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一愣,不知道这两种的细微差别,小胖就要了一瓶同学们常喝的可口,而宋灵舒数了一下钱,正好够两罐的,就一样要了一罐。
拿到冰冰的可乐,两人高兴得合不拢嘴,飞快跑回孤儿院,小胖先去找谢栀炫耀,而宋灵舒则是直接奔向“蘑菇点”。
“凌乙,我买到可乐啦!”
凌乙抬起头,看见她一手握着一罐可乐,满头汗水,在阳光下有些闪亮。
“恭喜你。”
“你要喝哪一罐?”宋灵舒蹲下问道。
“我也有?”凌乙有些意外,“捡瓶子那么辛苦,你还舍得给我一罐?”
“我对你有什么舍不得的,你平时有好吃的不都是都分给我吃吗?”宋灵舒笑道,“不过确实好辛苦,我要比别人多捡一点瓶子,才能买两人份的。”
凌乙愣了半天,才说:“我都行,你先喝选一个喜欢的吧。”
“我也不知道哪个更好,我先尝尝这到底是个什么味。”宋灵舒先打开可口可乐,喝了一大口,眼睛都亮了起来,“这个味道,好特别,跟我们喝的水不一样!”
宋灵舒给她喂了一口:“怎么样?”
凌乙沉吟片刻:“嗯......”
“我再试试这个。”宋灵舒又打开百事,喝了两口,砸吧砸吧嘴,回味了一下味道,才将一罐递到她嘴边,“你再试试这个,怎么样?”
凌乙又喝了一口:“嗯......”
“你喜欢哪个?”宋灵舒问道。
凌乙瞥了她一眼,见她握着可口的那罐一直没松手,明显是更喜欢可口,便道:“百事吧。”
“哇,你居然喜欢百事?太好了。”宋灵舒不可思议道,随即高高兴兴地把百事给了她,自己很愉快地把可口给喝完了。
她一扭头,看见凌乙喝得好慢,偶尔喝一口,更多的时候还是在仰头望着天。
小胖他们总是在背后说凌乙这副模样像个傻子,可宋灵舒不觉得,她总觉得凌乙跟她们这群熊孩子不太一样,有些深沉,还捉摸不透。但一想到对方不知道自己的来历,就自动蒙上了一层同情的滤镜,导致她有时候会把凌乙当成大姐姐,可大多数时候又觉得自己要保护好她。
但是很奇怪的,在这一刻,她望着凌乙的侧脸,在她随性地仰头喝可乐的时候,突然意识到另一件事。
“凌乙,我发现你长得好漂亮。”
“咳。”凌乙呛到了喉咙,嘴边滴落一点可乐。
宋灵舒顺手擦干,手变得粘乎乎的,开心地盯着她的脸说:“真的诶,你怎么越长越漂亮了?”
“明明是你。”凌乙淡淡地瞅了她一眼。
平时下课的时候,这家伙就出去和同学们疯玩,所以不知道班上男生私下偷偷将她评为了班花。
“啊?真的吗?我也变漂亮了吗?”宋灵舒惊奇道。
凌乙凝视着她白皙明艳的五官,眉眼长开了,已经预感到以后还会更漂亮。
“你别喝了,快说呀。”宋灵舒按住她的手,期待地眨眨眼,“我真的长漂亮了吗?”
凌乙:“嗯。”
宋灵舒:“那小胖说我丑,不如谢栀一半好看呢。”
凌乙:“他眼瞎。”
“嘿嘿。我也觉得!”
宋灵舒被她哄得很高兴,道:“你这个暑假的可乐,我都包了!”
东西对凌乙的吸引力不是特别大,道:“那倒也不必——”
“不要客气,我知道你喜欢,反正就是多捡几个瓶子的事。”宋灵舒道。
凌乙:“真不用——”
宋灵舒:“怎么不用,趁我现在还有时间捡瓶子,就多喝一点。不跟你说了,我得赶紧再去捡点瓶子了。”
“诶——”凌乙伸出手,想要挽留她,然而人已经跑出去老远了。
就这样,一个暑假,宋灵舒都在忙着捡瓶子,隔三差五给凌乙买百事。
凌乙不好意思拒绝她的好意,每次都喝光了,宋灵舒却又好奇了:“百事真这么好喝?”
后来她给自己也换成了百事,想要找出百事和可乐到底哪个更好喝,结果买着买着就习惯了直接买一瓶,两个人你一口我一口地喝完,竟也渐渐觉得百事的味道不错,就这么成了她最爱的饮料。
哪怕后来她喝过各种各样的饮料酒水,也依然最喜欢在海棠孤儿院的夏天,那冒着冰气的百事罐子,在两人的手中渐渐化成水,最后又伴随着记忆蒸发在空气里。
开学后,学校食堂里的饭菜已经不太能满足学生们的需求了,总是那几样菜,胃口都没了,而现在恰好大家长身体的时候,经常容易饿肚子。
宋灵舒都听见凌乙肚子叫了好几次了,晚上回到院里的时候,厨工已经下班了。
宋灵舒跑到厨房,研究了一阵子,偷偷拿出个鸡蛋,给凌乙开小灶。
正好厨房里还有一点醪糟,她就掺水煮开,将醪糟放进去,再打了个鸡蛋进去,放点糖,然后就盛出了一碗荷包蛋醪糟汤。
回到宿舍,把刚洗完澡的凌乙拉到厨房,两人坐在灶前,宋灵舒把碗递给她:“快吃快吃,别让小胖他们发现了。”
“这是哪来的?”凌乙惊讶道。
“我做的,之前看大厨这么做的,就试了一下,不知道味道怎么样,你快尝尝吧。”宋灵舒说。
凌乙咬了一口蛋,配上酸酸甜甜的醪糟汤,不由自主地点点头,冲她竖起了大拇指。
宋灵舒得意一笑:“我真厉害,第一次做就成功了!”
“你也吃点吧。”凌乙说。
宋灵舒怕被发现,只煮了一个蛋,又怕凌乙吃不饱,摆摆手:“我又不饿,你吃蛋,给我留点汤就好了。”
凌乙吃了一半水煮蛋,便将碗递给她:“行了,我吃饱了,剩下的交给你解决。”
“真吃饱了?”
“嗯。”凌乙咽了咽口水,故意打了个嗝,“你看,都打嗝了。”
“嘿嘿,那我来吃了。”宋灵舒连汤带蛋地呼噜完,美美地去洗碗,直到睡前还有些意犹未尽,小声跟她嘀咕,“我发现自己做的东西就是好吃,你还喜欢吃什么?我去学,到时候我们自己给自己做饭吃,你觉得怎么样?”
“可以。”
隔天,院里的早饭是馒头和煎蛋,宋灵舒吃着吃着发现凌乙没有动煎蛋,问道:“你怎么不吃?”
“我不喜欢煎蛋。”凌乙叹口气,扭头看着她,“我觉得还是荷包蛋好吃。”
宋灵舒捂嘴偷笑了起来:“我也觉得,但是你不吃就浪费了呀。”
“你帮我吃吧。”
“好,晚上回来我又给你煮蛋。”
自那以后,宋灵舒也不怎么跟小胖他们玩游戏了,更多的时候是跑去厨房偷师。
大厨很喜欢她这个小家伙,不仅话多,可以跟他唠嗑,还会帮忙洗菜,连切菜都学会了,直开玩笑说要收她做弟子。
“你说我以后做厨师怎么样?”宋灵舒回去后跟凌乙商量,“不仅可以做很多好吃的菜,还可以赚钱呢!”
“可以,你喜欢就好。”
“那你呢?你想做什么?”
“不知道。”
“我想当科学家。”小胖突然窜过来说。
“我想当宇航员。”另一人说道。
“哇,你们的理想这么厉害吗?”宋灵舒羡慕道。
小胖自信地昂起头颅:“等长大了,我还要娶谢栀。”
“谢栀才不会喜欢你呢。”宋灵舒说。
“那我就娶你。”
“我更不会啦!”
“为什么?以前我们过家家的时候,你都是做我新娘的。”小胖不解。
“那是小时候的事了,不懂事嘛,现在就不会做你的新娘了。”宋灵舒理直气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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