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吉米同行(77)
所以,兰斯可没詹姆斯那么天真,还想给埃布尔找什么工作。
他直接和埃布尔谈开工作室,自己当老板。
埃布尔这次被开除,本来也有点儿这方面意思,两人这么一交谈,立刻一拍即合,决定合伙开设一家工作室,并把办公地点设在伦敦。
顺理成章,他们又促成了工作室的第一笔交易。
行星乐队和埃布尔所代表的工作室签下了一份正式的经纪合约。
从此以后,乐队终于可以不必自贬身价地亲自出马,或者麻烦戴维斯客串临时经纪人角色了。
等需要去和Mixer唱片公司谈唱片合约问题时,熟知套路的埃布尔再带着专业的律师绝对能给乐队一个满意的答复。
这样一来,隔绝乐队和唱片公司的直接接触,让乐队保持在一个相对超然的地位上了。
签合同的那天,埃布尔搞得非常正规。
他叫了摄影师来拍集体大合照,说要等到照片洗出来后,弄个大相框,挂在新开工作室的墙壁上。
这张照片拍得非常有趣……
兰斯和埃布尔坐在桌子相对的两边,手里各抓着那份合同的一角;詹姆斯坐在最中间,也假模假样地抓着合同中间部分,其实根本没用力;鲍德温、西奥局外人一般,和两个律师站在了三个人的身后。然后,大家一起笑着,看向了镜头。
等到照片洗出来,刨除明显在走神的鲍德温和西奥,以及两个完全就是官方表情的律师后……
坐在桌子旁边的三个人表情极为微妙:应该算是个精明商人的埃布尔却带着一抹浅笑,眉宇间反而有点儿艺术家般的忧郁;詹姆斯笑容最灿烂,明显什么都没想的样子,坐在中间,傻乎乎地像一个花瓶摆设;反而是最漂亮的兰斯,身子微微前倾,含笑望向镜头的眼神极具侵略性,锋芒毕露之余,满满的进取心和权力欲。
接下来,埃布尔并没有和乐队继续待在一起。
他直接奔赴伦敦,准备全心全意地去运营这间刚开张的工作室。
由于初步创办,临时租下来的办公地点非常小,只有两间屋子。
靠门口的那间屋子,雇佣了一名助理来负责做一些打合同、打电话确认演出日期等琐事;至于里头的那间屋子就是埃布尔自己的办公室。
当时,那还是很狭小的空间,放下办公桌椅后,就有点儿紧紧巴巴的。
但埃布尔却执意要在靠墙的地方,放置了一个完全不符合屋子整体风格的大酒柜,并在里头摆满了酒。
很多进出过这间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对此都很疑惑……
因为埃布尔并不怎么喝酒。
另一边,詹姆斯他们又在拍照。
这次拍照是为那家音乐杂志《十字路口》拍摄封面照。
经过被冷落、被无视、被泼水、又被骂的摄影师费恩终于争取到了三个小时的拍照时间。
他这会儿倒是不怎么记仇,目光专注地望着行星乐队四个人,一门心思想要拍出点儿‘真正富有思想、生命力和灵魂’的作品出来(他自己说的)。
介于之前的不愉快,这次詹姆斯表现得格外配合一点儿。
但在按照摄影师要求换服装的时候,他一看到上衣的样式,表情就变得十分古怪起来:“这种泡泡袖和蝴蝶结……真不是女装吗?”
摄影师费恩正色回答:“当然不是,这是男装。”
他还非常骄傲地告诉所有人说:“这是我自己设计出的衣服款式,我亲自找人做的,我才不会让你们随便穿那些从商店里买来的普通衣服。”
詹姆斯觉得匪夷所思。
他嫌弃地拎起那条明显不分叉,也就是整块布的衣服:“那你告诉我,这他妈是男装?除了苏格兰裙,哪家男装见鬼地会有裙子?”
摄影师费恩立刻愤愤不平地怒斥起来:“到底是谁告诉你穿裙子是女人的专利了?你思想也太肤浅了!着装的规则难道是与生俱来、固定不变的吗?主流的观点难道就一定是正确的吗?为什么女人现在既可以穿裙子、也可以穿裤子,而男人就只能穿裤子?而且,既然女人现在都可以穿裤子了,那男人就应该也被允许穿裙子!否则,那就是性别的不平等!那就是思想的禁锢!”
“……可性别不平等他妈的和我有什么关系?我就是来拍个狗屎的照片……”詹姆斯不耐烦地打断他问。
“因为这次我拍照的主题就是叛逆!”
摄影师费恩激动地解释:“对整个世界既定秩序的勇敢挑战,对社会固有模式的理解反抗,对自我存在的重新定义,以及表达‘我活着!我的存在!就是为了去尝试和体验与众不同的东西,而不是去随波逐流,去做别人都会做的无聊事情’,你不觉得这很酷吗?”
詹姆斯睁着一双绿眼睛,看傻子一样看着他回答:“不觉得,我他妈只觉得你想骗老子穿裙子。”
摄影师费恩愤怒地说:“我看错你了!我以为你是桀骜不驯,又骄傲不羁的摇滚明星,可你骨子根本就是个没有一点儿时尚感和先锋意识的俗人。”
“你说得我不太懂,但我他妈只觉得你在骗我穿裙子。”詹姆斯狐疑地回答。
摄影师费恩深吸一口气:“听着!你们这群混蛋只给了我三小时的拍照时间,所以,我要抓紧时间把照片拍完,而不是浪费珍贵的时间来骗你,所以,一切都是为了照片效果。我发誓,拍出成品后,会先给你们看,不满意就重拍。”
“这句我算听懂了。”
詹姆斯犹犹豫豫地又看了一眼裙子,嘀嘀咕咕地说:“但我他妈的还是觉得你在骗我穿裙子。”
摄影师费恩濒临崩溃:“你卡带了吗?翻来覆去就一句话?”
詹姆斯想了想,总结着:“但我他妈的真觉得……你就是在骗我穿裙子!”
作者有话要说:【注】之前大家弄错了一个点,我总忘记解释。
埃布尔不是乐队的经纪人,他原本是Mixer唱片公司的职员,所以他的工作是卖唱片和打造年度金曲,给公司赚钱。但由于他在事业低谷遭遇行星,加上喜欢詹姆斯,在两方商业利益一致的前提下,就帮忙做了一部分经纪人工作(乐队当时对埃布尔的态度很一般,主要也是因为他不属于自己人,而算是唱片公司的人)。
至于乐队为什么没有找经纪人,一个是没有合适的人,再一个初期乐队业务太少,兰斯控制欲太强,而且不想和任何人分钱,使唤戴维斯当临时经纪人,给友情就行了,不用给钱(我早说过,本文最大的反派就是两混蛋主角,詹姆斯是明面上的反派,兰斯总在背地里搞事),所以,暂时没签经纪人。
本章为什么又签了呢?因为埃布尔开的工作室是和兰斯合伙一起开的,也就是说,这混蛋自己给自己的乐队签了个合同。
总结一下就是:兰斯既不想让经纪人分钱,(以后)也不想让唱片公司分钱,他要最多最大的那份钱。
PS.大概意思是这样,如果有错漏的就请忽略吧!毕竟没真混过这行,肯定有不对的地方,多多见谅。
第81章 性别解放
很多人都觉得美国开放,而英国作为一个出绅士的国度,应该相对保守。
其实,这完全是错误的认知。
英国人在疯玩的时候,那些没文化的土鳖暴发户美国佬连杯茶都还泡不好呢!
错了,他们直到现在也泡不好一杯茶。
早在英国六十年代兴起的不列颠摩斯运动中,就已经证明了阳刚之气不是衡量男子气概的唯一标准。
傲娇又矫情的英国男人们搞不好会坐在一起,像是小姐妹们开茶话会一样,一本正经地讨论着TPO(时间、地点、场合)——除了修身西装窄领带、几何图案的布料再加上尖头皮靴外,还要有连一根头发丝都不能乱的发型。
所以,穿个裙子算什么?
在艺术的领域,那应该叫重塑自我,展现当代男性的新面貌。
总之,詹姆斯最终还是穿了。
正常情况下,他对工作还是挺敬业,前提是钱给够就行。
尽管他始终觉得摄影师费恩是在报复自己之前浇他的那一杯水。
因为既然要展现当代男性的新面貌,为什么不让乐队四个人全都站出来展现一下,而是只选择主唱来展现?
“因为主唱是全队的代表啊!”西奥开开心心地举着手臂说。
对于这种……遇到出风头机会,立刻喊着‘你们不能遗忘贝斯手,贝斯手也是乐队重要组成部分’,可一遇到什么倒霉事,却又会说’主唱是全队的代表,是最重要一个‘的混蛋,应该被拉出去打死。
但如果不是怕刺激到远在利物浦的亲爹和亲哥外,毫无审美的詹姆斯对穿什么真的无所谓,衣服存在的价值不就是为了不光屁股吗?
所以,趁着摄影师去和造型师交流想法的时候,他颠颠地跑去给亲爹挂了个电话:“爸,你知道《十字路口》吗?”
“知道啊!”
老约翰在电话那头用浓浓的利物浦口音爽快地回答:“你每次逃学去的那家糖果店旁边,不就有个十字路口?你八九岁时,总在那附近满街道地乱窜,林德都快担心死了。你猫憎狗嫌的,一天到晚不闲着,不是踢球碎了人家玻璃,就是把别人家小孩打破头。林德怕你出门被车撞死,恨不得天天抱着你过马路。等等,你问这个干什么?”
“行,没事。”詹姆斯放心了。
然后,他随口胡编说:“我偶尔回忆下童年,唔,给写歌词提供点儿灵感。”
老约翰在电话那头突然停顿了几秒。
然后,他开始叹气:“儿子啊!你这么一说我心里就难受。”
詹姆斯赶忙问:“你难受什么?”
老约翰遗憾地感叹:“我光顾着在外工作赚钱,都没怎么参与你的童年,你写歌是不是从来都不提我?”
詹姆斯急忙安抚老父亲的玻璃心:“怎么会?你每回气急拿皮带啪啪抽我屁股时,抽的可他妈有节奏感了。说不定我的音乐天赋全是遗传自你啊,爸爸!”
老约翰顿时破口大骂:“你他妈就是个白痴,吉米。”
然后,他气得挂了电话。
但不管怎么说,这起码证明亲爹和亲哥不会看什么见鬼的《十字路口》杂志。
所以,拍个女装封面,他们应该也不会注意到。
于是,詹姆斯心大地跑去做造型,准备拍照了。
摄影师费恩确实有一点儿公报私仇的意思。可作为一名那么斤斤计较拍照时间的专业人士,在对待自己作品时,是绝不会有任何敷衍和应付的态度。
只是在此之前,他必须让乐队的这群家伙都乖乖听话摆Pose!
这真是一个能把人逼疯的过程:“见鬼的,吉米你就不能从兰斯身上下来吗?还有,别那么粗鲁地把裙摆撩起来,我都快能看到你里头的底裤了;鲍德温你妆不行,化妆师!化妆师……西奥,拜托你退后一点儿;兰斯,天啊,谁给你画的眼线,你不需要眼线(兰斯生气地立刻翻脸:Fuck off,我没化眼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