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士科是本朝最难考取的常科,有“五十少进士”之称。但裴耽却偏偏考中了,他鲜衣怒马从朱雀大街上行过,像那前朝的潘安,被士女百姓们的爱慕眼光牵拉得几乎走不动道,马前车中,掷满了鲜花美果。他的名字永远镌刻在了长安城中的大雁塔上,风日秀丽,拂过曲江池畔志得意满的脸庞。
奉冰知道,裴耽始终怨他。
一纸赐婚诏书突兀地下达,逼迫裴耽娶了自己,嗣后便入秘书省,做了从五品的丞,终日点书为伴。他折断了裴耽即将高飞的翅膀,把裴耽高中那一日所有铺锦列绣的风光都变成了一场笑话。
“啊呀,裴相!是裴相来了!”书铺主人的一声惊呼将奉冰的思绪打断。他惊了一跳,书册掉在地上,被眼前人捡起,还轻轻拍了拍上面的雪渍。
奉冰憋不住了,转身便要走,却听见那人还笑了一声。
他一定是看见了书的内容。
书铺主人凑上前,递上一支笔,满脸堆笑地道:“裴相,给这册书题个字可好?小民难得见一次裴相,您的文章我都倒背如流了!”
裴耽不答,一手撑着伞,另一手拿书去拍奉冰的肩膀,奉冰不得已回转身来,便见他笑得清澈。
“这位郎君若喜欢,我给郎君题个字?”
太不要脸了。
只好在周遭无人认识奉冰,他抿着唇,干巴巴说了句“不用”,便往那医馆方向走。然而医馆前人多,推推搡搡,还总有人踩他的脚。他知道裴耽就跟在他后头,没来由地更窘迫,裴耽不得不伸出手去将他与人潮隔挡开。
裴耽温热的气息几乎逼至他的鼻端。
他明明从不曾做错任何事,为何要如此慌不择路?
奉冰蹩入一条巷道,身后的声音却又淡淡地追了上来:“郎君今日咳嗽得厉害,可是邸舍药材有缺?”
奉冰站住了。
面前便是小巷的高墙。熙熙攘攘的闹市人语声,风雪在其中溯回飘转,但被一把伞遮住。伞下的空间逼仄幽谧,他自己呼吸的气息都结成了雾,拦住了自己的去路。
很冷,奉冰不由得低头呵了呵手。“只欠一味独活。”他说。
裴耽蓦地哑了声。
裴耽心窍玲珑,他显然能听懂。在多年以前的那座小小的宅屋中,他们吵架,奉冰很少能吵赢这位状元郎的。
伞是青竹色,微雪簌簌地落在纸面,在奉冰脸上落下明暗不定的阴影。裴耽开了口,但却没有吵架的意思,这让他意外。
“我来邸舍之前,”裴耽似乎在慢慢地思索着,“去了一趟尚药局,挑了几味上好的药材,都是你……从前用惯的。民间的药不比皇家,你试一试,定知道它好。”
“多谢裴相美意。”奉冰道,“草民在牢州五年,过去用惯的东西,如今恐怕早已消受不起。”
裴耽道:“你不必与自己的身体过不去。”
奉冰很累了。
他在官面上已经应付了裴耽一次,不料在这私下里还要再应付他一次。裴耽锋芒毕露,时常扎得他疼,他现在纵使不在乎了,也不愿自找罪受。
他不需要这些关心,他们早已和离了,如今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根本不必有任何交会。
他横下心,一转身,便要从裴耽身边挤出去。他身形瘦,裴耽伸手抓他肩膀,却像抓到了一把骨头,愣了一下,奉冰已经溜到小巷外。
只一刹那的接触,裴耽的五指像在奉冰肩头烙了滚烫的印,他不言不语地离开,连风帽都未及披上,淋了满头的雪。
他从始至终,都没有给过裴耽一个正眼。
--------------------
本章标题取自范泰《鸾鸟诗序》典故:“昔罽宾王结罝峻祁之山,获一鸾鸟。王甚爱之,欲其鸣而不能致也。乃饰以金樊,飨以珍羞,对之愈戚,三年不鸣。其夫人曰:‘尝闻鸟见其类而后鸣,何不悬镜以映之。’王从其言。鸾睹形感契,慨然悲鸣,哀响中霄,一奋而绝。嗟乎兹禽,何情之深。”后往往用作夫妻情深、但生离死别的比喻。不过我认为“鸟见其类而后鸣”,也不必然要关乎爱情,将镜中映出的影子当做自己的同类,本身是一个孤独的譬喻。
第7章 树棘得刺
春时好不容易拿了药包出来,便见自家郎主一动不动地候在门外,身上全是飘雪,连忙心疼地给他披上风帽,又撑起伞,扶着他往回走。
郎主很少有这样冷脸的时候,薄唇抿成一条线,素来平和的脸庞都斩出几分冷硬的棱角,像在与谁较着劲儿。
五年前,郎主被拖下诏狱逼供时,也是这样的表情。
回邸煎药,郎主和着晚膳一同吃了,却又和着晚膳一同吐了出来。
“这药不对。”奉冰洗漱了数次以后,面白如纸。
春时骇一大跳,连忙取来药包,与奉冰细细研看。奉冰将药末对着灯火细瞧,火光都像幻作了污渍光斑,粘连在他的指尖。
“这是禁内的药。”奉冰慢慢地道,“孙太医研药精细,常掺入甘草佐味,我一尝便知。何况它还添了一味穿心莲。”
春时一呆,拿自己手中药方看了半天,糊里糊涂问:“那会不会有害?”
奉冰摇摇头,“穿心莲可清热,民间亦常有。”
春时一拍脑袋,“黄大夫的医馆里竟有太医署的药,可见黄大夫高明!”
奉冰失笑,原本很不愉快的心境被他这一打岔竟敞亮了些。“你是真蠢,还是哄我?”
春时塌了脸,“那我若知道是太医署的药,绝不可能瞒着您的呀。”
奉冰伸手去揉他的头发,揉得乱七八糟了才放开,春时有苦不能言。奉冰淡淡勾唇,“我在医馆外遇见了裴耽,他说他从尚药局求了几味上好的药材。”
春时瞪大了眼睛,张口结舌。
“我当时拒绝了他。”奉冰垂下眼睫,“但原来与我说话不过是他的障眼法,真正的那些药材他早已送给了黄大夫。
“我忘了,他一贯如此,狡兔三窟。”
春时不再说话了。他默默去沏了一杯热茶,给奉冰捧在手心,又将小炉中炭火挑了挑,暂且添一些温暖。奉冰却好像陷入了什么思绪里——五年以来,他总是如此,方才还是笑的,但那笑容到不了眼底,就会立刻化去,了无踪迹。他望着窗外那一轮雪月,低声:“我其实不恨他。但我真的不想见到他。”
再相见有何益呢?他已经没有什么能给裴耽的了。
他在过去就没有。裴耽想要的似锦前程,满座高朋,娇妻美眷,良田广宅,他全都给不了。裴耽在秘书省坐了三年的冷板凳,是本朝最委屈的进士科状元。
他们成婚三年,相处纵不说甜蜜,到底可算是融洽,但裴耽离开的那一日,他自己都没有露面,只雇了两驾马车将他留在十王宅的东西拉走。脚夫来来回回穿堂过室,能掀开的箱子都掀开了,软红绡的帘帷永远在晃荡,凌乱杂沓的脚步声消泯了斗室之中的一切旖旎。奉冰就站在朱红门槛边,双手捧着臂,风吹得他咳嗽,但尚且站得笔直。
他当时还有些惊讶地想,原来裴耽,这么讨厌他。
——但即使如此,奉冰也没有说谎,他当真不恨裴耽。他总觉得,若是恨了,就浪费了自己。在长安的诏狱里,他已经决定不要再为裴耽浪费自己,没有意思。何况五年都过去了——
自己早已经走出当年的阴影了。
“春时,”奉冰轻声说,“那一只岭南的牙雕香球,帮我寻出来。
“我明日要去拜访裴相。”
*
翌日仍是大雪。
崇仁坊中,豪邸连绵,比别处格外肃穆高华。
奉冰穿得端正整齐。轻纱帽,素襕衫,罩一件雪白袄子,腰间青带悬着香囊,足履新制的麻鞋,既合乎庶人的身份,又干净雅致,不至于令人小看。他敲响了裴相大宅的铺首,却仍是那一位熟悉的老仆来应门。
老仆看他一眼,却不通报,径自领他入内。
这御赐的宅邸当真广袤。先过了三进院落,见到一片池苑,有水榭飞凌其上,濛濛风雪中只露出一个傲慢的尖角。绕过池岸,又入一座花园,园后有一座八角小亭,老仆在亭下止了步。
喜欢本文可以上原创网支持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