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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来拆散这个家的(118)

作者:西瓜初 时间:2023-01-06 11:25:50 标签:强强 年下 天作之合 无限流

  路庭冲他微笑:“你好。”

  绿毛青年下意识地接:“你好你好。”

  路庭微笑着继续:“既然是我们归归以前见过的人, 我们换个地方说话怎么样?”

  绿毛青年:“……!!!”

  绿毛青年都顾不上在这短短三言两语里,他是不是疑似地位降级了, 从“同生共死队友”变成了“见过的人”。

  他满心满脑就两个想法——

  一个是:我靠为什么这位帅哥明明在对我微笑, 但我觉得他眼睛一点没笑, 我得罪他了吗真可怕。

  另一个是:……等会儿这位帅哥还说了什么来着?他是不是喊岑哥“我们归归”?!

  “我们归归”本归都没对这个称呼发表意见。

  主要是也被它弄得有点懵, 岑归没反应过来。

  听完路庭的话, 岑归自己都在想“归归”是谁, 他觉得这称呼怪怪的,但又好像无端很熟悉。

  然后他意识到……哦,这好像是他自己。

  岑归:“……”

  岑归趁在场的第三人也还在震惊,他不动声色从后面踢了路庭一脚。

  路庭面不改色,保持“和善热情”的微笑。

  绿毛的确是曾经见过岑归的人,并且从他的话里就能猜出来,他见到的岑归,应该也是一个曾经用玩家身份进入游戏场,需要踏踏实实通关游戏的岑归,而非系统的高级执行官Alpha。

  原定的购物计划就此往后延,商业楼里什么配套设施都有,专门供人逛累了休息的咖啡店和冷饮吧就有好几家。

  三人很快不再堵在大楼门口供人免费看戏,转移到了一间位于大楼角落,人流稀疏的冷饮店里。

  绿毛青年也这才有时间自我介绍,他说自己叫白一森。

  在他刚被拉进系统,参与的第二轮游戏里,他在那个游戏场见过岑归一回。

  “岑哥,你真的连我的名字都不记得了啊?”白一森说起这事就十分怨念,像对被忘得一干二净颇不甘心。

  岑归和路庭都还没对他透露不记得的原因,白一森到目前为止都还以为,是因为这件事过去的太久,系统里又变数多,不断经历游戏的老手遇见的人也杂,所以岑归对他印象模糊了。

  但岑归是真的什么都不记得。

  “我忘了不少事。”岑归简单回答。

  白一森就把忘记的缘故也归咎到了游戏场。

  “哎,也是。”白一森说,“有时候在这个系统里呆久了,一轮又一轮的游戏下来,我自己都觉得我还能记住自己是谁,知道自己以前是干什么的很不错了。”

  路庭在旁边适时发问:“你到现在已经是第多少轮游戏?”

  岑归不是一个自来熟的人,面对一个没有记忆的“陌生人”更不可能热络,还好路庭会看准时机抛出话题,避免了他们的交流冷场。

  白一森回答说:“十九轮了。”

  通关一场游戏最快也要三四天到一周,最长则可能耗时一个多月。

  并且玩家越往后,在休息区呆的时间有可能会延长,从此休息七天变作休息半个月。

  十九轮游戏,不仅意味着玩家白一森在这个系统里确实已度过很长时间。

  还意味着,距离他遇见岑归也已经过去很久了。

  但可能因为岑归是在第二轮游戏就见过的人,对于一个初入系统,才摸爬滚打活过了一轮的新人来说,这是个实在很难令人忘记的对象。

  白一森口中的岑归也喜欢戴风镜,总是习惯性将五官遮盖掉一部分,不爱说话,也不怎么主动与人交流。

  但他很强。

  他强到不需要和谁商量,不需要别人来配合自己的策略,完全凭着一个人,就能轻松对上游戏场里的怪物,能翻越那些对新人来说看似不可僭越的关卡去拿到通关线索。

  那是个有着大面积荒漠,仅有极少绿洲能供人获取生存资源,沙漠里还可能钻出沙怪,绿洲里也藏着毒蛇与藤怪的游戏场。

  太阳炙烤人露在衣服外面的每一寸,岑归冷白的肤色却在阳光下几乎刺目。

  他是玩家队伍里着装最一丝不苟的人,在白昼最热的时候也连最里面的衣领扣子都不会多松一颗。

  还戴着黑色的皮手套。

  可他看起来像不会出汗。

  他在踩着一只巨型沙蝎的尸体走下来,手里还拎着蝎子折断的尾钩时,沙蝎尾钩上的毒液滴滴答答打在沙地土壤,他黑色皮手套往上露出一段小臂,黑白分明地刺进旁观者眼睛里。

  沙蝎在流毒,他手臂上没有一滴汗。

  白一森说:“岑哥,幸好我对你戴着风镜的样子实在印象太深了,你镜片下的这半张脸我闭着眼都能临摹出来,所以刚才在商场门口一瞥见有人戴风镜,我立马就能认出你。”

  这话才说完,发自内心吹捧大佬的迷弟蓦地又感到了一阵发毛。

  他一抬头,又对上对面另一位帅哥微笑的脸。

  路庭微笑凝视着他。

  有一个早该问的问题,就直到此时才进到白一森脑子里。

  这位许久不见大佬的迷弟都不敢多看路庭,他小心翼翼转开眼睛,看向岑归,问:“说起来,岑哥,这是你的固定队友吗?”

  岑归顿了一下,回答:“不是。”

  “不好意思。”路庭冲人微微一颔首,他手上十分自然地调换了自己跟岑归的饮料杯,把岑归那杯已经要见底放到面前,又把自己那杯还没动的移了过去。

  他用一种看似漫不经心,其实刻意无比的语气接道:“我是他男朋友。”

  *

  作者有话要说:

  震惊昔日迷弟一整年

 

第103章 闲聊 这可是把岑哥拉下神坛的人!

  “啊?”白一森张大了嘴, 说话都结巴了,“男,男, 男朋友???”

  据说是昔日队友的人震惊得实在太明显, 岑归本来觉得路庭的态度有点古怪,怎么这人把好好一句介绍说出了种宣誓主权的味道,让他感到了轻微一点羞耻。

  别人谈恋爱也这样么?

  岑归还不适应被这么炫耀。

  ——结果听众反应比宣誓主权的还大。

  白一森像听到一桩稀世奇闻,不可置信都快从脸上外溢出来了。

  岑归就纳闷。说不出的疑惑一下把那点羞耻给压了下去。

  他觉得后面这件事更要紧, 反问:“我不能有男朋友?”

  这么惊讶干什么?

  “是啊白先生。”路庭在旁边静静散发出了茶叶的芬芳,他带着些微惊诧, 用担忧而又不失礼貌的语气问, “你不会是对交男朋友的同性有意见吧?”

  白一森立刻疯狂摇头, 一头染烫过的毛晃出绿光残影。

  “我没有我没有我没有!”坚持重要的事情要声明三遍,白一森把双手都举过了头顶,唯恐有对昔日偶像不敬之嫌。

  ——这傻小子甚至没看出对面路庭的态度比他脑袋还要清新带绿。

  “我只是单纯很惊讶。”他急急忙忙强调,“我就是……就是万万没想到!”

  岑归表情肉眼可见的更冻人。

  他把白一森这话拆开一品, 发现对方只是声明不介意别人交往对象性别, 但似乎还是觉得他不该有男朋友。

  还好白一森这位前队友, 他某方面神经大约不怎么敏锐,在危机感知上倒是雷达还挺灵。

  毕竟也是活过十九轮游戏的人了。

  白一森紧急找补:“是这样的岑哥, 听到你谈恋爱,感觉你好像忽然下凡了一样。”

  “下凡”这个词就用得很妙。

  白一森又说:“就……我这么说绝对没有要冒犯谁, 也没有有任何意见的意思啊, 但是当年我们公认的一个说法是, 你身上好像有一种‘游离感’, 是看起来不会跟任何人走得太近, 会在旁边人遇险时救我们, 可也不会多搭理我们的人。”

  假如这里还有其他当年经历过同一场游戏的人,对白一森的话大概便能体会更深刻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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