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池是裴大少娇养的替身金丝雀。
所有人都以为他爱裴昼如命,不图名不图利,甘做没名没份的地下情人。
白月光回国不久,和裴昼的亲密照立马上了热搜。
金池带着巨额财富,含泪提出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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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提出分手,裴昼只是嗤笑:
“吃醋拿乔,出去磨磨性子也好。”
后来,他看着镜子里无比憔悴的自己。
不对劲,为什么被磨平了性子的却是他?
他高傲吩咐经纪人:“去告诉金池,没钱用了就回来。”
经纪人:“可是少爷,金池靠您的渣男素材,出书卖得风生水起,成了小说富豪榜第一。”
裴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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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金池才是他当年一见钟情的人,裴昼后悔不迭,连夜买了戒指赶去跪求复合。
却不料在门外撞见,气质斐然的男人低头轻吻金池手背,转动手上的订婚戒指,认命哄道:“别生气了好吗?跟我回家。”
说话的人轮廓与他有几分相似,赫然是他那令无数人战栗恐惧、权威深重的小叔!
裴昼当场醒悟过来,气红了眼。
——原来他只是小叔的替身?!
#分手后我成了前任的叔婶#
#谁把谁当替身#
◆阅文指南
1金发替身小狼狗受 x 双重人格病美人小叔攻
2小叔是攻,双替身,双洁,hzc
3上班党,更新时间一般在凌晨~
内容标签: 豪门世家 娱乐圈 打脸 爽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金池,虞临渊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分手后他后悔莫及,我却换了攻。
立意:真正的爱情需要彼此尊重。
第1章 白月光回来了 和金池有什么关系呢?反……
听说裴大少的白月光回国了。
那……金池该去哪儿?
这条劲爆消息在工作室内部群都传遍了,知情人兴奋地吃起瓜来。
:我赌不出一周,金池肯定被甩
:好歹做了两年乖巧温顺的地下情人,不至于吧
:怎么不至于,大少娱乐圈顶流第一人,小叔更是华国首富,找对象怎么也得门当户对吧
:听说白月光前段时间还拿了国外音乐奖,金池除了一张脸能看,还有哪能比?
…...
聊到最后,大家感慨:所以男人还得有事业。
金池退出卧底小号,赞同地点了点头。
作为一个职业打工人,他任劳任怨,全年无休,在任职的七百一十二天里,把替身事业做大做强,挖掘到了极致。
不就是因为事业心太强吗?
客厅里漆黑描金的落地钟发出整点声响,提醒着早餐时间到了。
金池穿上大少爷指定的素白围裙,轻门熟路去了厨房做早餐,等端着餐盘出来时,客厅的米色沙发上已经坐了个人。
男人刚起床,洗了澡,微卷的发尾还在往下滴水,套着宽松的黑色毛衣,蜷进质地柔软的沙发里,听着耳机里录制的新歌片段。
这就是他的老板,裴昼。
金池放下餐盘,端了杯热水过去,声音很轻:“少爷,润润嗓子。”
裴昼眼皮也不抬,懒懒接过。
和往常一样,金池取来吹风,轻手轻脚吹起了头发,从他的角度,恰好能看见男人英俊的侧脸。
裴家祖先来自西欧,因此裴家人的轮廓比普通人更深邃,鼻峰更挺拔,耳骨处还戴了极为张扬的黑色耳钉,越发显得桀骜不驯。
比之相貌,他最令人望尘莫及却是家世。
裴昼小叔,那位一手创造庞大商业帝国的神话,据传至今无妻无子,因此不管裴昼如何桀骜不驯,到最后,必将继承小叔那富可敌国的家业。
不过这和金池有什么关系呢。
反正他只谈钱,不说爱。
吹了几分钟,裴昼经纪人打来了一通电话。
“名额被抢走?”裴昼听了几句,不悦道:“我每年在你们身上花了那么多钱,连个资源都谈不下来。”
经纪人小心翼翼解释:“这回不一样,陈导亲自选的曲子,我们的人脉根本用不上。”
陈导是国内最誉盛名的导演,此次呕心泣血花了几年时间执导了一部新作,十分重视,连配乐相关都得亲自拍板决定。
裴昼作为斩杀过无数金曲奖的当红顶流,特地送去几首自己精心创作的曲子,原以为这事十拿九稳,没成想出了岔子。
“行了。”
裴昼耐心告罄,只问:“最后选了谁?”
经纪人迟疑片刻,“……繁星。”
一听见这个名字,裴昼头皮突突地跳了起来,烦躁地捋了捋头发。
繁星?
怎么又是他!
繁星是半年前横空出世的一匹黑马,最先只是在某平台发了几首曲子,火起来的速度惊人的快,短短几个月,以势不可当的气势杀进了娱乐圈。
没人知道他长什么样子,背后有什么资本。
只知道繁星似乎和裴昼有仇,连续抢走了好些团队力争的资源,这次又来,裴昼都怀疑这人故意和他作对了!
裴大少爷出道以来哪吃过这种大亏,臭着脸吩咐经纪人:“去查查那个繁星,到底什么来路,嘶——”
话音刚落,头上蓦地传来一阵刺痛,他皱眉看去,却对上一双无辜的眸子。
“怎么了?”金池的眼型很漂亮,眼尾微挑,垂眸看下来时的一瞬间,似是盛着满满的情意,仿佛刚才不小心拽掉几根头发的人不是他。
看着这张与那人有几分相似的脸,裴昼烦闷的心情稍缓,口中习惯性斥责:“笨手笨脚的,一点小事都做不好。”
类似的对话两年内时常发生。
金池关掉吹风,跟哄小孩子似的熟练附和:“是是,少爷知道我的。”
裴昼哼笑一声,没觉得不对。
他怎么会不知道金池。
如果说那人是遥不可及的白月光,那么金池就像一株依附着他生长的藤蔓,笼子里娇养的金丝雀,除了满心满眼爱他,什么都不会。
离开他,恐怕连生存都成问题。
裴昼无趣的来到餐厅,看见大理石饭桌上,被煎得表皮金黄微焦的鸡肉,热气腾腾的法式蘑菇浓汤时,眉目舒展了不少。
只是这刚生出的好心情,在看清金池的脸瞬间,消失殆尽。
他盯着金池的嘴唇,神色骤冷:“你涂口红了?”
极少数见过金池的人都对裴昼夸过金池,说他有一张极漂亮的脸,乌发雪肤。只是真正的美人向来内外兼修,像他这样木讷呆板的花瓶美人,美则美矣,却毫无特色。
弃之可惜,留之无味。
裴昼从来记不住金池的五官。
今天不知道怎么的,可能是他的肤色实在太白,发色过于浓黑,衬得唇色红得像沾了血,多出几分玫瑰色泽般的潋滟。
金池眼皮子一跳,立马意识到了问题。
白月光唇色较浅,五官线条偏柔和,为了不让老板违和感太强,每逢上班日,他都会提前上妆——
修容。
粉底遮盖唇色。
遮瑕点掉鼻尖小痣。
谁料下午吃瓜太沉迷,不小心蹭掉了唇上的粉……
金池微微自责。
老板对他这么好,朝九晚六不加班,每月工资高达七位数,还有时不时的昂贵礼物——花了这么多钱,就为了定制一个抒情版替身白月光。
结果他还频频劈叉,惹老板生气。
实属不应该。
“早上不小心吃了点芥末,太辣了。”金池睫毛轻颤,像不安的蝶翅,“不可以吗?”
他喏喏的模样,看得裴昼眉头更紧:“我不喜欢。”
金池点头,“明白了。”
和往常一样,他不问为什么不喜欢,掏出随身携带的小本子,认真记下,看起来听话又软糯:“少爷不喜欢的我都记下来,以后就不会再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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