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穿着黑色兜帽衫,胸前有个荧光绿骷髅图案的年轻人目不转睛地与他对视。
希尔德不认识他,但对方可不一定。
邓肯家族的继承者死于他枪下,他的双重身份也早已公开,与外界不同,黑道、暗街和地下世界的人态度出奇一致。
叛徒。
没有太多复杂心理,没有人去了解前因后果,什么丹尼尔的死,什么变态杀人狂的下场,还有自我毁灭式的厌恶感和人性的困境,最终都只归为背叛者这一个通俗易懂的结论。
他被判入狱是活该受的罪,这么快又重获自由,一定是和警方做了不可告人的卑劣交易,以施乐会杀手和邓肯家族曾经深入这个城市的触角作为筹码,有的是好处可以交换。
希尔德收回视线,不再和任何人对视。
奥斯卡往小巷深处走,他也感到整条街的气氛十分诡异,尽管四周一片寂静,可无论是游荡的流浪汉还是角落里的帮派分子,全都目不转睛地望着他们。确切地说,是望着跟在他身后的希尔德。
奥斯卡没想到他们对他的敌意这么深,也许在这些终日游走于犯罪边缘的家伙眼中,希尔德根本不是曾经的同类,反而是警方派来的卧底。这是他一度想让希尔德待在车里的原因,但希尔德还是跟来了。奥斯卡觉得他并不在乎这些锐利的视线,能够刺伤他的反而是柔软的东西。
他们继续往前走,来到橡树街7号。
那是一栋外观阴沉的公寓,不管阴天下雨还是晴空万里,公寓外墙总是给人一种粘稠潮湿的感觉。奥斯卡走进狭窄的门厅,闻到一股刺鼻的烟味,门房自顾自在柜台后面吞云吐雾,无暇关心进来的人到底是谁。
奥斯卡站在他面前,发现他正津津有味地看着电视转播的球赛,于是伸手敲了敲柜台。
“干什么?”门房不耐烦地问。
“我要9号房的钥匙。”
“9号房没有人住了。”
“我知道。”奥斯卡给他看自己的警徽,“我们要进去查案。”
门房这才转过头来,先往他的警徽上瞟一眼,然后嘴角掀起一个嘲笑。
“他死掉了啊,肯定是被人杀了,这还用查。”门房说,“你不用问我任何问题,上次就有人来问过,问我有没有看见什么可疑的人出入。当然有了,进进出出的人每一个都很可疑,你们也是。警察根本就是例行公事,怎么可能会认真查这种案子,来一次,把尸体抬走就够了,免得烂在这里发臭。”
这就是为什么这样的案件总是累积在悬案里的缘故,没人在意死者为什么会死,周围的人都默认他早晚死于非命,谁也不在乎,也许连死者自己都没在乎过沉冤得雪,死人已经什么也感觉不到了。
奥斯卡说:“那你不介意我踢开门进去看吧?”
门房满脸厌恶地看着他,僵持片刻后从挂钩上拿下一把钥匙丢在柜台上:“去看吧,但是别破坏东西,你知道这里……”
“这里归匕首管,麻烦的事情要是超出了他能看管的范围,还可以去找街区老大巨人穆罗尼。”
奥斯卡转头看了希尔德一眼。希尔德目光平静,只是陈述事实。
门房也在看他,不过态度不如外面那些家伙那么尖锐。
奥斯卡把警徽收回来,拿起柜台上的钥匙说:“谢谢,我们知道规矩。”
门房不再理睬他,转头继续看比赛。
上楼时,奥斯卡低声笑了。
希尔德知道他为什么笑,以正常人的角度来看,一些帮派自以为是的规矩本来就很可笑。
“你一定以为我在笑这条街这么短,几乎就是条一眼能望到尽头的狭缝,竟然还有个头目,对吗?”奥斯卡回头问道。
“难道不是?”
“一部分是,还有一部分,我觉得你应对的方式很有趣。”
有趣?
希尔德忍不住想,他已经不会把自己代入警察的角色,却还是保留了一些警察办事的习惯,他也不想再当杀手,可又抹不去对那个世界深刻的印象。他觉得自己是一个被缝合起来的怪物,永远无法像正常人一样生活。
“这样很好。”奥斯卡说,“我有预感,我很快就要离不开你了。”
“从来没有人这么说过。”希尔德回答。从来没有人说离不开他,不管波比·瑞普利警探内心真实的想法是什么,表面上,他总是嫌弃又不耐烦。罗德尼需要他吗?那只是利用罢了。
失去父母时他还心存幻想,失去丹尼尔之后,他终于明白踽踽独行才是人生之路的常态,同行者都是短暂的过客。至亲至爱的人也不能陪伴一生,更何况是朋友、同事、搭档……
奥斯卡说需要他,说离不开他,不过是性格使然的一句玩笑罢了。
“你要好好帮助我,明白吗?”奥斯卡继续说。
“嗯。”
希尔德看着脚下的楼梯,奥斯卡忽然停下来,他就猝不及防地撞了上去。希尔德错愕地抬起头,不知不觉,他们已经走到楼梯尽头,转角迎来一个半人高的玻璃窗,窗外通透的阳光穿过奥斯卡因为转身而露出的空隙。希尔德觉得很刺眼,不,应该说耀眼。
“能力没有错,能用的时候就好好利用。”奥斯卡说,“快上来,把这个案子解决了,我要让诺曼输得心服口服。”
能力是没有错的,错的是使用方法。
希尔德望着阳光,只是逗留了片刻,奥斯卡已经走向二楼的走廊。
9号房。
死者名叫哈里森。
被归入剃刀杀手案中唯一的男性。
“死亡方式相似,伤口的位置也一样。”奥斯卡说,“因此才被归到同一个案件里,不过和其他死者相比,哈里森有点特别。”
“是指他的性别?”
“之前看来是的。不过你提出了受害者的另一种共同特征,性别差异反而不那么重要了。”
希尔德打量周围,这是个古怪的房间,尤其主人是个年近四十的中年男子。
房间里所有东西都是粉红色。
窗帘装饰着缎带,墙上挂着闪亮的粉色圆球,打开衣柜,里面是一排深深浅浅的粉红。因为哈里森死于非命,临死前鲜血溅满了其中一面墙和地板,干涸的血迹让这个梦幻似的房间呈现出更加违和的怪异感。
奥斯卡对此倒没什么特别反应,也许是从警生涯中勘察过太多诡异古怪的凶案现场,早就见怪不怪。
“哈里森是个异装癖,报告上有写。”他说,“转交档案的警探觉得凶手可能认为他不算男人。”
异装癖并不是身份识别障碍,而且房间里没有生活设施,除了衣柜、镜子之外,只有一张对十几岁青春期少女而言都显得过于可爱的双人床。
这是一个秘密乐园,一个尽情享受隐私的地方。
希尔德对这条小街的了解仅限于势力划分,即使像罗德尼那样深入黑街暗巷的家族头目也不可能对每一个“蜂人”和“渡鸟”了如指掌。但是,希尔德了解他们的动机,为了保证自己在这一行中不落人后,他们会一刻不停地捕捉消息,探听别人的秘密。
“他在穿衣镜前被杀,死的时候只穿了一件睡袍。”奥斯卡说,“当然也是粉红色,喉咙上的伤口很整齐,凶器应该非常锋利……”
睡袍不是死后才换上的。希尔德记得报告上写的每一条内容,包括楼下那个只顾看比赛什么都不想管的门房的证词。在无数个“不知道”和“没留意”中,只有一句有用的话——“从来没见过穿粉红衣服的男人,房间租给谁,里面放什么东西我可管不着。”
这证明哈里森平时并不惹人注意,外表也没有女性化到以假乱真的地步,他来时应该穿着别的衣服,至少在连衣裙外裹着外套,可是现场却没有发现他换下来的衣服。
凶手把外套拿走了,为什么?因为杀完人后穿上哈里森的衣服离开更隐蔽?
房间没有被破坏的痕迹,残留在地毯和墙上的血迹犹在,悬挂的装饰品却依旧端端正正,看不出重新布置的迹象。是他主动带来的客人,就像其他被杀的女人一样,以为有生意上门,结果却落了这样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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