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或许是太久没吃过冰激凌,我舔得小心翼翼,谁知却因为吃得太慢,整个蛋筒上方化掉的冰激凌都流了下来,搞得我手忙脚乱,最后奚容不得不一脸无奈地拿纸巾给我擦衣服擦手。
我捧着巨大的冰激凌蛋筒,见他垂着眼精细地替我擦手指,一刹那竟然产生了一种错觉,让我怀疑他好像一个带着小朋友出门春游的悲惨家长。
这个小朋友还是一个时常搞事的熊孩子,连吃个甜筒都会漏。
他用湿纸巾帮我把衣服上黏糊糊的液体都弄干净,抬头见我仍愣愣地盯着他看,问:“还吃不吃?”
我忙点头,生怕他嫌我动作太慢把我的冰激凌收走了。
谁知,他却凑上来,我的视野里只看见他的俊脸在我面前突然放大,我尚未反应过来——
他咬了一口顶上我留到最后还没舍得吃的蓝莓芝士球,直接薅走了半个。
我表情呈现出了一瞬间空白。
……………………
?????
我惊了,我真没想到奚容会做这么幼稚的事。
靠!我还没怎么吃呢!竟然就被他捷足先登了!
啊,我的球球!这我可不能忍!
失去半个我最爱口味冰激凌的悲痛让我顾不上其他,我想也没想就扑上去,不偏不倚地吻住了他。
芝士和蓝莓甜甜香香的味道瞬间萦绕在柔软的口腔中。
凉凉的冰激凌和热热的唇舌交融在一块儿,感觉奇异又刺激。
接吻中迷迷糊糊的大脑再次停止工作,某个喘息的间隙,我愈发产生自暴自弃的念头。
反正都亲过了,还不如多亲几次赚回本,其他事情以后再说……
缩在角落里瑟瑟发抖的“理智”小人像碍事的蚊子一样嗡嗡叫着。
这是错的,你又犯错了,你还记得你要让他忘了你么?
奚容有点凶的咬了我一口,大概是惩罚我在这种时候还开小差,我缩了一下舌头,却也不甘心就这么放开他,痛了一下便接着热烈地迎合了上去,脑子里那个发出一点点不和谐声音的家伙彻底被我遗忘在了后头,淹没在了滚滚浪潮之中。
我们在下午时分到达了五青镇,车子开在新铺的水泥路上,周围新建的房屋拔地而起,颜色鲜艳明快,我意识到我确实已经很多年没有来过这里了。
我趴在窗边兴奋地打量着焕然一新的城镇,这边和我跟奚容居住的城市不同,依然保留着不少自然农庄的痕迹,连空气都似乎少了大城市的油烟味,格外清新。
我快乐地吹着风,奚容却在这时候关上了窗,他仍搭着方向盘目不斜视地看着前方,只叮嘱道:“当心头。”
哎,要不要这么紧张?
我讪讪地缩回身子,不再说什么。
进了城之后,我们很快到了一处清雅别致的农庄,我依稀有点印象,似乎以前和奚容来的也是这一家。
大门口古色古香的木牌写着四个龙飞凤舞的大字——“发财客栈”。
别问我为什么过了这么长时间还能记得,实在是这家店的店名俗得叫人印象深刻。
奚容把车停在门口,约摸现在是工作日,也尚未到旅游旺季,客栈外只有我们一辆车,孤零零的。
我戴着口罩和棒球帽,再次确认了一遍自己的仪容没有问题,才慢腾腾地下了车。
我本也不是个特别讲究的人……但总归要出门见人,但叫老板看到我那红红肿肿的还破了皮的嘴唇,恐怕是个长了眼睛的人都能猜出发生了什么,着实怪不好意思的。
奚容已经把行李提了出来,一个稍有些啤酒肚,长相憨厚可亲的中年男人一阵旋风似的从客栈跑出来,忙不迭地道:“诶,这位贵客,我来我来。”
随后他的话语顿了一下,在看清我们的样子之后惊喜地道:“是你们?”
我倒没想到他还记得我们。
“陈老板,好久不见啊。”我叫了一声,陈老板全名陈旭,许多年以前,大约是我大学还没毕业那会儿,曾和奚容来过这边,当时我们下榻的就是这间客栈。
那时陈旭就是一个风风火火的胖子,笑起来连眼睛都看不见,如今看起来身材倒是“苗条”不少。
他看起来生意挺红火的,客栈外墙和大门都装饰一新,停车场也比原先大了不少,连门口横栏的油漆看着都是新刷的,我着实为他高兴。
我虽然严格意义上也与他素昧平生,但此刻却也升起了一种旧地重遇故人的感慨。
“……你是,小阮吧?稀客稀客。”陈旭热络地请我们进门,“还有这位,我记得可清楚,奚大医生,最近可还好?怎么想到这个时候过来玩?”
奚容同他寒暄了几句,陈旭随口说:“小阮真是好久没来了,是学业太忙?每次奚医生一个人过来,咱们店里那些小姑娘哟……”
他打了个哈哈,没再说下去。
我顿了顿,隐约从他的话里听出了些别样的意味来。
我竟不知,我过世后的这段时间,奚容似乎成了这家店的常客……?
怪不得一眼就被老板认出来了……
陈旭一路同我们闲聊着,又忙前忙后地替我们搬运行李,脚踩在有些年头的木质楼梯上,我们在他的带领下进入了顶楼的一间大房间。
在开门的那一刻,屋内似曾相识的布置似乎令我产生了一阵恍惚,仿佛回到了很多年前,我跟奚容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
我们也住在这间房间。
进了店,奚容的手一直牢牢地牵着我,一路上都没放开。
我不知他是怕我摔了还是怕我丢了,出于某种不可告人的心理,我也并没有松开他,反而暗搓搓地乐在其中。
耳边,我听到陈旭好奇地问道:“你们感情可真好啊,我以前就很好奇了,你们是什么关系?兄弟?叔侄?”
奚容清淡的声音悠悠入耳,却令我怔愣在了当场,浑身的血液直冲头顶。
奚容说:“他是我爱人。”
第41章
我一直觉得客栈老板是个很神奇的职业。
你会遇到各式各样的人,看着他们在你这里稍作休息,却也要目睹人来人往行色匆匆地离开,没有人会永久地停留。
身在其中,也身在其外。
就像一张碟片,忠实着记录着每一段来去匆匆的旅途、一张张陌生的脸孔,他们在此处相逢过一程千人千面的人生。
我跟奚容一小段短暂却对我们来说意义重大的过去,也好像被印刻在了这间陈旧雅致的木屋中,随着大门打开缓缓开启。
父母去世后,我一个人在这座城市念书,我没有家,于是寒暑假对别人来说是假期,对我来说却是苦刑。
放暑假前,同学和舍友纷纷开始打包行李,四处拉人帮着抢火车票,我就像个完全被隔绝在热闹之外的旁观者,整一个孤家寡人,冷冷清清。
虽然奚容愿意照应我,我也时常找借口赖在他家过周末,但我之于他到底是个外人,没有一整个假期都在他那儿蹭住的道理。
尤其是我发现自己对他抱着非同寻常的心思后,我愈发担心惹他厌烦,凡事更加小心看他脸色,生怕他一个不高兴就把我扫地出门,那我的第一次恋情可不就得胎死腹中了,到时我可没找地哭去。
于是大三暑假那年,同往年一样,我申请了留校。
只是一考完试,我的室友们就如急于迁徙的候鸟一样飞走了,偌大的宿舍便只剩下我一个人,凭空连需要打扫的空间都多出来好几倍。
我花了好几天把空下来的宿舍清理了一遍,结果也不知是不是吸了太多灰尘,后几天喉咙就不太舒服,老是想咳嗽。
我跟奚容说过我找了一份实习,这样放假了也不至于没事做,结果好巧不巧,这几天办公室的冷气也开得超足,于是我毫不意外地彻底感冒了。
我有点提不起劲,而且这份实习的实际工作跟之前面试时说好的也不太一样,可能因为公司到了淡季,派给我的全是打杂的活,什么买咖啡呀、打印文件、取快递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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