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好比客人到主人家做客,让客人帮忙做饭就已经是很令人羞耻的一件事情了,而现在已经严重到客人上门自己带柴米油盐的地步了。
破案的速度也是绝了,四天破了三个案子,虽然都不是什么大案子,就连在重案大队实习的小丁,都能搞定一个案子,简直是伤了积案组小萌新的心,怀疑自己可能是个垃圾。
这玩意儿程家冶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从前他也是重案大队退下来的,重案大队是刑侦队伍里的尖刀利刃,能进去的,那必须都得是精英。拿自己和精英比,压根不在一个起跑线上,比个锤子。
但这话,他自己想想也就算了。可不能告诉他手下的那群小萌新,心已经被伤透了,自尊不能再被伤害了。
而且,让这群小萌新们感受一下重案大队的行动力和,也能让他们有所成长。
这件事,终究是利大于弊。
可这玩意,现在对程家冶也不管用了。
一个人的能力有限,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起初的两三天确实成效不错,可时间一长大家跟不上重案组的节奏,加上身体素质也跟不上,就开始有物极必反的趋势。
程家冶觉得这么下去不是办法,迟早有一天他的积案组要完蛋。
这就好比一个三岁的小朋友,你觉得他不够结实,想让他多吃一些,长胖一些,出发点是好的,但是人体的吸收是有限制的,一次喂得太饱,就容易消化不良,然后就容易引起一系列的连锁反应,为了小朋友门可以茁壮成长,程家冶决定要和明堂好好聊聊。
于是,就有了开头的那一出。
“你这成天往我这里跑,不知道的还以为你们重案大队并入我们悬案组了呢。”程家冶半开玩笑地说。
明堂听出话里的潜台词,觉得有些尴尬。他确实是一心扑到案子上了,所以就没太注意到同事们的情绪和状态,这事儿是他做的不妥。最近确实没接到案子,就想着为积案组多做点事儿,“瞧我这事儿办的,这样吧,今晚我请你们吃饭,大家放松放松。”
程家冶也不好再说什么,毕竟明堂出发点是好的,他拍了拍手吸引了大家的注意力,“咱们今晚早点下班,明队说了,要请大伙儿吃饭!”
积案组内爆发了热烈的掌声,“好哦!那么我们可不客气了。”
明堂说请客,其实也就是组织大家一起到警局后边的小吃街吃烧烤。积案组和重案组加起来有二十号人,晚上不值班的就多多少少地喝点小酒吹吹牛,值班的就喝可乐。
然后也不知道是谁起了个头,开始八卦邱家的事情,然后就一发不可收拾。
“说实话,我是真的没想到邱少扬这么优秀。”积案组的一个实习新人感叹道。
他们市局的警察,有近八成都是从云省警校的毕业的。
而邱家叔侄二人,是他们云省警校的传奇,自然有不少老师会那他们的事迹说给自己的学生听。
一向严肃的老师提起邱家叔侄时,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
如果把邱晟麟比作是警界常青树,那么邱少扬就像是昙花一现,虽然花期很短,却让每一个知道他的人牢牢地记住。
另一个人说道:“怪可惜的,上帝给他开了天窗,却把他的门永远的关上了。给了他最璀璨的星河,却收走了他欣赏世间风景的机会。”
“哎。”不知道是谁发出了一声叹息。
他们不是可怜邱少扬的遭遇,只是感叹警界的损失。
“我的老师说,邱少扬是他见过的最有天赋的学生。”
再坐的几乎都是云省警校出来的,而其中有九成都是毕业于刑事侦查专业,连禁毒专业的明堂都没少听说邱少扬,何况这些直系学弟呢?
既然说起了邱少扬,程家冶无疑是最有发言权的。程家冶是他们这些人里资历最老的,干了18年刑侦,经历过邱晟麟的辉煌时代,也经历过邱少扬的辉煌时代。
“程队,你做了这么多年的警察,有什么让你印象深刻的案子吗?”
春城发生过很多起大案,但让他记忆犹新的案子,莫过于15年前的风扇挂尸案。
程家冶在众人的重视下点头:“那得是十五年前的事情了。”
陈颜佳不免感叹:“哇,那时候我还在上小学四年级。”
明堂那一年,正在经历中考。
陆长风想了想,自己那一年应该在准备冲刺高考。
“我都忘了我那一年在干嘛了。可能都还没上小学。”
确实是很久远的事情了。
程家冶回想起那一年,他只是一个小小的片儿警。
他其实没有什么雄心大志,读警校也仅仅是因为警校免学费,他成绩也不算好,毕业以后没能进入市局,而是做了一个小片儿警,每天就帮大爷大妈处理鸡毛蒜皮的小事。
风扇挂尸案,他是第一个进入现场的人,是他人生的转折点。
程家冶给他们讲起了十五年前的故事,“那一年,大概也是这个时候吧,天气闷热。现在到处有空调,当年那个时候,能买得起空调的少之又少,家里主要都是靠风扇,那种三个叶子的大吊扇一般就是居家必备的,因为受风面积大,还不占地方。”
这一群小朋友们,大多都生在了改革开放以后,那时候经济条件好了很多,他们几乎没吃过苦。程家冶出生的年代就没那么幸运了,他第一次见到挂扇就是在警校读书,在此之前那都是传说里的东西。
因此,挂扇对于他来说,有很深的情怀。
可就是这样一个利民惠民的东西,最终成了让他不寒而栗的存在,甚至有一段时间他看见挂扇都会惊出一身冷汗。
“那年我还在凤凰西区做片儿警,有一天傍晚寻街的时候,收到了指挥中心的消息,说是有人报警说他们楼上可能是很多天没有人丢垃圾,臭味熏天地影响了大家日常的生活,管理区的人上门敲不开,让他们去看看,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情。”
程家冶喝了一口酒,缓了一会儿才说道:“于是我和另一位同事一起去了,夏天嘛,我们起初以为是剩菜剩饭什么的导致的,都没放在心上,可当我们走到居民楼楼梯口的时候,闻到那个臭味都懵逼了,三天不清理垃圾的垃圾场都没有那么臭。无论我们怎么敲门,都没有人回应,我和同事都只是一个小片儿警,没有出过案发现场,所以也不是特别的懂规矩,于是就找邻居们了解情况,一打听才发现,这家人好几天都没出现过,也没人听说他们要出去旅游什么的。”
所有人都屏住呼吸,聆听着这个故事。
程家冶的后背已是汗湿一片,“我和同事都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合计了一下,选择使用暴力拆门的方式。费了很大的力气,我们才把门给弄开,当门打开的那一瞬间,我们都傻眼了。只见一团不知道黑乎乎的东西朝我们扑面而来,瞬间就在楼梯道里散开,接着就传出了无数声尖叫,然而我却感觉什么都听不见了,因为眼前的画面太过于震撼,我这辈子都没见过那么惨的现场。”
“屋子里全部都是干涸的血迹,连天花板都不例外。没有一处可以落脚的地方,一家老小六口人,被吊在了客厅里的两个大挂扇上,他们的手脚被砍断,放在餐桌上,由于天热的缘故,尸体高度腐败,呈现了巨人观,看起来就像是充了气的皮球,眼球外突,好像随时要掉出来一样。而尸体的体表上爬满了苍蝇,地上沙发上到处都是一厘米长的蛆,可能有上万只那么多,一瞬间我都以为这是外星生物侵入地球了。”
“尸臭混着血腥的味道,让人作呕。最让人惊悚的是,风扇一直在高速旋转,带着三具尸体。法医经过尸检得知,六具尸体被挂在风扇上的时候还是活着的,只是陷入了重度昏迷,而那些血迹,是风扇高速旋转时飞溅的。那个年代,大家喜欢用报纸糊在玻璃窗上,所以没开门之前,没有人知道里面究竟出了什么事。许多当时在场的人都被吓得不轻,有几个当场就晕了,我的同事就是其中之一,因为我们的冲动行为导致群众受到惊吓,我和另一位同事都被记了大过,差点就脱掉了这一身的警服。”
喜欢本文可以上原创网支持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