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墨的眉头皱起,若不能“一心二用”,那要如何应对心乐奏起必然带来的催眠效果呢?把自己的耳朵堵上不听吗?
好似很可行,一首曲子,练习到熟练,保证手感节奏不失,即便堵着自己的耳朵,也不会影响曲子的顺利演奏,按理说也不会影响心音转化为乐音,但这种按理纯凭想象是不行的,还要再看具体尝试。
且,也不是最优解。
纪墨本能地感觉到,他其实还能找到更好的答案,让自己的心防毫无破绽的答案。
学久了没什么结果就容易疲劳,这时候,纪墨就会劳逸结合地往山下去走一走,祝容从来不禁他去山下,却也没提倡,以前纪墨还不明白,但有了心乐一事,这才明白祝容的某些纠结之处。
他一方面想要在纪墨身上复制自己的成功经验,让纪墨能够如他一般学得轻松,一方面又觉得纪墨跟自己不一样,肯定不可能跟自己学习心乐时候一样轻松。
于是,在这方面,他就有些放任纪墨自己选择。
如果纪墨说要下山,他并不会阻拦,如果纪墨不去,他也不会主动叫纪墨去。
前头那些年,纪墨年龄还小,也不主动下山,等到后来长大了,祝容不叫,他也会跟着祝容下山,不为别的,就为了帮祝容减少一些负重,帮着他分担一些家事。
时日久了,山下的人也都熟悉纪墨了,在他们眼中,纪墨就是祝容的儿子,只不知道母亲是谁,不过这种事儿,也无需深究。
见到纪墨下山来,还有人问候他的伤疤:“怎么看着又多了,又被野兽抓了?”
“多被抓几次,以后就没有野兽抓了。”
纪墨笑着说,他脸上的疤痕层叠,看不出具体的表情来,但这咧嘴一笑的动作,还是能够让人感觉到亲近来。
哪怕都丑,纪墨和祝容给人的感觉还是不同的。
有人也会跟纪墨说,说他性格好,跟他爹完全不一样。
“脸还是一样的么!”
纪墨跟着笑,都带着疤痕,谁也不比谁好看了。
然后说话的人就笑。
大家看习惯了纪墨的脸,也不觉得可怕,跟他说说笑笑,也会有人问山上住的好处,却也就是说说,没有谁会轻易上山去,蛇虫鼠蚁,哪一个不注意就直接送了命。
卖了兽皮,卖了兔肉,卖了一些纪墨找得到的药草,揣着钱,纪墨就准备去买东西了。
自纪墨上山开始,山上的木屋就多了不少的东西,这么多年住下来,床铺被褥之类的大件,一样也都不少了,剩下的就是一些小东西,吃的米面油,酱油醋之类的。
其中腌菜能够自己腌就自己腌,不能的就直接买,再有一样就是肉酱了。
说是肉酱,其实肉没有多少,些许碎肉,不仔细都找不出来,最重要的是酱,咸香有味儿,用来就馒头吃,就面条吃,都是极好的。
这肉酱自家不好做,就直接从外头买,买来一小罐就能吃很久了。
此外,就是衣服了,山上的生活朴素,没什么必要衣着华丽,但因纪墨年年都在长身体,又有爬山干活之类的磨损衣服,每年添上两套衣裳裤子,都是必然的。
再有兽皮代加工的铺子,方便把一些兽皮缝制成衣裳之类的东西,纪墨还算首创地让人把兽皮给缝在衣裤容易磨损的地方,手肘膝盖之类的地方加上一块儿兽皮,衣服就能够多穿一段时间。
日后衣服破损穿不了了,那兽皮只要没烂,还能取下来再放到别的衣服上去,算是很能够重复利用了。
再有一件,就是鞋子了。
磨损最厉害的就是鞋子,只要穿上就有磨损,可山中生活,又不可能不穿,脚部还是需要保护好的。
纪墨和祝容,都能做些缝补的事情,这也是单身汉的必备技能,可若要做鞋子,对他们来说就太难了,只能去专门的铺子买,若是自己出材料(皮子)的话,单给一个配料和加工费,也不是很贵。
第712章
祝容和纪墨都是单身汉,两个单身汉,活得就有些糙,纪墨还讲究每天有条件的时候洗脸洗脚,冬日里都不曾放松对卫生的要求,祝容就完全是破罐子破摔了,反正脸都毁了,洗干净还是不干净,也看不太出来,关键是没人敢看。
这种情况下,两个住在山上的单身汉按理来说是是非最少的,他们除了买卖东西,并不跟山下的其他人家接触,可,就是这样的人家,也有人想要招惹。
纪墨拐过一条街巷的时候,看到街口摆摊卖小吃的李寡妇的时候,脸上那无人看到的疤痕之下的微表情都要僵一僵的。
“阿墨,过来,来,正有热乎的汤水,你快来喝上一碗。”
她热情招呼着,说话间,已经拿大汤勺盛了一碗汤水端到离自己最近的小桌上放下。
见状,纪墨不好推拒,只能讪笑着过去坐了。
李寡妇也是个毁了容的,却只毁了半张脸,那是烈火烧过的痕迹,不知道是怎样留下来的,落了疤痕,看上去还怪可怕的,为了遮挡,她都是把半边儿头发放下来一些,或者用宽发带之类的作为遮掩,隐约还能看到一些,却不是很吓人了。
她的身世有点儿可怜,穷人家,自小就劳作,好容易嫁了丈夫,却也是不中用的,吃酒赌博,几乎把她直接给卖了,还是因为一次被丈夫殴打的之后,火炭砸在脸上,毁了容,这才因为没人要免于更悲惨的遭遇。
再然后,她又因无子被丈夫嫌弃,也就是她丈夫没钱再娶,这才打打骂骂继续过着,等到后来她丈夫被人追债一脚踩空摔下了河,黑灯瞎火没人发现,第二天才看到浮尸。
李寡妇就是这样成了寡妇,她是个能干的女人,把丈夫的那套房子直接抵了他的所有债务,自己一人一身轻地离开,从给人洗衣服帮厨做起,到了现在,年过四十,却也有了个安居的小地方,能够支应这样的一个小毯子了。
唯一可惜的就是因为毁容及多年无子的关系,没人愿意再娶她,跟她组成一个家。
也不知道怎地,她看上了祝容,明明祝容是个毁容更彻底、看着就不好惹的猎户,按理来说并不是良配,但她就看上了。
她把纪墨当祝容的亲儿子,还跟纪墨谈过,表示自己是个不能生的,若是真的成了就把纪墨当自己的儿子待。
“家里总是要有个男人的,不然哪里是个家,我也想着有人能够给我养老送终,不是赖上你爹,实在是他那人踏实,看着就是个好的,我不嫌弃他毁了容,他也别嫌弃我,总还有半边脸难看,不至于寒碜人……”
李寡妇说得质朴又可怜,是一种很简单的等价观念,也隐隐透着自卑。
纪墨听了一次,虽觉得卖师父不好,且师父未必看得上这等普普通通的市井妇人,但在听的时候,还是动心了一霎,觉得若有人能够与师父互相扶持着,也是好的。
可这话,他实在不能应,就推脱了,只说当儿子的不能管爹。
李寡妇就笑:“哪里指望你来管呢?就是你不讨厌我就好……”
她鼓起的勇气似乎也就是那一次谈话,之后再没有跟纪墨说过,也没找什么媒人之类的说和,她这样的年龄,在古代已经普遍是当奶奶的了,若是被人知道了这种心思,多半要有说不正经的。
纪墨怜惜她的经历,又知道她能够对自己说明白这样的话有多么不容易,不管祝容怎么想,他对李寡妇是存着一份善念的,并不拒绝在碰见的时候帮做点儿力所能及的小事。
李寡妇也每次都热情招呼他,真像是对着儿子一样,念着他吃念着他穿,一并被惦记的自然还有祝容。
这份情,不好念,不好还,纪墨每次下山也都会送她一份肉或者兽皮之类的,让她自己添置衣裳之类的。
一碗汤水喝完,纪墨在碗底留了钱,生怕李寡妇不收,一晃眼就跑了。
周围有认识的人打趣:“你这还真是收了个干儿子啊!”
她们不知道李寡妇的心意,因她从未表露过,但她也说过想要把纪墨当儿子,以后有个好送终的人。
这在古代都是必须要惦记的事情,谁也不能说李寡妇做得不对,也就是她的丈夫和娘家都没什么人了,不然,从亲戚家过继也是应有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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