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废纸上不带半点灵气,太岁看都没看一眼。
然而下一刻,他却陡然僵住了。
缓缓地,太岁歪过头,视线落在自己的袍角上。
一只两寸大的因果兽从无数碎纸屑中穿过,爬到他袍子上——寿衣上也有画——因果兽落在铭文中间,张大了嘴一口咬下!
小兽的身体立刻被撕裂,消失在虚空,然而袍子上也被它啃出个角,那严丝合缝的铭文线条顿时歪了。
铭文一道博大精深,错毫厘谬千里,就是这么一个小小的拉扯,那金线堆的铭文瞬间坍塌,被照庭卷了去!
坍塌的铭文胡游乱走,太岁的袍子好像成了个融金池,把半夜的安乐乡照得跟正午一样亮。
与此同时,奚平和庞戬耳边响起支将军的声音:“你俩吃豹子胆长大的吗,还不退下!”
支将军分明在好远的地方,声音怎么会传到他们耳边的?不等奚平想明白,庞戬就毫不犹豫地拎起他的后脖颈,将他拽回了墓碑里。
两人身形堪堪藏进石碑,就听见一声暴怒的龙吟,乱窜的金线就凝成了一张大网,一端缠在太岁身上,一端被照庭扎在地下。
倾盆大雨戛然而止,跟泼下来时一样突然,好像有人拧上了水闸。
周遭陡然一片寂静,各种噪音齐刷刷地歇了声,一时间,好像连时空都凝滞了。
死寂的安乐乡树林里落针可闻。
金色的大网倏地收紧,那被网在中间的巨龙抵死挣扎着,奋力想要甩脱身上的网,继而一道极烈的闪电从天而降,落在照庭剑身上,顺势穿透了龙身。
巨龙像被钉住七寸的蛇,龙头猛地从地面钻出来。整个安乐乡几乎被夷平,奚平他们藏身的墓碑轰然倒下,差点憋死的奚平从石碑中滚了出来,眼看要被那龙尾撞飞!
就在这时,奚平身上突然飞出一道红光,竟将那当头撞过来的龙尾阻了一下。
轰鸣声中,他耳边响起女人轻轻的叹息,只一瞬,像个幻觉。
庞戬趁机再次拉着他土遁,与此同时,地面“长”出了无数条金丝,追随着照庭的剑光,将黑龙与太岁的人身穿在一起,大卸八块。一道血光从尸块里飞出来,朝天边冲去,尾巴上却黏了一根甩不脱的金线。下一刻,那血光被循着金线追来的照庭钉在了地上。
浓重的血腥气“轰”地弥散开,差点把刚从石头里钻出来的奚平熏晕过去。
恍惚间,他听见淅淅沥沥的雨声,方才骤停的雨水又重新落了下来。
雨水将那烂木头味冲走了,却怎么也冲不净血腥味。地下传来“隆隆”的闷响,像雷,又像龙吟,与震颤的照庭遥相呼应。
地动山摇停下了,龙脉被照庭安抚着,归了位。
不知过了多久,奚平才回过神来,踉跄着爬起来,他发现自己已经变成了个“血人”。
整个安乐乡十多亩地,都被不知哪来的血泡透了,让雨水汇成了红河。就好像方才惨遭抄家的芳魂们重回人世,把生前没来得及流的血都狠狠地流了一遍,注满了一个血池地狱。
奚平头重脚轻地扶着树干呕一声,见平时端着丈八架子的蓝衣们一个个比他还狼狈,有几位都站不起来了。远处,几个邪祟本就不怎么健全的四肢好像又有损失,一个全须全尾的都没有,那位本来就剩半拉脑壳的仁兄最是骇人,脖子上不剩下什么内容了,不知还能不能活。
唯独不见了将离。
奚平按住蜂鸣不止的耳朵,心微微地提起来,他想:她跑了吗?
“找你那小红颜知己吗?”一只伤痕累累的手伸过来,拎走了奚平方才一直揣在怀里的酒壶——酒壶跟着他摸爬滚打一路,居然没掉。
奚平脱口说:“她不是我红……”
“不是就不是吧,”支修叹了口气,“别找了,她在你脚下呢。”
奚平低下头,一双皂靴已经被血水浸透了,看着像刚从尸山血海里蹚出来的。可脚下除了烂泥,什么都没有啊。
他便茫然地抬头看向支将军。
支修没回答,随意拿袖子将酒壶上的血水抹掉,也不嫌脏,仰头将壶里剩的两口酒喝了。
旁边有人哑着嗓子接话道:“你没注意自己身上有一道‘换命符’吧。”
庞戬一瘸一拐地走过来,对支修见礼:“师叔。”
“不必多礼,”支修温声道,“叫人来收拾残局吧。”
张狂如庞戬,见了支将军也不由得多了几分拘谨,他将一身的不驯收好,规规矩矩地应了声“是”,转头拿出哨子,朝北吹了三声。然后又跟支将军打了招呼,去查看同伴和邪祟的情况。
奚平迈开腿跟上他,问道:“尊长,什么‘换命符’?”
许是方才一场出生入死,庞戬这会儿对他态度好了一点,颇为耐心地回答:“‘换命符’是一种特殊符咒,不用太高的修为就能画,只是要绘在自己多年相伴的贴身之物上。拿了换命符的人,要是有什么致命危险,符主就会取你代之,所以叫‘换命’。她是不是给过你什么东西?”
奚平想起了什么,从怀中摸出那块生辰玉。
它原本接近血玉的成色不知什么时候褪成了斑驳的珊瑚色,显得更不值钱了。黯淡的“宁安陈氏”四个字中间多了一条裂纹。
将离的口音一直没变过,奚平知道她是宁安人,大魔头唤她“陈氏姊妹”……
这会是她的生辰玉吗?
“是有符咒残迹。”庞戬从他手里拎走了生辰玉,闻了一下,“不过这种符是护身符的一种,没害处,总署的因果兽没把它打成邪物。刚才那邪祟的尾巴差点把你拍成柿饼的时候,突然凝滞了一会儿,应该是换命符生效,那一下她替你挨了。”
奚平本能否认:“不是……她不是觉得我会把这玩意上交天机阁吗?”
“符主授符的时候,只需让受符者饮下一滴自己的血,将来哪怕换命符载体失落,符咒也会落到你身上,不会失效。”
奚平呆了呆。
对了,将离给他锦囊时,确实倒了杯有怪味的茶给他,他还以为是水壶生了锈。
“啧,”庞戬将玉佩丢还给他,“小白脸生的齐整,就是占便宜。”
奚平伸手接住:“尊长,你不怀疑我了吗?”
庞戬用古怪的眼神看了他一眼,似乎是奚落,又好像没什么恶意,看的是奚平,针对的却又不是他。
“你?要是你们这些权贵子弟互相拔份昏头过界,搬弄巫蛊邪术,你倒是挺可疑的。不过参拜邪神、以身为祭这种蠢事……一般没你们什么事,”庞都统带着点嘲讽笑了,“你们哪是那块料啊。”
奚平有生以来,除了吃喝就是玩乐,他能遇到的顶天的大事就是侯爷家法伺候。
此时披着血衣站在冰冷的雨水里,他捏着那生了裂纹的玉,被告知将离死了。
他耳朵听说了这件事,心里却还糊涂着。戳在血海里,他仍是下意识地到处踅摸,想找将离出来问明白——
她看他不是跟王大狗之流一路货色吗?
她不是认准了,他一发现玉上的生辰八字,立刻会不问青红皂白地上交吗?
她不是觉得他不光花心薄幸,还是个混蛋王八蛋吗?
那为什么还要把自己唯一的生辰玉给他?还要在他危难时候,把自己的命换给他?
她这辈子,难道再也没碰见过有点人样的男人了吗?
奚平百思不得其解,茫然良久,才反应过来:他找不着将离啦。
仙尊说,她化成了一滩血水,跟安乐乡里众多同她差不多的女子融为了一体。
他没看见她最后一眼,只记得她最后一句留在人间的话,说的是“你待我之情,分明比露水还薄”。
可她的命、她的运、她这匆匆一生踩过的风水,又有哪一样比露水厚了呢?
单单言情……看这傻女人,说的什么胡话。
第12章 夜半歌(终)
大黑猫伸了个懒腰,蹿上庄王膝头,百无聊赖地在他身上来回踩,没收好的爪子将他的锦袍勾得丝线乱炸,还蹭他一身猫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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