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字是“门”。
联想到他死活画不出来,勉强画出来也用不出来的传送阵,康斯坦丁一时间说不出话。
“这个……”他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琢磨着,“这算什么?”
“我觉得你在这方面确实太没天赋了给你找本书看,没记错的话《黄衣之王》里记载了‘创造时空之门’的咒文。比古一那个厉害。”
康斯坦丁来不及为自己的天赋抗议,就脱口而出:“古一法师的版本不损害理智。”
“噢,那个,”亚度尼斯说,“话是没错。但你也没理智可以继续掉了啊,亲爱的。”
“好吧,假设那个剧本里面有咒文。”康斯坦丁又说,指着手中比一个指节稍大点的迷你石碑,“给我这个干什么?”
“……觉得你没有欣赏水平不想给你看了。给你个速成魔法道具自己玩儿去。”
康斯坦丁结结巴巴地重复:“我、我没,我没有欣赏水平……?那个剧本……它、它……”
“烂得要死。”亚度尼斯说,“我跟他说多少遍了,说写太烂了根本不可能传播出去,祂就是不信。结果你猜怎么?在法国上演了一场,结束后马上被政府搜集起来集中销毁了。就这么烂。”
理智上康斯坦丁同意写得很烂,但灵感上他情不自禁地为剧本辩解:“是人类目前还无法欣赏这种等级的艺术。”
这倒是对的,亚度尼斯也同意。
他告诉康斯坦丁:“其实除了这本以外的所有抄本都是我修改过后的版本,写得好多了,普通人也能通读。”说最后一句时他似乎相当自豪。
“……啊。”康斯坦丁情绪微妙地说。
他同情那些人。
第114章 第四种羞耻(14)
晚上八点,布兰妮·怀特坐在病床上发呆。她手边的烟灰缸里塞满了胡乱掐灭的烟头,歪歪扭扭的烟头中还有几个没有完全熄灭。
气味呛人的浓烟从烟灰缸里升起,把房间内部弄得乌烟罩气,哪怕是经年的老烟枪都很难在这里自如地呼吸。来人刚推开门就被呛得剧烈咳嗽起来,边咳边狼狈地捂着眼睛后退。
“请进。”布兰妮喃喃地说。她想她大概是太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所以没有听到敲门的声音。
一个年轻的男人走了进来,除了身材格外高大健硕外,看不出什么出奇的地方。他快步走到窗前,说了声抱歉后打开窗户,又转身把椅子拖到窗前,在上面端端正正地坐好。
“你可以抽烟,没关系。”来人做了个手势,“这里是上风口,不会影响到我。”
布兰妮只是简单地点了一下头。
跟昨天不一样,今天过来询问的只有一个人,并且至少看起来没有携带武器。他手里拿着一个平板,看上去相当普通,也不太可能藏下手枪什么的……不过也说不准,布兰妮想,谁知道那个平板是不是能变形?没准儿它按一下就能射出致人昏迷的毒针?
她知道手表里面能放下类似的装置。平板比手表大多了,理论上肯定能塞进去更强的东西。
“雅各·希克利,负责这次的调查。”他说,“请放心,怀特女士,如果你在未来不会遇到类似的超自然现象,我应该是最后一个需要接待的调查人员。今天结束之后,你就能回到自己的生活。”
布兰妮笑起来:“这话听起来像是在说我以后一定会遇到类似的事,让我事先做好心理准备。”
希克利礼貌地微笑起来,其实布兰妮的话中不无讽刺的意思。要怎么才能不在未来遇到超自然现象?
她是日美混血,父亲在日本工作,与母亲结识后相爱结婚,生下了她。三岁那年,父亲在一桩连环杀人案中去世,母亲被指认为凶手;直到她成年,才有前来她家乡度假的侦探洗刷了母亲的冤名。
之后她考上美国的大学,离开了那片伤心地。她就读的大学位于纽约,这座城市的多灾多难根本不用多说;那也就算了,毕业后她没有留在纽约工作,而是去了大都会——故事到这里差不多就可以结束。
她的资料显然不难查,至少对来人来说是全透明的。
希克利又一次露出了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实际上,他看上去甚至相当于局促,只是控制得很好。这几乎让布兰妮心软了。
她叹了口气,用一种双方都心知肚明的语调说:“生活很艰难,对吗。”
希克利点头,清了清嗓子:“那么,怀特女士,我需要你仔细回忆前天发生的每一件事。”
关于之前发生的事情,布兰妮已经回忆过很多遍了。哪怕没有人来问她也会回忆,而且极有可能在未来的人生中反复想起。
那确实是一个人终身难忘的经历。
布兰妮·怀特的人生就是在危险旁边打转,侥幸总是不会被波及其中,却又怎么也没办法远离危险。
本来,她都有些习惯了。人如果学不会自我安慰,是没办法扛过生活的毒打的。她就职于跨过巨型企业,辛勤工作,工资不菲。
虽然对集团的顶头老板有很多意见——“有个很奇怪的事,虽然他在公司外部的名声很好,最接近他的职员也都认为他堪称完美,但那些距离他不远不近的人,比如像我这种中层管理,普遍都觉得他很……不大好形容,有点疯。”——但他开出的待遇实在是很好,所以布兰妮姑且还算得上是忠心耿耿。
事情的转机发生得毫无预兆。
这天布兰妮加班到了深夜才回家,但车开到一半就没油了。布兰妮很少犯类似的错误,只是最近那几天实在太过忙碌,她手上的工作还没有完成,无计可施之下,她停到路边,在车里打开笔记本电脑,准备先干完活再考虑回家的事。
车里没有信号。
布兰妮只好下车,捧着笔记本在附近徘徊,寻找着可以联网的位置。
大都会的夜晚一般都很安全,重要的是这里接近布兰妮居住的富人区,步行的话半小时就能到家,警察也巡视频繁,所以她才敢这么干。
接下来的细节布兰妮没有讲述,直接跳到了后续:被超人救下后,她躲在车里,吓得哭了大半个小时才缓过神,然后一怒之下猛地举起笔记本狂砸一通。
“笔记本没有坏。”布兰妮告诉希克利,“……和人相比,工具更好用。人太容易损坏了。”
然后有辆车停在旁边,对面的车窗降下来,询问她是否需要帮助。
“他的态度很友善,挺健谈的。戴了个很丑的眼镜,真可惜,他有双很美丽的蓝眼睛,不该把它挡住的。”布兰妮说,“他说他是个记者,工作到很晚才准备回家。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跟他抱怨了一大通工作。”
说到这,布兰妮停下来,问:“你喜欢你的工作吗?”
希克利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好笑了笑:“嗯,总得工作的。”
“我也这么说的。”布兰妮平静地说,“我其实根本不用工作,父亲和母亲留下的遗产足够我挥霍一辈子……只是感觉人必须得有一份工作,这样才对。总得做点什么吧?不工作的话,做什么呢?我想不到。”
那个在深夜遇到的陌生人静静听完了布兰妮的倾述,说完之后布兰妮很不好意思,他们俩都是忙了一整天才不得不在深夜回家,但她却浪费了这位先生那么长的时间。
将心比心,要是换成布兰妮自己被浪费这么长时间……嗯,这个不成立。
布兰妮不会在大半夜遇到停在路边的车子后,自己也停下来去问对方是不是需要帮助。她更可能一脚油门踩下去,赶快开走。
“我和他聊了一整夜。天刚亮我就回头去辞职了,顶头老板批得特别爽快。现在想有点怪,不过也无所谓了。后续的工作交接花了半个多月时间,就是在这段时间里,我发现了我想做的事是什么。”
她受够了一辈子被迫陷入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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