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爵给他的命令是无论如何都要保护您,他未必会听从。”艾利卡说。
因为普莉西亚身份不一般,为了避嫌,艾利卡以女性医生的身份留在伯爵夫人的车队里,因为她行事妥当公允,又获得夫人的青睐,得以顺理成章地贴身照顾她。
“那你就告诉他,这封信或许能保住伯爵的姓名和爵位。”普莉西亚说:“莱斯罗普刚愎自用,过于傲慢,多年来除了国王几大贵族一直被他压得抬不起头来,也许他从未想过蚂蚁聚在一起也能咬死大象。我要写两封信,一封给国王,就说我的丈夫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过,但我已经怀孕,孩子是无辜的,请求他看在侄子的份上,留下他一条性命。”
“另一封信呢?”艾利卡问道。
“另一封信内容一样,但要在确定伯爵战败后再发——上面有伯爵家徽和我的签名,王都的报纸印刷厂会为了这个出大价钱买下它。”普莉西亚垂眸沉思:“他可以杀了莱斯罗普,但不能杀了我和腹中的孩子——至少不能公开这么做。只要伯爵夫人怀孕一事广为人知,就算最后国王会削爵,南方的封地也不会轻易落入旁人之手。”
前提是她和孩子能够平安回国。
先前她之所以顺从莱斯罗普,甚至主动提出要为他继续前往白桥办事的原因就在这里,普莉西亚判断出提法与莱斯罗普之间的矛盾一触即发,她毕竟来到莫克文的时间不长,根基不稳,一旦发生意外很难保住孩子,所以才想到借助孩子生父的力量让她平安生产并回国。
可没想到的是她的弟弟并没有离开多伦,反而从勒梅那调来了人手——跟着艾利卡混进车队的,还有两个白兰骑士。
普莉西亚不得不承认,即使结了婚,有了丈夫和情人,但最能令自己感到安心的人还是勒梅那,只能来自勒梅那。
第一百章
“普莉西亚小姐的判断没有错, 事关伯爵性命,斯巴里队长已经启程回国,希望他能带回好消息。”艾利卡简明扼要地说道。
德维特皱起眉,对他们来说所谓的好消息肯定不是莱斯罗普安然无恙大获全胜, 实际上差不多所有人都希望他早点死掉算了, 只不过如果真如他们所愿, 那提法的矛头会直接转向普莉西亚——肚子里的孩子。
“姐姐身体如何?”他问。
“除了原本的头痛之外,饮食禁忌也在变多,时常骨头酸痛, 难以行动。”艾利卡想了想, 脸上不禁浮现出一丝忧虑之色。
怀孕对任何一个女性来说都不是件容易的事, 更何况娇生惯养体弱多病的贵族夫人, 即使现在助产士这个行业已经相当成熟, 生产对于她们来说仍旧是一次事关生死的挑战。
普莉西亚的挑战从怀孕初期就开始了,随着身体日益沉重,大船航行这种相对平坦的旅行对她而言也是一种不小的负担, 因此才不得不在福星市停留休养。
但战争不等人。
国内的消息一传来, 普莉西亚就开始着手准备动身继续前往白桥了。
并不是说那里就会多安全,但至少提法的军队或杀手在那里会被大大削弱。
“你们预备什么时候出发?”德维特问:“我们一起。”
随着拍卖会时间临近,福星市现在异常热闹,很多豪华大船都选择在这里停靠,其中一、两艘偶然同行不会引起注意。
艾利卡迟疑了一下。
“在出发前,普莉西亚小姐想要在这里等一个人。”
这是早就计划好的事。
当普莉西亚发现频繁的头痛和眩晕已经很难让她长时间保持清醒和理智后, 就做了两手准备,德维特家的人不会把自己的安危放在别人的良心上, 尤其对方是与莱斯罗普宿怨已久的国王, 出于母性本能, 她必须用尽一切办法保证自己的安全。
“‘锡兰’?”公爵眼神一动。
“是的。普莉西亚小姐说他比任何人都更早关注到伯爵私下进行的疯狂实验。”
“他身份为何?”
“他并未完全透露过自己的身份,但曾经告诉普莉西亚小姐,能在福星市或者白桥找到他——所以小姐推测,他很有可能是吉本或伍尔夫之中的一员。”
虽然早有预料,但公爵还是狠狠地哽了一下。
怪不得普莉西亚说她不会跟孩子的父亲结婚。
怪不得笃定孩子会由普莉西亚自己抚养。
不与黑金家族通婚是两个大陆贵族的共识,他们的关系没有曝光的可能,而由公爵千金产下的伯爵长子和黑金家族成员的私生子——傻子都知道哪一边对孩子的未来更好。
而且据他所知,吉本和伍尔夫的现任家主都是年近五十的长者,普莉西亚就算被莱斯罗普刺激疯了也不会跟他们产生火花。从历代成员伴侣和白兰骑士团就能看出来,德维特家的颜控基因是祖传的。
所以对方不但是见不得光的黑金家族成员,并且还不是地位最高的那一个。
德维特没有继续深入这个话题,这些事情普莉西亚想必比他更早考虑过。
他偏过头,示意海斯廷上前把自己的亲笔信交给艾利卡,上面详细写明了希弗士在莱斯罗普的庄园发现的一切,以及叮嘱普莉西亚对照自己之前是否有喝下过可疑的魔药,如果不曾入口,那么大概率孩子是平安且健康的。
“希弗士即将归来。”德维特对她说:“福星市有魔女活动的痕迹,从今夜开始,恢复你们之间的联系,无论发生什么事,你不能再离开普莉西亚一步。”
***
兔头店长双手插着口袋,漫不经心地走在曾经熟悉无比的码头大街上。
他虽然没有完全对那几个年轻而正直的骑士说实话,但也没有胡说八道,福星市确实离他的老家不远,虽然离开多伦这么久了,他依旧记得这个城市的风车型主干道结构,记得自山上吹拂而下的风的味道和本地人说话时微妙上扬的尾音和与其他地区略为不同的停顿习惯。
因为他曾经住在这里好几年,和‘路易’一起。
和码头大街呈对角的街区是一片高级住宅区,整个城市最奢侈的功能都集中在那里:一个面积相当大的中央花园、城里规模最大的剧院、外表堂皇却缺乏人手维护的图书馆和几个昂贵的餐厅。
理所当然地,住在那里的人非富即贵,即使没有明确划分地盘的围墙,普通市民乃至穷人也会自觉避开那里,以免遭到巡逻者的呵斥与驱逐。
那个住宅区无疑是舒适的,但他当年并不怎么喜欢,因为那圈围墙不但把穷人从外面隔开了,也把他的视线挡在了里面。
所以当年个头还没围墙高的兔头店长每天都在策划要怎么瞒过佣人和老师的眼睛偷偷翻墙跑出去,往人群最多最杂乱的地方钻,他天生喜欢人群——生存这件事给人们带来的苦痛和喜悦让他有一种自己也是其中一份子的错觉,能够短暂忘记围墙里那宛如精致易碎宛如手工艺品的生活。
一个穿戴整齐的小孩子在那种鱼龙混杂的地方很容易遇到麻烦,所以这种行为是被明令禁止的,后来他找了一个据点,每次都在那里换上劳动者惯穿的衣服款式,并请求那个据点的好心朋友替他保守秘密。
这令那个朋友十分为难。
“路易啊路易。”每当看到他出现,那个朋友总是先叹一口气,用很无奈的口气这么说,然后把他迎进门,随手抓一把柜台上的薄荷糖,让他坐进最角落的桌子里。
“你不能再这么干了。喝完牛奶就回家,否则我会告状的。”他每一次都这么说:“真的会告状——你会被罚抄写,一整夜睡不了觉。”
兔头店长一边回想,一边凭借记忆拐过大街,走到尽头再右拐,就能看到那个熟悉而又陌生的招牌,晃晃荡荡地挂在路边,螺丝掉了一颗,起风的时候上下翻动,看得经过下面的路人胆颤心惊……
他停下脚步,抬手扶了扶礼帽,让自己的视线更开阔一些。
前方是一条绿树成荫的街道,两旁是联排别墅——但不全是民宅,大多都是一些规模不大的侦探公司或保洁公司之类,尽头是一个看起来很不起眼的门面,二楼是一个锈红色的招牌横挂出人行道,上面用花体字写着:布鲁克和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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