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宗第一高手连夜出逃,和江湖魔头搞在一块,究竟是道德的沦丧还是人性的缺失!?
其实就是块掺了点儿玻璃渣的小甜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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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坤洞窟诡谲云波,迟鹤亭以身试险,却因背叛落得个惨死。
一朝重生连夜逃跑,埋名隐姓当了个混口饭吃的黑心庸医,谁料后院掉进来个重伤将死的家伙。
哟,这不是将来背着绝杀令被整个江湖上天入地追杀的大魔头吗?
后来这家伙还试图用金钱迷惑自己。
迟某人掰着指头给他数:我接活儿也是有原则的,颠倒黑白之事不做,丧尽天良之事不做,有违本心之事不做……
顾渺听罢冷笑一声:就这?你接得到活儿才有鬼了。
一场瓢泼大雨浇得天地如洗,也没能洗去他满身的血迹。
“颠倒黑白,丧尽天良,本心尽违。至此,我已无原则可破了。”
顾渺冷静道:“你要什么样的报酬?”
“你这样的。”
迟鹤亭(攻)x顾渺(受) 年下 HE
三观歪到姥姥家,宁教我负天下人,莫叫天下人负我,恶人组锁死!
重生 强强 HE
第1章
江湖熙攘,皆为利来。
五州三水交汇之处,孕育了灵诸州这么一个天高皇帝远,水路便捷四通八达,鱼龙混杂生死不论的地界。
江湖客亡命徒纷纷聚来,久而久之,竟也生出一派热闹景象。
白日里做的都不过是些平平常常的营生,走街串巷,两声吆喝,一担子白嫩豆腐,满蒸笼屉的软白馒头。
有对街茶香四溢,有后巷酒旗招展。
待到夜色降下,浮华落幕,灵诸州才堪堪撕开伪装,露出满目锋利獠牙,日日上演你死我活的戏码,街巷暗处尽是刀口舔血的疯狂。
伤了,自然得药医,这方圆百里内的药堂,只百草堂一家。
要想在灵诸州内混下去,靠的自然不是做什么本分生意,要有在一群魑魅魍魉豺狼虎豹中安然度日的能耐。其他药堂一家家的都开倒了,唯有百草堂岿然不动,凭的就是这个理。
迟鹤亭不仅开得了店,还卖得黑,能宰个一两银子就绝不让半吊钱,能掺个五分假绝不多添一分真。
他黑也黑得特别坦诚,跌打擦伤这种死不了人的,掺个八分假;头疼脑热这种会病重的,掺个五分假;救人吊命这种耽搁不起的,意思意思掺个一分假。甚至还亲自在百草堂外的墙上题了行七歪八扭的狗爬字,写得那叫一个理直气壮:真假难辨甚人心,生死一线里边请。
尽管如此,来百草堂的冤大头依然络绎不绝。
也不是没人来闹过事,五大三粗的汉子,大刀一砍把门板都劈了,迟鹤亭眼皮都没抬一下。
当晚月黑风高,几个大活人消失得不明不白,连尸骨都找不着。自此再也没人敢来百草堂门口惹是生非。
迟鹤亭坐在百草堂门口,抱着一碗隔壁摊子买来的阳春面,哧溜嗦了一口。
今天的面有点儿淡。
生意也淡。
惨淡。
灵诸州几时这么太平了?
他百思不得其解,神游天外,拿筷子轻敲着碗沿,又被天边一声闷雷惊醒,赶紧低头嗦了一大口,三两下囫囵吃完,起身准备去后院收拾晒着的药材。
院子墙根边儿的老海棠已经开了,满树红云娇艳欲滴,也不知这场雨过后会是怎样的一地残红。
迟鹤亭抱着筐药材,肩膀轻擦过几枝软红娇花,瞥见一丝异样,倏地停住了脚步。
海棠掩映间,飘飘地垂着一条带血的红色布帛。
他默了默,弯腰放下箩筐,缓缓望向树上。青丝,红衣……
还未看清,只见花影猛地一阵乱颤,紧接着响起噼啪不绝的树枝断裂声,红袖一卷带起漫天粉白花雨,那道身影自树上扑下,伴着浓重的血腥味撞入怀中,双手环绕至背后,抱住收紧。
迟鹤亭怔了怔。
他感觉到有什么锋利的玩意正冷冰冰地顶着自己的后背。
“这位兄台,”须臾,迟鹤亭开口,仿佛没有察觉一把刀正抵在后背,“劳驾,松手。天要下雨,我这药材要淋湿了。”
那人伤得极重,恐怕连站着的力气也没有,握着短匕的手微微颤抖,气若游丝,沙哑道:“黑……巫?”
迟鹤亭眼神一沉,不再迟疑,手腕一翻,早早夹在指间的石子带着劲风疾射而出,快准狠地打在对方右臂的麻筋上,麻利地挣脱桎梏,再送那人当胸一脚,一点力道没留。
那不速之客在树干上狠狠一撞,直接昏了过去,险些被大把的海棠落花给埋了。迟鹤亭对自己的一脚十分有信心,没再理会他,捡起地上的药筐继续收拾药材,来回搬了几趟,赶在下雨前都收干净了,才慢吞吞地回到海棠树边,独自琢磨起来。
近百年,来江湖上新兴起一股势力,以百变莫测的毒为武器,手段刁钻古怪无孔不入,仿佛传说中神秘的巫蛊之术,又常在黑夜里行暗杀之事,人们畏惧,便称之为黑巫。
一般来说,黑巫不出手前没人知道他究竟是不是黑巫,故而防不胜防。
这人昏迷前的一句,是蒙的,还是真给看出来了?
迟鹤亭琢磨许久无果,懒得再想,决定将这家伙充作花肥,趁着雨前给处理干净了。
他摸出一颗药丸,上前粗暴地拽起红衣人,准备给人喂下去。红衣人软软地被他提在手里,头一歪,散乱的发丝向两侧滑开,露出了底下的面孔。
迟鹤亭向来很稳的手一哆嗦,药丸掉了,慢悠悠地滚进了花瓣底下。
竟是个美人。
一身红衣衬得他极尽妍丽,乌黑发丝间夹着的两三海棠花瓣,眉如远山,肤若白玉,左侧眼尾上生了一枚小小的淡红胎记,状似蝴蝶,振翅欲飞。而他整个人如遭了摧残的零落海棠似的,血色尽失,破碎又脆弱。
迟鹤亭没顾得上药丸,像是被雷劈了般僵在原地,犹豫片刻,将人放下,伸手轻轻抚上了那枚蝴蝶胎记。
天边闷雷裹着阴云由远及近,先是淅淅沥沥几点雨,半盏茶工夫便劈头盖脸起来,打得人生疼。迟鹤亭一动不动地蹲在红衣旁边,仿佛要这么蹲到海枯石烂地老天荒,借着这场滂沱雨将自己乏善可陈的人生翻来覆去回味个遍。
他不记得美人的这张脸,但记得这枚胎记。
淡红精致,如敛翅蝴蝶,当时还被描了一圈漂亮的金边,更显妩媚妖艳。
那……已经是上辈子的事了。
自己最后一次面见宗主方鸿轩,撞见的便是一副荒唐淫乱的景象。
这人倒在柔软的地毯上,红衣褴褛,凌乱的青丝有一握落在了自己脚边,裸露在外的肌肤覆着层薄汗,如绝顶的羊脂白玉般滑腻柔润。
早便听说有位惊世美人几经辗转落入宗主手里,迟鹤亭见过很多该见的不该见的,也没太当回事,稍稍往旁边让了让。
却不想红衣底下缓缓伸出一只手。
这只手漂亮得令人一见难忘,似精心雕琢过一般白皙修长,因痛苦而紧绷着,显得分外瘦削,依稀可见淡青血管。抓过自己略带尘土的黑色鞋面,更显惊心动魄的凄美。
迟鹤亭眼皮一跳,余光瞥见了那枚描着金边的蝴蝶印记。
方鸿轩见状,露出玩味的笑容,悠悠开口道:“此人美则美矣,不过是件稀罕玩物。鹤亭,你若喜欢,待你回来后,本座赏赐给你便是。”
“谢过宗主。不必了。”
这一去,竟是再也没能回来。
也不知老天开的哪门子眼,没叫他投入轮回,反倒送了一场造化,让自己重回到十五岁那年。往后种种仿佛梦幻泡影,了无痕迹。
他时常弄不清楚,自己到底是死了,还是仅仅做了个梦,一场无穷无尽不醒梦,至死方休。
直到这枚蝴蝶胎记再度出现。
电闪雷鸣,惊醒游荡魂。
红衣人躺在一地残花里,浑身湿透,几乎没了气息。
迟鹤亭这才想起这家伙不仅重伤,还被自己踹了一脚,又淋了这场雨,怕是要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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