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后,赫路弥斯给了照顾他们的老妇最后一笔钱,并向她告别,带着夏路尔离开这个城镇。
克罗穆和泰斯的遗物已经全被赫路弥斯卖掉,但他觉得装扮成流浪骑士、佣兵或是赏金猎人不失为一种能避免骚扰的自我保护,于是又在铁匠铺中重新买了合身的皮甲、匕首和剑。
夏路尔非常不习惯这样的装扮,可对扣在腰间的匕首十分珍惜,似乎一把短刀给他带来不少安全感。
——要是我真的会用剑战斗就好了。
赫路弥斯忍不住想,他买了铁匠那里最轻的剑,可拿在手中仍然感到令手腕酸涩的沉重。回想起当初被捆住双手仍能将强壮的克罗穆按在地上不得动弹的一刻,那种力量去哪了呢?
有一天,赫路弥斯经过一个裁缝店,看到店主摆在柜台上的黑绒面具。
这张只能遮住上半脸的面具,据说是为贵族老爷定做的。
“成品已经送走啦。”店主是个精干的女人,一边说话一边不停地缝衣服,“那是给伊尔温大人的舞会面具,上面镶嵌了玛瑙、翡翠、黑水晶和珍珠,用金线绣的花纹,是我一生的杰作。”
“我不用那么奢华的装饰,能不能请你只用白色的线,在眼睛的位置绣上一对翅膀?”
“那眼睛就看不见了啊。”
“你就照我说的办吧,我会给你合适的价钱。”
几天后,赫路弥斯从裁缝店里拿到了面具。店主为得到更好的价钱,在白线中加了些银丝,使那对洁白的翅膀在阳光下泛着若隐若现的光辉。
赫路弥斯把夏路尔叫来,为了遮盖脸上的伤痕,夏路尔一直留着长发。赫路弥斯替他梳起头发,编成发辫,再让他转过来,替他戴上这张柔软舒适的丝绒面具。
面具上有凸起的鼻子轮廓,刚好遮住他残缺的上半脸,非但不再令人觉得恐怖,反而增加几分神秘。
“夏路尔,你摸摸看,上面绣的是翅膀。小鸟的翅膀,白色的,和你以前拿到的那根羽毛一样。”赫路弥斯握着他的手,让他抚摸面具上的刺绣。
“你喜欢吗?”
夏路尔没有点头,赫路弥斯和他相处了那么久,早就可以不靠纸笔理解他的心思,他并没有因为这个精致的面具遮住伤痕而高兴,反而情绪低落。
赫路弥斯放下他的双手,又轻轻把面具摘下来。
夏路尔扭头避开他的视线,似乎不愿他看见自己的丑陋。
“别动。”
赫路弥斯说着,伸手捧住他的脸颊,让他转头面对自己。
这张布满扭曲的烧伤痕迹、没有眼睛和鼻子的脸丑吗?当然,任何注视他的人也不能违心地说出美这个字。可怕吗?胆小的人只怕连看一眼都不敢。可是赫路弥斯却目不转睛地凝视这些伤痕,拇指温柔地摩挲斑驳的皮肤。
“夏路尔,我不是觉得你的伤口丑陋才让你戴面具。”赫路弥斯柔声说,“只是我不想听到任何人再叫你怪物。你一点也不怪,你是我见过最善良最温柔的孩子,如果他们看不到你的美,那就不要让他们看。”
他捧着夏路尔的脸庞,小心翼翼地低下头,亲吻那双紧张不安的嘴唇。夏路尔微微颤抖着,似乎想逃开这样亲密的接触,但赫路弥斯不让他逃避,就这样用自己的双唇把长久以来来蕴蓄的情感传递给他。
夏路尔终于不再抗拒,任由赫路弥斯亲吻自己。这是个纯洁无瑕的吻,没有情人般朦朦胧胧的诱惑,却比情人间的暧昧更动人。
“夏路尔,我不会再让你受伤害,能不能请你也更爱惜自己呢?”
赫路弥斯把他额头的头发拂向耳边,夏路尔忽然也伸出双手,小心地抚摸赫路弥斯的脸。
他的手指划过额头、眉骨、眼帘,顺着鼻梁落到嘴角和下巴。
这是夏路尔第一次触摸赫路弥斯的脸庞,第一次用自己的手指去“凝视”对方。
这个突然间闯进自己无限黑暗和绝望世界中的人,是个面容清秀、嘴角含笑的青年。他对女神的信仰如残垣断壁岌岌可危,或者可以说,信仰在他心中早已是废墟。
可那又如何?
夏路尔重新拿起丝绒面具,让赫路弥斯替他戴上。
他想象不到自己的模样,一句怪物足以形容他在别人眼中的形象,可是赫路弥斯说他很美。
他是聆听之子,这么近的距离,他听得见对方的心跳,究竟虚伪还是真诚他听得一清二楚。
赫路弥斯把面具的丝带在他脑后绑好,夏路尔投入了他的怀抱。
从那天开始,他们重拾旅途,一心一意往罗南的方向走。
因为佩剑的缘故,路上惹是生非的人变少了,只要有行人目光注视的地方,赫路弥斯都尽可能地挺直脊背,目光冷漠,装作难以接近的模样。而身旁戴着面具、旁若无人的夏路尔更是给人一种深不可测的感觉。
尽管酒馆里一个喝醉的酒鬼都能把从小在神殿长大的两人揍翻在地,可皮甲和手套遮盖了柔弱的身躯和手臂,长剑隐含威慑成了最好的保护。为此,赫路弥斯特地在新买的甲胄上增加划擦和剑痕,让它看起来斑斑驳驳、久经磨砺与损伤的模样。
要不要在脸上也画一点伤疤?
赫路弥斯心想,一道伤痕可能会更让人敬而远之。他们要避免麻烦,躲开不怀好意的人,表现得过于软弱和胆怯立刻会被识破伪装,可除此之外他实在没有更好的方法保护自己和夏路尔。城中的酒馆旅店中有很多游荡的佣兵和剑客,荒郊野外又有土匪强盗出没,哪里都不能放松。
赫路弥斯挑了个比较冷清的旅店,酒馆里只有两三桌客人,都在默默喝酒低声交谈。
夏路尔进来时,虽然邻桌的人也抬头看了他一眼,但并没有格外留意。赫路弥斯为夏路尔要了炖肉蘑菇汤和热面包,自己则只喝蔬菜汤。
在等待午饭的时候,赫路弥斯有幸看到门边贴着的两张悬赏画像。
第76章 腥红兄弟会
黑皮衫名叫派特。
他的四个帮手中,年长的两个分别叫多姆和威克,小个子没有名字,他们开玩笑地叫他“巨人”,而那个瘸腿的家伙更简单,就叫瘸腿。
从在酒馆相遇到结伴而行已经过了好几个月,悬赏金额也从五百金王升到一千。
经过城镇时,梭伦明显感受到异常,街头巷尾的每一个人都在谈论末日预言和聆王的事。身穿甲胄、配挂武器的人越来越多,酒馆和旅店随处可见都是三五成群的佣兵、旅人和流浪武士,话题始终也离不开悬赏令上的那两个人。
派特加倍小心,避免在酒馆人多的地方商量计划。可有一次,小个子巨人无意间说起镣铐湖的湖中女妖传说,酒馆女招待恰巧过来送酒,于是饶有兴致地听起来。送酒的姑娘们都是最积极的消息传递者,从这一桌到那一桌,和所有客人谈笑风生。
派特怀疑有人和他一样想到那个无人小岛是唯一还没被仔细搜寻过的地方,消息总是传得比马快,因此他的目光也渐渐阴沉焦虑。
他们不停赶路,先从科雷利特与恩塔边界往南前进——这是梭伦来时的方向,也是王都路因的方向。想到自己身为国王却一副佣兵旅人的打扮四处闲逛,梭伦认为还是小心为妙。好在这支匆匆忙忙的队伍并没有向往王都的繁华,很快从路因郊外的王城大道转向东南方的赤里。
这一晚,离罗夏港还有两天路程,队伍不得不在野外露宿。
布兰修法虽是梭伦的童年玩伴,但一起长大的人成了国王,从此后就再也无法以朋友相待了。因此无论在野外还是旅店,他始终以手下的身份对待梭伦,免得不经意间做出惹人怀疑的举动。
“你看起来是个有身份的人。”
瘸腿始终有些好奇,看到布兰修法把第一碗装满肉的热汤递给梭伦时,终于忍不住坐在他们身旁闲聊起来。
“有身份是指什么?”梭伦反问,“骑士、有钱的富商,还是领主、国王?”
“我没听说过国王和领主会来当佣兵赚钱,富商多半不会用剑。一个人不能同时有几种技巧,不会头脑聪明,手脚还有力,不可能又会读书写字,还能骑马射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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