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口袋里塞什么呢!拿出来!”
话音未落,他就霍然起身大步跨出收银台,直冲一个货架后面。那个货架挺大,足以挡住我们这个位置的所有视线。
不一会儿,他就从里面揪出来个小男孩。
“第几次了你?东西赶快拿出来,家里人电话号码给我,这次非要有人来接才能放你走!”
他声音不高,语气也不凶,反而有几分慢条斯理,仿佛做好了慢慢磨的准备。
小孩看不出慌张和害怕,只垂着脑袋不吭声,顺从地从口袋掏出一把金属模型枪。
华哥道:“你要给我三倍赔偿,一个月之内不准进我门,听到了吗?手机号!”
小孩儿低声嗫嚅:“没……没有。”
“什么没有?你爸妈你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哪个都行,别在这里装!”
“没有人。”小孩双手交握放在身前,微微抬起头看着华哥,“没人在家,他们不会接你电话的,也不会来。”
“那我就报警了!”
“你……那你……报吧。”挣扎不到一句话小孩就放弃了,说完话他扭过脸看门口外面,表情空洞冷漠。
我也正好回头,与他视线不期而遇。目光相碰的刹那他忽然露出惊讶神色,眼神在我脸上逡巡,越看越犹疑。
这么面对面细看,我也开始觉得他眼熟。
正当我在脑中搜索这种熟悉感的出处时,他猛地朝我上前一步:“表哥!”
“……”
与此同时,我也想起来了——他就是孤绪路十六号现任住户家那个孩子,向美芳的不知道是哥哥还是弟弟的儿子,我的便宜表弟。
上一次见到他,他应该还只是刚上小学一二年级,小小一只,感觉没比华哥的收银台高多少,现在看起来已经是个大孩子了。
他叫什么来着?
“那个……你,”我跳过点名相认环节,指指收银台上的模型枪,“什么毛病,一支枪没钱买啊?还用偷的!”
身边唯一的孩子茉莉是个聪明省心的小宝贝,我训人技能修炼不足,开口没什么水准,一味凶巴巴。
这便宜表弟看来却是个被骂惯了的,听完我这句质问不怕反笑,还自来熟地黏上来:“表哥,你也算我家长,你帮我赔吧,检讨书帮我签个名字!”
“……”我被这等不要脸震撼了。
不等我表态,他又立刻回首问华哥:“老板,我表哥领我走行不行?”
华哥斜身靠在台上,眯眼看向我,从抽屉里翻出一个笔记本:“要看你表哥愿不愿意了,你先把检讨书写一写。”
小混蛋听了,屁颠屁颠过去拿笔摊开本子,落笔飞快。
华哥低眼看他一下,摇摇头,冲我无奈叹气:“惯犯了,家里人都不管,今天要不是你在这里我肯定送派出所去。”
我无话可说,尴尬笑笑。
意外当了回冤大头。收拾完这摊烂事,外面雷雨也近尾声,路上已经有不撑伞的行人。
便宜表弟捡了便宜倒还算会卖乖,围着我左一句感谢右一句恭维,还表示要还钱,拉住我就往十六号走。
我口上默然不语,心里却难以无动于衷——那栋已经不属于我的家的房子,就跟过往的迟雪一样,是我可望不可即的东西。
自向美芳去世起,我已经太久没有踏入过那个院子。所以我根本没有拒绝眼前这份邀请的骨气,只好任小混蛋拖着再次靠近它。
院子和我记忆中出入不大,不过靠小房间窗台的合欢树长得更高大了;谢天谢地谢谢阳城人一致的养花爱好,东南角的花圃竟丝毫没有败落,月季正盛开;只是花圃旁多了间小屋,一条毛茸茸的萨摩耶在里面朝我们张望喊叫。
“喊什么喊什么,不是坏人!”
小混蛋语带宠溺地训它两句,它马上“嗷呜”一声消停下来,四脚徘徊,很想出来。
“表哥,跟我上楼吧,我的钱在房间里!”
我回过神:“嗯。”
小混蛋一把推开大门,那一瞬间我竟感到无比紧张,心脏难以自控地缩成一团,简直发痛。
当眼睛真正看见屋内景象,那种近乎窒息的痛便仿佛从高空坠落的重物获得了依托,慢慢放松、舒展,最终平安落地。
痛随之消失。
眼前是完全陌生的场景,我失望的同时大松一口气。
真跟小混蛋踏入门中,心理负担也不像以为的那么大。甚至连走进曾经居住多年的房间,也因为一眼认不出来而差点没意识到自己身在何处。
“……其实我有钱的,我每个月有两千块零花钱呢,有时候还更多!老板要我赔十倍我也赔得起……表哥,这个给你!”
小混蛋把一个黑色大木盒重重推塞到我手上,我才猛然发现自己其实飘飘忽忽的。木盒的重量掂在手里,人总算回了神。
“干嘛?”我扬扬眉。
“你看嘛!”小混蛋献宝似的望着我,期待我自己打开盒子。
小破孩儿脑子里不知道在想什么。我打开盒子,见里面是一整盒人民币,叠得整整齐齐,少说也有几万块。
大概是从我脸上捕捉到惊讶,小混蛋更得意了:“我和其他人不一样,他们爱乱花钱,我喜欢攒钱,所以我钱可多了!”说着,他从里面揪出一把塞进我怀里,“表哥,这是还给你的!”
“……”我虽然穷,但也不至于从一个小屁孩手里敛财。
没搭理他,把盒子和钱都放在桌上,我径直走到窗边。
过去很多次在小路对面凝望这里的时候,我都想知道,现在从这个窗子看出去到底是什么感觉,鲜花满枝桠的合欢树是否如我想象中那么美。
终于,我站在了这个视角。
目光贪婪地在视野范围内来回巡望,很快感觉眼睛不够用,便举起相机拍照。
小混蛋一开始还在我身边叽叽喳喳,过一会儿就自讨没趣地闭嘴了。
我取尽眼前景,拍遍每一个角度。最后一张,我对准自己二十多天前站的地方,一点点调整光圈和聚焦,选取最好的状态,然后将食指静静放在快门键上,等待感觉最佳的那一刻。
然而就在这时,一对人走进我的镜头。
他们推搡拉扯,走在前面的显得不耐烦,走在后面的气呼呼。这本该是破坏我取景的乱入,然而“那种”感觉不期而至。
每个摄影师都有自己的迷信,我也许算不上正经摄影师,可拍了这么久也有一点自己的信念——我信感觉。
没有什么比“那一刻”更重要。
只要它来了,不管镜头中是怎样的情景,有什么意外,它都应该被捕捉。
我不愿为任何情况放弃这一刻,循常按下食指,抓取这个命定的瞬间。
而镜头中的人就是在这一瞬抬头朝我望来,那双漂亮的眼睛中还带着一丝介于烦躁和冷淡的情绪,表情是没有任何提防和准备的样子,是他最真实的模样。
这个模样,我小时候常常看见。
非但会看见,我还得在看见之后想尽办法哄他,逗他,把他的烦躁啊不耐烦啊不开心啊,统统清扫干净。
我一度认为,世界上没有人比我更懂如何抹平他蹙起的眉头,没有人比我更清楚他的喜怒哀乐。
可惜,现在我不是那个人最懂他、最会哄他的人了。拍下他和小情人闹矛盾的一幕,实在我不是我的理智意愿。
这张照片,想必是留不住的。
“我先走了。”关上相机,我转身面对小混蛋。
见我动了,那家伙立刻站直,眼瞪瞪地看着我,一副很怕我走的样子。
唉,小孩子。
我心生恻隐,忍不住多嘴几句;“再想引起别人的注意也不应该偷东西,你不是小小孩了,别人不会理解你同情你的,只会真的把你送派出所,知道吗?”
“知……知道,我都快六年级了!”
“那就好,以后别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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