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陆星河死了,他突然就觉得天旷地阔,无处为家,就好像孤身一人站在大草原上,好像四处都是路,又好像根本没有路。
三天后,陆星河的尸体开始慢慢腐坏,一开始程度极其轻微,但是陆星桥还是慌了。
他不知道要怎样才能留下这具躯体,他用他几乎没怎么用过的脑子想了千千万万种方法,但都不是万全之策。
没有任何东西能对抗时间门,时间门可能才是这人世间门唯一恒定的真理。
陆星桥想到最后,才想起来他哥的遗言——吃了他。
多么荒诞,一开始他听到这个遗言的时候只觉得残忍,陆星河为什么要留这样的遗言,让他吃了他,然后好好活着。
这真的是遗言而不是诅咒吗?
但是在他拼命想要留住这具躯体,遍寻解法而不得的时候,他再次想起了那三个字。
吃了他,化作完整。
让他永远在自己的身体里,和自己一起存在着。
他还在,只是,只是沉睡了而已。
陆星桥突然就想通了。
化作完整,可能就是他留住他的唯一方法。
人格残缺的人没有健全的道德体系,他们也意识不到正常人的伦理道德是什么东西。
就好像此时的陆星桥,就只是想留住陆星河而已,单纯,直接,没有任何道德上的挣扎。
他做到了,吃掉了陆星河,也一起吸收了陆星桥体内的沉睡者之心。
在他化作完整的一瞬间门,眼睛上的那道疤痕消失了。
借着水面做镜子,现在的他和陆星河一模一样,从唇角的痣,到每一丝头发。那道疤痕原本就是他们之间门唯一的不同,现在也消失了。
消失的,到底是自己,还是他?
现在盯着水面的,又是谁?
陆星桥看着水中的自己,突然蹲在河边干呕起来,但胃里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吐,但干呕就是停不下来。
他是如此痛苦,陆星河的离开突然有了实感,他痛苦到恨不得将灵魂都呕出来。
什么都吐不出来,呕不出任何东西。
那个人已经成为了他的骨血,组成了他身体的每一部分。
陆星桥最后只能倒在河边嚎啕大哭,他也不知道自己在痛苦什么。
明明他留住了他的哥哥,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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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星桥平安度过了四阶进化期,但是他失去了人生的方向,以前都是哥哥说下个地方去哪里流浪,他就跟着往哪里走。
现在他根本不知道要去哪里。
在失踪后的半个月后,他再次出现在了希望之都的街头,买了一根棉花糖,然后坐在公园的长凳上将它吃干净了。
就在他靠坐在公园的长椅里,想着要不要再投喂哥哥一根的时候,一个他不认识的男人在他面前停了下了。
男人问他愿不愿意做他的狗,他愿意给陆星桥投喂的骨头是——一个亲手杀死安席林的机会。
也就是为他哥哥报仇的机会。
所有人都觉得陆星河是被安席林杀的。
陆星桥看着男人,没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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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的流血事件只是一个开始,很快整个希望之都都陷入了一场动乱。
“那个人”安排了一场清洗屠杀,将所有与陆星河有过接触的人都放在了清洗之列——而这整个行动,又被粉饰成了安席林的报复。
一个因为研究所事件而被罢黜的红衣主教,因为心有不甘,所以对整个希望之都展开了无差别的报复。
其中最先被针对的就是圣廷,圣廷也是陆星河从监狱出来之后接触的人最多的场所,其中包括罗佳灵郁凌林在内的人都在暗杀名单里。
罗佳灵作为一个野生觉醒者,四阶可能算是境界较高的觉醒者了,但是在希望之都,尤其是在圣廷这种地方,四阶确实不够看。
所以她和郁凌林作为整个目标团体中实力最弱的人,自然被重点进攻。
这次更离谱的事情出现了,罗佳灵是在郁凌林的眼前被杀的,郁凌林也没救,看着她死的。
但第一天,罗佳灵再次活生生的出现在了圣廷。
如果没记错的话,类似的事情之前已经发生过一次了,上一次是在安席林的精神领域里。
当时项今歌也是发现她死在安席林的精神领域里了,但是转头她就又出现在了红夜岛。
前一天靠着不死鸟做掩护逃过一劫的郁凌林被项今歌抓去跟着白鸽教会的信徒做礼拜。
可郁凌林该做的都没做,无视信徒们的虔诚,别有深意看着罗佳灵端着一张波澜不惊的脸出现在一群信徒里。
郁凌林的视线太过直接,实在无法忽视,于是罗佳灵回视了他,用一种毫无畏惧的波澜不惊的眼神。
郁凌林弯唇。
他没有揭穿罗佳灵的打算,这是一件挺好玩儿的事情。
如果这时候直接在项今歌面前揭穿罗佳灵的异常,未免也太无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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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今歌意外地发现郁凌林今天心情很好,但是不知道具体的原因。
这简直细思极恐。
项今歌可劲儿琢磨了一会儿他家这位小娇妻能给他作出什么妖来,可惜琢磨来琢磨去最终也没琢磨出结果。
唐却穿着旗袍摇着桃花小扇,依旧是烈焰红唇大波浪,只是和平日里略有不同的是,他换了一件黑色的旗袍,这个颜色较为低调,而且和他的妆容不搭,平日里没见他这么穿过。
只能猜想,他可能是在用这个颜色对已故的陆星河致以哀悼。
不过他这哀悼也不知到底有几分真心,毕竟那旗袍也没好好扣,袒露着小半胸口,能清晰看得胸口的蛇头和牡丹的刺青。
罗佳灵在一旁安静地喝着红茶,优雅且安静,一股子与世无争的味道。
但今天的风喧嚣了些,险些把她公主切的头发吹到喝红茶的嘴里去。
今天算是星空教会的小聚会,项今歌刚刚参与完白鸽教会的礼拜,那叫一个安静肃穆有气势。
再看看他教会的这一群,没骨头的没骨头,坏心眼的坏心眼,木头心的木头心。
虽说是临时拉起来的流氓帮派,仅仅只是为了做事方便才临时组建,为什么教义和要求——但这副懒散的模样还是惹得某个一把手心痛了。
项今歌敲了敲桌子,“咱们这儿四个人,三个人刚从人家白鸽教会的礼拜上下来的,看到人家那种场面,再看看你们现在,心里就不羞愧吗?”
唐却没骨头似的,腰都不愿意坐直溜了,直接白了项今歌一眼:“做老大的自己都是一五仔,你要我们这些打工人羞愧什么?”
某一五仔项今歌:“……”
说得好有道理。
项今歌随手从精神领域抓出来只小熊猫给郁凌林抱着。
这已经是他安抚郁凌林的老套路了,给郁凌林一只熊猫分散一下他的注意力,这样比较放心,要不总觉得他家小娇妻一肚子坏水没处使,容易作出更大的妖。
项今歌一边娴熟地讨好老婆,一边摆领导架子:“少说风凉话,不是让你查刺客的行踪的吗,查的怎么样了?”
话是对唐却说的。
小熊猫进入郁凌林的怀里,也不像平时那么亲昵自然,浑身上下写着别扭。
它还没从目睹郁凌林亲手宰了陆星河拿他做沉睡者之心的实验材料的事情中回过神来。
郁凌林不管小熊猫乐不乐意,反正抱到怀里就是香。而且看小熊猫一副百般不情愿的模样,仿佛被逼卖身的良家妇女,郁凌林更来劲了,rua一rua一耳朵,再捏一捏爪子。
最后干脆把小熊猫抱在怀里,手放人家肚子底下叠着,把下巴放在小熊猫的头顶上,玩起了人熊叠叠乐。
唐却桃花小扇不停,“那个刺客我还真查出来了点消息,她不是最近才出现在希望之都的人,我甚至怀疑她是不是人——她似乎已经活了几百年了,一直在希望之都的黑市接生意,帮忙暗杀或者找猫。”
郁凌林分神看了唐却一眼:“找猫?”
唐却:“就是找猫,字面意思,有钱人家养猫当宠物做家人,丢了自然着急,会专门请侦探之类的角色帮忙找回来。那位刺客女士也接这种活计,而且找到猫的成功率极高——这可能是出于她的个人兴趣,爱猫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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