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疑惑地眨眨眼:“难道不是吗?”
奚容点了点我的脑门,语气带了一点无奈一点揶揄:“这位小朋友,建议你前往魔法学院就读。”
艾玛,他嘲讽人的功力见长。
有被冒犯到,谢谢。
但他叫我小朋友的时候,好像有点温柔。
有点喜欢。
好吧,暂时原谅他了,哼。
我蹲在一旁,认真地看他熟练地用厨房纸把把鱼表面的水份擦干,然后将鱼下锅,煎至表面焦黄色,再往锅中倒入热水闷煮。煮开后鱼汤就是乳白色的,而奚容还往里加了冻豆腐。最后临出锅前他放了点盐糖调味,再撒上了一把香菜。
碧绿色的菜叶映衬着乳白色的汤汁和吸满了精华的冻豆腐,看着就让人很有食欲。
而且,看奚容做饭当真是一种享受,因为他身上有一种从容不迫的气场,好像什么事都在他的掌握之中,整个过程显得相当赏心悦目,更关键的是,他的手骨节分明似玉,好看极了。
吸溜吸溜。
而且他是在为我做饭。
每当想到这一点,我都会腾起一种莫名的心理满足。
第29章
说起来,我会到奚容家蹭饭这件事,曾经引起过我同学的巨大不解。
刚开始,每次我和我室友们说我不能跟他们一起去食堂,而是紧赶慢赶地下了课就往校外跑,他们都会觉得异常稀奇。
要知道,大学生活的一大快乐就是寒窗苦读憋屈了十几年后,终于有朝一日能脱离家长的掌控,反正离家千万里,想干嘛就干嘛,他们可能就是没见过像我这样,这么“老实”的小孩。
我只好耐心解释,可解释来解释去,我自己都搞不清,我跟奚容到底是什么关系。
朋友?医生和潜在的病人?
似乎哪种都没法形容。
他们大多以为奚容是我家的远方亲戚或是监护人之类,后来传着传着,不知怎么就开始戏称他为干爹。
我是不太在意这个称呼,或者别人怎么想,倒是有一回,奚容来学校接我,有人就在旁边起哄,说,阮梨,你干爹来啦!
奚容当场什么话都没说,回到家后却用一种相当郑重的语气道,我不需要你报答什么。
听到他那样说,我第一反应却没有感到任何一丝开心之情。
胸口闷闷的,有点酸,有点难言。
那一瞬间,我心底翻腾起一个念头——我倒希望他真的是我的“干爹”。
因为我想让他睡我。
不给钱也可以。
但显然,是我的一厢情愿。
我默默叹了一口气,心想我就算洗干净躺在他面前,他大概也会把我踹下床去,然后从此再也不要我、再也不管我这个既麻烦还对他抱着非分之想的家伙了。
在察觉到自己喜欢上他之后,我时常陷入一种自我纠结和抑郁中,有时候终于盼到周五来他家,好像都没有以前那么开心了。
我像个小贼,处心积虑地观察他,期待找出一丝他也对我有那么点不一般的证据。
毕竟人生一大错觉,就是他也喜欢我。
我有时候也会产生这样的错觉,因为他真的对我很好,他家的另一间卧房都默认为我留好了,每次我来都能闻到被褥新晾晒过太阳干净温暖的味道。
我想,任何一个普通朋友,都做不到对一个陌生人天天洗手作羹汤吧。
但也有一些时候,比如他说出“我不需要你报答什么”这句话的那个时刻,我清醒地意识到,这一切都是我的妄想。
我不该也不能奢求更多。
何况我们俩都是男的,他可能真的只是看我可怜,顺手照应我一下。
话虽这么说,虽然我努力让自己非常有自知之明,但有时候还是禁不住身体和思想会不由自主地蠢蠢欲动。
比如某天,他在厨房做饭,我就偷偷溜过去,他像是背后长了眼睛一样在我靠近之前发现了我,问:“干嘛?饿了?”
我嘻嘻哈哈地凑过去,说:“什么好吃的?好香。”
奚容掀开锅,舀了一勺炖在锅里的番茄牛腩,大块的牛腩煮的酥软,用筷子稍稍一拨就能破开,配上已经煮化了的浓厚番茄芡儿,一股子鲜香诱人的味道扑面而来,而且出锅前奚容还撒了一点葱花,红配绿煞是漂亮。
“当心烫。”他叮嘱道。
我早已顾不得这些,一边喊好烫好烫,一边狼吞虎咽地就着他的手把勺里的牛肉连同番茄汤底舔得干干净净。
他颇有些无奈:“小馋鬼,急死你了。”
“嗯。”我应得毫无心理负担,蹭完了吃的又去蹭他,他在前面忙,我就从后抱住他,心想,只要他表现出任何一点异样,我就马上放手。
但他没有任何反应,大概是我俩这样的动作也实属寻常,我有时开心、激动起来也会抱他,那并不是什么值得注意的信号。
我像癞皮糖一样黏在他身上,他低骂了一句,重。但没有推开我。
于是我喜滋滋地:“什么时候好啊?”
他道:“快了,很饿?”
倒也没有,我巴不得他慢点呢。
我说,就是想看着你做菜。
结果我根本没记得他手上这道菜要怎么做,光顾着偷偷看他了。
奚容的声音不期然地打断了我:“想什么呢?”
我怔了片刻,才从回忆中抽回神,面前是热气腾腾的乳白色鱼汤,奚容坐在我对面。
一切仿佛与过去别无二致。
可惜我们回不去了。
不是我不爱他了,是我太爱他了。
我冲他摇了摇头,低头喝了一口汤,好鲜,很熟悉的奚容的手艺。
谁能想到,那双拿手术刀的手也可以做出这么有凡尘俗世味道的美食。
最早的时候他其实不是这样的。
奚容的生活习惯很西式,而且他一向认为用太复杂的方式处理食材反而会破坏食物当中本身的营养结构。他把我捡回去的第一天,我吃到了一盘凉拌空心菜苗,接下来一个礼拜,我换着样儿地尝到了各种各样的草,简直大开眼界。
他家连胡萝卜都是生的,沾着沙拉酱就能吃。
除此之外,最常上桌的菜就是牛排,反正牛肉都是超市里买好的,只需要放小半块黄油,在平底锅里煎一煎,最后撒上点胡椒粉和盐就行。
后来,我明里暗里多次朝他表达了我的抗议,当然有些不识好歹的意味,不过那也是他惯的——
只要不是涉及什么原则问题,他对我,几乎是有求必应。
再吃牛排和草我就要吐了,我理不直气也壮地道,中国人,中国胃,老子要吃点精致的中式美食,否则……!
否则什么呢?
我本来想说否则我就离家出走一星期,结果发现并没有什么威慑力。
而且,“离家出走”?那算什么呢?他跟我非亲非故,说不定还巴不得我别赖上他呢。
还没等我后半句话出口,奚容却笑了笑,摸了摸我的头,说,好。
妈的,那一瞬间,他在我眼里简直在闪闪发光。
我不确定自己有没有不争气地红了脸,但我确信我内心里立刻又小鹿乱撞了起来。
于是我顺从心意,扑上去搂住他,大喊道,奚容,你最好了!
……我好喜欢你。
我动了动嘴,没有发出声音,只是默默这样说。
也许有一天,我会鼓起勇气告诉他这件事,但我依旧还是更害怕失去他。
奚容果真言出必行,尽管那段时间他忙得很,仍会抽空研究菜谱,直到后来,直到现在……
他随便下厨做点东西,都是我最爱吃的味道。
这么多年下来,我也早就分不清,到底是他改变了我,还是我改变了他。
很多时候我不敢奢想他做这一切都是为了我,我觉得我不配。
我只是个普普通通的人,不够出色,也没什么特别的才华,又馋又懒,每天尽职尽责地做着这庸庸碌碌乌合之众的其中一员,我又何德何能让他关照我,中意我。
即使现在,我依然坚定地认为,他会拥有更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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