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复今年20岁。
在过往沉闷灰暗看不到光的人生里,时霁像一把刀,破开了灰暗的壳,将他生命中所有的阴霾驱除。
漫漫黑夜,他如同神明,披光而来。
第3章
时霁载着沉复到了自己家。
这倒不是他真正的家,而是师弟颜一隐送给他的礼物。
在市中心买的大平层。
时霁的车停在地下停车场,从这里坐电梯上楼需要经过一个五级的小台阶。
当沉复跟随时霁的脚步踩上第一级台阶。正低着头的时候,他看见了时霁伸过来的手。
他知道握住这只手,意味着自己放弃了过去人生的坚持,甘心当一个没用的废物和饭桶,竭尽全力只为求得金主的喜欢。这对清醒的自己来说,一定是地狱。
可是他对自己伸手了啊。
哪怕明知道他伸过来的手是拉自己进入阿鼻地狱的锁链,沉复也只能欺骗自己,那是天使的羽毛。
于是羽毛落在了他的掌心。
沉复带着微笑走进了,那属于他的,"地狱"的人生
时霁家里的暖气开得很足,就算是走廊都专门设有中央空调,刚刚还觉得冬夜的冷风有些刺骨,这会儿沉复又觉得有些热了。
“进来吧。”
时霁开了灯,给沉复找了双拖鞋。
刚一进门,入目的便是地产开放商每每都要大字标注,敲锣打鼓冒着鼻涕泡儿来做宣传来吸引客户的,极致璀璨的江景。
点点灯火如同被揉碎的金砂顺着人类运行的轨迹从画面最下方铺开来,以形成道路,夜市和港湾。黑夜以其独特的威严占据了画面的大部分,如同傲慢的统治者,冷眼旁观人类的文明。
浓黑与赤金互相映衬,黑色更加深沉,金色更加闪耀。
尽管隔音很好,几乎听不见窗外的任何喧扰。但望着这幅流动的墨与金,你总能遥想到关于鸣笛,关于互相碰撞的玻璃杯,关于夜生活的呢喃与低语,关于这座城市那充满挑逗,充满魅惑的暗面。
而往上看,人造的灯火次第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历代的星辰。
它们遥远而孤寂,有时透过玻璃难以察觉它们的存在,只是亘古不变的神秘与伟大,永远都在。
沉复却不敢多看,他低着头穿上鞋,又低着头跟着时霁走进去。
时霁并没有多为他介绍这件房子的构成,他自己也不是完全熟悉,更何况美色无边的江景对他而言,却远不如孔雀灵族的聚集地,拱翠宫角楼望去的万古长夜。
风吹动角楼上挂着的铃铛,深远又悠扬。
他带着沉复去了厨房,告诉他冰箱里存放着饮料,并向左边第二到第三个柜子里存放着零食,如果想要的话随时可以拿。
再往前走是卧室区域。
“我的房间在左边,你就住在我右边好了,剩下除了书房和琴房,我其实也不懂是什么,你有兴趣就随便逛逛。”
沉复哪里听得懂这些,只能楞楞地点点头。
他现在觉得自己哪里是在人间,分明是在天堂。
怎么会有这么大的房子?而且怎么会有人连自己的房间是干什么使的都不知道?
不过有些麻烦的是,自己说了要给时霁打扫屋子的,这个房子这么大,自己得扫多久啊?
早知道就不说这一条了。
“被子和毯子都是刚洗过的,如果你介意的话,明天我们就去买新的,房间里有卫生间,你——”
时霁一回头,发现沉复的脸红彤彤的。
“热的话,可以把衣服脱掉,”时霁看他被热得流了一额头的细汗,又受拘束不敢脱掉外衣,趁自己背过去拿小手扇风的样子,就觉得他傻乎乎的又异常可爱,“这里的暖气温度开得比较高,你要是觉得热可以调低一点。”
沉复点头,然后怯生生低着头看着自己的脚尖。
“你应该累了吧,时间不早了,早点睡,我明天下午送你去上班。”
时霁绅士地推开了卧室的门,让沉复先进去。
这间房间收拾得很整齐,装潢并不追求新奇,而是采用了米黄色和绿色植物这样经典的搭配,用以营造温馨的感觉。
这里的景色要比客厅逊色,望不到江景,只能看到对面鳞次栉比的楼层升起的万家灯火。
但这对沉复来说,已经是梦里才能见到的场景。
温馨的双人床,蓬松散发着太阳气味的被子,足以让自己在上面打个滚。
不必害怕有人半夜对自己动手动脚,不必担心室友弄脏自己的被褥,也不必再忍受寒夜的冷风。
光是想到这一点,沉复就要开心得哭出来了。
“我给你拿条没开封的内裤,然后——”
时霁沉默了一下,“你介意穿我的睡衣吗?”
听了他的话,沉复脸红得更加厉害。
看对方羞涩的模样,时霁这才反应过来,睡衣太过贴身和私人,确实不能随意出借。他只是想不到沉复晚上睡觉该穿什么,所以才给出了这样的建议。
“只穿过一次,一直闲置了,放心,是洗干净的。”
具体是几年前穿的,时霁不记得了。
他不常住在这里,房子是归师弟颜一隐管的,里面的东西他用了就随手乱扔,师弟自然会派人来收拾。
“我不介意的!”能有一个收留自己的地方对沉复来说就已经是恩赐,他哪里还敢要求那么多,“谢谢您。”
而且是时霁穿过的衣服!听说之前时霁用过的一次性纸杯都在粉丝群里炒出了天价,如果是睡衣的话——
不对,自己或许根本不舍得去卖的。
时霁没有回话,他进了衣帽间,主卧的衣帽间极大,因而时霁的声音穿过衣帽间来到卧室门口时,已经被滤了好几道,闷闷的听不出个所以然来。
沉复不敢随意踏进他人的房间,又害怕错过时霁的嘱咐,只能伸长了脖子去捕捉风里零落的声响,虔诚地像是神殿的祭司,时刻等待着神明的垂怜。
“这件你穿应该可以。”
声音越来越大,声音的主人也逐渐回到了自己的视线里。
是件黑色的真丝睡衣,价格高昂但款式普通,难怪它那爱慕华丽与耀眼的主人穿了一次就将其抛弃。
“去洗澡吧。”
洗澡。
这两个字落在沉复的耳朵里像是有千斤重。
一般洗澡之后,不就意味着——
刚才是自己求的时霁,沉复自然知道自己应该为选择付出相应的代价,他低着头接过了时霁手里的衣服,狼狈地跑进浴室。
从花洒里喷射而出的水打在沉复的身体上,他擅长在寒冷中获取温暖的身体经由热水,洗成了粉色的肌底。持续且单调的水声反倒是给了沉复一个单独思考的空间,他终于可以冷静下来好好消化这一天之内产生的信息。
简单来说,他答应了时霁,成为他的地下情人。
这对沉复而言没什么好羞耻也没什么好排斥的,他身边很多同事都是如此。大家怀揣着希望和梦想来到这座大城市,小说和电影里的励志故事让他们坚信自己就是世界的主角,然后发现自己连成为时代的炮灰都不够格。
当你发现只要低下头就会有客人往你的屁股口袋里塞上好几个月工资时,尊严这一人类文明发展史中向来被赞扬和誓死捍卫的精神,瞬间就成为了丢盔弃甲最先被抛弃的东西。沉复见过太多的同事不仅将尊严抛弃,甚至热衷于将脸面送到金主手里,期待着对方也踩上几脚,这钱才拿得安心。
他终于也成为了其中的一员。
没有羞耻,没有后悔,只是觉得,终于到了这一天。
那既然如此就当个合适的情人吧。
他知道的,所谓情人的准则,在夜场中一直广为流传着。
一,不过多打听金主的私生活。
二,不过多索要礼物,放长线钓大鱼。
三,对金主的要求言听计从。
四,也是最重要的,不可以爱上金主。
他们是商品与买家的关系,一方付出青春,一方付出物质,等价交换,买定离手,全凭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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