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尾蛇镇|Rattlesnake(34)
特露迪带着珍和朋友点的酒水单回来了,他们点的都是泰瑞负责的那些。“他们演了什么?”夏恩问。
“嗨,垃圾摇滚呗。没有原创,感觉就是把‘涅槃’和‘声音花园’最红的歌来了个串烧,而且演得实在太差了。主唱唱得差,吉他手弹得也差,鼓手一点儿节奏感也没有,连‘一、二、三、四’都数不完。大家就开始喝倒彩,可那个团还在那儿接着唱,听众就开始往台上砸东西。可接下来呢,也不知是酒吧的保安太护短,还是那个团带了些大块头亲友,总之,有几个大家伙开始胡乱揍人;其余的人一还手,舞台就跟着遭殃;乐器全报废了,然后那个团的人也加入混战。全场打得天昏地暗。”
“你干嘛了?”夏恩一边问,一边喝光了可乐。
“我拼了命想逃出那破地方。去出口可不容易,我挨了几下瞎拳,不过还是挤到了门口。可就在那个时候,条子到了,我只得飞快地钻进一条小巷,使出吃奶的劲儿跑啊,跑啊。在那之后,我好长时间没再听现场表演。”
夏恩对他微笑,但他的眼神有点焦虑不安。也许他只是累了。
一点半的时候,人几乎走光了。演出结束有一会儿了,乐团成员围坐在一张大桌边,一边喝东西一边大口吃着天知道从哪儿弄来的披萨。除了他们,其他人的动作都已经变得动作迟缓了。夏恩觉得团员们还需要再来一圈软饮和水——他们几小时前就停止供应酒精了——吉米便走出吧台,帮他把托盘端过去。
吉米递上水杯的时候,贝蒂说:“谢谢,宝贝儿。”
“你们真棒,听得真过瘾。”
“哦,多谢。可你和你那位都没跳上舞。”
吉米一向不跳舞,所以他不介意,但夏恩露出了悲伤的表情。“没关系,我的跳舞生涯已经结束了。
贝蒂弹了一下舌头。“胡说。你只需要来点儿好听的慢歌,再找个壮汉把你抱在怀里。我觉得今晚咱们可以给你备齐这两样,甜心儿。”她站起身,朝其中一位吉他手——一个留着长长金发的姑娘打了个手势。她们一边往小舞台走,一边低声说着什么;吉米听不见她们的话。麦克风和功放已经关了,但不要紧。金发姑娘捡起她的吉他,弹了几个音符,接着,贝蒂唱了起来。
“赏个脸?”夏恩带着羞涩和一点点紧张问道。吉米没法拒绝,即使他听出了那首歌——佩茜·克莱恩的《疯狂[4]》,歌词是关于“离去的爱人”。吉米并不想伴着这样的歌跳舞,但夏恩牵起了他的手,把他拽起身,于是吉米去了。特露迪和泰瑞也跟了过去。
吉米觉得束手束脚,很不得劲。但紧接着,他被夏恩抱进了怀里,被笼罩在啤酒、红酒和汗水混合成的气味里。这味道对他来说已经再熟悉不过了,差不多半个月以来,这气味一直萦绕在他鼻端。吉米用双臂环抱住夏恩瘦而结实的身体。他们开始跳舞,也许算不上优雅,因为夏恩的动作发僵,吉米压根就不会跳,而且他们俩都很累。但感觉还不错。说实在的,这感觉非常好。
“我很久没跳了,”夏恩在他耳边悄声说。“以前我和杰西——”他的声音突然断了。
吉米更紧地抱住他,把额头靠在他肩上。“这样真好。”
“嗯,是啊。”
一曲终了,贝蒂又唱起了另一首。吉米没听过,但是真好听啊。也是首情歌,这回歌中的主角得以长相厮守。贝蒂借着这首歌展示了她的音域,从粗粝的喉音一路飞到结尾的最高音。吉米知道,整个世界再没有比夏恩的怀抱更舒服的地方了。在短短几首歌的时间里,吉米找到了家的感觉。
“最后一首。”第二首歌唱完,贝蒂说道。她对吉他手耳语了几句。
可是,头几个和弦一起,夏恩就僵住了。
“怎么了?”吉米忧心地轻声问。
“我只是……只是累坏了。”
这时,吉米认出了这首歌——民谣版《勇往直前[5]》,约翰尼·卡什的。“你想坐下吗?”吉米问。
夏恩望着他的眼睛,很久之后才摇了摇头。“不。这是需要挺住的那种疼。咱们把这最后一支舞跳完。”
于是他们跳完了最后一支舞,直到最后一个音符飘散,他们仍相拥而立。
-TBC-
[1] 原文为“The Lone Wolfs”,wolf复数形式的正确写法为wolves。
[2] Air Supply和Styx,均为上世纪70年代美国老牌慢摇滚乐队。
[3] grunge,上世纪90年代初兴起的摇滚乐类型,下面提到的 “涅槃”和“声音花园”乐队就是代表。
[4] 《Crazy》,by Pasty Cline。
[5] 《I Walk the Line》,by Johnny Cash。
第十八章
贝蒂·戴尔蒙德和她的乐队离开的时候,已经凌晨三点多了。账已经算好了,场地也被大致清理了一番。“就这样吧。”吉米环顾四周,说道。
特露迪打了个哈欠,点点头。“我和泰瑞明天早上过来收拾好。”
他们晃悠悠地穿过连着旅社大堂的门。弗兰克坐在前台,一派神清气爽,简直有点儿气人。“今晚的乐队真棒,客人们很喜欢。”他们只能精疲力尽地点头作为回应,不过他也不恼。接着,他转向吉米。“贝琳达说你明天得休息个大半天,她会找别人来帮客人退房。”
“没准儿是我。”泰瑞嘟囔着,但看上去倒没有不乐意。他和特露迪跟大家道了晚安,就从前门离开了。
吉米正准备回屋,却被夏恩拉住了胳膊。“今晚来我屋吧。”
“好。”
他们拐了弯,经过走廊去了夏恩的公寓。夏恩屋里照常乱糟糟的。他每天都穿得差不多,也不知哪儿来那么多衣服扔得屋里到处都是。灶台上堆着脏盘子和空打包盒,沙发上还摆着本大相册。夏恩见吉米注意到了相册, 说道:“那是出事之后家里人给我做的,想帮我多记起点儿东西。”
“有用吗?”吉米问。他只有一张属于自己的照片——驾照上的那张。
“嗯,基本都想起来了,除了事故之前那几周。”他耸耸肩,没解释自己为什么最近又把它翻了出来。这不关吉米的事,所以他没问。
“咱们上床吧。”夏恩说。
他们只简单盥洗了一番——吉米连把牙刷都没有——然后便就绪了。夏恩把帽子搁进柜子里的架子上,吉米小心翼翼地把衣服脱下来摆在一旁。他真的很喜欢贝琳达给他买的衬衫,肯定很贵。他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适当的场合再把这么好的衣服穿出来。
夏恩关了灯,他们一起爬上床。吉米猛然意识到,他们已经习惯睡在固定的某一侧了。夏恩总是睡在吉米左边,也许这样他侧身面向吉米的时候,不会压到伤得较重的左胯。但今晚,吉米仰躺在宽大的床上,夏恩却挤了过来,把一只胳膊和一条腿摞在吉米身上,俩人的脑袋挨在一块儿。
“今晚真高兴。”夏恩睡眼朦胧地说。
“嗯。”
“再多待一天?”夏恩的叹息弄得吉米脸上发痒。“我不想逼你,只是……我习惯安排好,应付不了太突然的事。”
吉米想象那种感觉:在意外受伤无法复原的脑子里不断挣扎着把各种事理出个头绪——就像站在一艘风颠浪簸的船上,拼命保持一叠高耸的纸牌纹丝不乱。“我星期二发工资。”他回道。这有些答非所问,但已经是他愿意给出的最接近承诺的话了。
夏恩又叹了口气,然后亲了亲吉米的肩膀。“晚安。”
***
尖锐的铃声把他们俩从睡梦中惊醒。“啥?”吉米迷迷糊糊地问了句。清晨的阳光晃得他睁不开眼。
夏恩差点儿掉下床。“电话。”他跌跌撞撞了一圈,才找到昨晚穿的牛仔裤,然后从口袋里掏出手机。他口气很冲地接了电话:“干嘛?”
“今天要接你来牧场吗?”一个男人的大嗓门从电话那头传来。“反正我都要到镇上一趟。”
“几点——天,泰,这才刚七点。”
“天没亮我就起了。”
“天快亮我才躺下。昨晚有乐队。”
那头顿了一下。“啊,完蛋。对不住啦,夏恩,我忘了。”
“没事儿。不过这礼拜我就不去牧场了。”
“ 没关系。接着睡去吧,宝贝弟弟。”
夏恩恼火地哼了一声,挂了电话。他把手机扔在牛仔裤上,又爬回床上。夏恩裸露的肌肤摸上去凉冰冰的,于是吉米搂住他,从身后把他抱在怀里。
“对不住。”夏恩说。“应该静音。不过我要是不接电话,会吓着他们。”
吉米有点儿妒忌夏恩从家人那儿得到的关怀,但想到有那么多人在照料夏恩,他也觉得愉快、放心。有那么多人在支持他。吉米心想,快三十年过去了,他现在要是遇见他那群哥哥,会怎么样呢?德雷克该有五十岁了,戴文和东尼也四十好几了,他们说不定已经当上了爷爷。他们的母亲去世时,德雷克已经有了一次重罪案底,还染上了毒瘾,但他可能已经改邪归正了。有可能,他们这些年来也在挂念最小的弟弟,搞不好见到他还挺高兴。
但更有可能的是,就算他们还活着,这些年来,也没一个人想起过他们同母异父的弟弟。
夏恩愉快地嘟囔了几声,向后贴近吉米的怀抱。“暖和。”
“唔。”吉米应了一声。他一手摸索着夏恩的肋骨,渐渐向下,在他胯部流连了一会儿,然后抚向他腰侧。夏恩一定挺享受,配合地轻扭了几下。吉米在他的肩胛骨之间吻了吻;那片洁白的肌肤上散布着星座似的雀斑,尝起来咸滋滋的,味道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