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笛咂咂嘴,脑中闪过火锅店的回忆。他脸上交错浮现憧憬、尴尬、遗憾,最终定格在愤恨:“为了给杠精一点颜色看看。”
“谁?”于静怡顿了顿,想起他的约会在今天,“教授?”
“他跟对门那根棒槌有的一拼。”
“他怎么了?”
“他就是专挑豆瓣前二百写差评的那种人,”闻笛武断地下了定论,“针尖那么小的地方都要挑逻辑错误,一点也不会看人脸色。”
“你之前不是说了吗?天才有点怪癖很正常,”于静怡放下包,坐在他对面,“没准人家只是追求严谨。”
“我不管,”闻笛说,“我要以牙还牙,我要让他知道,世界上没有一部作品经得起挑刺。”
于静怡看了眼本子,原来这是在做读书笔记?“现在有什么成果没有?”
闻笛磨了磨牙,握着手机的胳膊愤怒地颤抖起来:“没有。”
“怎么可能?”于静怡说,“哪有小说的逻辑十全十美?”
“这是小说?”闻笛呐喊,“就是中子星科普!”
于静怡“哦”了一声,胳膊搁在台面上,没有继续搭话。水杯就在手边,上了两小时课,她却没有去厨房倒水的意思。虽然平日也安静,但今天安静过了头,静得有些沉郁。
闻笛歪着头,看了室友一会儿,突然把腿从椅子上放下来,坐直身子:“你怎么了?”
于静怡微微一惊,抬眼看着他:“什么?没怎么。”
“不太对劲,”闻笛往前探了探身子,观察她的脸色,“往常回来,你也就叫声累,歇会儿就刷题去了。今天是又累又丧。”
“上班不就是这样,”于静怡说,“一个月总有那么几天,觉得工作没意思,人生没意思,活着也没意思。”
这是打工人的常态,但于静怡不一样。她是陷进淤泥里也会继续往前走的人,哪怕每走一步都会坠得更深。
闻笛想了想,问:“学生惹你生气了?”
培训机构的花头很多,一对一也分三六九等,于静怡靠学历挂了个“金牌老师”的名,手底下的学生都是富家子弟,刚踏进青春期的学生,折腾起来能把人气死。
“就是小事,”于静怡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在意。”
“在意了就不是小事,”闻笛说,“跟我聊聊嘛。”
于静怡犹豫了一会儿,也许是倾诉的欲望占了上风,开口了:“今天是他第一次上课,也不知道负责营销的老师跟他说了什么,他见到我之后很嫌弃。”
闻笛皱起眉:“嫌弃什么?”
于静怡沉默了一会儿,开口道:“他说,报课的时候不是说老师是名校美女吗,怎么你长成这样啊。”
闻笛怔了一下,拍案而起:“这他妈哪来的不长眼的兔崽子?他自己长成什么鬼样,有脸评论别人?”
“这节课也没怎么听,”于静怡把手在桌面摊平,低头看着自己的手,“上完他就退课了。”
闻笛觉得一股气憋在胸口,要是那死小孩不在他眼前,让他扇上几个耳光,他就要炸了。“你别听他狗叫,”闻笛言之凿凿,“你皮肤白,又苗条,哪里不好看了?他瞎了眼不懂欣赏。”
“没事,”于静怡说,“我都是工作的人了,小孩子说几句话,不至于放在心上。”
“什么小孩子,都学英语了,连句人话都不会讲?”闻笛说,“他算哪根葱啊,对着老师的长相指指点点?”
于静怡回想了一下:“他爸是华信的董事吧,反正特别有钱。”
“这跟他有什么关系?又不是他挣的,”闻笛说,“靠他自己,能申上剑桥吗?什么玩意儿,敢对着剑桥博士挑挑拣拣的。”
于静怡纠正他:“博士辍学。”
“辍学了也是剑桥的。”
于静怡又笑了笑,拿起杯子,到厨房倒水。闻笛扭头看着她一杯下肚,拎着书包回到自己卧室,关上了门。外交部的笔试日期将近,大概是又回去刷题了。
闻笛想不通命运怎么老喜欢逮着一个人揉搓,那股气在胸口左突右撞,急待发泄。
然后,门铃响了。
闻笛看着门口,烦躁感愈发强烈。
不会又是那个鬼邻居吧。
他蹑手蹑脚走到门边,眯眼往猫眼里一瞧,冷笑了一声,揣着兜回房了。
是个没必要开门的人。
如果是五年前,他会猛冲出去,揪住门外的人,控诉自己被践踏的青春。五年过去,所有的记忆、怨恨,就像衰老的恒星,朝着一个点塌陷,收缩,最后变成一个虚无的黑洞。
什么都没有了,除了它的存在本身。
门铃继续响着,于静怡似乎被打扰了,探出头询问情况:“谁来了?”
“旧日冤孽。”闻笛说。
于静怡迟疑片刻,迅速跑到门口,透过猫眼往外看。将室友骂了五年的前男友观察完毕后,她转头问:“你不开门?我看他打算等在外面。”
“你怎么看出来的?”
“他开始抽烟了。”
闻笛骂了句脏话,火速开门。
何文轩和他想象中一样,金丝眼镜黑西装,头发往后梳,华尔街和硅谷精英的混合体。少年气早就耗没了,只剩下成功人士的从容。
他妈的,闻笛想,这个人专挑他穿旧睡衣的日子来,用自己精致到头发丝的装束衬托他的落魄和不修边幅,一点礼貌都没有。
“好久不见,”看到门里的人,何文轩说,“我回国了。”
闻笛面无表情地把他手里的烟抽出来,摔在地上,狠狠地踩了两脚。“谁允许你在别人门前抽烟的?”他指着金丝眼镜说,“你自己找死无所谓,为什么要我吸二手烟陪你死?”
何文轩沉默了一会儿,说:“这个欢迎方式挺特别的。”
“谁欢迎你了?”闻笛开始考虑搬家的问题,“有事就说,没事滚蛋。”
何文轩尽量忽略他话里话外的攻击性:“最近有空吗?我们在北京的高中同学打算聚一聚,人你认识,都是我们的朋友。”
“你的朋友,”闻笛纠正他,“我可不觉得背后嘲笑我的算朋友。”
“你也知道,那个年纪很容易犯蠢,你别跟他们一般见识,”何文轩说,“我在松鹤楼约了位置,我记得你喜欢吃松鼠鳜鱼。”
闻笛深吸一口气,尽量拖长时间吐出来:“我不喜欢,是你喜欢。你没发现我从来不吃甜的荤菜吗?”
对面的人沉默一瞬,说:“你经常选苏杭餐馆,我还以为……”
“算了,”闻笛摆手表示不愿深谈,“说这些也没意义。”
何文轩深深叹了口气:“看来你还没有原谅我。”
闻笛挠了挠头,大晚上站在门口,还是北京的冬天,实在磨人,可他不想让这人进门。“我凭什么要原谅你啊?”闻笛说,“你就接受我恨你的事实不好吗?”
“挺好的,”何文轩说,“你恨我,至少我在你心里还有一席之地。”
妈的,闻笛想,真自恋。他早该知道,这种自我中心主义,会把所有感情都归因于自己,全世界都是绕着自己转的。
闻笛意味深长地看着他,说:“你先在这等一会儿。”
何文轩因为这句话愣住了。闻笛转身进门,走进客厅,拿出一个圆筒状的喷雾,然后回到门边,抬手,启动。
红棕色颗粒在空中飞舞,掀起呛人的雾气,落在对面的人身上。西装、眼镜、发胶精心修饰的脑袋,全被刺鼻的粉末盖住了。
何文轩被刺激得涕泗横流,一边咳嗽一边抖落衣服,狼狈不堪。
“我舍友有时候晚回来,所以买了几瓶防狼喷雾,”闻笛放下瓶子,拍了拍手,“我五年前就想干的,可惜你没给我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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