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渡(277)
这就是爱吗?他快要吐了。
易地处之,如果他是林有匪,被人当面提了分手,未必就真的肯好聚好散。但他至少不会把对方当做一个物件,一个需要被追踪、毫无可言,并不被尊重的小玩意儿。
喜欢的时候自然奉若珍宝,不喜欢了难免弃如敝履。
他也曾赶潮流唱过中国风的歌曲,词里的一句“花无百日红”很是应景。可他喜欢林有匪,比自己想象中还要喜欢,喜欢到说分手时,话从喉咙里挤到舌尖,几个字就扯出一路撕裂的剧痛。
或许,他也一直暗自期盼着,林有匪不要同意。
他怕林有匪骗他,怕林有匪总有一天会翻脸如翻书,可却又忍不住暗暗希冀,如果这个人能一直骗他,骗上一辈子,那也很好。
可要是骗不了一辈子呢?
好梦向来最易醒。路星河也不是没想过,大不了梦醒了,他把命给他。
可给了又如何?如果到时候,对方已经不想要了呢?
那才叫难看呢,倒不如时刻保持清醒,避免泥足深陷、自己犯贱,连累命也变得不值钱。
路星河喉结颤动着发出呜咽,他又忍不住蜷缩起来,沉重的负担,无形之中压得人喘不过气。被子胡乱地裹在身上,大半个肩膀都露在外面,但是不太冷——那个温暖的暖炉一直固执地挨着他,热气源源不断地传过来,他不觉得冷,只是很想哭。——真倒霉,爱上那种表里不一,随时可能变脸的混蛋。
可这么一想,又更矛盾了。立刻愧疚地反思自己是不是冤枉了对方。林有匪确实隐瞒了许多,但他并没有随时变脸,他很好,好得一度让人觉得,全世界的委屈都让他一人悄无声息地担了去。
怎么办呢?爱也不行,恨也不行。
爱人太复杂,活着真辛苦。
在纠结中总算睡了一觉,算不上好,但至少睡着了。
路星河以为自己没出息到哭了一整个晚上,但醒来时枕头干干的,照镜子也只有眼尾和唇角略微有些肿。
他想不起来唇角怎么会肿,环顾四周,除了床前空荡荡的椅子,和窗前玻璃瓶里半开不开的一株蓝色重瓣康乃馨。
其他的什么都没有。
他猜想自己可能是疯了,不然又怎么会完全不记得,他有买过这样的花?
不过,疯了也好,疯了就用不着想太多,可以简单地去爱去恨,哪怕最终受伤也比在犹豫、挫败和焦虑中反复权衡要来得容易。
天还没全亮,床头柜上的电子时钟闪烁了一下,数字跳到了四点整。
在这个连路灯都还没熄灭的清晨,路星河突然想上街逛逛。
小区地段不错,虽然知名度和配套都无法和棠城滨江相提并论,但好在绿化很好,也人车分流。
路星河没有开车,步行出了小区。因为起得实在太早,一路上连半个人影也没见着。
清晨的风里带着一股来自泥土的青草气,清新的味道使得沉重的心也跟着微微地漂浮起来。
他披着一路半明半昧的月光与路灯,走出了小区的林荫大道。他走的是西南边的人行道,出口外是一片乱糟糟的棚户区,已经规划拆迁了,路边的矮房子门和窗都被水泥糊住了,黑色的“拆”字外头圈了个鲜红的圆,灰墙,黑字,红圈,这样的搭配竟透露出几分诡异的不祥。
路星河低下头沿着人行道往外走,他像条被现实和梦境夹住的影子,一边是富丽堂皇的小区外墙,进口的干挂大理石石材在路灯下反射出昂贵石材特有的厚重光泽,而另一边则是片破败的棚户区,灰色的水泥墙下贴墙堆着一排支离破碎的建筑垃圾。
路星河惶惶然地抬眼望去,前路漆黑一片,只不远处一家仍然坚持营业到最后的早餐店,顽固地发出幽幽的亮光。
他又开始觉得冷了,忍不住打了个寒颤,幽深的凉意从背脊起一路蹿到脖子后,路星河伸手去揉,指腹触及颈椎处微微凸起的伤痕,他立刻意识到自己或许真的只是某人心爱的一个小物件,顿时喉头一哽,一把想象中的,实际从未存在的冰冷匕首悄然抵住了他的咽喉。
他僵硬地站在原地,耳边刮过一阵呼啸而过的尖锐风声,震得鼓膜生疼。
太累了。
有个声音贴耳叹息。路星河一动不动,漆黑的眼珠直愣愣地瞧着早餐店的光,眼前蒙上一片黑白交错的雾,像扑火飞蛾壮烈的剪影。他想到林有匪,想到他曾因为他半夜想吃油条,就挽起袖子自己来炸。
“叫外卖就好了啊!小区对面就有一家早餐店!24小时都开!”
“外面的不健康。”
“我就爱吃不健康的!”
“别闹。给我半个小时,我给你变一份爱心油条。”
湿热的液体涌出眼眶,他很想林有匪的爱心油条,他很想林有匪,想得愿意把命都给他,却担心他不想要。
有个导演曾在给剧组工作人员训话时留下过一句金句:“你们要抱着必死的决心去做事情,因为一个人如果连死都不怕,就没什么事情是他做不好做不到的。”
其实不是的,哪怕你豁出命去,也爱不好人,因为人太复杂。
连刘禹锡都曾感叹,长恨人心不如水,等闲平地起波澜。
他爱林有匪,因为来世上这一遭,他对他最好。他也恨林有匪,因为他深藏不露,温柔却太霸道。
这个男人给他的一切都很好,却从没打算让他自己选择,要或不要。
他可以列举出林有匪的一千种好处,但只“未知”这一处致命的缺点,便足够让他患得患失。
喜欢是最脆弱的情感,面对林有匪没由来的喜欢,他深感疲乏与无力。这是场不平等的恋爱,只要想到自己对枕边人其实一无所知,路星河每一秒都能立刻觉出毛骨悚然。
第203章
他在路灯下僵直地站到了五点, 天仍然没有一点要亮的痕迹。布着乌云的东方一片漆黑,雷声隆隆地响起来,像追赶太阳, 欲吞一切的浪。
伴着雷声, 冰凉的雨点毫无征兆地落下来,路星河却浑然不觉, 仍然呆呆地站在原地。
在他被彻底淋湿前, 一把黑色的伞撑到了面前,他蓦地转过头,来人身材很高,目光顺着伞柄末端的水晶球往上移,才看见一张陌生的国字脸。
不是林有匪。
路星河失落又庆幸。
“谢谢。”他哑着嗓子道谢。
“不客气。”男人礼貌地说:“已经秋天了, 这么淋雨会感冒的,您看起来应该就住在这附近,请早点回去吧,别让家人担心。”
路星河看向他,微微皱起了眉:“你是怎么知道我就住这附近的?”
男人客气地指了指他手里的卡, 又指了指右边小区:“您的卡上印着小区的名字。”
“哦。”路星河点了点头, 把倾斜向他的伞扶正:“我这就回去了,谢谢你。”
他说着转身退出伞下,雨势不小,不过几秒钟就把他本就泅着暗色水渍的半边衣服淋得更湿了。男人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身后:“您看起来比我更需要伞,您拿着吧,我车上还有。”
路星河停下步子, “不用了,谢谢。”
对方虽然客气,却很坚持, 把伞塞到了他手里,自己转身冲进了雨幕里。
不远处确实停着一辆漆黑的奔驰,是陌生的牌照,就停在那家早餐店的正门口。
早餐店的老板娘为人泼辣,是附近出了名难讲话的店家。今天倒格外好相与,竟肯让人堵了她的正门。
路星河举着莫名其妙白得来的伞,头脑当机地又向前走了几步。突然想起来,那个老板娘一向都对礼貌周道的林有匪特别客气。他骤然停住步子,眼睛瞥到伞柄上遒劲精细地阴刻着的一个金色的“”字。
什么好心的路人啊!这是半年前他拍一部时装剧时,林有匪特地从意大利为他定制的手工伞!
猛地一转身,果然看到有个熟悉的身影就站在车旁,站在那家早餐店的屋檐下,正默默地注视着他。
距离太远,隔着接天连地的雨幕他看不清对方的脸。但那一定是林有匪,没有原因,他就是知道!哪怕有一天化成了灰,他也能一眼认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