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我拉着席霆走开了,开了一间房,没有回头看季风一眼。
席霆抱着我倒在床上的时候,一直在和我拥吻,吻得很深情缠绵,我把腿勾缠在他的腰上,摸着他的性/器,挺着腰蹭着他。
他喜欢后入的姿势,还喜欢亲吻我的蝴蝶骨,喜欢一边狠狠地撞击,一边轻轻咬我的耳朵尖。
他喜欢我浪荡的叫/床声,喜欢我将身体一丝/不挂暴露在他眼前的坦诚。
席霆揉着我的性/器顶端,那里小小地射出来粘液,我爽得浑身都在颤抖,穴肉一缩一缩地咬紧了鸡/巴,勾勒出对方的形状。
他吻着我的下巴,下/体用力撞击着某一点,我喘息呻吟,额头和身体都出了一层细汗,失神过后,我吻住席霆的嘴唇,主动地深吻着,他紧紧地拥抱我,在高/潮的时刻,阴/茎搏动着抽出了体内,射在了我的大腿上。
“席霆,”我脸发烫,喘息了一下,看着他,忽地忍不住问了一个很没意思的问题:“……你不喜欢安越吗?”
席霆冷哼了一声,摸着我的腰,不大高兴的样子:“我为什么要喜欢他?你别把我和季风混为一谈。”
我淡淡地笑了。
席霆将我按在床上,压住我的腿,继续又一次的抽/插。
我的一声叹息被淹没在了呻吟里。
我情不自禁地想:……那是因为,你还没有见过安越,席霆。
11、
我回到纪家的时候,第一个碰到的人是我哥,纪涯。
彼时他正揽着安越在怀里亲吻,就在二楼楼梯平台上,我识趣地直接掉头就走,还打算喊住一个不识相就要往上走的仆人。
我转身没有下几级阶梯,纪涯倒是没有发现我,可惜的是,安越叫住了我。
我的脚步顿在原地,正不知道要不要回头,还是装没听见,安越再次惊喜地喊了我一声:“纪临!”
安越推开纪涯,朝我跑过来,热切地握住我的手,嘴唇泛红,一脸春色/诱人却不自知的模样,说:“纪临,好久不见,你去哪了啊?”
我嘴角勾起,扯出一个笑来看着他,不咸不淡的,目光看向纪涯,牢牢地看着对方:“没什么。去旅游了而已。三个月的旅游。”
纪涯那副对待安越温柔的嘴脸并没有用在我身上,还是一贯熟知的冷脸,我心底悄悄松了口气,心想如果他没把对待安越的模样收敛起来,就看着我,我可能会吐出来。
纪涯的目光牢牢地看着安越紧紧牵着我的手,阴沉冷然,抱臂站在一边,第一反应不是斥责安越,而是极具压迫力地看着我。
像是我给他戴了一顶绿帽子一样。
安越不知道这些,依然一脸单纯地看着我,笑得脸颊上出现了酒窝,他惊讶地说:“旅游啊?纪临,你真潇洒啊!什么时候带我一起吧!我也想去!你不知道,纪涯哥总是限制我的行动,这不让我做,那不让我做的,我真的很无聊欸!”
他垮着脸,苦兮兮地向我倒苦水。
我笑了一下,掰开安越握住我的手指,离他远了一步,安越不明所以,一脸迷茫地看着我。
纪涯的目光始终如芒在背。
如果我有能力,且爱安越,这个时候应该早就和纪涯针锋相对了起来,为了安越争风吃醋。
可是我不爱安越。
我也没有能力。
我拥有的东西,曾经有三样,我的爱人、我的漂亮皮囊、我的那颗肮脏又脆弱的心,如今我唯一拥有的东西,只剩下一具皮囊。
剩下的时光,我想好好把心捡起来,补一补。
12、
我路过纪涯的时候,脚步停了下来,从对方衬衫口袋里抽出那方折叠得工整的纸巾,擦了擦被安越握过的地方,然后,将纸巾揉成一团,朝纪涯的脸砸过去。
我微笑地喊他:“哥。”
我和纪涯从小一起长大,每次我试图凑近这个哥哥的时候,得到的总是一副冷脸,我小时候怯生生地喊他哥哥的时候,纪涯总是冷淡的,久而久之,他在我心里的称呼变成了“纪涯”。
但我没有向他喊过“纪涯”,因为我们的生活基本上没有什么交际。
他是纪家的法定继承人,运筹帷幄,决胜千里。
我是纪家的废物二少爷,混吃等死,浪荡成性。
算起来,这是十二年来,我第一次喊他哥。
纪涯的眸色微有变化,看不出来是生气还是讶异。
纪涯只是挑了挑眉,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生气。
我依旧笑着看着他,说:“你真让我恶心。”
“不需要你亲自来赶我走,”我头也不回,“我这次回来只是整理一下东西。一会儿就离开。”
“对了。”我补充道,“除非过年,爸妈硬性规定必须团圆的话,不然我是不会回来碍你的眼的。”
13、
搬出去住之后,我照例依旧和一群狐朋狗友游戏人生,喝酒调笑,讲着荤段子来标榜自己是个俗人,俗不可耐,以求在氛围中能够融合进去,然后不起眼地坐在旁边,静静地抿酒。
季风有时来,有时不来,来了也只是默不作声地坐一会儿。
他一向是我们这群人中行为最古怪的那一个,早些年间沉默寡言,后来也不知道从哪个时刻起,那份沉默里带上了警醒的味道,要想骗他下什么套子,没以前那么容易了,还得警惕会被反咬一口。
对于季风的过去,我倒是不太熟,这些细枝末节、陈年旧事断断续续地被周围人传到我耳里,在没有见季风之前,我对他的印象只有三个词:性情大变、喜欢安越、痴情傻/逼。
这第二点我倒是很熟,反正我周围人,稍微有那么点出色的青年才俊,只要一见到安越,就没有不喜欢的。
我向来随遇而安,无意之中闯进季风的朋友圈子,也是无心之举。只是这一见,倒让我感到意外,季风并不像传言中的那样,我能够看出他骨子里的骄傲和压抑着的病态的疯狂,他像是被什么锁链拴住的一条恶犬,不得不收敛所有的锐气,在众人面前披起一个正常人的皮来。
这条锁链的一头在他脖子上,另一头似乎在安越身上。
所以很多人说季风爱安越。
我当初低声随意附和,心里却不屑地想:疯子怎么可能爱上一只小白兔呢。
14、
可能是喝酒喝醉了,把我搬出来的那件事一不小心给抖漏了出来。
第二天宿醉醒来,就在我的新公寓楼下收到一大捧玫瑰,馥郁芬芳,娇艳欲滴,指名点姓地说是要送给我。
没有署名,我翻来覆去看,依然没找出送花人的名字。
这样的玫瑰一连送就是好几个星期,满满的一大捧,家里没处放,一部分被我丢进了垃圾桶,一部分被我埋在了土里。
玫瑰的香气熏得连衣柜里的衣服都满是那种味道。
安越来看过我,见到那些玫瑰花,满脸通红,兴奋地看着我,说:“纪临!你是喜欢花吗?单要玫瑰干什么呀?纪涯哥那里有一个花园,里面的花都很新鲜,我上次还去摘了几朵,和玫瑰一样漂亮,很衬你的!要不要我给你带过来?”
“不用了。”我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安越口中所说的花园是纪涯最爱护的一处地方,精心照料,上次有仆人不小心闯进去了一次,就被他直接辞职。这还不算,那几天,纪涯的脸都很阴沉,搞得公司的人叫苦不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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