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吉米同行(71)
记者听得已经呆住,情不自禁地追问:“然后呢?”
詹姆斯继续喝苹果酒,绿眼睛里有点儿愤愤,似乎还在为当初的事闹脾气。
他不太想回忆地快速说:“然后,然后还能怎么办啊?我和公鸡都没退路了!我他妈拎着菜刀就上去和它搏斗了,反正不管干什么也得先弄死它才行啊。那只死公鸡他妈的快让我尴尬死了,不停地扑腾翅膀,挥爪子,还用尖嘴啄了我好几下。操,我都快疼哭了。所有人都在那看热闹,包括兰斯那混球,他龟缩在最安全的车里,看得津津有味,还用七八分钟写了首歌,夸那只公鸡战力非凡,仿佛阿喀琉斯战神在世……行吧,就这样。酒也喝完了,你还有问题吗?没问题我走了。”
“最后一个问题……”那名记者急忙说。
詹姆斯停下脚步,耐心地等他问问题。
结果,该记者又一次浪费大好机会,好奇地问了一句:“那只鸡好吃吗?”
詹姆斯无语地望了他一眼,把喝光的酒瓶子塞进他手心里,关爱制仗地拍拍他的肩膀建议:“你要是能有机会,还是去换个工作吧,哥们!”
那名记者傻笑着挠了挠脑袋。
詹姆斯自觉日行一善,心情还挺愉快的。
结果,几天后出了问题。
其实,他那个采访没什么大问题,很有平时不着调的行事作风,但也没说什么不能说的话。
可问题在于,兰斯当时也接受了一个采访。
他在那个采访中表示:“<战神>是我读荷马史诗《伊利亚特》时产生的灵感……”然后,他还特别认真地BlaBlaBlaBlaBla说了一通阿喀琉斯的勇武和后来的死亡,以及自己是如何地认真、深刻地思考,并且,经过足足一两个月,才完善出一首歌曲的全过程。
等两篇采访同时出现后,好多人都笑喷了。
然后,记者们又蜂拥而至,含笑问:“你俩谁说得才是真的?”
兰斯面无表情,斩钉截铁地和记者们说:“吉米那混球说的话,一个单词都不能信!”
詹姆斯这时候明显已经被教育过了,耷拉着脑袋,只顾低头抽烟,支支吾吾地说:“呃,你们还是信兰斯吧……我,我就是,就是胡说八道逗人玩儿,瞎编。”
第74章 工作人员
虽然詹姆斯时常出点儿小漏洞。
但他脑子很清醒,有一种野兽本能,很少踩到危险线,应变能力也是一流,比如,像上次小丑乐队吉他手的事,兰斯差点儿让记者们拿到大新闻,他却还能想到换种方式来解决问题。
换句话来说,他的行为看似危险,可其实一直在可控范围内。
而很多团体在对外公关时,也通常都需要这样的两个角色,一个对外态度表现温和,礼貌圆滑地应对尖锐问题;一个对外态度适当强硬,时不时展现出乐队的真实态度,兰斯和詹姆斯显然在这方面无师自通,配合默契。
前提是……别搞突然袭击。
否则,他们就会像现在这样互扯后腿了。
这事最后的结果就是,表面上大家相信了‘兰斯的版本是真的’。
但私底下,所有人都认为:‘詹姆斯的版本才是真的。’
于是,当那个女子组合再次进行现场演出的时候……
有歌迷兴冲冲地把一只公鸡带到了现场。
第二天,很多报纸刊登出那张鸡飞人跳的舞台照片,非常喜感。
该女子组合很长一段时间都没再提什么‘兰斯为我们写了战神’一类的话。
与此同时,那名自称要养八个孩子的狗仔记者再次出现在詹姆斯的面前。
他开开心心地告诉詹姆斯:“我被派来专门跟行星乐队的新闻了。”
詹姆斯前几天没少因为这事被兰斯教训,完全不想看到他。
可这个记者非常上道,特别真诚地递出了苹果酒。
好吧,好吧!
詹姆斯立刻很有原则地看在苹果酒的份上不计较了。
在这个时期,不止这一个人,大部分记者都特别喜欢和詹姆斯打交道。
不仅仅因为他总能制造新闻,而在于他说话做事本来就非常有趣,哪怕满嘴脏话也不显得粗鲁,和他在一起时,总能让人发自内心地快乐,不由自主地就翘起唇角。
而且,他待人态度永远都是一个样。
既不会因为你是大牌报社厉害记者就变得客气,也不会因为你只是个小报新人记者就瞧不起人。只要你的态度好,又没犯到他的忌讳,再幸运地赶上他高兴的时候,他甚至可以没有一点儿架子地请你喝茶、或者站路边一起喝超市里最便宜的苹果酒。
所以,记者们往往会正儿八经地去采访兰斯,却在看到詹姆斯时,笑容满面地和他打招呼、开玩笑。
连兰斯都不得不承认:“所有人都喜欢吉米。”
黑发吉他手对此很有点儿嫉妒。
这个嫉妒不是针对詹姆斯的,而在于他精心给自己艹了个温文尔雅的美好人设,结果受欢迎程度居然不如自家胡作非为、制杖暴躁的主唱,这让他不由得产生一种努力白费,外加‘你们他妈的都瞎了吧’的恼火想法。
詹姆斯总能敏锐地察觉到兰斯的这些有趣的小心思。
对于别人来说,他可能是团队中更好玩的那一个,可在他看来,兰斯才是每天真正的快乐之源。
金发主唱时常忍笑忍到不行,怕被兰斯打死的缘故,没办法和人公开讨论,只能在日记本中写:[事实上,对我来说,兰斯最大的魅力在于,每天努力装逼,却由于自己的破烂脾气,时常不小心露出张牙舞爪的一面……每到那个时候,他就会变得格外真实(好笑)。]
接下来,行星乐队准备在曼彻斯特进行下一场的演出。
恰好,一家影响力颇大,专门为读者提供音乐新闻、音乐图片、专辑评论和音乐节、音乐会信息的一线音乐杂志《十字路口》突然选定他们作为下期杂志封面,并派来了一位专业的知名摄影师为他们拍照片。
这也是扩大乐队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好机会。
但这位摄影师来的时间太不凑巧,乐队所有人都忙碌着筹备曼彻斯特的这场演出,没时间理他。
比尔作为巡演经理,一大早就跑去和投资商、广告商们说话了。
戴维斯作为副手更是忙,无数鸡毛蒜皮却又重要的小事全都找上了他。
此时,他正忙着和场馆负责人沟通,还尽可能耐心和气地问:“我不明白,既然之前明明说好是四间更衣室,为什么现在只有三间?我们乐队一共有四名成员,你让我现在去和谁解释?”
场馆负责人皱着眉说:“我们也不是故意的,只是有一间更衣室前不久刚好堆满了东西,你让乐队成员挤一挤,反正都是男孩子……”
“这和性别没关系。”
戴维斯打断地说:“提前说了四间那就应该是四间,我告诉他们的时候,也是四间。”
“可现在没有啊!”
场馆负责人也恼起来:“都说里头堆满东西了。”
“你们可以把东西搬出来,等演出结束再搬回去,人手不够的话,我们帮忙。”戴维斯说。
“那是个大工程,太费劲儿……”场馆负责人露出了不太情愿的样子。
戴维斯深吸了一口气。
他看了看左右,直接把手臂搭在这位负责人的肩膀上,凑过去低声说:“听着,我一般不想这么做,但我知道前不久冒险团乐队来这里办过一次演出了,那次,你们给他们开的是四间更衣室。”
“不是,那次凑巧我们更衣室里没堆放东西……”场馆负责人试图辩解。
戴维斯打断了他:“我不想知道你们具体有什么原因,但我也许会在近期的某次记者采访中不小心把这事给说漏嘴。懂吗?是无心的那种,绝非有意。但到那时候,假如有行星的歌迷认为你们瞧不起我们乐队,认为行星乐队比不上冒险团乐队而跑来质问你们,或者找你们麻烦,再或者作为抗议,永远不再买你们这里的演出票……那也和我们没有任何关系。”
场馆负责人第一次遇上这么耍无赖的团队,一时间只能懵逼地看着他
然后,他屈服地问:“……我们什么时候去搬东西。”
戴维斯终于推了下眼镜,露出满意的笑容。
他绅士地殷勤回答:“随时都可以,乐意为您效劳。”
这时候,摄影师也找了过来:“见鬼!你们给我安排的拍摄时间到底是在什么时候?多少时间?”
戴维斯愣了一下,急忙从旁边拿过一个文件夹,一边查看,一边自言自语地回答:“今天恐怕不行了,吉米他们还在路上,待会儿他们赶到场馆后,估计时间也不会太早,还要先进行一下现场排练,熟悉舞台、试音,而且他们排练起来一般会很认真。晚上还有大约三个采访,都是提前约好的,不能推掉。明天演出前半个小时怎么样?那时候他们刚好化完妆,也换了演出服,可以顺便拍照……”
“半个小时?你开玩笑吗?还有,什么叫化完妆换完衣服?什么叫顺便?我不需要别人对我的工作指手画脚!”
摄影师当场炸毛:“我有自己的摄影主题,不需要顺便!什么叫顺便?你必须给我最低四小时的时间来进行拍照,我绝不允许随随便便拍出来一些破烂玩意儿!我是专业的,我以前给很多知名乐队拍过照,从来没有一支乐队敢让我顺便拍拍,还只给半小时!我哪怕拍一窝猫都会兢兢业业地用上一两个小时去找最美的时刻!”
戴维斯头疼欲裂:“对不起,我没有冒犯您的意思。好的,我会联系乐队那边问问看,能不能腾出更多的时间给你拍照,但四个小时太长,我们最近实在有点儿忙。如果乐队成员不同意,那就只有半小时……”
“你知道吗?”
摄影师打断他,明显地炫耀说:“顽童乐队的主唱阿布利特曾经给过我一个月的时间来拍照,我专门为他拍出了一套写真集,最后销量上万册!现在,你还觉得四小时长吗?”
“哇哦,厉害。”戴维斯客气地鼓掌赞美了一下。
但他还是接着说:“我会尽可能去为你争取三小时,但不保证。还有,您真是提醒我了,有一些事必须提前说……”
“什么事?”
摄影师不耐烦地问。
“为了拍摄顺利,不浪费彼此的时间,我和您说几件事,比如,别在詹姆斯面前提顽童乐队的主唱阿布利特。”
戴维斯耐着性子地开始念念叨叨地说了一大堆:“他和阿布利特有点儿不对付,除此以外,还有一些注意事项。在拍照片的时候,鼓手鲍德温很不喜欢化妆,但他脾气很好,你可以好声好气地和他解释,他会同意少来点儿;吉他手兰斯会化妆,但他有专属化妆师,有时候可能还会自己上手,所以,注意千万别直接说他眉毛、眼线,或者妆容很难看,如果那就是他自己画的,他可能会当场翻脸给你看;贝斯手西奥在拍照的时候,会拼命往前挤,想抢镜头,你最好委婉地建议他挪位置,别直接说让他往后退什么,他会认为你看不起贝斯手而给你捣乱;主唱詹姆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