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掌门(6)
自七岁后,我几乎一直在青铜派,师傅走得早,老掌门尚未教我这些便先行一步了,那我为何知道这些弯弯绕绕呢?
因为,上一次被如此讨伐的,正是青铜派。
不过是我亲眼所见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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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玉门的掌门是依靠血亲关系来继承的,掌门必定姓华,这位华掌门显然家教极好,学得透澈,深知武林中那些不可言说的规矩,没有彻底清了青铜派的门户,怕是不想担“赶尽杀绝”的恶名。
但私底下却没有手下留情,如今更是乘风而起,准备一锅端了青铜派。
想都不用想,这位华掌门是想借朝廷的势,行自己所愿之事。
不同于前朝,现如今的朝廷和江湖彼此分离,两者的关系很奇妙,一般井水不犯河水,突然闯入对方的领域是大忌。如果一人入了江湖,被收录在武林盟的名录上,那么这人的生死按照江湖上的那一套来,只要合江湖的规矩,就生死勿论。而官府只管平民百姓的事情,从不轻易参与江湖事务。
但总有例外的时候,比如武林中的贼人杀了朝廷命官,或是昏官仗势欺压游侠,那又当如何呢?这样的事发生过,既有前车之鉴,这类问题自然就有了解决办法。
朝廷官员可以与武林中人合作,但前提是必须由另一方出人先做担保。比方说,官员想捉某个江湖中人,那么必须有江湖人士先出来做担保,保证官员只是来捉贼人而已,在这之后,官员才能对贼人动手,反之亦然。
这看似是共赢,但其实合作并没有如此简单。在默认可以合作的同时,江湖上也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在事情结束前,做担保的人也要归入对方管辖范畴,比如说,武林盟主给宰相做了担保人,那么在事情结束之前,若是武林盟主杀了武林人士,那么官员完全可以用杀人犯法的罪名抓捕武林盟主,并判他死刑。
既然将朝廷的人带进了江湖,那么在事情结束之前,这些与朝廷站在相同阵营的江湖人士,也归朝廷管。其实这也是用来保持两边平衡的制衡条件,但江湖中恩怨情仇多得是,常有仇家会在担保期间故意设下陷阱来陷害担保人,所以鲜少有个人给朝廷官员做担保的,那朝廷又该怎么办呢?
于是又出现了一种解决方式:集体担保。
一般都是门派或组织以集体的名义做担保,这样做的好处是,只要门派或者组织没做什么丧尽天良的事,朝廷一般不会发难,对付一个门派远比想象来得要困难,而且陷害一整个门派也是很难做到的事,迄今为止还未曾有过因为担保而出事的门派或组织。
显然,华玉门现在努力地炒热青铜派有前朝宝藏的消息,是因为他们想要做朝廷担保人——一旦朝廷听闻了这等动摇民心的传闻,必然要想尽办法来追查此事,华玉门便能乘机参与其中,既有了动手的理由,还有了朝廷这个靠山,岂不美哉?
既然他们这么拼命,那么我就不必再在谣言上费心了。
我还有别的事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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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玉门的人虽然都不是什么好人,但华玉门所在之处的风景是真的不错。
通过罔樨的信,我基本将国内各处都隔空看过了,但因为各种众所周知的原因,罔樨唯独没来过华玉门。门派有罪,门派所在的土地是无罪的,而且华玉门的风景为外界所盛赞,因而我心里一直惦记这地方,现在闲来无事,就来了华玉门,想看看这里究竟变成了什么样子。
果然如外界所传言那样,此处别有洞天。茫茫一片无垠的清澈浅滩,水中少有鱼虾,但却有各色水草,细看水底,皆是白色沙石,这水已经美若画卷,水中央的各个岛山更是绝妙,每座小岛都有自己的特殊植被,深绯浅红嫩绿鹅黄彼此呼应,中有鸟鸣兽啼,颇有天降仙岛的气势。这些岛之间连着高高的索桥,而从岸上通往主岛的,是一座长长的廊桥,造型典雅的廊桥颜色古朴,必然是饱经风霜后沉淀而成的醇厚颜色,这廊桥我已念了许久,现在终于和它再次相见,心情确实激动又复杂。
我小时候来过此处,那时我还不怎么记事,但唯独廊桥的模样深深刻在了我的心里,这里的确是人间仙境,在青铜派出事之前,我曾想带着罔樨来看看,到了现在,我希望罔樨永远也不要来这里。
就让他在青铜派呆着吧,那样已经挺好了。
容成寻从远处找了过来,他仔细瞧了好一会,确定是我后,才开口说话:“喏,你要的酒。”
他盯着我看也不奇怪,毕竟我易容了,现在我是吴叔,吴叔是和花大姐一起照顾了我许久的人,他对我非常好,早些年去世了,但我知道他和花大姐感情极深,若他活着,一定会带着酒来这里祭奠花大姐。
花大姐的名字就是花大姐,姓花名大姐。为了家中弟弟妹妹,她做过清倌,开过茶馆,进宫当过绣娘,最后终于做了她最爱的大厨师傅,她所到之处,人人都会把“花大姐”这三个字喊得响亮,她还调笑过自己的名字,说是等到一把年纪的时候,还能被人叫大姐,真是占尽便宜,却没想到,她竟然永远停在了可以被人叫“大姐”的年纪,终究没占着那个便宜。
我设想了千百次她死亡时的场景,但每一种都带着不真实感,我觉得这是因为我没见到过失去气息的她,我没有见证她的消逝。
后来听别人说,花大姐是在廊桥上离世的,她的死是静悄悄的,消息在四天后才传回青铜派,那时她已经葬身鱼腹了,即便是想要将她接回来,也什么都接不到了。
得到消息的当晚,吴叔枯坐了一夜,第二天便像个正常人一样吃喝跑跳了,我以为他其实没有那么喜欢花大姐,心中还颇为怨恨,却没想到一个月之后,一切尘埃落定,我却再也见不到吴叔。
他留下了一封信,可怜这个笔都拿不好的男人,竟然写了整整四十五页的信,千叮咛万嘱咐,直至信的末尾才告诉我,他要去报仇。可谁能知道究竟是哪一个人夺了花姐的命呢,除了当事人,谁也不会知道。
我只知道,我连吴叔也没有了。
他们两人感情极好,连走的方式都相像,唯一的不同是,这次我赶得上收殓。
因为我一直没有动作,容成寻突然递了个帕子给我,估计是误会了什么,我冲他笑笑,然后将一坛子酒都倒在了浅滩中。
酒是吴叔敬的,我不信鬼神。人死了就是死了,纵使有游魂归处,再投胎转世,那也不是原来的人了,与前世再无瓜葛,所以人死了就没了,最后留下的残渣被鱼吃了倒也落得干净,只求她彻彻底底斩断此世的纠葛,来世做个无忧无虑的人,不当清倌,不开茶馆,不进宫当绣娘,就做厨师。
“吴叔这么舍得吗?我记得他挺会过日子,”容成寻挑着眼睛,讪讪地收回了帕子,“你这次扮得可不像。”
我放下酒坛:“你从小住在山下,不知道吧,吴叔对花大姐从来都很大方。”
“是吗……”
“是啊。”不但命舍得拼,酒也舍得敬。
容成寻又低下了头,声音里透着拒斥之意:“你说是便是吧,这么多年,我就算知道也早忘了。”
是啊,这么多年。时间过得真快啊,再过几年,我都要比花大姐大了。
到那时再叫她大姐,确实是她占便宜了。
作者有话要说:
做了个梦,梦见我从事考古工作,主要是修复高糊表情包……
真是个微妙的充满未来感的梦呀……
第7章 我的审美异于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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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来,我已不常收到罔樨的信。一来,他寄来的信其实并不会直接到我手中,都要经过转寄才能到我手里,为的是确保他并不知道我人在何处,二来,想必罔樨现在也是焦头烂额、左支右绌了吧。
虽说青铜派已经休养生息了数年,渐渐有恢复当年鼎盛时期的意思,各方面的运作都已经恢复了正常,但掌门常年在外,到底还是少些了运筹帷幄的底气。可这本就是他该经历的过程,我在青铜派里当牛做马的滋味,也得让他尝尝才行。
尝过才知道什么事该怎么做,这比我留在青铜派婆婆妈妈地交接给他要快得多。
我还是希望他能早日成为他心目中的合格掌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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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别了花大姐,我的下一站是京城。
实话实说,我是个土老鳖,从来没见识过现在京城的辉煌灿烂,如今有事要办,有机会来看一看,真是让我兴奋。我还专门买了身珠光宝气的衣裳,绾发的簪棍都从木筷子升级成了玉搔头,容成寻在一旁看着,神色中流露出毫不遮掩的惊诧和鄙夷。
我将原来的木筷子插到他头上:“你这是什么眼神,买好衣服是必要的,咱们不是要扮成富商吗?”
容成寻没反驳,只是摘下筷子指向刚才我穿过的一件衣服,说:“你别换了,就刚才这件吧,其他的太……简直像是聚宝盆成了精。”
既然他都这么说了,本来就不会搭衣服的我自然不会反对,干脆利索地买下了刚刚那一件。
“你的这一身行头,不换换吗?”拿好衣服,我疑惑地看着他灰扑扑的衣服。
容成寻竟然叹了口气,虽然表情还是很僵硬,但很明显他正在用看着扶不上墙的烂泥的眼神乜视着我:“我有其他的服饰,到时候自然能显出一番贵气来,你不必担心。”
这话气得我想回嘴,可惜在这方面我确实不如常人,只能闭嘴乖乖听话。
两天后,我们到达了京城。
不愧是一国之都,繁荣昌盛的景象比画册里的要夸张许多,各种调子的吆喝声,颜色丰富的居民服装,还有各式各样的商品杂货,初来乍到的我像个土包子,怯懦地跟在洋务的容成寻身后,还不死心地打探着周围的新奇玩意。
“想好买什么了吗?”容成寻扭过头,看着正在检查脸上易容面皮的我问道。
“得去个大点的店啊,越是大店伙计越多。”我按了按脸和脖子的交界处,假面皮贴得挺结实的,不用担心。
容成寻点头,指着前方一幢高楼:“去那里吧,黛魁坊,在全国有名的服饰店子。”
我也点点头,但又担心:“看起来好像还有打手啊,到时候能逃跑吗?”
面无表情的容成寻毫不留情:“我自然可以顺利逃走,你就难说了。”
“为什么?”论武功我只比他高不比他低。
“你穿得这般扎眼,就这两片反光的领子,和铜镜有得一拼,你摸着良心说说,这一路上谁见了你不是先遮着眼?我站在十里开外都能看到你,简直就是在喊‘快来抓我我就在这里’,这样你还想跑?我看你跑进监狱吧,还能少受点伤。”
看来容成寻对我这幅领子怨念颇深,也是,他已经被闪了好几次眼,连晚上睡觉时都得在眼上搭块布,肯定对这领子怨恨至极。
我默默地把闪光假领摘下来,随后跟着他一起进入黛魁坊。
不得不说,驰名天下的店子就是上档次,就算是纯色的衣服,也做得十分贴身好看,一看就不同于其他寻常衣服小店,首饰也都繁复而精致,无论是雕花还是镶嵌,都蕴着匠心。
其中有顶发冠,小而精致,阳刻雕花的银质冠面上镶着块翠玉。因为我之前买了一个高级玉搔头,听啰嗦的玉商讲了玉的好坏,现下也就能分辨出这块镶在发冠上的玉是何等的好玉。好玉配精制发冠,怎么看都好看。
这东西和罔樨挺配。
正想伸手去取,容成寻冷不丁突然开了口:“给谁买的?”
我被吓了一跳,发冠险些跌落。这家伙是故意的!这话分明就是明知故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