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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读博,会脱单(16)

作者:Llosa 时间:2024-03-08 10:37:34 标签:甜宠 校园

  高个宽肩,清爽的短发,脊背挺得笔直,同样是宽大的格子纹校服,黑色直筒裤,穿在别人身上灰头土脸,这人穿着就显得时髦洋气。

  闻笛低头看了眼自己,裤腿灰扑扑的,校服上衣也买大了——母亲说他还会长,干脆买大一号。校服本来尺码就大,他又瘦,穿着空空荡荡的。

  省城的学霸就是不一样啊。

  军训那两天,炎炎的日头当空炙烤。他刚来这里,水土不服,丢脸地成为了班里第一个中暑的人。

  他只记得站着站着军姿,混凝土地面就旋转起来,急速朝他逼近。等他再睁开眼,就是医务室洁白的窗帘了。

  空调舒适,床铺洁净,旁边坐着第一天遇到的男生。

  “你……”闻笛心里涌起一丝希冀,“你也中暑了?”

  男生笑了起来:“我背你过来的,你不会忘了吧?”

  闻笛感到窘迫,为那没头没脑的一句话,也为了别的。

  男生手里拿着两瓶水,看着他额头上的汗珠流到下巴,又滴到领子上,把其中一瓶递给他:“我叫何文轩。”

  他昏昏沉沉地接过来,觉得胸口闷闷的,好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

  当时他还不知道世界上有同性恋这回事,但爱情是本能。

  他抓着习题册问对方问题,去球场看比赛。在何文轩扭伤脚之后的一个月,他打水、送饭、买点心,甚至连衣服都帮着洗了。在一个秋日的夜晚,何文轩拖着伤愈的腿,和他一起穿过校园。昏黄光照,影影绰绰,令人发沉。走到香樟树的阴影下,闻笛突然停下来,鼓起勇气,说我喜欢你,我们在一起吧。

  对方愣了一瞬,随即笑着说,你不知道我等了多久,我还以为你永远不打算说了呢。

  闻笛迷迷糊糊的,脑子乱成一锅粥。他小心翼翼地问:这算答应了吗?

  男生揉了揉他的头发说:当然。

  何文轩的父亲是企业家,博信光学的总裁。他小学就去海外交换,一口流利的洋腔洋调,开口就是时事新闻,中外名家,周围也都是法官、研究员、工程师的孩子。闻笛跟他的朋友待在一起,总觉得自己像水果摊上一只带泥的芋头。

  他对何文轩,喜欢里带了点崇拜。他觉得,像这样家境优渥、见多识广的天之骄子,肯定有自己的规划和打算,每次选择也带着他看不见的权衡。

  等他慢慢长大,见到更广阔的天地,更完美的人之后,才蓦然醒悟。

  什么权衡,就他妈是自私。

  分手五年了,还能若无其事、坦坦荡荡地打电话问好,可见这人一点都没变。

  碰上旧日余孽,真晦气。闻笛躺倒,闭眼,默默祈祷,今晚可千万别钻进他梦里。

  还没清静五分钟,手机又响起来,另一个号码。

  闻笛深吸一口气,幸运值应该攒够了吧,这回要不是正主……

  他接通电话,熟悉的声音传来。“连句话都不跟我说吗?”对面叹了口气,“有点伤心啊。”

  闻笛翻了个白眼,这人到底有多少手机号?

  大概是察觉到他又要挂断,对面补了一句:“美国买手机卡没有限制。”

  这群富家子弟都钱多的烧的。闻笛咬了咬牙:“想说什么快说,我要睡了。”

  对面沉默下来,这片刻的时间空白让闻笛火冒三丈。

  “我很想你。”最后说了句。

  “别恶心人。”闻笛警告道。

  “真的,”对面说,“你在身边的时候,我最幸福,最安稳。每次走过唐人街,看到蒸笼的热气,我都会想起你。还记得我扭伤的时候吗?你帮我带早饭,打开袋子那一瞬间的笑容,我一辈子都忘不掉……”

  “我说,”闻笛不耐烦地揉着枕头,“你不是喜欢我,是想要保姆,你那么有钱,一万两万的尽管去雇,保证把你伺候得舒舒服服,找我干嘛?”

  对面流出一丝惊诧:“你怎么会这么想呢?我们是彼此的初恋啊。”

  好家伙,年轻的时候被一根木头绊倒,那木头还把自己当成白月光了,真会往脸上贴金。

  闻笛屈起膝盖,把胳膊肘搭在腿上,让自己舒服些,减轻心头熊熊燃烧的怒火。“初恋是什么雪山上的圣莲吗?神坛里的佛像吗?”闻笛说,“它就是本错题集。你天天晃悠,就是时时刻刻提醒我之前的错误,真的很烦人。”

  对面沉默了一会儿,说:“那是我这辈子最美好的时光,很抱歉你不是这样想的。你相信我,我会补偿你的,我会把它变回原来五光十色的样子。”

  几年不见,这人还是一如既往地巧舌如簧。还说什么“补回来”,明明就是自己毁掉的。

  “不用,谢谢,”闻笛说,“别再打过来了,你不知道我跟你在一起的时候,隐藏了多少骂人的实力,我劝你别自讨苦吃。”

  他以为话说到这份上,天之骄子肯定愤然立场了,没想到居然没听到挂断的提示音。

  不挂算了,他挂。他把手机从耳边放下,刚要点那个红色按钮,对面说话了。

  “我当年是骗了你,”对面说,“但你就没有骗我吗?”

  下一秒,闻笛按下了挂断键,气的差点从床上跳起来。

  这人还有脸揭他的伤疤!

  该死的贱狗!下流的、骄横的、喧哗的恶棍!但愿血瘟病瘟死了你,因为你教我说出这种话!

  闻笛一腔怒火,无法纾解,瞪着屏幕,隔空怨念那个杳无音信的人。

  要不是因为等他的电话,自己也不会遭遇这等无妄之灾。

  那聪明英俊的混蛋这两天干什么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封阳台(不是)

  骂人的两句仍然来自《暴风雨》

 

第12章 大人,良心在什么地方呢?

  一周过去,组会又至,聪明英俊的混蛋仍然音信全无。微信通讯录、短信、电话安安静静。闻笛只能在毫无慰藉的寂寞生活里,接受导师的折磨。

  组会在文科楼会议室,各人简单做个PPT,总结一周的工作进展,汇报看过的论文摘要。然后就是导师例行的批判时间。

  大概是资深教授评比落败,老刘在外头受到了刺激,就回来折磨自己的学生,今日攻击性格外强。他从闻笛文献综述时就开始挑刺,先是诟病创新性,然后嫌弃他不会包装观点,接着叹息他没有规划,都博四了,连篇C刊都发不出来。

  “不过,”老刘看着他说,“我估计你的水平也就这样了。”

  读博以来第一千零一次,闻笛想放弃学术生涯。

  他以为经过四年淬炼,自己刀枪不入,导师惯常的讥讽他不会在意了,没想到还是压抑地喘不过气。

  绝望的窒息感,就像沉在深海里。他强迫自己深呼吸,回溯美好的记忆,母亲的安慰,好不容易挣扎着透出水面,刚喘了口气,师妹连上了大屏幕,开始汇报。

  他瞬间被拽了下去。

  师妹研究的是莎士比亚戏剧中的性别和权力动态,以及女性角色的演变。她最新的论文——“莎士比亚戏剧中的单身女性:信仰、怀疑与身体探索”——登上了领域里的顶刊,Shakespeare Quarterly。

  这就是世界的参差。

  老刘难得露出赞赏的目光,闻笛还以为,即使莎翁转世,给自己的作品写论文,都不能让他满意呢。

  闻笛用指腹剐蹭着按键,茫然地望着窗外的校园。也许他真的不适合做文学研究吧。但博士也上了,年月也熬了,回头太晚了。

  开完会,除了为导师贡献顶刊的师妹,所有学生都偃旗息鼓,耳朵耷拉下来,周身缭绕着阴沉的颓丧气息。闻笛跟博二的师弟走下楼梯,照例开始说导师的小话。他们去年为老刘写专著,共同被盘剥了三个多月,自此成为生死之交。师弟是组里干杂活的长工之首,他和闻笛作为难兄难弟,组会后批判导师,是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发泄口。

  然而今天,兄弟没有和闻笛同仇敌忾,张口就是一个晴天霹雳的消息:“师兄,我要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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