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松临眼睫轻颤,他没想到这么快就会收到邀约,心里高兴,但面上掩饰得很好,平声说:“好啊,那下周再见。”
徐尘屿蹲在帐篷前整理睡袋,思绪却还停留在上一个话题里,他踌躇良久,还是重提了旧话。
“松临....”
“什么?”
“关于一见钟情,你遇见过那样的人吗?”徐尘屿神色看起来很轻松,一直专心致志捣鼓睡袋,仿佛只是顺口一问。
季松临弯下眉眼,表情懒洋洋的,这个笑容有点坏。
徐尘屿不敢侧头看他,却能感受到身旁递来的目光,拇指摁在睡袋的拉链上,动作呆滞了似的。
季松临打开睡袋,用手掌抚平了微皱的皱褶,又拍了两下。
身旁人许久不作答,徐尘屿微微侧过一点眸光。
只见季松临笑意褪去,那双桃花眼里倒映着星光漫天,他看着徐尘屿,说了一句:“也许,我遇到了。”
作者有话说:
我曾经遇到过一个人,我跟他讲了冥王星和卡戎的故事,有一天,他告诉我他找到了冥王星的位置,指给我看,星星确实不够亮,不过挺美的。
(1)改自《鲁邦三世》就把我偷走吧,浪漫的收藏家。
第9章 久别重逢
周末那天,阳光明媚,公寓坐落于一条旧巷子,从街道走过还能听见月琴,二胡之类的吹拉弹唱,一群退休老大爷围坐在石桌旁,七嘴八舌的交流民艺。
拐角有一家早餐店,卖豆浆油条,也卖包子蒸饺,门面看起来脏兮兮的,像是汪了一层洗不掉的油光,不过仍然不影响店铺生意。
宴请好友,其实选一个有档次,环境干净的餐厅也不失为一个好方法,但徐尘屿觉得不够郑重,他打算亲自下厨,招待季松临。
公寓后门有一个菜市场,充斥着嘈杂和市井气息,徐尘屿七点半起床,他一路逛过去,买了鲫鱼,蔬菜,再转到摆放着鸡鸭鱼肉的冷冻柜,挑选肉食,等结账时,两只手拎满食材,过年似的。
早餐店老板娘穿着一身围裙,hellokitty原本的粉色早看不出来了。
“小徐,早,”老板娘面带笑容,人看起来亲近随和:“要不要来份豆浆?”
“苏姨早,再帮我加一笼包子,要虾仁的。”徐尘屿捣鼓半天,终于腾出一只手接过油纸。
“买这么多菜?”
“周末嘛,约了朋友来家里吃饭。”
苏阿姨的目光来回穿梭于两大袋食材,和帅小伙藏不住欣喜的眉目间,随即绽放一个了然于心的微笑。
“谈对象了?小伙子很懂疼人嘛。”
在街坊四邻眼里,徐尘屿就是那种别人家的孩子,长得俊朗,为人有礼,工作体面,他和一整条街大爷大娘们都很熟,每次见面,大伙也惯爱和他胡扯两句。
徐尘屿在心里斟酌字句,带着腼腆的笑,只说是好朋友。
“对象”两个字离开苏阿姨口齿间,像是融化的糖浆,一路甜到了他心里。回公寓的路上,清晨的阳光映在徐尘屿脸上,他脚步轻快,连带着老街在他眼里也显得生机盎然。
打开公寓大门,徐尘屿一头钻进厨房。
菜刀和砧板相撞出铿锵声,锅碗瓢盆噼里啪啦响个不停,水龙头哗哗流得过快,香油还没烧开就倒入沾水的绿菜,油星子溅了徐尘屿一身,他用锅盖当盾牌,一手拎着锅铲,迈着小心翼翼的步伐朝平底锅靠近,滚滚黑烟在抽烟机下方盘旋,味道呛得楼下邻居以为失火了,平日寂静的厨房乱得像战场。
一个小时后,徐尘屿黑头土脸,端出三四盘惨不忍睹的战果,炒糊的空心菜,焦成炭的鲫鱼,还有一盘将视力用到极限也分辨不出原食材。
他使刀不顺畅,手背不慎被利刃划出一道口子,衣领处沾着葱花沫,脖颈处被油星子烫出两个水泡,乍一看,还挺对称。
徐尘屿面色复杂,泄气般半蹲在餐桌前,用这样的食物招待客人也太不像话了,转念一想,要不做个拍黄瓜,简单又好吃。
捣鼓一刻钟时间,徐尘屿勉强端出三盘菜,清一水凉拌。
徐尘屿发誓,这是他能做得最好的了。
低头一看手表,已经下午三点,徐尘屿扯下衣襟,嗅了嗅,浑身都是油星味,他看起来有点狼狈,进了浴室,快速洗完澡,打开衣柜的时候,又陷入今日一大难题。
穿什么?
衬衣配西裤,看起来太正式,简约运动服,看起来像学生,T恤加外套,又好像很普通,就在他纠结不已时接到了季松临的电话。
“我到小区门口了,是哪栋、几楼。”
“进门要刷卡,稍等,我下来接你。”
电话才挂断,徐尘屿连忙拿过一件纯色白T,套上黑色长裤就出了门,这身打扮与平日的他别无二致,头发乱糟糟,但挡不住他少年气的英俊,一眼望过去,活像二十岁出头的大学生。
徐尘屿一边摁电梯一边整理仪容,他摇头轻笑,大概在笑自己,怎么越活越回去了。
走到庭院时,门阀处人潮汹涌,徐尘屿还是一眼就看到了他,那人穿着一件剪裁优良的白衬衫,熨得棱角毕挺,外搭浅灰色大衣,这样的装扮让他介于男人与少年之间。
比起前两次,今天的季松临看起来有点不一样,他似乎特意打扮过。
季松临回首。
对上季松临眼睛那一瞬间,思念哐当一声,撞到漫天阳光,碎了一地金黄。
一种久别重逢的恍然感在心尖冉冉升起,徐尘屿第一次如此清晰地感受到古人那句“①我见君来,顿觉吾庐,溪山美哉。”
季松临怀里抱着一束花,是芍药,花色皎洁,正如朝阳般盛放着。
他站在人声鼎沸的街头,踏过滚滚红尘,迈步朝徐尘屿走近,整整一百五十二步,他走得缓慢而郑重,犹如春天去赴一场三月邀约。
进屋时,季松临将花束递给徐尘屿。
“这还是我第一次收到花,很漂亮,谢谢你。”
“你喜欢就好。”
徐尘屿转身找白瓷瓶,第一次收花的人心情雀跃,在季松临看不见的地方,他低头,鼻尖摩挲着花瓣,嗅了嗅,芍药气息很淡,清香似有似无,他却贪婪地闻了很久。
直到多年后,徐尘屿才知道,季松临用六天时间,寻觅了很多家花店,走过一排排花架,跑得双鬓沾满汗水,才在一家路途偏远的店铺找到这个种类。
这束芍药叫做落日珊瑚,随着时间流逝,花色会由橘色变为嫩黄,似落日西沉,也似他们的初见,浪漫而诗意。
钻进厨房的徐尘屿回头说:“送水的师傅还没到,我打了胡萝卜汁,口渴的话,先喝一杯。”
季松临抬起桌边的玻璃杯,边喝边打量着这间小公寓,主色风格是黑白灰,没有奢华摆设,细节却点缀得巧妙,看得出小屋主人品味不赖。
餐桌上已经摆好饭碗,还有一小盘洗干净的草莓,新鲜饱满,颜色艳丽,像一颗颗红玛瑙。
厨房垃圾桶堆满了被浪费的食材,完好无缺的只剩葱花,香菜这些佐料,徐尘屿看得抓耳挠腮,难道第一顿晚餐,要吃外卖吗?
正这么想着,就听见身旁响起季松临的声音:“一个人躲在这干嘛?”
再一看狼藉遍地的厨房,砧板横跨灶台,几根青椒懒散地躺着,还没来得及丢掉的垃圾。
季松临顿时明白了过来,他背靠墙壁,抱着双肘,对上徐尘屿微窘的脸庞,两人突然噗嗤一声,相视而笑。
徐尘屿将三盘凉菜端上饭桌,只好实话实说:“实在没什么经验,本来想着第一顿晚餐,自己下厨比较有诚意,没想到搞成了这样。”
季松临说:“我来吧,你把冰箱里的菜拿给我就行。”
徐尘屿挠挠后脑勺,一脸为难。
“怎么?”看着他脸色复杂的样子,季松临微微扬眉。
“今儿买的菜都被我糟蹋了,只剩桌上这些了.....要不我再去一趟超市。”
“现在?”
季松临低头看表,六点四十五。
“估计超市也什么新鲜菜了,”季松临笑起来,他将大衣脱下,挽起衬衣袖子,打开储物柜检查食材,想着还能做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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