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潇声走的头半年,没人敢说闲话,过年的时候,宋潇声没有回来,旁人开始对小樱桃说她这是被骗了。
大师兄,坏胚子,骗他们也就是骗吃骗钱,骗你,那可是下了大功夫,图的也是大的,你呀,就是上了他的当了!
小樱桃不大信,她问师傅师兄什么时候回来。
师傅头发白了一大半,抽着水烟,一口一口地喷着烟,摆摆手,不说话。
芝兰园没指望,一日比一日惨淡,招牌都快没了。
——老爷子,我这有场堂会,接不接?一场,钱老爷付你十块大洋!
堂会?……行。
——好,够爽快,那就这么定了,叫你们园子里的小樱桃明晚准时来。
什么?小樱桃?这、这不行……换一位,您看行吗?我班子里有两位男旦……
——哎呦,老爷子您可真逗,钱老爷付你芝兰园一晚上十块大洋,就是为了听两个男旦捏着嗓子装相?
男旦不是捏着嗓子……
——甭废话了,要么小樱桃,要么就拉倒,浅青园那可有两个新女旦……
……好、好,我……我接。
师傅垂着脸,躬着背,他抬不起头,他直不起腰,他在心中道:“潇声,是你福薄啊,别怪我!”
一夜的工夫,小樱桃回来了,她脸上红艳艳的,也不哭也不闹,只眨巴着大眼睛问师傅:“师傅,大师兄是不是真的骗我,他不回来了,也不要我了,对吗?”
师傅不说话,提着烟袋慢慢走了。
没人告诉她答案,小樱桃自己也不知道。
稀里糊涂的,忽然有一天,宋潇声回来了。
小樱桃一头乱发地正在睡觉,脸被人碰了,她感觉到,只是不想理,那手指头很粗糙,摩得她脸有些刺痒,她一睁开眼,看到了一双久违的眼睛。
她呆住了。
“师兄?”
宋潇声的样子变了,哪里变了,小樱桃也说不上来,就是觉得他变了。
小樱桃不管,一把扑进了宋潇声怀里。
宋潇声一句话也没说,只用手掌轻抚着她的头顶。
走了一年半的时间,不长也不短,他们师兄妹在一块儿一起待过八年,这么点时间实在微不足道。
可世事哪怕一天也不会等人。
“师兄,你去哪了?”
“鬼地方。”
“鬼地方?”
宋潇声手掌摩挲了下她的脸,小樱桃发觉他的掌心也很粗糙,上头纵横了疤,小樱桃拿了他的手,抬脸看他。
宋潇声凝神看着她,千言万语说不出口,他拉了拉她的衣服,盖住了她的肩膀,低声道:“也不怕冻着。”
小樱桃笑了一下,眼睛还是干净,她八岁就那么笑,十八岁还是那么笑。
宋潇声给她留了一些钱。
小樱桃拿着钱,心里很害怕,“师兄,你又要走了。”
“年前,”宋潇声道,“过年前,我就回来。”
小樱桃面上还是怕。
“等我,我回来娶你,”宋潇声额头靠着小樱桃的额头,小樱桃茫茫然的,有点糊涂地抬起脸,她看到宋潇声的眼睛红了,她低声道:“真的?”
“真的。”
宋潇声出了城,他将自己的剑赠给了路途中偶遇的戏班子,戏班子里,班主带着个小徒弟,小徒弟眉清目秀,嗓子清如凤声,他同那小子四目相对,看他眼中有一股儿劲,一股非要出人头地的劲。
宋潇声走了,这一年半的工夫,他什么都干过,跑过商,贩过药材,倒卖烟草,钱挣了,可他手里根本留不住钱,不是遇上兵就是遇上匪,瞬间便被盘剥精光,他跟他们打,受了不知多少伤,可没用,他一个人,抵不过这世道。
他想,算了,回去吧,回去哪怕要饭,干苦力。
他想小樱桃。
有小樱桃,他可以放下这么多年的坚持,他不要出人头地了,咬着牙也得去养那么一颗小樱桃。
“潇声,没钱,你说让我怎么活,我说句实话,就算你人在——”师傅掰断了烟杆子,“那事,我也照做不误,你能怎么样?!”
“你以为是我造的孽?说白了,还是你自己没本事!”
“不闯出个名堂来,你以为你真能在这世道守得住一个家?”
那就闯吧。
急攻淮江,杀一个,给一百,杀十个,给一千,宋潇声学了八年的功夫,他草草穿上军服,在对方的催促声中急促道:“我家乡在清溪,如果我牺牲了,把我的抚恤金寄到清溪,清溪野明巷小樱桃。”
“行行行,快、快上——”
宋潇声冲上了战场。
他心中没有家国大义,没有英雄情怀,他只为挣一笔快钱,一笔干干净净清清白白的快钱,回去安一个家。
“诶,张大婶,原先住这儿的那个小樱桃呢?就是以前芝兰园那个,后来出来卖的——”
“搬走了,刚搬走不久,怎么,你想找她?”
“不,不,随便问问。”
身影快速地跑向巷口,接了薄薄的信封,欢天喜地道:“给我吧,我转交给她。”
信封抛过来,转身就走,懒得多一句话。
他接了信封,如获至宝地打开,脸色顿时就垮了下来,什么玩意,才三块大洋!
悻悻地扔了信封,那人抛着那银晃晃的三块大洋,一摇一摆地踩着青石板走了。
一场秋雨带着响雷,信封落在地上,被雨水浸透,被寒风吹卷,等潇潇雨歇时,一切了无痕迹,天空一碧如洗,又是一个好天气。
第208章 番外十六
麻将声哗啦哗啦地响, 傅冕不好这一口,别人打麻将,他只看, 坐在略后一点的位子上,单手撑着脸看一长条白中带艳的牌, 一根骨节凸出的食指缓缓摩挲着牌的边缘,傅冕看着那根手指, 眼皮不知不觉地便上下打起了架, 在似睡非睡之时, 耳畔传来了带笑的声音。
“困了?”
傅冕立即就睁开了眼睛。
晨星点点地散布在霭蓝的天空中,亮得刺眼,寒风拂枯草,鼻尖弥漫着清冷的冬日气息,傅冕彻底醒了。
“当家的, 快寅时了, 咱们是不是该出发了?”
傅冕垂下脸,他看了一眼自己身上的短打服饰,“再等等。”
寒风吹在脸上, 傅冕却不觉得冷,相反的, 他感到很热,背上一丝丝地冒起了汗,血管蓬勃地鼓噪跳动,傅冕能感到自己的脸也正在发红发烫。
那是兴奋。
复仇的兴奋。
他等这一天等得已经很久了。
如果按照世俗的时间来算,其实也不过四五个月的时间, 但对于傅冕来说, 这四五个月就像是四五十年那样漫长。
有很长一段时间, 他睡不了觉。
睡意忽然消失了,他睁着眼睛看着树、看着花、看着鸟、看着枪、看着刀、看着血……身体疲惫到了极点的时候,他才能睡着。
那根本不能算是睡觉,身体在沉睡,精神依旧是高度的亢奋,没有一天不做梦。
睡不着,也怕醒。
每醒一回,都像是又被活剥了一层皮。
每日每夜的在昔日的噩梦中反复巡游,怎么能不觉得时间漫长?
清脆的鸟鸣声在头顶响起,傅冕伸出手搭下一截惨绿的树枝,他轻嗅了嗅,闻到上头还残留着生命的芬芳。
“走。”
几个亡命之徒悄无声息地在黎明前潜入城中,城门顶上古朴的“安晋”二字在风沙中若隐若现。
原本细嫩的掌心早已变得粗糙满痕,新伤迭旧伤,傅冕浑不觉疼,手指嵌入砖缝,微仰着头看着上方悬挂的启明星,毫不费劲地翻入了高墙。
其余几人也都紧随其上。
安晋是座很安宁祥和的小镇,称不上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也算得上民风淳朴安居乐业。
宅内为数不多的护卫靠在墙上正在打瞌睡,全然没有意识到已经有几人趁着夜色混入了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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