几句干涩无聊的对话我们都给足了对方面子,这点大家心知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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