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两个不中用的好友,梁珩托腮叹气。
沈育好在没有这些烦恼,怡然自得地吃入秋以来第一批脆枣子,送到储宫来的,都符合梁珩的口味,甜得腻人。
梁珩瞅瞅他:“沈育,你说我们俗,你有什么好的想法吗?”
沈育说:“没有。”
梁珩:“……”
想当然耳,沈家一没钱二没势,三没恭维逢迎的经验,他还真不知道皇帝寿辰适合送些什么。
以前学塾门生过生辰,如能得沈公一幅字、一句耳提面命,就已喜不自胜。然而如用这些东西去敷衍皇帝,那只能轮到沈公惶恐不自胜了。
谁都帮不上忙,梁珩一阵沉吟,一阵叹气,磨得沈育耳朵都要破了,只得也帮他回忆回忆。
“从前我父亲的寿辰,别人都送写古玩字画、笔墨纸砚之类,还有送石头的,想必陛下也瞧不上。”
梁珩讶然道:“送石头?怎么还有送石头的呢?”
当然有,一些形状尤为奇巧玲珑的湖石,甚至还是有识者争相推崇的珍宝。不过送给沈矜的石头又有所不同。
“只是一块普通的山石,”沈育说,“汝阳郡毗邻嶂山,住在山里的一位朋友,曾在山里湖泊中发现一小块晶莹剔透的宝石,他潜入湖底欲打捞,却发现宝石嵌在一方巨大的湖石里。他怀疑石皮下是一块大宝石,想要切开打磨,找人鉴定,却是谁也不敢肯定石头内部宝石的大小,若是一刀不慎,宝石就切废了。此人不愿暴殄天物,甚至宁愿放弃切磋,就让湖石保持原状。后来他将湖石送与我父亲做寿辰礼,丑石粗糙无比,只有中央一点眼睛大小的宝石面。那人说,真才实学不露白,而于言行中表露一角,真君子不外如是。”
梁珩听得感佩,频频点头,复又想到好东西都是人家送的,自己什么也拿不出手,又觉得沮丧。
沈育见他这副模样,鬼使神差,说道:“此石既可谓君子才学不露白,其实,也莫若说是‘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第11章 山神眼
出门时,天色尚早,宋均端一碗菜粥坐在穿堂门槛上吸溜,仪态毫不讲究。沈育穿戴整齐,从他头顶跨过,回头问道:“家里那尊石头还在吧?”
宋均:“什么石头?”
“有一年我爹过寿,董先生从嶂山挖来送他的。”
“哦……”宋均翻着眼球回忆,“应该在吧,好像用来压西院那口废井了,反正也没人在意,怎么了?”
“没怎么,”沈育摸摸鼻子,有点心虚,“我去储宫了。”
他也搞不懂自己是怎么想的,梁珩要给皇帝老子送寿辰礼,他为什么要把自家老爹的东西拿给梁珩参考?
北闾里出来,经过宽阔的驰道,左边是南闾里,右边是西闾里。望都百事通邓飏给他们解释过这个布局,南闾为贵,住着宅门可以开向大街的高官,西闾为显,住着屋檐可以飞进宫墙的贵人。
这样的贵人只有三个,即是郎中三将。
把守西闾坊门的都是南军精英,披坚执锐,轮班巡防。
沈育来到望都城有一段时日了,每次从西闾里经过,都为这阵仗哑然,连王城百姓送此经过,也不敢抬头东张西望。
西闾里靠近章仪宫后墙的巷道口甚至都守着两个士兵。
那巷子又黑又窄,约莫是个排水沟,沈育瞥过一眼,忽然觉得巷里似乎有人影活动。
他站得远,所幸眼神尖,瞧着那两人影一道高、一道略矮,贴面凑在一起,像在说什么私话。
待了一时半刻,两人走出来,天光一照,高的那个是仇致远,稍矮的是信州。仇致远依旧作高帽垂绦打扮,眼睛眯成一条缝,脸上挂着叫人看不分明的笑容。
信州俯首帖耳,听他嘱咐,末了一个往章仪宫,另一个往储宫去。
沈育远远站着看得一清二楚。信州虽侍奉储宫,论起所属,却是身为中常侍的仇致远的部下。汇报工作本是寻常,沈育只是有点心寒。
差点被梁珩一口闷了的奉师茶,泼到地上也只剩一滩浓痰。
配殿书房,沈矜已先到了,正与梁珩话闲。
“嶂山是个什么好地方,还能挖出宝石美玉来吗?”
梁珩大约已把沈育出卖了,沈矜呵呵笑道:“殿下别听那小子吹嘘。嶂山若是有玉脉,朝廷早就掘地三尺了。那湖泊不过是我老友的后院澡堂子,泡水久了,偶尔发现一块,却是再找不出第二块来了。”
“啊……”梁珩垂头丧气。
他还真被沈育唬住了,也想给皇帝爹找一块“国之利器不可示于人”的石眼。
沈育欲盖弥彰地咳嗽一声,走进书房,得了他爹一记眼风,意思是“你小子嘴上真是没把门儿”。
见了沈育,梁珩已很自觉了,往几案边上一挪,让出位置,等沈育坐过来,方便上课给他抄批注、递答案。
沈育却不敢了,沈矜笑盈盈瞧着他,等他规规矩矩去自己案后入座。
“你过来呀。”梁珩上手拽他袖子,直接把人拉过来。
“殿下,”沈矜慢条斯理地说,“虽然嶂山没有第二块石眼,但若你能到陛下寿辰为止,好好读书,认真听学,我就把自家那块石眼送予你如何?”
梁珩瞠目结舌,手上一松,沈育的袖子就掉了。
“真、真的吗?”
沈矜道:“那石头,我那老友称呼为山神眼,可是嶂山独一无二之宝。”
沈育凭肘扶额,不忍见梁珩被老爹忽悠得团团转的傻样。
一天结束,沈育还要陪梁珩温习所学,真是太子宫中百年不见的奇景。信州体贴太子用功,备好糕点、水果,送进书房。
梁珩嫌他惹自己分神,信州温顺道:“殿下,身体要紧,学了一天了,不妨稍作歇息。”
信州说起来也是与崔季同辈的青年,却因为常年在宫闱活动,气质低沉压抑,他与梁珩说话时十分温柔,沈育却知道背着梁珩给沈矜准备污秽茶水的就是他。
“不必,”梁珩笑道,“赏给你吃。”
对待兄长一般的亲近。
“是。”信州也露出笑容。仆人做到这份上,还有什么不满意的?沈育从他脸上找不到一丝一毫的心虚与伪装。
梁珩这个傻子,用紫毫舔了墨汁,在麻纸上抄写《少仪》。
“为什么你的字能写得这么笔挺?”梁珩对着沈育的字比照自己的。他的字也不丑,只是一笔一划总是软趴趴,没什么精神。
文章沈育已经抄过无数百遍,只是梁珩做功课,他也得陪着,这才叫陪读。他写字时,梁珩就趴在边上看,看着看着骨头软下来,眼睛快凑到他的笔尖。
“你写字真好看,”梁珩说,“手也好看。”
沈育面不改色,把某人垂涎三尺的脸推开。
宋均很不能理解沈育,他喜欢文人,不喜欢文盲,沈育算是他看着长大,受他影响很深,原本也应是这样的人。
但是沈育最近往储宫去得太勤了,让宋均怀疑他快成了太子的入幕之宾。宋均还曾问过沈矜,接近太子就是接近朝廷权力中心,放任沈育这样下去真的合适吗?
沈矜不以为意:“随他去好了。爹做了太子少师,儿子走近些又何妨?”
说担心也并非真的担心,宋均只是闲的无聊。先生做了太子少师,也无暇管他的功课修习,每天只能和下人一起打理庭院、洒扫清洁、投喂马、投喂先生和先生的儿子,偶尔去东西市逛逛,也没有师弟陪同。
师弟天天陪太子,宋均十分眼红。
“但你今天必得抽出空来,陪我办件事。”
入秋后某天,宋均拦下将要出门的沈育。
时值巧月,被盛夏煮沸的望都城已经清凉下来,秋意悄然爬上树梢枝头。瓜果成熟,兰菊取代芙蓉,成为新的颜色。
“咱俩去趟霸城门,你来了就知道了。”宋均说。
霸城门在南,与驰道相接,规格最高,共有六座城门。寻常日子里只开两道侧门,供百姓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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