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修齐微微眯起了眼睛,意味不明地说:“好吧,将军志在天下,唉,倒是我显得黏人不懂事了~”说着还煞有介事地叹了口气,表情很是“忧伤”。
“先生——!”
被调笑惹出的红潮很快从脖颈漫至眼尾,看着唐修齐上下滚动的喉结,鬼使神差地,阿瑞洛斯低头轻轻咬了一口,被按住后脑的手掌鼓励着,慢慢从下巴吻上唇角,很煽情又青涩的吻法,明明是他主动的,呼吸却也最先溃不成军。
黑眸眸色渐深,指尖掀起一丝不苟的衣摆搅动一池春水,阿瑞洛斯吐出一口热气,感觉有什么黏糊着化了出来,只能颤抖着向后按住了唐修齐的手腕,小声小声地求饶:“先生,别,别在……外,外面……”
唐修齐凑近碰了碰他的鼻尖,笑得温和却又带点些恶劣:“可是这里风景很好啊~”
早就不知看过多少年的庭院了,哪里还有什么好风景啊?阿瑞洛斯简直欲哭无泪。
“没事,小声一点就不会被发现了。”明明精神力已经确认过周围没有任何生物存在,唐修齐就是不说个分明,动作也没有停下。
咬着唇,阿瑞洛斯先是皱眉,随即慢慢松开,搂着身前的肩膀,指尖衬衣都被揉皱了,红眸止不住地笼上一层雾气,最后凝在眼尾落进锁骨。
低哑又蛊惑的声音响在耳畔,带着不容抗拒的支配意味:“阿尔,动一动。”
日光游移,树荫间只剩下哑哑的哭,闷闷的叫,弓起脊背的身影坐在另一道身影腿上无声喘息着,颠晃到眸光都涣散了。
……
……
眼见太阳都快落山了,树下的热潮还没结束,唐修齐颇为认真地想,我那个时候有这么不做人么?
随后又给出了坚定回答,实在是阿瑞洛斯有时候的反应太有意思了,俩口子“情趣”的事,又怎么能说是“不做人”呢?
反正阿瑞洛斯大多时候也不是真的“不要”。
……
不过唐修齐也发现了,现在自己就是彻底透明的,也不似意识穿越至卡法比时期那样,没有办法对眼前事物造成影响,情况很清楚,他所见证的,就是他十万年前的记忆,可他明明记得自己是完成融合了,意识也正被吸引回身体,为什么会突然出现在这里?
看着眼前温情又美好的氛围,唐修齐唇角微微上扬,黑眸里却是一片冰冷。
如果没有记错,接下来就该是某个死变态出场了。
让他重温一遍那时的痛苦么?
可真是好算计啊。
第180章 虫族崛起
如果能提早预见到今后的悲剧, 自称为“虫神”的意识体出现的第一时间,唐修齐就会想办法毁灭这个死变态,但这个怪物太会伪装, 他那时也太过自信。
年轻的灵魂啊, 思虑与忧愁,都像是对宇宙的傲慢。
……
……
十万年来,“兰德大帝”一直是虫族最热门的话题,而回望唐·兰德修斯·尤尔特林的一生, 会发现他最擅长的就是创造奇迹。
远古虫族雄虫卑贱,因此关于兰德修斯的身世, 历史学界一直没有准确判断,流传最广的一个说法是,兰德修斯诞生于某个雌虫部落的地下孵化所。
这里就不得不向诸君简单介绍一下远古虫族的社会构成了。
以血脉和姓氏为纽带, 强悍的雌虫聚集在一起形成一个又一个原始部落, 并且在某些大部落内已经出现了城镇雏形,除开极少数偏僻的雄虫部落——比如尤尔特林——远古绝大部分雄虫都被雌虫圈养在部落内,成为泄欲和生育的工具。
当然, 远古部落里也有阶层之分, 血脉纯净、力量强大的大氏族雌虫掌管部落,他们生下的蛋便能得到最好的照顾, 其他依附大氏族的普通雌虫则要强制进入军队,同其他部落争夺生存资源,而这些数量庞大的普通雌虫所生下的虫蛋基本都是归入地下孵化所, 所以远古那会,普通虫族压根就不清楚“谁是谁的爹”“谁是谁的儿”, 雌雄关系何止一个混乱。
历史上,最早有关兰德修斯明确记载的, 是一则雌虫大部落的通缉令,那时我们的大帝还不叫“兰德修斯”,他有一个更为扭曲又中二的代称——
叛逆黑发。
据说当时那个大部落内出现了一只极其嚣张的黑发雄虫,不仅打劫了部落酋长的雌子,还在逃亡途中干掉了不少厉害雌虫,从此走上了靠抢劫发家致富的彪悍之路,赫赫凶名,无虫不晓。
虽然兰德修斯一辈子都没承认那个曾名震一时的“叛逆黑发”是他,并多次强调他不会叫这种没有格调的名字,但不要小瞧后世史学家们对兰德大帝的爱啊!!
他们对比蛛丝马迹,各种论证分析,发表了无数篇论文确信兰德修斯就是那个抢了十几个部落又骗了十几个部落的“叛逆黑发”!
一个小小代称都如此别致,啊,真不愧是兰德大帝呢!
……
那时兰德修斯也才十八九岁,以远古虫族平均两百岁的寿命来看,绝对算是幼崽了,而其后最著名的事件便是“库伊丛林大围杀”,我们无法得知一只羸弱雄虫是如何在几大部落的联手狩猎中活下来的,只知道,在这场围杀发生的两年后,虫族便迎来了他们最为神奇的力量,同时也是雄虫命运的转折点——
雄虫精神力。
“库伊丛林大围杀”之所以详细资料有很多,是因为向来低调发育的黑发雄虫第一次如此高调地进行复仇。
他只身闯进那几个部落,找到参与围杀的雌虫,在众目睽睽之下用精神力狠狠撕碎了他们的虫翼。
后世推断,兰德修斯如此行事是在那场围杀中被彻底激怒了,有猜测是那些雌虫对他出言不逊,有猜测是那些部落抢走了他的宝物,还有一种更离谱的野史说法,说那时兰德修斯身边其实还有一只和他相恋的雌虫,那只雌虫在大围杀中为保护兰德修斯被斩断了虫翼,伤重不治后离世,所以大帝才一生未娶。
真相如何,都被埋藏于历史尘烟了,但当黑发雄虫浴血杀出部落后,一个腥风血雨、独属于他的征伐时代就已宣告降临了。
一年后,兰德修斯抵达了他忠诚的尤尔特林,这个被纳入大帝姓名的雄虫部落坐落于利亚海峡之后,地理位置易攻难守,黑发雄虫用近十年时间收服了这片海湾之地,并初步建立起自己的军队势力。
兰德修斯三十五岁那年,潮湿阴暗的雨季,联合雌虫部落的第一艘海船进入海峡之内,“利亚登陆战”正式打响,同年,尤尔特林军大胜。
随后一场持续了四十年的“统一战争”烧遍了整个远古虫族,鲜血、厮杀、呐喊、征服,有明确记载的五百多个部落都在这场战役里成为历史遗迹,有痛斥兰德修斯疯狂血腥的,有直呼他为独裁暴君的,但无可否认,在绝对的强大面前,谁也无法阻拦他征战的脚步。
命运即他,他即命运。
四十年后,一个阳光明媚的清晨,第三百七十九个投诚部落在尤尔特林宫前献上部落信物,已经成为至高君主的黑发雄虫颔首接过,日光勾勒出他深邃锋利的轮廓,还有嘴角似笑非笑的弧度——
混乱的前远古蛮荒时代彻底结束,一个更加翻天覆地、更加不可思议的后远古文明时代即刻开启。
而缔造这一切的伟大灵魂,时年还不过百岁。
他风华正茂而富有野心,如朝日,如利刃,目光眺望过虫族的山川河流、丛林沙漠,所见之地,莫不臣服。
旷野风暴漫卷而过,那战无不胜的身影就定格在令人目眩的巅峰。
……
……
唐修齐想,那时他真的很年轻,远古虫族平均寿命两百岁,不是说只能活两百年,而是两百年后才算进入“急速衰老期”,在此之前,外貌和身体素质都会维持在巅峰期,以他七十五岁打遍全虫族的年纪来看,实在是年轻中的年轻,所以重生在现代虫族后,他看的每一份有关兰德修斯的资料上都会有一句评价——
上一篇:穿书后和丞相有个崽[种田]
下一篇:重生在死后十年
喜欢本文可以上原创网支持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