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忘了他是受[穿书](9)
借着月光,谢砚发现九叔嫣红的唇上有一枚小小的痣。
……
当沈昱骁知晓谢砚随他一道儿去长乐海时,欢喜得险些睡不着,暗自兴奋了一夜,设想了无数种可能,翌日醒来晓得谢爻也随行,顿时火冒三丈。
他不明白,为何这谢爻总是在他家阿砚的身边阴魂不散。
“九叔,我也要去。”谢音得了消息,哪里肯放过这个既能跟着沈哥哥又能出去玩儿的机会。
“音儿,不许胡闹。”自古长乐海灵试鲜少有女修参与,更何况此时谢音尚未满十四岁。
“大哥急什么,我问九叔又不问你。”小姑娘倔强起来,连兄长都不怕的。
“……”
谢爻笑:“你若真想去,也可以,就是不许惹事。”
他心中自有考量,谢音虽与谢砚同母,因貌似其父又是水灵灵的女孩子,很得谢家人宠爱,自小修习术法在同辈中已是佼佼,应该给她一次在灵试上崭露头角的机会;还有就是,有谢音这吵吵闹闹的小女孩子在,多多少少也能牵制住沈昱骁。
“谢九叔!音儿一定乖乖的。”谢音眉花眼笑,朝谢砚俏皮的吐了吐舌头。
“……”既然九叔已经答应,谢砚自然无可奈何了。
两日后,一场暴雨刚过,空气潮湿凉爽,一行人向东启程。
从南境洛川到东域越良,马车需要半月余的路程,他们一行三辆马车,沈昱骁自己一辆,谢音姑娘家一辆,谢家叔侄俩一辆。沈昱骁几次三番邀谢砚与他同乘,谢砚都一一婉拒了,好几次谢爻看沈昱骁气得发抖不忍心,就嘱咐谢砚去与他喝几杯茶,自然,他这电灯泡也在场的情况下。
一路上谢爻有种错觉,自己仿若守着自家宝贝白菜的老父亲,生怕图谋不轨的男孩子将辛辛苦苦养大的白菜拱了去。
“九叔,我们已到越良地界了。”时值盛夏,东域乃鱼米之乡富庶之地,其中又数越良最繁华,越良长乐城内车水马龙熙熙攘攘,行人皆穿绸饰银,歌楼茶肆林立,十里荷塘画舫,满目荣华。
“听说宋家想借此次灵试,为他家大小姐择夫婿,所以今年特别热闹,”酒楼里人声鼎沸,谢音提高了嗓音兴致勃勃嚷道,看无人感兴趣回应,笑盈盈朝谢砚使坏:“要不大哥你也去试试?”
“……”
“听闻谢家大小姐虽为美人,修为灵力也鲜有人能及,但性格极强骄纵蛮横,这样的女子,阿砚怕是消受不了的。”沈昱骁如是说道,将杯中黄酒一饮而尽。
谢爻心中呵呵一笑,说到骄纵蛮横,全书中有谁比得过你呢沈小公子……
“沈公子这话就不对了,惧怕与比自己强大的姑娘结为道侣,这样的男人该是多自卑呢。”
第11章 夜宿长乐
此言一出,谢音惊奇地睁大眼睛,沈昱骁额角青筋隐隐跳动,只谢砚面上仍维持云淡风轻,风平浪静之下却也是暗潮汹涌。
“没想到谢前辈这般通透。”沈昱骁嘴角抽了抽,若非谢爻是前辈,又是谢砚敬重的九叔,他早就掀桌而起了。
“能与九叔结为道侣的女子,真是太幸运了。”谢音毫不掩饰地流露出惊羡之情,在这本姑娘都被炮灰的书里,谢爻的观点确实太特别了。
谢爻温和地笑笑:“以后谁能娶到我们家音儿,才是幸运呢。”
这话虽是哄姑娘的,也算是说给沈昱骁听的。那位在他口中骄纵蛮横让人吃不消的宋家大小姐宋以洛,正是原书中他的结发妻子,他也正是凭着裙带关系将最富饶的长乐海握在手中,成为一方霸主。
音儿红着一张脸,笑容嫣嫣:“九叔最好了。”
一直默默不语专心吃饭的谢砚端端正正放下碗筷,声音无波无澜:“我吃好了。”
谢爻循声抬起头,正好迎上对方的视线,暗潮汹涌的平静,瞧得他莫名背脊发寒。心中忽然晃过一个荒唐念头,如若此番灵试谢砚一举夺魁,娶到宋以洛的人岂不是……
择婿之事流言而已,不可全信,此番灵试还是助谢砚崭露头角,顺便拿到他那把上古凶剑为主,不要旁生枝节为妙。
谢爻自己都没意识到,他穿书的目的本是棒打鸳鸯扰乱剧情,可这鸳鸯打着打着,他便和谢砚站在同一条船上,不遗余力地护他帮他了。
也许万人迷男主的大腿,让人不知不觉就抱上了……
会了账,一行人正欲去寻间客栈,谢爻看到一向叽叽喳喳的谢音突然变得愣愣的,一副魂不守舍的模样,遂问道:“音儿,怎么了?”
谢音闻言怔了怔,才恍然回过神儿来:“嗯……没事儿。”如此说着,小脸蛋儿刷的一下红透了。
谢爻顺着方才她的视线望去,瞧见一个临窗闲坐的侧影,丰姿神秀容止风流,俨然一个“美公子”,心中好笑,这小丫头上一秒才对沈昱骁倾心,如今又对这“美公子”心生爱慕了么?原本的痴情炮灰女人设怕是又歪了,歪得好!
不过,纵然这位公子生得如何俊秀,却逃不过谢爻的眼睛,这分明就是一个扮成男子的姑娘。
原书中好像并没有这一人设……或许只是个稍微有些光环的路人罢了,谢爻如此想着,默默移开了视线。
谢砚看在眼里,眸色暗了暗,不言语。
……
天色暗了下来,街市上却越发热闹,荷塘里流光点点歌声幽幽,四人边漫步走着消食边寻客栈,因灵试在即修士云集,城中客房紧俏,问了几家皆是客满。
谢爻倒不急,气定神闲地瞧着眼前的街景,素闻长乐城夜市繁华,如此看来热闹程度不亚于帝都的簋街。当然,他的重点绝非是路旁的胭脂饰品小吃茶水,而是传说中名冠天下的长乐坊,书中写过,来长乐坊享乐的客人,能喝到全天下最好的酒,能睡到世上最有风姿的女人。
但长乐坊绝非寻常青楼,由宋家直接管辖经营,一般修仙者都进不去,更别提普通人了。后期沈昱骁接管长乐海后,长乐坊成为他囚禁谢砚的禁地。
也不知作者咋想的,一部耽美小说写青楼意义何在?还青楼囚禁play……就不怕被读者抡死?反正其中的妙处他是体会不来……
“谢前辈是第一次来长乐城么?”沈昱骁看谢爻一副寻寻觅觅的模样,微微挑眉道。
谢爻回过神儿来,听出对方语气中的傲慢,也不生气,莞尔一笑:“是,长乐城竟比我想的更热闹些。”
“晚辈倒是幸运,两年前随家父来过一趟,对长乐城还算熟悉。”
谢爻忍不住发笑,喜欢在心爱之人面前显摆,也是少年心性,遂顺着他的话道:“沈公子真是见多识广,寻客栈的事儿还要劳烦沈公子多多费心了。”
沈昱骁嘴角抽了抽:“那是应该的。”
最后走到天黑彻底,他们还是没找到落脚的客栈,只得分头行动,最后还是谢砚寻着的。
谢爻心中欢喜,果然自家侄儿比这挂哔男主靠谱多了,显然他已然忘记谢砚是另一个挂哔男主……
可他欢喜得有点早……
“道长,小店只剩下最后三间客房了,您看……”店小二为难地望着谢爻,正等他拿主意。
“无妨,我与阿砚挤一挤便可,前辈和音儿姑娘各宿一间。”沈昱骁抢占了先机,一脸势在必得。
谢爻咂舌,身为长辈确实不应该与晚辈为此事“谦让”,暗忖了一番,从谢砚如今待沈昱骁的清冷态度看,认为如今这侄儿已经被自己□□成直的了,和沈昱骁睡一两个晚上应该不至于就干柴烈火滚床单,遂云淡风轻道:“那就委屈沈公子与砚儿了。”
“前辈客气了。”尽管沈昱骁刻意摆出一脸从容,欢喜之意却很明显,完全掩饰不住……
谢砚没说话,狭长的眸子瞧了眼九叔,又淡淡的垂了下去。
奔波了半月余,羁旅的困乏深入骨子里,热水一泡就犯困,谢爻沐浴后躺在榻上正欲就寝,忽而听到走廊传来一阵脚步声,音儿清悦的笑声断断续续由远及近,从窗纸上隐隐约约看到三个人影。
“要不把九叔叫上罢?”
“我看屋里已经熄灯了,还是不要打扰前辈歇息的好。”沈昱骁如是说,他恨不能将谢爻遣回无冬城去。
谢爻躺在榻上听着,心中好笑,这幅壳子虽为谢砚叔父,却不过比他大了六岁,比沈昱骁大五岁而已,被他说得自己跟个老家伙似的。
“也是,遇到好吃的我买一些给九叔捎回来。”谢音倒是个够意思的小姑娘。
脚步声在他门外停下,却再无下一步动静。
“阿砚,快走罢。”
“嗯”
谢爻翻了个身,睡了,和这群少年混了这么久,他也想独自清静清静。
这夜里,他做了个梦,这是重生到这副躯壳来第一次做梦。
穿书者无梦,因为灵魂与身体次元不同,无法达到真正的融合。所以对谢爻而言,从任何意义上来说这个梦都不容小觑,可惜他当时不明白这层道理。
梦里他依旧是谢爻,身子很冷,被厚厚的玄冰覆盖,肉身死了,神魂被强行封在尸身里。
一只手覆在他额上,温热的,干燥的,轻抚而下,细致又贪婪地描绘他的面部轮廓,恐惧的颤栗感蔓延。
“阿砚,接住了——”是沈昱骁的声音。
摩挲他脸颊的手下移,停在了脖子上,顿了顿,声音冰冷:“无需如此麻烦。”
“噢?如今你已无需削魂匕就能‘采药’了么?”语调微微上扬,欣喜中藏着几分试探。
“用削魂匕割下来,总不如直接食用新鲜。”
——!
谢爻脖子传来一阵锐痛,痛感迅速蔓延,深入神魂似要将他的三魂六魄撕裂,无处可逃的恐惧。
自己的神魂,被谢砚拿来做药了。
“阿砚,你悠着点儿,别一次吃完了。”
“嗯,我有分寸。”
锐痛感消失,绵延在神魂里无孔不入密密麻麻的痛却依旧汹涌不休,似要将他吞入深渊。
冷,疼痛,恐惧。
谢爻蓦地睁开眼,一头一脸的汗,睡袍都湿透了。重重喘了口气,甫一转身,气堵在胸口,险些惊呼出声。
蓦然看到一个人躺在身侧,还睁着眼盯着自己瞧,任谁都会吓得魂飞魄散。
“九叔,是不是吓到你了。”
谢爻心有余悸喘着气,快速平复情绪:“砚儿,你怎么来了。“
第12章 白水相借
细长的眸子半睁着,屋中月色暗淡,给人一种款款深情的错觉:“在那边睡不着。”
“沈昱骁他……欺负你?”谢爻小心翼翼地,用了欺负这个模棱两可的词。
谢砚摇头:“不关沈兄的事,侄儿择床。”
“那你不择九叔的床?”谢爻笑着脱口而出,心中才渐渐回过味儿来,谢砚择床洁癖近乎病态原书中是有写到的,可此番他接触了小半年,发现纯属扯淡,这侄儿在他的榻上睡得可香了,估摸着是沈昱骁那混小子动手动脚了谢砚碍于颜面不敢直言。
顿了顿温声道:“睡罢,参加灵试前得养好精神。”
“嗯,”谢砚往外缩了缩身子,眼睛却没合上,迟疑片刻:“九叔方才做噩梦了?”
“记不大清了。”谢爻漫不经心敷衍道,梦中这个侄儿正一口口撕咬他神魂做药呢……忆起梦境片段不禁打了个寒颤,梦里刻骨铭心的痛楚似还残留在骨缝里。“罪魁祸首”之一此刻就躺在他榻上,彼此相对而卧,不过两寸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