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好歹有个盼头,再说照咱们今日这种打法,只要戎人不再来犯,剩下的这半年你只需安安稳稳地守在边境,等半年后无战事,不就可以回去了。”
“是这个理!”刘伍长拍了拍那人的肩,从自己的怀里一封家书,对那人道:“你给我读读,这信上最后八个字是什么?”
那人映着篝火照出来的光,缓缓读道:“——家中无恙,盼君早归。”
刘伍长笑得开怀,“都听见没,我妻子在家中盼我早归呢。”
“听见了听见了。”
“谁不想早点回去啊。”
“我家中人也给我写信了。”
众人一时喧闹异常,陆辞珩独自一人坐在那里,仰躺下去靠在歪倒着的枯树枝干上,看着远处天幕中的皎洁圆月出神。
他们的欢欣与他无关,从来不会有人给他寄信,也不会有人盼他早归。
甚至连写信,他都不知道能写给谁。
陆辞珩到西北后,曾经给沈明安写过一封信,寄去了国子监。
但沈明安没有给他回信,或许他没收到,亦或许他收到了,但不想回。
这封信仿佛石沉大海。
之后他就再也没写过。
“家中无恙,盼君早归。”因着这句话,陆辞珩无端有些羡慕起刘伍长来。
刘伍长的家书每年八九月,必有一封寄来。
他将这十几封家书仔细归拢在一处,思乡时就拿出来看,信纸都已经被他摩挲得泛黄发皱。
信上落款前的最后一句,都是这八个字。
但刘伍长没能归家。
他死在戎人军队的夜袭中。
那次夜袭是在半月后,戎人趁着他们夜中睡得正酣、放松警惕之时,领着一骑人马,直捣军营。
陆辞珩是最先发现营外有人的,他夜里睡不着,坐在营外吹风,忽然听到远处似有异响,像是人的脚步声,但被猎猎风声掩去,根本听不真切。
漆黑空中火光忽闪,陆辞珩心中一跳,若是偷袭,最好的地点是军营的侧门,那里地势偏僻,守卫也少,最好突破防守。
但那一小队人影却隐在黑暗里,弃简从繁,绕了一个大圈子往西北角去。
西北角放着军中的粮草。
陆辞珩当机立断,拿起鼓槌用力击打军鼓。
鼓声刺破长空,阵阵往外传去,吵醒了不少人,戎人情急之下,丢出去的火把失了准头,只烧到了小半边粮草,但火光依旧冲天。
“——粮草着火了,快去救火!”
刺眼的火光中,不知是谁喊了一句,许多人连衣服都没来得及穿,光着膀子就开始用木桶取水救火。
喊声、吵闹声四起,顿时混乱一片。
陆辞珩没去救火,他转头闯进了校尉营中,把呼噜打得震天响的校尉从棉被里拎起来,一把薅起他的头发,冲他吼道:“还他妈睡呢?再睡戎人都要冲进来把你给剁了!”
“你反了天了……”校尉痛呼出声,待看到外头着火的粮草,顿时慌了神,胡乱套上军靴,对那些急急忙忙跑进来向他请示的兵士说:“让他们都去救火!”
陆辞珩凶横地将校尉拽回来,眸中带着狠色,厉声说:“救什么火,你先给我去整兵!”
校尉心中焦急,偏生还被陆辞珩拽着,恶声对他道:“粮草要是烧光了你们这群人都得跟着饿死!”
“没粮食吃还能撑几天,你现在不去整兵,戎人打进来,大家都活不过今晚!”陆辞珩指着帐外那些慌里慌张救火的兵士道:“粮草只烧到了小半边,现在火都已经被灭的差不多了,烧粮食的那队戎人骑兵只是虚晃一枪,主军肯定在后面,就等着我们救火一片混乱时出击,你现在去外面组织令两行人去救火,其余人都编队整装。”
因为校尉的打压,陆辞珩在军中摸爬滚打了大半年,只做到了伍长的位置。
若非手中无权,他也不至于在这里和校尉废话耽搁时间。
陆辞珩气势凌人,眼神狠绝,像是天生的上位者,校尉在自己的兵面前被他这个小小的伍长发号施令,顿觉颜面尽失,“我凭什么听你的!”
陆辞珩抽出那柄摆在案边的剑,横在校尉的脖子上,冷声道:“就凭你若不去,我现在就让你死!”
案边的剑做装饰用,剑柄上镶着的宝石硌手得很,剑刃也不似一般的剑那样锋利,但陆辞珩用的劲大,校尉的脖子上立时出现了一条弧形的口,血滴在雪亮反光的剑刃上。
钝刀子磨肉甚是难忍,校尉强装镇定,“你先把剑放下,我这样被你挟持着出去,外面那些兵还肯听我的吗?”
“我不信你。”陆辞珩道:“我放开你,你第一件事就是先找人来把我制住。”
陆辞珩扔开长剑,从自己靴后摸出一把匕首抵在校尉背后,“我和你一起出去。”
校尉磨蹭掉了不少时间,戎人主军打进来时,他站在高处不急不缓地整着兵,被一箭正中心口,整个人坠在沙地上,扬起一片尘土。
玄甲军顿时军心大散,在整齐有素的戎人军队面前仿佛一盘散沙,一击就溃。
橙红的太阳从天际缓缓露出,撕开了漆黑夜幕的一角,视线渐渐明朗起来。
陆辞珩用长枪格开往面前射来的箭,他和其余五六个兵士一起抵着肩,被戎人团团围住。
他的脸上溅满了血,背上一道伤口深可见骨,眼神却凶狠异常,浸出一种令人胆寒的血性来。
包围圈越来越小,陆辞珩蓄力后突然暴起,掷出长枪插进了离自己最近的戎人兵士的胸膛里,戎人兵士反应不及,被他一击而中,陆辞珩在他向自己这边倾倒时,迅速夺下他手中的大刀。
近距离搏杀,大刀是最占优势的武器。
武器趁手了以后,陆辞珩很快将包围圈豁开了一道大口子,将剩下的为数不多的玄甲军编整起来,把未跟着主力军撤退的戎人兵士一一绞杀。
待到天色大亮,荒茫的大漠上,只余横七竖八歪倒的尸体和浸渗在沙子里的满地鲜血。
秃鹫盘旋在空中,叫声桀桀,久久不去,就等着随时俯冲下来,落在尸体旁吃人血肉。
第11章
陆辞珩是在无意间知道,崇圣帝之所以下这道让他去军中历练的旨意,并非空穴来风,不是因为陆承景忽然想起了他这个被遗忘已久的儿子,也不是因为他在国子监中射御年年第一,而是沈明安的提议。
沈明安想支开他。
彼时西北的战事正胶着,短短五年时间,陆辞珩从军中的一个小兵士做起,到伍长、百人将、校尉、副将,一步步往上爬,每一次的褒奖与升迁都是用血肉和性命换回来的。
原先的将军在战中殉职,军中一下失了主心骨,陆辞珩这几年在军中声望大,颇得兵士的信服,众人便推举他做了将军。
战事正是紧要关头,老皇帝却一道圣旨急召他回京述职。
他若不去,那就是抗旨。
军中已经断了粮草,实在没有东西吃,连草根树皮都被挖光了,不得已杀了几匹老弱的战马。
戎人军队却是粮食充沛,有备而来。
朝廷若再无粮草送过来,哪怕玄甲军再勇猛,在戎人这般的日击夜伏下,也最多撑不过五日。
陆辞珩递上去请送粮草的折子无半点回应,让他回京的圣旨倒是一道接着一道地遣人送到西北来。
陆辞珩无法,只得将军中各队都安排好防守,让都尉坐镇军中代为发号施令,然后趁着夜色骑了一匹马自西北出发一路疾行,跑了两日两夜。
其间陆辞珩片刻不敢停歇,只吃了些随身携带的干粮和水,其余时间都在赶路。
比他先撑不住的是他座下的战马。
这匹马跟了他近五年,陪他浴血奋战、上阵杀敌,灵敏矫健且通人性,不眠不休地跑了近千里路,在上京郊外的树林里忽地倒地不起。
以前粮草充沛时,它在军中是吃的都是精细饲料,近日粮草短缺,这马本就饿了许久,再加上这两日里,陆辞珩急着赶路,连自己都没时间吃东西,更别说给马喂饲料了,它载着他行了这么多里路,将原本该行十几日的路程减至两日,已实属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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