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渡(51)
这么多年来,沈听也攒下不少特殊的讲究。比如,他从来不和人在同一个房里睡觉,哪怕是以前跟队友一起出差,也都会选单人间。以免睡梦中,因察觉身边有人,而下意识地做出过激反应。
再比如,他从来不抽别人敬的烟,即便是到了不得不抽烟的场合,也只抽包装密封、新拆的烟卷。
毕竟他所参与的任务大都与涉毒犯罪有关,不得不时刻提防着,以免抽到加了料的烟。
而饮料、餐食也是同样的道理。
截止目前,沈听并不认为楚淮南值得信任,因此始终多留了个心眼。
等对方倒完水,他道谢后,便又端起杯子假意抿了一口,装作润了润嗓子,才接着往下继续分析。
“我想凶手可能是安康的人。”
楚淮南略略眯眼,眉头也跟着皱了起来,眉间凹下一道浅浅的川字。
他不否认是有这种可能性。
凶手的确有可能是安康的人,在杀人后利用李广强的指纹装神弄鬼,还将指纹的信息,泄露给了李环明所在的We Fashion。为的就是混淆视听,把嫌疑转嫁到李广强的亲属身上。
但是……
沉思了片刻的资本家,另辟蹊径,开口反驳道:“即便凶手选了李环明所在的We Fashion来发新闻,这也并不能排除他是李家人的可能性。”
桃花眼低低地垂着,透着点狡黠的笑意:“难道你没有听说过,有句话叫“灯下黑”吗?”
沈听眼神灼灼地盯着他,嘴角勾出个很崇拜的笑:“也是。”
楚淮南所说的,正是沈听前面有意含糊的另外一种可能性。
在固定思维模式下,凶手通常会尽量避开与自己有关联的人和事。可只要这个凶手胆子够大,自然可以反其道而行。——毕竟,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用自己人所在的媒体发布消息,不仅可以监控消息的暴露时间,还能在警方前来调查时,故意混淆视听。
沈听一直对自己的想象力和分析力,非常自信。在之前的分析中,他刻意隐藏了部分可能性,还三番两次地故意试探了对方。
现在,他已经可以确定,楚淮南绝对有当优秀刑警或天才罪犯的潜能。
这个资本家逻辑思维能力超群,分析事情也很有一套。在案件分析上,竟和自己有那么一点“心有灵犀”的默契。
这个人,如果真的是敌人,那恐怕会是个难缠的对手。
沈听低头看了一眼手表,心想,无论凶手是安康还是李广强的人。不管是有意栽赃陷害,还是灯下黑,有一点却是板上钉钉的。——凶手一定知道李环明的存在。
这事儿,得赶紧通知陈聪,让他立刻找人盯住这个李环明,再一并查查李环明的社交关系网。
沈听站起身,抓起搭在沙发扶手上的外套。
楚淮南抬眼问他:“怎么啦?”
“案子帮你分析得差不多了,我得先走了。”说着,他要笑不笑地一撇嘴,面上带出点痞子气:“不是你说的吗?要和我认真长久地交往下去。”指指手表,“都这个点了,再不撤退,保不齐我要对你做点什么认真,但不太正经的事儿了。”
楚淮南眼尾弯弯,好像很期待他真能做点不正经的事情似的。
沈听笑着回望他,脑子动得飞快,想着要在气氛变得更不对劲之前,说点什么,然后赶紧脱身。
他的运气一向不错,在楚淮南有进一步动作之前。门铃响了起来。
收回戏谑的目光,楚淮南起身去开门,沈听便趁机跟着他往门口走。
门外站着一位穿着酒红色针织毛衣的高个青年。
他几乎和楚淮南一般高,却一点儿都没让人觉出压迫感。
这个人的右眼眼尾有一颗棕褐色的痣,眉眼温和,有张羊犊般善良的脸孔。
他也同样生了一双笑眼,却不像楚淮南的那样,藏着凌厉的攻击性。相反,目光和善,给人一种脾气很好的感觉。
“有匪,你怎么来了?”
见楚淮南往自己的身后扫了一眼,林有匪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解释道:“星河明早有通告,已经睡下了。”扬了扬握在手里的红酒,“他让我给你的,还埋怨我老为一点儿小事来麻烦你。”
虽然嘴上说是小事,但朋友间都知道。只要事关路星河,不分大小,林有匪事事上心。
楚淮南知道他口中的“麻烦”,估计是指那天借酒店露台的事。为了这点事儿,还特地跑一趟送礼物,未免太小题大做:“你家星河见外了。”
林有匪被这句“你家星河”,逗得笑起来。暖暖的笑意在眼中结了层亮亮的翳。他侧脸打量着站在楚淮南身后的沈听,笑着问:“你有客人啊?”
楚淮南自然地揽过沈听的肩膀,拉他与自己并排站在了一起,“宋辞。”说着又转过脸向沈听介绍道:“这位是林有匪。”
林有匪瞥了眼楚淮南搂着沈听肩膀的手,意味深长道:“淮南很少带朋友回家。看来,你对他而言很特别。”
沈听摸不透眼前这两人的关系。但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于是斜睥了一眼楚淮南,张口就是一顿夸:“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美人的朋友果然也是美人。”说着伸出手,“你好林总,我是宋辞。”
林有匪还没见过像宋辞这么大胆的人,竟敢当着楚淮南的面,直呼他为“美人”。愈发觉得用“特别的人”来形容眼前这个略孟浪的青年,再贴切不过。
他笑吟吟地伸手回握,“别客气,叫我有匪就行。”
宋辞的右手手掌间,有一层薄薄的茧。谍战片中长期握枪的特工,也会在这个位置生出同样的茧。
但眼前这个长相英俊的青年人,显然不像是位特工。这茧子大概也是打高尔夫或网球才留下的。
林有匪虽然就住在隔壁,却也是难得过来。楚淮南见他手上拎着酒,一边接过来,一边邀他进屋,还暗示要一起喝一杯。
林有匪本来送完酒就要回去的,但收到楚淮南使来的眼色,又见宋辞的手里抓着外套,当即就明白过来,好友这是要他帮忙找理由把人留下来。
他与楚淮南倾盖如故,如今交往久了,更颇有默契,立马心领神会地点点头:“好啊,那宋先生也一起吧。”
站在一旁的沈听,还没来得及拒绝,就听搂着他的楚淮南,笑着说:“2000年的拉塔什呀。宋辞你要是不喝点儿,怕对不起你‘红酒迷’的外号。”
沈听:……
宋辞确实是个酒迷,但沈听却一点儿都不喜欢喝酒。可为了能演好宋辞,他的脑袋里装了一堆,连高级品酒师也不一定知道的关于酒的知识。
林有匪也是个博学多闻的,说话幽默风趣,还总不自觉地带出点和善的笑意。加之当着他的面,楚淮南也没再和沈听有什么肢体接触。
因此,纵使是像沈听这种戒备心很强的人,与他聊了一会儿天,也暗自给予了高度评价:这人长得好,性格好,学问也好,就是邻居不太好。
……
三个人气氛和洽地聊了半宿。直到手表的指针指向三点,林有匪才告了辞。
见沈听打着小小的呵欠,眼角濡出一片困倦的湿意。楚淮南将挂在臂弯里的睡袍,递了过去:“家里没有客用的,这条是我的,没穿过。”
沈听在一个小时前,就知道自己今晚走不成了。此刻,索性伸了个懒腰,接过睡袍,按了按湿漉漉的眼角:“咱们睡一个房?”
夜色深沉,阳气不旺,公狐狸精便开始作妖。
沈听戒备地看着楚淮南两三下就扯松了领带,接着又慢条斯理地解开衬衣的纽扣。
一颗、两颗……依次解开的纽扣,像落在他胸口的鼓锤,将一颗心捶得“突突”直跳。
那可恶的公狐狸精摇晃着尾巴,半敞着的衬衫只脱到一半,顶着一张春意盎然的脸,口不对心道:“不了吧,我明天有会。改日。”
沈听怀疑对方涉黄,但他没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