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笼之中(57)
这些伤口,凶恶又充满杀气,显而易见就是冲着毁灭来的。而制造这些伤口的人,毫无疑问只会是黎琛。
季绍庭手里的气力忽然就被抽空,手指一松,衣服掉到了地上。
他颤着手将衣柜里的其他衣物一件件取出,衬衫、T恤、卫衣……无一件不是如此,周身布满伤痕,没有一件完好。
季绍庭双腿的力气也被抽空了,整个人往下塌,跌坐进这座由破烂衣料堆起的小山之中。
季绍庭太明白黎琛对衣服的执着。
故此他比谁都清楚,这些撕拉剪扯的真正归属,一道一道全是他季绍庭。这些伤害其实是间接施在他季绍庭身上的,在他的肉、他的骨头、每一寸脉管、每一件脏器。
黎琛到底是有多恨他,才会这样走火入魔。
可同一时间,季绍庭又无法无视这些裂口里拙劣的针线。
面对黎琛他的感觉从来都是割裂的,像是在此时此刻,他明明为了黎琛的疯狂之举而怕得直哆嗦,却又为这些笨拙的修补而满怀热望。
他几乎能想见黎琛做这些事时的模样,一道追悔莫及,一道小心翼翼。那尖细的银针一定扎破过他的手,他这个人从来不擅长做家务。
扎破以后又会想,庭庭是不是也有过这种时候。
非得铸过大错才能幡然醒悟,就好像非得碰过火,才知道原来这亮腾腾的东西碰不得。这是全人类的共性,黎琛也不例外,非得亲眼见证过自己的疯狂,才能够知道自己的疯狂。
而后弥补,而后挽救,一条白线左右曲折,总是有不到位的地方,但这针一进一出全是爱的注脚:是疗愈。
所以季绍庭究竟是为什么而哭的,是因为害怕还是感动,他自己根本毫无头绪。眼泪就这样不同他商量地出来了,一滴一滴地蛮不讲理地,止不住地往下淌。
或许真正的答案是两者都有,既怕,又感动。
当他不再执着于单一的定论,而能接受黎琛乃至所有人,作为一个极其复杂的个体,永远无法让另一个人百分之百地理解,他也就能够接受他对黎琛那永远矛盾的感觉。
季绍庭不记得自己在这堆衣服里呆坐了多久,只记得等他听见黎琛的呼喊、看见黎琛的脸,不知为何,即便已经有了猜想,还是问:“这些衣服是怎么回事?”
应当是想要证实,季绍庭想,要证实自己现在是否能够了解黎琛更多,单凭他留下的痕迹,就能复原他的行为。
黎琛的脸在季绍庭的泪光里摇曳,季绍庭用力眨了眨眼,等泪珠掉下来,才看清黎琛形同凝固的面部肌肉,很僵,额角绷着一根筋,嘴唇在微微颤抖着。
是恐惧的生理反应。
他们贴得极近,这区区几寸的距离近乎不存在。
贴得太近了,又在这样一段情节里,季绍庭自遇见黎琛起,终于第一次察见他眼里的恐惧。
埋藏得很深,又深不见底,是只蛰伏在暗处的凶杀怪物,随时都会扑杀而出。
与此同时季绍庭感觉到手腕上多了一股劲,他微微低下眼,果然是黎琛的五指正紧紧地锁扣住他。
他又听见耳边响起那由叠字所构成的、来回往复不已的低喃:“庭庭……”
原来是这样吗?
季绍庭忽然醒过来了,原来是这样吗?黎琛的所有表现,所谓的没有底气、没有安全感,都源自深深植根于他体内的恐惧。
事实上黎琛已经亲口告诉过他了:他害怕,比死还要害怕,有一天季绍庭突然就不要他了。可季绍庭还是得这样经受过一回,亲眼见证过黎琛的身体反应,才知道他那一句话的分量有多重。
于是在无数次意图逃离有发病迹象的黎琛以后,他第一次回他:“我在。”
他拉过黎琛的手,顺带着拉过了他的上半身,手臂自他腋下穿过,抱住了他的背,一遍遍地在他耳边说:“我在,阿琛,我就在这里,哪里也不去。”
他轻轻地拍着黎琛的后脑勺,同时感觉到身体的重量在增加——黎琛正缓缓将他的分量捱上来,把他体内沉重的一切,都附着到季绍庭的身体里去,而季绍庭乐于接受。
“阿琛,”他柔声问,“你是不是很怕回想起这种感觉,被……被妈妈丢下?”
黎琛将脸埋在季绍庭的颈窝处,过了好一会儿,季绍庭才听到他弱不可闻的声音:“嗯……”
一次次被困在围栏里,双手握着栏杆,从间距里看她离开的背影,喊哑了嗓子都留她不下,她只会一遍遍地回头说:“回去吧。”后来就干脆狠下心,只留一道越来越小的背影。
每次离别,都是留下的那个人最痛苦。
所以表达是没有用的,他已经将他的愿望、将他的情绪与想法,以撕心裂肺的哭喊表达得淋漓尽致,可是她听了吗?他的处境改变了吗?她为什么不带自己走呢?
到最后就麻木,发觉这个女人也不过如此。
长大后能明白她的无可奈何,的确,将他留在黎家他的前途会更明朗,即便他的地位只比仆人高,但出来到底也还是黎家的少爷,更何况她没有这个经济能力,去承担一个孩童的健康成长。
他接受了她的歉意,与她达成了虚假的和解,看似有求必应,她要什么都会去做,但这也只是一层世俗的联系。
因为她是母亲,而他是儿子,两人连着一脉的血,他不想落个不孝的风言风语,他这人最重面子。
童年里亲密人物的缺失,叫他心中始终空了一块,用金钱用地位用性,怎么填都还是填不满。
直到遇见季绍庭。
他搂紧季绍庭,低声道:“庭庭,你给了我第二次生命。”
第62章 季绍庭在亲他
要让黎琛列举季绍庭的好,很多,温柔、善良、体贴,他可以拿一大堆形容词往季绍庭身上堆砌,富裕得全成为藻饰。
但问黎琛到底爱季绍庭什么,可否选一种季绍庭对他而言,最具致命吸引力的特质,有否最心动瞬间……诸如此类的问题,全都是无解。
因为季绍庭存在的本身,对黎琛而言就是一种恩赐。
他跟季绍庭是被拆做两半的整体,所以第一眼他见他,命中注定的爱情就降临。
黎琛曾经为了跟季绍庭相遇的随机性而感到害怕:初夏夜晚,开车驶过路灯旁。他不止一次地设想过,如果、万一,他当时换一条路,就不可能遇见季绍庭。
而无情的岁月并不理会这场错过,兀自往而不返,直至抵达生命尽头。等他弥留榻上,回顾一生,就会无论如何都想不明白,为什么他分明拥有一切,却又一无所有。
黎琛曾经为这假设性的后果而惊慌不已,才想紧紧地抓住季绍庭,像抓着一只鸟,生怕一撒手他就会飞走。
太怕了,怕出了病,甚至想即便是死,季绍庭都得死在他的掌心里。
所以他这样粗暴地撕拉剪扯季绍庭的衣物,每一道伤口都是同归于尽的绝望。
可现在他紧紧地抱着季绍庭,脑海里竟然浮现了三个字:没关系。
即便那时他遇不到季绍庭也没关系,因为他们是天生的一对,无论散落在哪个角落,都能循着命定的红线找到对方。
不是在那一个初夏夜晚,也会是在某个秋日午后、或是仲春清晨,无论如何,他们总会重逢。黎琛充满了信心。
季绍庭的这一颗眉尾痣。
黎琛将指腹轻轻贴上这粒赭红色的眉尾痣,很惹人注目,他第一眼见它就留意。
因为这是独属于他黎琛的温馨提示,叫他认出原来这粒痣的主人是他的命中注定、是他的另一半灵魂。
“你不要哭,”黎琛的指腹顺着那眉尾痣下抚,到季绍庭湿润的眼角,柔声哄道,“不要哭。”
季绍庭只哭得更厉害。
小孩子的生命多脆弱,捧在手心也会化。从小到大,季绍庭在病房里见证过无数次死亡,天生的共情能力又使他无法就此麻木,即便时日推移,这些创口还是经久不愈、长痛不息。
他经手过上百个个案,尽自己所能为每个孩子铺展光明未来,见到成果他当然是满足的,可没有一次的满足感能强烈过面对黎琛的这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