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夏乍一听还没明白这句话背后的深意,何筝把牛子扶端正,不需要杜夏再塌腰,他的龟头就已经可以在入口处停留。
“你是要给我生孩子吗?”何筝刻意不进去,仅仅沿着那道缝隙试探,龟头上敷了层淫水的黏腻。
又问,“你愿意吗?”
第62章
这好像不是杜夏能够选择的。
何筝就是这点坏,看似给了杜夏多种的选项,杜夏如果真的拒绝,他完全可以无视杜夏的意愿,出尔反尔地将自己的性器插进去,杜夏若再做徒劳的反抗,哭得梨花带雨,何筝说不定还会更畅意,被满足了征服欲
何况杜夏现在还被束缚着,能说话,双手困在腰际,使不上反抗的力。
何筝能看出他眉眼间的犹豫,很快就转移了话题,“我就随便一说…没关系,我本来就没想过要孩子。”
杜夏在好奇心驱使之前开口,问他:“为什么。”
何筝也是一愣,没想到杜夏会关心,继而轻笑道:“我种不好,算了。”
意思是不觉得自己基因有遗传下去的必要。
挺理性的丁克理由,偏偏被何筝用了种粗鄙的表述。这种过分接地气的表达也不像是何筝的首选词汇,肯定是有人跟他这么提及过,他记下了,相关记忆在这样一个场合苏醒,
杜夏垂眸望着何筝的双眼,直觉这句话是杜浪教给他的。他们杜家的种确实不太行,哥哥不男不女,弟弟性格乖张暴戾,上一个能和杜浪有说有笑的人,还是十五岁逃离故乡前的杜夏。
和阿珍的故事不同,他们老杜家出问题的未必是男方基因。他的畸形是身体上的,被那些不知道掺杂了什么激素的转胎丸害的,好不容易有个全须全尾的杜浪,这孩子却不亲人,打小就跟养不熟的野狼似的,眼神阴森森,和其他小孩玩警察抓小偷的游戏,彰显胜利的方式是把人抓住后在胳膊上再咬一口。
只有偶尔加入的杜夏幸免。因为他是被杜夏带大的。
那块裹过他的布背带还在隔壁放着呢。他再长大些,听见村里老奶奶嘴碎父母有他不要哥哥了,张牙舞爪就是要把老人咬,还是杜夏将他拦住;他们母亲的神经衰弱也是从那时候起就有苗头的,严重起来止不住的神神叨叨,杜浪听烦了,心想在一个屋子里写作业的哥哥说不定也嫌吵,会背对着杜夏冲母亲龇牙咧嘴,连母亲都敢咬。
也不怪母亲不疼他,做父亲的杜富贵在他个子拔高后,也不会再打他,甚至有那么点怕他。
他最后第二次咬人也是为了杜夏。都五六岁的人了,他见陆广升要进屋拿走杜夏的作业本,愣是小狼狗似地扑过去,不许任何人拿走他哥的东西。陆广升后来回忆说伤口深得要打狂犬疫苗未必是夸张,杜浪完全狠得下这个心。
好在家里人都知道杜浪的臭脾气,剪子刀子什么的全都往高处放,从不敢让他碰着。陆广发嘴皮子油滑会给人台阶下,杜夏替弟弟来给他道歉,他还玩笑道,“得亏这小子手里没有利器,不然真要了我的命。”
这件事也就算过去了。岂料陆广发一语成谶,只死的是别人,别村想买杜夏当媳妇的那一个。杜浪用的凶器也不是屋里头的刀子剪子,女人做嫁妆用的银簪子从那人的眼珠子戳进,那人疼到当即陷入昏迷,尸体要是发现的再早些,说不定还能救回来。
后来杜夏带着从蓉城赚的钱回老家,他父母看在钱的份上对他还挺尊敬,杜浪跟他呛,逼问他为什么突然回来,他们俩还站在他这一边骂了两句杜浪。他想把杜浪带去蓉城读高中,他们俩没反对,还挺感激涕零,觉得杜夏回来的正是时候,再晚些,杜浪在镇里也要待不下去了。
杜浪伤人那年才六岁,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那个年代“皇权不下乡”,请村里的大人物做仲裁再私了,比报案叫警察管用。杜富贵便也是这么处理的,杜浪的档案干干净净,若不是市重点班里有个学生的父母在公安系统里当大官,对独子的学习环境抓的紧,什么风言风语都不放过,杜夏也不会暑假上了两天提前班就从市重点回镇里。
多么熟悉的剧情,像极了那年同样十五岁的杜夏。他也拿到了去市重点念高中的名额,他最后也没去成。这种命运反复显然不是杜夏愿意看到的,他说什么都要把杜浪带蓉城去,杜浪也确实聪明,第一个学期多次跟本地学生闹矛盾打架,老师们考虑到他的成绩很排名,每次都是叫杜夏来批评两句。后来杜浪安稳了不少,韬光养晦起来排名也跟着下降,稳定在一个并不扎眼的前排位置,高考发挥的也是这个水准。杜夏看过杜浪最终版本的志愿表,全是一线城市的一流大学里的理工科专业,那是他做梦都梦不到的校园生活,他有了新的打算,不管被哪一个录取,他都决定不送杜浪去开学典礼了。
他总不能真等到杜浪结婚生子尘埃落定后才开始新的人生,他是时候寻点自己的盼头。
他还觉得何筝说的对,自己是该任性一回。哪怕杜富贵回头说他自私,不帮衬弟弟,杜浪肯定求之不得,夸自己醒悟得还不算晚。
“……如果我想要呢?”杜夏寄希望于又一个生命的到来,但挺想当然的,好像孩子是“吧唧”一下从肚子里掉下来的,轻巧得很。他以前养小杜浪的时候更简单,农村里养孩子不就是给口饭吃嘛,他白天用那布袋背着杜浪,到饭点摘下来给他喂米糊,周而复始。
何筝似乎很诧异杜夏给出这么个答案,要再确认:“你说你想要什么?”
“……”杜夏张了张嘴,呼吸声加重,竟一时说不出口那两个字,好像“孩子”有万斤重,还没生出来就会把他压得喘不上气。
他不是没畅想过未来,杜浪在未来里若是有了小孩,他绝对会义不容辞地帮他带,要他做城里的小孩,上补习班,在公园里玩。
他还要教那个孩子画画,像庄毅以前教小珍珠那样,孩子要是敢兴趣,就再和杜浪一起找更好的老师,专门往艺术的方向培养,鉴赏能力什么的也跟上。艺术,他忘了什么时候看了篇文章,讲的就是互联网公司的大佬们都送后辈子女去学艺术。这些大佬预见未来大部分工种都会被人工智能取代,所以未雨绸缪培养孩子学艺术。艺术,艺术是人类文明的璀璨精华,艺术独一无二,艺术高不可攀。实现人生意义和价值的终极就是当个艺术家,艺术无与伦比不可侵犯。
这就是杜夏理想中的生活,在遇到何筝之前。
他至今尚未得知何筝的真实年龄,何筝某种程度上完美的契合了他对那个“孩子”的幻想。他最怦然心动的时刻是接过金箔的那一瞬,他听何筝讲达厄那和宙斯,梵高和高更,厄尔普斯还是俄狄浦斯的乌龟……他听何筝用法语念《情人》,他真的多一秒就要吻下去了,他又看到自己和何筝置身顶楼会所里,那个叫Joe的青年艺术家感谢大人物收藏自己的画。
没错,那是他自己的画,他惊慌地看向身边的何筝。何筝打了个哈欠,仿佛眼前的光怪陆离是另一个世界的日常。这样的戏码他还是Vincent的时候看惯了,看怠了。他的生父用艺术品洗钱,这位大人物用艺术品制造闹剧。
程荣升涉及的大宗交易只能用这种方式变现,这位大人物说不定也玩厌了普通的钱财游戏,转站艺术领域,那些青年艺术家也乐意当他的新玩具。
有什么杜夏一直深埋于心的小小憧憬在那一晚破灭了。他的身下,何筝所受的精英式教育是他不可望也不可及的,何筝对艺术深入浅出,也在他身上深入浅出。
何筝还喜欢看他穿裙子,套乳胶衣,操控他的呼吸,把穿环当情趣……最好的教育也无法起死回生,顶多赋予一张精美的人皮,文明的伪装下是本性难移的私情肉欲。
他怎么就遇到这么个人了?杜夏应当从车祸那天开始回忆,他死死盯着躺在身下的何筝的那双眼,想到的却是二月春节后的那个夜晚,天飘着毛毛细雨,阴冷潮湿,他在店铺里琢磨仿画的颜色,甫一回头看见突然出现在门口的青年,他怎么就被那双漆黑镇定的眼摄去心魂了。
他终于神魂落定,对何筝再无幻想和滤镜,他低头注视真实又坦然的何筝,何筝也与他相视着,双手在余光里摸索,解开了他手臂上的束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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