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有乐:“……”
“你还没说,三级跳怎么样?”
林有乐说:“我不会,你先问班上同学吧,肯定有人擅长一些项目的。”
“那不行,得先让你把简单的项目挑了。”齐瑾记得很清楚,上辈子林有乐就是因为别人把好项目挑完了,就剩个三千米让他跑,结果害他晕倒。
不过话说回来,那场运动会、那长跑,还是他跟林有乐冷战后和好的契机。
生日宴上发生意外是齐瑾没想到的,毕竟那个观音瓶从来都是贴墙放着,几年如一日,怎么也不可能在从后厨到宴会厅上菜的这段路上被碰倒、摔碎。
可当时场面太混乱,大家都围在一起,地上那么多碎瓷片,很容易伤到人。
何况他觉得林有乐情绪很不对,很棘手却完全不知道怎么处理。
幸亏他妈来得快。
他负责把看热闹的人带走,让他妈处理,只走之前不放心的多看了林有乐两眼。
如果能重来,他绝对不会再让乐乐一个人孤零零坐地上。
乐乐多无助多害怕?
他就该挡在所有人面前,把那些人轰走,再告诉乐乐没事、别怕。
可那时候他跟林有乐关系不熟。
林有乐来参加生日宴,还是看在庄梓俞的面子。
他表现的太热络,万一被林有乐看出来他是个居心不良的大变态怎么办?
只能忍。
后来他跑去看监控,看到分明有人动了花瓶,还一堆人拦在上菜的必经路口,逼迫佣人阿姨绕道,然后也看不清是谁撞了一下。
整个看来,花瓶摔碎,跟那个妇人一点关系都没有!
而跟着庄梓俞一起走来的林有乐,大概是看到其他人欺负得太过分看不下去了,出手阻拦。
毕竟乐乐自己家里条件也不好,看到那些肯定会产生一些同理心。
事后他跟故意找茬的那几个都翻了脸,从小到大就没那么上纲上线的较真过!
然后,他承受了那天忍下来的所有应得的煎熬。
每次去实验班找人,林有乐不是沉默的埋头写作业,就是在教别人题目。
别说搭话了,就连一个眼神接触都没有。
他抓心挠肺的难受,恨不得找个没人的地方哭一顿!
不过运动会是个和好的好机会!
他买了两杯奶茶,想着找个合适的时间给两人送过去,虽然各个班有自己的场地,但往来走动多,班与班之间会场分隔界限很模糊。
他找过去不会引任何人注意。
可没想到,运动会开始后林有乐就离开实验班场地,去了主席台念稿子。
什么秋高气爽,什么肆意飞翔、汗水就是胜利的果实之类的。
完了,彻底完蛋了。
正郁郁寡欢,突然听到喇叭广播播报三千米,让大家去检录处检录。
他听到实验班庄梓俞的时候,还生无可恋的瘫在枫树下一动不动,听到林有乐的名字时却僵住、紧接着坐起抓住别人衣领子猛晃,“刚刚说林有乐是吗?实验班的林有乐?”
得到肯定回复后,他一路飞奔进操场一路问三千米项目检录处在哪。
不知道的还以为他要比赛,还叫他节省一点体力,说时间够得很、别急。
呵,他能不急吗?
乐乐马上就要去跑三千米了!!
周围人那么多,他不在起点给人加油打气,乐乐能看得见他吗?!
还真能。
因为可以陪跑……
他长那么大,第一次知道还能陪跑,幸亏庄梓俞也参加了那个三千米,虽然一骑绝尘跑在最前面,但起码有个理由让他跟着跑而不显得那么突兀!
甚至在庄梓俞第二圈赶超林有乐的时候,他还能名正言顺的停一停,慢吞吞坠在后头,保持在距离林有乐或前或后的半米内……
庄梓俞接过水喝的时候,还回头喊了他一声,他支着肚子摆手说跑不动了,然后小步的陪跑林有乐身边,期间不忘从自己班的箱子里拿了瓶水。
他给林有乐递过去。
操场那么多人,三千米陪跑的不多但也不少,在林有乐身边的却只有他一个。
他把水递过去的时候还有点紧张。
好在林有乐愣了下就接过了。
就在他心里激动的时候,看到林有乐拧了下瓶盖没开,下一刻脚绊住脚直接往地上摔。
那场面真是吓得人魂飞魄散!
他反应再快也来不及,只能第一时间扶起林有乐,“乐乐,乐乐?”
“我觉得可以扔铅球。”林有乐说。
齐瑾从思绪里走出来,仍然有些心悸和难受,他说:“开什么玩笑。”
他抓起林有乐的手。
那胳膊和手腕细得叫他两根手指就全部握住了还能空出一大截,“就你这样还扔铅球,铅球标枪扔你吧。”
林有乐抽回手,“那跳高。”
“不行,也太危险了!我看过太多跳高结果杆子断掉,或者碰倒杆子砸身上咯身下,又或者跳过头脸着地的,太危险了!”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林有乐说:“那你怎么说三级跳不小心脚还会崴了?”
“对哦!我把这个忘了!”
林有乐忍不住翻了个白眼,懒得理这个危机意识过剩的家伙,三步并作两步回教室。
走廊上没人,这会儿已经开始上晚自习了,安安静静。
摔倒的时候,林有乐其实很想哭。
情绪已经憋得太久,看到齐瑾陪跑庄梓俞的时候直接窜到顶峰,庄梓俞那么受欢迎、陪跑的不仅有自己班也有像齐瑾这样的其他班好哥哥。
其实不管是谁都可以。
就齐瑾不行。
他不想看到齐瑾,不想看到齐瑾陪着庄梓俞、从自己身边一次又一次的跑过。
太难堪了。
到后面齐瑾明明已经跑不动还要坚持陪着,在自己身后喘着粗气,一声声的,更像是捅在他痛得难以呼吸的心口上的刀子,插进抽出,血淋淋又昏天暗地。
为什么喜欢一个人要那么辛苦。
要那么委屈。
他不要再喜欢齐瑾了!
像是把所有脾气和力气都用来拧盖子,但却没拧开,那瞬间之中泄了气,两眼一黑直接摔倒在地上。
天旋地转后。
疼痛来得很迟缓。
至少在那之前,先听到有人急切在喊自己的名字。
睁开眼,朦朦胧胧看见个影子。
等到逐渐清晰后,齐瑾那大汗淋漓、火急火燎的样子也就印入了眼帘,就像是一幅画,从视网膜里烫进心上。
“乐乐,你还好吗?头晕不晕?来,先到边上。”
齐瑾用矿泉水给他清理膝盖上的伤口,又小心的用大毛巾帮他擦掉水分,擦碘酒,再贴敷贴。
阳光很大,大到晃眼,令人晕眩。
他看着齐瑾,看他全神贯注的始终眉头紧锁。
汗从修剪得很整齐很干净的鬓角流下,顺着棱角分明的脸颊线条,最后坠在下巴,再被他随意抬手用胳膊抹去。
那些发誓再也不要喜欢的铺天盖地的委屈,就像那滴汗。
被擦掉。
无影无踪。
他还是喜欢齐瑾。
低到尘埃里,还能开出一朵花来。
作者有话说:
快了,月底之前进度能到文案的告白。
最后一句来自张爱玲送胡兰成照片背面的一句话,原句:“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第49章 不知道,不记得了
“哎,齐瑾没跟你一起回吗?”
林有乐说:“没有,他买夜宵去了。”说的时候还挺委屈,道晚上在餐厅没吃饱,还黏黏糊糊的想要他陪。
一个将近一米八的大男生明着撒娇,搞得周围同学看过来的眼神都变得奇怪微妙。
他于是直接拒绝了,一个人先回来。
齐瑾倒是没再生拉硬拽。
齐瑾当然不会生拉硬拽的强留林有乐。
因为买夜宵只是个借口。
实验班的同学已经走的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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