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明,可惜了,”宁骏忽然长呼一口气,蹙眉道,“要不是……”
宁念明知道叔叔要说什么,岔开话题:“记得啊,怎么不记得,明天要去医院检查眼睛。”
眼疾和检查伴随了他二十一年——他是在六岁时那场车祸中受的伤,那场车祸夺走了他的父母,也夺走了他一对完好无损的角膜。
宁骏曾不止一次问他可还记得些车祸细节,宁念明只是茫然摇头。
这些年来,他差不多全忘了。
回避痛苦,忘记过去,是大脑的一种自动保护机制。
宁骏叹道:“你说说,都这么多年了,也没个人给你捐眼角膜。”
“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叔叔,想那么多干嘛。”宁念明反而安慰起了宁骏,“我养养花,种种树,守着我的【觉晓花店】,就很知足了。”
宁骏找了把椅子坐下,面露担忧之色:“你一个人在这儿住着,终归不是办法。”
听到哗啦啦的水声,他知道都春正在接水醒花,放下心来,又道:“店里以前有小树,小树走了,又来了都春帮忙,您不也说我是福星嘛!别担心。”
宁念明大难不死,打小宁骏就爱用“福星”来安慰他。他若有所思:“今后我也会更努力一点。”
“努力?”宁骏平时在工作中总是听到这个词,却没想到,现下说出口的,竟是他这个与世无争的咸鱼侄子。
宁念明:“不努力的话,就只能回去继承家业了。”
宁骏被他逗乐了,脸上愁云一扫而空,宠溺地摇了摇头。
宁骏还有工作要忙,略略坐了几分钟就走了,宁嘉树本来就浑身不自在,兼之他的心早已飞到了京州培训班,借口和朋友吃散伙饭,也一并起身告辞。
送走二人后,【觉晓花店】内只剩都春和宁念明。
“都春,等我把玫瑰分完,再跟你说工作注意事项。”宁念明起身往玫瑰架边挪,温声道,
“刚才面试了这么久,累了吧?你先找个地方休息一下,或者去看看房间也行,楼梯上去左手边那间,在我房间隔壁。”
“唔……”和宁念明“在一起”的愿望成真,都春一把心火烧得旺盛,忘了言语。
他不自觉走上前去,与此同时眼神绕着宁念明打转。若是光线有颜色和温度的话,此刻宁念明身边,应该能出现一道道猝火的丝线。
虽是有着千年修为的花神,但他“遵从本心”的秉性没有变;饶是想要扬汤止沸,强压住想要一把将宁念明抱住丢到床上的欲|望,目光却骗不了人。
忽然间,宁念明被脚下的碎枝细叶绊了个趔趄,他和都春个头相当,在惯性作用下,恰巧歪在了都春的胸膛。
四目相对。
说是“四目相对”也不准确,宁念明的双眼大部分时间都闭着,此时睁开也是虚空无焦,完全撞不上都春炽热拉丝的眼神。
“抱,抱歉。”宁念明咳了两声,从他怀里要起身。
他越挣扎,都春箍得越紧,磨蹭之间,都春的唇堪堪擦过宁念明的耳垂。
都春再也忍耐不住,舌尖轻探,含住了宁念明的耳垂。
宁念明本该生气,但丝丝缕缕奇异又熟悉的梅香,伴着耳边清凉的湿润感,一并传到他脑中。
多重的感官刺激,令他欲罢不能。
不确定,再闻一下。
后知后觉,宁念明这才明白过来发生了什么,紧绷的身体倏然一抖。
“都春,”宁念明脸色绯红,声如蚊蚋,“可以放开吗?我想……去换条裤子。”
都春也反应过来,松开胳膊。
气氛霎时凝滞,只余盲杖的笃笃声,越飘越远。
宁念明回来时脸上红气依旧不减。他用手背蹭了蹭滚烫的脸颊,一言不发地闻起了玫瑰,似在十分认真地逃避着什么。
宁念明以手做扇,将玫瑰香气拂至面前。他皮肤白皙,身材高挑匀称,动作之间,手臂鼓出一层薄薄肌肉,手指也被照出了莹白色,近乎透明。
优雅又克制,像个中世纪的庄园绅士。
认真工作的男人最有魅力。
闻花需要非常敏锐的嗅觉和知觉,极耗时间;宁念明动作了许久,半步都未挪。
都春目光黏在宁念明脸上手上不肯离开,却很心痛——
这样的静气,不知是宁念明独自一人在黑暗中练了多久,才达到的境地。
他本不应失去他的眼睛。
感知到都春并未离开,宁念明有些意外,分花之际忽而道:“都春,你来。”
心上人第一次召唤自己,都春心中狂喜,连忙靠近,动作间,不小心撞到了花架旁桌上的一个空瓶。
应该是个香水瓶,香液早已用尽,只余瓶身上的两个烫金大字【盈袖】。
暗香盈袖,清风徐来,做香水名正合适。都春握着瓶子默念了一遍,又听宁念明道:“喜欢玫瑰吗?”
他回过神,将香水瓶放回原位:“嗯。”
“玫瑰是世界上种类最多的鲜花,香气和而不同,”宁念明尝试着开启了教学模式,“最常见的三种香型,是荔枝香、茶香和杨桃香。”
“荔枝玫瑰,”他挑出一枝纯白花朵,绽出个笑脸,“花如其名,荔枝香的代表,香气浓甜馥郁。”
都春虽是花神,然而对这种人类生造出的知识和概念一头雾水,这就好像让一个土生土长的美国人去考GRE,都未必能考及格一样,但他见宁念明正在兴头上,便配合着嗅了嗅。
鼻头翕动的同时,他手掌上托,荔枝玫瑰似有感应,瞬间完全绽放,恨不得把每一片花瓣都敞开,欢迎花神“莅临指导”。
宁念明拿起一旁的咖啡豆醒鼻,接着稳准狠地拿了另一束:“伊斯班纳玫瑰是典型的茶香,清新淡雅,哦,市面上大多数玫瑰香型的洗手液洗发水,就是这种味道,若是你喜欢,以后我给你留几束洗手洗头。”
他话音未落,都春已经脑补完两个人一同坐在浴缸里的刺激画面了。
“至于杨桃香,比较罕见,”宁念明看不到眼前人春心萌动的脸,摸了半天,才摸到一束粉白相间的含苞骨朵,“这种叫长相思,你闻闻,是不是有杨桃味儿?”
说话间,他将“长相思”送至都春面前。
都春现在脑子里自带恋爱滤镜,他觉得眼前的玫瑰悉数幻化成了粉色泡泡,在这片梦幻中,宁念明下一秒就要单膝下跪,向自己求婚。
“宁哥,”都春被粉玫瑰熏昏了头,下意识唤他,“你知道什么叫做爱吗?”
“……”宁念明被都春舔湿的耳朵再度泛红。
现在的年轻人这么热情奔放的?
回过神来才意识到问题有多离谱,都春连忙改口:“你别误会,我是想问问你,有没有谈过恋爱。”
虽然这千百余年,他就住在花神堂,和宁念明挨得很近,但毕竟人花有别,他仍是对宁念明的一切,充满好奇。
“才认识不到一天,就这么关心我啊。”宁念明开他玩笑,“打探老板隐私,当心扣工资。”
都春也觉得方才十分莽撞,怕自己在宁念明心中塌房,便接过宁念明手中的花,陶醉地闻着:“我是听到这花儿的名字叫‘长相思’,有感而问。”
宁念明的字典里就没有【骗人】一词,他头上似乎也飘起了大团乌云,衬得眼眸渐暗:“谈过。”
都春正盯着他的脸,闻言手指一紧,被玫瑰刺破。
他偷偷打量着宁念明,不知为何,在谈及恋爱话题时,宁念明脸上总是笼着清浅的忧伤——这份忧伤,却又不是眼疾所致。
“好痛!”都春低呼一声,拍了手中的“长相思”一下,那小玫瑰立刻瑟瑟发抖地卷起花苞。
都春正准备施展灵术让伤口消失,宁念明拄着盲杖奔过来:“被刺到了吗?”
此时不嘤更待何时,都春立刻要往宁念明怀里靠:“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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