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班的男神(84)
高明轩瞥了他一眼没有说话,说实话他并没有多少做数学试卷的印象,感觉那时候,心思好像并没放在数学卷子上,所有的题目都是草草计算,连后面的大题也没有认真想,完全是凭感觉写的,所以他做的挺快,为了……为了一些别的事。
下楼后一班没有放学,钱昀还讲着什么要求,站在走廊的高明轩将脖子上的围巾往上拉了拉,接着向里面看去。而坐在教室里侧的夏大阳拖着腮帮子,一脸困意地盯着黑板墙壁上面的国旗,紧接着他慢慢偏过头,跨越了大半个班级看向靠近走廊的窗外——
和窗外正好看向这里的少年来了一个实打实的对视。
瞬消困意的夏大阳没忍住轻抿唇笑了出来,他唇语道:“马上,再等一下。”
钱昀瞥了眼隔着那么远都能偷偷摸摸和窗户外面的人说话的夏大阳,有些无奈地摇摇头,随后说道:“不再重复了,假期注意安全,能少玩炮就少玩点儿,别炸着你们的小脑袋瓜啊。”话未毕班里就传出一阵哄笑声,钱昀继续说道,“其次,合理安排时间,不要光顾着玩,要学习知道吗,每天都要看书写日记,坚持练字,你们的字我真是没眼看了。”
“最后,14号早上8点来学校报道一次反馈作业进度,别迟到啊,”钱昀推了推眼镜,“行了,你们赶紧走吧,值日生打扫卫生。”
张宸几乎跟夏大阳同步收拾好的书包,两个人惊人得一致,都是飞一般冲出了教室。
“哎哎,你跑那么快干嘛?”夏大阳伸手扯住向高明轩打了声招呼就跑的张宸的书包,倍感莫名地问道。
张宸双臂在空气中扒拉了两下,他可怜兮兮地转过头:“去网吧啊哥,顾辉都在门口等我十分钟了。”
“得了,去吧去吧。”夏大阳很干脆地松开手。
张宸随即撒丫子就跑,刚要拐下楼梯却又伸回了个脑袋喊道:“大阳!字帖帮我买一本,过几天去你家拿!挑字少的买!”
随后,张宸便消失在了视野里。
夏大阳有些无语地偏过头,看向正看着自己的高明轩,问道:“我们现在去书城吗?”
“嗯。”高明轩应了一声,随手拍掉夏大阳肩膀上从教室后黑板蹭到的粉笔灰。
放假书城里的人就相对多一些,夏大阳和高明轩到的时候书城里有很多穿着校服的学生。
“字帖在几楼啊……”夏大阳轻声嘀咕着,他转过头看向高明轩,“我们先去三楼看看?”
“嗯。”
尽管那么久差不多已经习惯了,但夏大阳有时候还是感觉很无奈与不自在的。就像现在,被灰色围巾遮住大半张脸的高明轩仍旧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毕竟以他的身高站在哪里都很显眼,再加上露出来的五官又挑不出任何瑕疵,自然很瞩目。
夏大阳很不厚道地想到:若高明轩以后找了个女朋友,那个女孩子天天光吃飞醋就能饱了,肯定巴不得把高明轩藏着掖着,省着别人觊觎。
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很容易就找到了字帖专区,其中包括硬笔软笔以及各种字体,夏大阳找到楷书的硬笔书法字帖,很自觉地挑了三本字数少的。
用钱昀的话来说就是,那一班和七班学生的字连她上幼儿园的闺女都不如,尤其是男生的字,跟狗爬似的,真是字如其人,拧巴的要命。这不,要趁着假期好好的练字,不然等到将来高考,字丑会吃很多哑巴亏。
夏大阳则是觉得虽然他的字不好看,但也不至于到没法见人的地步,至少,他自我感觉比他爸夏大海的字好看……
而对于高明轩,可能最大的问题在于,写的字没有普通学生多。他的字体和夏大阳的字倒是很像,只是更草一点。
拿好字帖后,夏大阳和高明轩在繁多的书架之间漫无目的地闲逛了起来,打算找几本感兴趣的书消磨时间,等到了中午饭的饭点再一起出去吃饭。
“好巧啊,你们也在这。”正低着头看一本恐怖小说书名的夏大阳听到旁边传来一道并不算陌生的男声,站在一旁的高明轩闻声只瞥了一眼声源处便又把目光收了回来。
夏大阳抬起头来,一眼就看见曲逸然和一个长相甜美的女孩子并排站着。
意料之中高明轩没有一点儿反应的意思,于是夏大阳开口回应道:“哎,好巧啊,这是……”
站在曲逸然身侧的女孩在看清高明轩的长相后显然是有些意外,她用手肘撞了撞曲逸然的胳膊表示疑惑。
“他们是我们学校本部的夏大阳和高明轩,”接着曲逸然的手揽住女孩的肩膀介绍道,“这是我女朋友。”
简单地交谈了几句,曲逸然就和女朋友一起离开了,夏大阳和高明轩则是一同走向供读者阅读的座位处。
曲逸然将手里的几本语文相关的课外书递给收银员,他偏过头问女孩:“中午想吃什么?”
“我无所谓,”女孩摊开手表随意,紧接着她一脸好奇地问道,“刚刚那个高个子的人就是高明轩?”
“嗯对。”
女孩吃惊地张大了嘴巴,随即便笑了出来:“天呐,那我可不能让我们班的数学学霸知道,不然多糟心啊,比他考得高的人不仅数学天分好而且还是个大帅哥。”
曲逸然赞同地点头:“我们学校的女生对高明轩可是很上心呢,都藏着掖着不让别的学校的人知道。”
“哈哈那我也不说好了,”女孩很自然地挎住曲逸然的手臂,“逸然,你校草的头衔不保了吧。”
曲逸然笑着摇头说:“早就没了。”
夏大阳和高明轩坐在一张小方桌的两侧,前者抬眼看向坐在对面的人,离得很近他能清晰地看到高明轩的脸,甚至是根根分明的睫毛。
说实话……虽然高明轩长得没得挑,但他确实是不适合当明星的,夏大阳这样想到。
认识久了夏大阳也能大致了解高明轩是个什么样的人,其实,高明轩是个很简单的人,他不会去刻意掩饰什么,也就没有所谓的说谎,大多数情况下只是不善于表达。举个例子来讲,如果高明轩真的当了明星,若是参加了什么节目,主办方给了他一杯奶茶,然后问他好不好喝,他或许会很直接地皱眉表示对这杯奶茶的不满,不加别的虚假的修饰,所以他不具备明星有的那种素养,当然,这也是由他的成长环境造成的。
论自信,夏大阳表示高明轩绝对是他见过最有自信的人,也就是他身上自带的气场,真的很难得。都说气场强大的人,走起路来都带风,看起来也并没有凶神恶煞,但就是没人敢惹。学校里看高明轩不顺眼的学生不在少数,尤其是高二高三那些成天不学无术的男生,其中不乏家境好人缘好的,他们都对高明轩心高气傲冷眼看人的态度十分不爽,更何况还有自己喜欢的女孩子喜欢高明轩的,这就更让他们咬牙切齿了,但试问有谁敢真的主动去惹高明轩的?高明轩他是到目前为止都没在外人面前生过气,谁知道他生起气来是什么样?
收回目光,夏大阳低头继续看手里的恐怖小说,这一个故事讲的是在一个神秘的村庄某天突然长满了头发似的黑色须发,人一旦触碰到它就会被立刻包裹起来,黑色须发会从五官中钻入再不停地生长出来。作者的语言功底很深,夏大阳看着也跟着出了一身冷汗。
“你看什么呢?”夏大阳开口问,试图分散一下注意力,好让自己不那么完全沉浸于恐怖的故事情节里。
高明轩闻声顿了一下,他翻到封皮,回道:“《小王子》。”
这本书其实是他随手拿的,一开始并没注意到拿的是什么书,只是看封面的颜色还可以就拿着了。
“哦……”
“只有用心才能看到本质,最重要的东西眼睛是无法看到的。”高明轩说。
“什么?”夏大阳抬起头看向高明轩,少年的眼里似是一泓月夜下的湖水,沉静而又毫无波澜。
高明轩垂眸,不甚在意地沉吟道:“书上写的。”
偌大的书城并不算特别安静,有不间断的脚步声也有外面隐隐传来的各种远动品牌手机品牌商店的促销特价广告,空气中飘着一股面包的香气,夹杂着淡淡的洗衣液的味道,窗外阳光很明朗,透过落地窗照进来,温柔地打在人身上,暖暖的。
高明轩放下书,手臂放在桌子上,侧着脸枕着手臂闭上眼休息。
夏大阳将手里的书往旁边挪了挪,好让高明轩在这个不大的小方桌上睡得更舒服一点儿。
高明轩闭着眼睛,耳边偶尔听得一声夏大阳翻过书页的声音,脑子里慢慢浮现出刚刚在《小王子》里看到的文字。
你愿意被驯养吗?
小王子离开自己的星球,在地球上遇见了一只狐狸,一只等待爱的狐狸。离开了玫瑰花的小王子既伤心又难过,他邀请狐狸一起玩耍,但狐狸拒绝了。
狐狸说他需要被“驯养”,小王子无法理解驯养的意思,狐狸说,“驯养”的意思就是建立一种亲密无间的深刻关系。
狐狸说:“对我而言,你不过是个小男孩儿,就像其他千千万万的小男孩儿一样,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我不需要你,你也同样不需要我。反之亦然,我对于你来说,也不过是成千上万只狐狸中普通的一只罢了,现在的我们彼此对对方来说都不重要——你不在乎我,我也同样不会在乎你。”
“然而,如果你驯养了我,我们就建立了亲密关系,就会彼此在乎对方——对我来说,你将是我在这世上的唯一;对你来说,我将是你在这世上的唯一。”
狐狸说:“我的生活其实非常单调乏味。我捕猎鸡,人捕猎我——天下所有的鸡味道都差不多,天下所有的人其实也都一样。生活没有什么新意,日子实在是无聊……”
“但如果你驯养和温暖我,我的生活就会充满阳光和温暖。我会辨认出你那与众不同的、特别的脚步声,陌生人的脚步声只会让我害怕得躲到地下的洞里,而你的脚步声就像美妙的音符在召唤我,让我快乐地出洞迎接你。”
“还有,看到旁边金色的麦田了吗?我从不吃麦子做的面包,所以麦田对我来说毫无用处。但现在,你的头发是金色的,因为我们有了深刻的亲密关系,所以那金色的麦浪会让我想起你的秀发,这是多么浪漫美好的事啊!我因此爱上风吹麦浪的声音。”
可是,故事的结局是,小王子驯服了狐狸,却还是要离开地球回到自己的B-612小行星,去找属于他的那朵玫瑰花儿。
小王子说:“那你还是什么也没得到吧。”
狐狸说:“不,至少我还拥有麦子的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