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是爱情还是交易?”
这些问题,对时霁来说都无所谓。
不过是自己眨眼就能够灰飞烟灭的人类,他犯不着动气。
他照例拉着沉复上车。
关上车门,将鼎沸的人声关在门外。
他无所谓于记者如何编排,反正下一个十年,或许人类都早已不在。
启动车,打开雨刷,开出停车场。
可那些记者不依不饶,打着雨伞拍打着窗户,任凭雨水打湿镜头和衣服,也想要让时霁给个解释和交代。
这些都不值得生气。
值得生气的是——
“哥,下次还是别带我出来了,给你添了好多麻烦。”
“我们之间的关系别公开了,我知道你是妖王,但你也很喜欢唱歌对吧?就我这样的恋人对你作为歌手的事业不好。”
“我能待在哥身边就足够幸福了,我不需要公开的,你就当我还是个小助理跟在你身后给你做事就行了。”
生气。
太生气了。
时霁从来没有这么生气过。
差点连人形都维持不住。
他不气那些记者的围追堵截,他气沉复的自轻自贱。
哪怕如今拿回了作为君子国太子的身份,刻在记忆里的过往却无法被彻底删除掉记忆。他爱极了脆弱敏感可爱的沉复,却又当真是不满他的患得患失。
只是,人是自己选的。
他时霁,是天下地上无所不能的妖王,宠一个人而已,算什么难事。
时霁打开车门,淋着雨走了出去,到另一侧敲了下窗,让沉复出来。
沉复也被他吓了一跳,连伞都来不及找,就开了车门钻了出去。
“哥?”
记者们被时霁阴沉的表情吓到,不由得退后了一步。
不过赚钱的本能还在,快门声依旧此起彼伏。
时霁拽着沉复的胳膊,拉着他走到车头。
他搂着沉复的腰,一用力,把人抱起放在了车头上,沉复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啥,眼前突然一黑。
在无数的镜头和目光注射下,时霁低头吻了沉复。
这是他们之间的第一个吻。
深深的吻。
“他们不是想拍吗?那就拍个够吧。”
三百六十度,无死角,无遮掩。
他,时霁,在无数人的见证中,热吻了他的爱人。
头发被打湿黏沉复在苍白的皮肤上,衣服早就湿透,勾勒着少年人纤细的腰身。
沉复仰着头,享受着自己的神明赐予的吻。
初夏的雨好凉,全身都好冷。
正因为如此,唇舌才如此享受着热烈地,来自于时霁的温度。
眼泪和着雨水留下。
如果,这个世界是一场荒芜又寂寥的梦境。
如果,我的生命是一出黑白又无趣的闹剧。
我曾经以为我早已,被生活打断了背脊,我以为我习惯躲在名为绝望的躯壳里。
直到你出现在这里。
你怎么会那么像一束,挤进了茅草屋里的光。
而后就肆无忌惮地,长出了春天,带来了不息的夏天。
沉复听到了快门声。
那就拍吧,那就看吧。
沉复张开腿,缠住了时霁的腰部,将人拉得更紧,将吻变得更深。
看到没有,他喜欢的人是我,这个像光一样耀眼的男人,是我的。
在这个瞬间,可以吻他的人是我。
可以和他抵死缠绵的人是我。
永远都是我。
我不仅仅是弟弟,更是与他相爱的恋人。
我可以分享他的呼吸,我可以侵占他未来的每个瞬间,我会趁每个合适的机会爬上他的床。
我们会做爱,会缠绵,会用无数个疯狂的夜书写爱,我会在他完美的身体上,留下我的气味,留下我的印记。
尽管拍吧,尽管骂我恬不知耻,尽管用你们的笔将我描绘成放荡不堪的婊子。
我本性如此。
我爱他。
至死不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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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喜欢哦~嘿嘿嘿~
第73章
两个人都被淋湿了,到家的时候,沉复还在回味刚才的那个吻。
自己的当真是脸都不要了,居然和时霁干出这种事来。
“去洗一下吧,别——”时霁愣了一下,“你现在的身体,应该也不会感冒的。”
沉复自然是知道的,他也能隐约能感受到自己现在的身体和以前不太一样了。平日里一些擦伤割伤都会自动愈合,一整夜开着空调第二天醒来也不会有任何感觉。
不过沉复倒是计划着另一件事,他鼓起勇气,贴在了时霁身上。
“但是哥就这么湿漉漉的也挺难受的,我们一起——”
他想的是一起跟时霁洗澡,顺便再发生点什么缠绵悱恻的故事。
但时霁的脑回路显然没那么正常,他倒是想起个可以跟沉复显摆的东西,就急匆匆打断了沉复的话。
“对了,你还不知道吧!有一种法术可以——”
时霁打了个响指,他和沉复身上的衣物,就立马干了个彻底。
这自然是法术的效果,时霁得意洋洋地看着沉复。
看着沉复的脸一点一点垮下去。
虽然这样有些不好,但沉复此刻是真的想摇着这人的肩膀问一句:“你脑子进水了吗?”
但沉复多少是有些舍不得骂的,又不愿意就这么放弃,“哥,有些地方的水是不会被法术弄干的。”
他这话说得露骨又调情。
可对方,是个没脑子的。
“脑筋急转弯吗?我知道,是口水!”
沉复的心顿时跌到谷底。
算了,跟他说不清楚。
睡觉去了。
沉复也猜出来了,时霁多少就是个不开窍的。他也不急,自己是真的喜欢时霁,所有的事情都想要和时霁一起经历,既然时霁现在不想,那自己就先忍忍吧。
更何况今日时霁在镜头面前那样张扬,只要他心里惦记着自己就好。
沉复洗漱睡觉,他还在为白日勾引时霁,但不得回应的事情生气,便自顾自地回了自己的卧室睡觉。
可还没睡着,躺在床上刷手机的功夫,穿着银色丝绸睡衣的时霁便进来,照直爬上了床。
沉复放下手机,贴心地帮人盖好被子。
他总是这样,心里暗戳戳地生时霁的气,但当着时霁的面却又控制不住地照顾他,对他好。
趁着沉复给自己盖被子的间隙,时霁凑上去亲了沉复一口。
也就是这个瞬间,时霁再不想控制自己的容貌,在沉复面前露了真身。
这不是沉复第一次见他的真容,但不得不承认,每次看到,都惊为天人。
该怎么形容?
时霁的白并非是苍白,于白色长发掩印之下的,是一双如同血池的眼。他的白是混杂着危险,血腥和魅惑的,即是纯洁无暇的孔雀,又是摄人心魄的邪妖。
他随手一抓便隔空取来白日买的一个毛绒兔子,塞到了沉复怀里。
“喜欢吗?”
他送的东西,沉复又怎么会有不喜欢的。
“嗯,很可爱。”
沉复自幼就喜欢这些毛茸茸的东西,只是小时候家里没什么钱,自己的玩具大多都是捡别人剩下的。
垂耳兔的模样,两个大耳朵格外软乎,沉复抱在怀里不舍得放手,还不知羞地蹭了蹭兔子的肚皮。
时霁买这个玩具,原本是觉得沉复乖巧听话的模样像极了兔子,但现在看来,自己倒有些吃味了。
他抓着兔子扔在一边,说了句:“别玩了,很晚了,晚安。”便伸手把灯给关了。
他在吃醋。
沉复觉得时霁未免有些太过可爱了,连毛绒玩具的醋都吃。但有时又觉得,自己是否在名利场里泡了太久,对时霁的纯爱模式还有些不太习惯。
他以为爱掺杂着交易和性,但不是,爱是娴静生活酿出的细水长流。
于是沉复闭上眼,在温暖的被窝里拉住时霁的小指头。
他曾经幻想过的美好生活里,一直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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