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伥鬼(100)

作者:银渔 时间:2023-08-29 09:30:12 标签:囚禁 强强 狗血 虐恋 仙侠

  南离脱口而出:“断风。”

  总有迅疾狂风撞至刀刃,却化作荡起发丝的柔和细风,轻抚过他的脸。

  逄风走后的第十二年,九阙步入正轨,欣欣向荣。南离将阙内事务交给尽责的长老,独自走下了云阶。

  往常总是师兄去抚慰九阙笼罩之下的凡人。师兄一睡不醒后,这事就交给了南离。他已经能很娴熟地用灵力造出太阳了。得益于它们,植被开始生长。无论人与兽,都久违见到了日光。

  原本已经背井离乡的凡人,围绕他所造出的太阳搬迁而来,渐渐形成了村落。刘家村的旧址上,又升起了炊烟。

  南离去到无人的深山老林中,化身成白狼。他不再使用灵力和法术,收敛了妖气,就将自己当成一条普通的野狼,在山林中过活。

  这山林中已经有了一群野狼,见了这条孤身的雪白巨狼,狼王便起了拉拢之意。白狼既不同意也不拒绝,只是任由它们跟在身后。

  很快,它被这群狼当成了其中一员,甚至地位仅次于狼王之下。可白狼并不在乎地位,只是经常呆坐着,望着天际的飞霞。

  它独自捕来猎物,也并不让狼王先享用,只是自己吃饱了,再丢给它们。察觉到地位受到威胁的狼王终于忍无可忍。在狼群中,欺凌并不是罕见之事,它唤来群狼,向白狼发起偷袭。

  而白狼并不想与它们搏杀,两条长尾一甩,这些野狼就被打翻在地,神色惊恐。

  白狼被这群狼当作了首领。只是它依然不在意,也不需要与其他狼一同狩猎。它依旧是自己捕了猎物,吃饱了再丢给它们。可就算如此,这群狼也能够吃饱肚子,不再像以前那般瘦弱。

  春天,有年轻的雌狼向它献殷勤,却被白狼冷淡地拒绝了。群狼便知道,这条强壮的雄狼已经有了伴侣,只是它的伴侣恐怕已经不在了。

  后来一日,有猎人进山,手持火把,群狼望见火光,四散而逃。

  白狼却并没有随它们逃走,猎人挥舞着火把来到它面前,却以为看见了妖怪,被这条罕见的双尾巨狼吓得落荒而逃。

  它这时才恍然忆起,野狼应当是怕火的。

  可南离并不怕火,因此既做不成兽,也做不成人。但唯一能够确定的,便是无论他的人性还是兽性,都无可救药爱着他。

  他又变回了银发碧眼的青年,离开了山林。这次,南离选择幻化为人,行走世间。

  他买下一只小船,慢慢撑着船篙,沿着蜿蜒的河流,卖米卖盐。说是卖,其实是半卖半送。

  在神魂交融之时,南离知晓了逄风的毕生所愿,只是租一只商船,往返于河流卖些杂货。他不会做生意,因此大多数时候,只是抱着他的灵位,去看波光粼粼的河面。

  有时候,还会和他说些话。

  ——基本都是些闲话,诸如今天又亏了几个铜板,或是货又进水了,没法卖了。

  起初,南离还能在梦里见到逄风。他知晓那是梦,却舍不得移开目光。依然是长夜的东宫里,逄风伏在案前睡着了,指尖陷进狼的毛发里。梦里的他不敢呼吸,怕惊醒了他。

  后来,南离连梦中也见不到逄风了。他起初疑心逄风是与他生气了,不再见他了。可逄风早已魂飞魄散,又何谈见他?

  怀中的灵位被捂得温热,硌着胸口。

 

第129章 我想你了

  南离已经不再执着于林逢的皮相了。

  无论是林逢还是逄风,终归都是他。他想到在黄粱一梦中,自己对林逢说:“要是我当初遇见的是你,该有多好?”

  可自己早就遇见他了。

  也只有他,无论多少次,都会毫不犹豫去抱起那只巴掌大的狼崽。蜂巢中的林逢并不是虚假的,无论他是谁,叫什么名字,总会无条件爱着那条狼,用单薄的身子挡在它面前。

  南离想到始龀幻狱,逄风抱着幼时的他,对他说:“没准,我就是这样的坏人类。”

  ……可你已经是这世上最好的人了。

  南离并没有关于这幻狱的记忆,是在两人神魂交融之时才想起的。渐渐的,那些模糊而久远的记忆也开始苏醒,南离恍惚间忆起,他第一次遇见逄风的时候,应当是很喜欢他的。

  它喜欢他身上的味道,喜欢他托着自己肚皮的手……甚至含着他的指尖。那时南离虽然年幼,但毕竟是带着野性的狼,畏惧人是狼的天性。但它却并不害怕逄风,相反,很喜欢他。

  这件事,从前南离深埋心底,永不提起。他为之耻辱,不敢承认自己曾有那么一刻,是喜爱过这人的。

  如今想来,那直觉确是准的。

  华蜜幻狱会创出心中所向往之景,引人沉溺的。它的解法,便是让幻境中的人尝到痛苦,意识到这美梦并不完美。它那时初次感受到痛苦,便是因为逄风离开了自己。

  他不能没有他。

  说也奇怪,南离活了二百余年,其中与逄风相处的岁月,满打满算也不到他生命的十分之一。可他却占据了他的整个生命。

  南离蓦然回首,才发现身畔有逄风的岁月,实在太短太短了,像绕过指尖的柔缓水流,来如春梦几多,去似朝云无觅处。

  但,这已经是逄风能给他的全部了……从遇见他的那一刻起,只要他还活着,就没和南离分开过。从东荒苏醒之后,记忆尚未恢复的逄风遇见了自己,便陪在他身边。

  那些仅存的琐碎零散的记忆,一幕幕都与自己有关。逄风甚至连自己是谁都记不清了,却没忘了去爱他。

  而他明知道自己比任何一个人都要恨他。

  于人间游历之时,南离瞧见了诸多家犬,有的锦衣玉食,被少爷小姐们抱在怀里;有的主人只给一口剩饭,却也尽职尽责看家护院;有的靠作揖乞讨为生,却摇着尾巴,将讨到的那点饭食交到乞丐主人的手上。

  但不管是什么犬,人们似乎都有共识——咬人的狗,尤其咬主人的狗,是万万不能留的。

  轻者暴打一顿,重者赶出家门,甚至扒皮打死也不占少数。

  ……而逄风又为什么养了他?

  猎犬为主人献上猎物,家犬看家护院,路边乞儿的犬亦能与主人相拥,用皮毛提供一点稀薄的温暖,而他呢?

  在逄风最虚弱的时候,它想着是如何杀了他;在逄风因脏腑的暗伤而微微蹙眉时,它的心底却在暗暗窃喜;当逄风为救自己和那一城的人而力竭时,他却将他锁在殿中……而逄风,其实一贯都纵容了他的僭越。

  他做出的那些事,就算放在狼群,也会被群狼咬死,可逄风却不曾怨过他。

  ……自己又怎么值得他这样去护?为了这么一头畜生,他将身体,魂魄以及命都搭上了,最后尸骨无存。

  供人玩赏的狮子犬尚能让主人抚摸,提供些陪伴的乐子,而他,就连逄风想抚摸他的皮毛,都会去撕咬那只手。

  南离知道,他并不在乎……他从不在意身上的伤。但逄风愈是这样,他的心里愈是苦楚。

  他以前被师兄和师姐保护得很好,直到登上阙主这高处不胜寒的位置,南离才逐渐尝到那些恶意的滋味。他亲近人,妖便恨他;他亲近妖,人又视他为异类。他无论如何都讨不了所有人的好,无论怎么做,总是有人恨他妒他的。

  而逄风就浸在这权势与恶意的汹涌漩涡中,若无其事地活了十几年。

  成为阙主后,面对的明争暗斗也更多了。一次意外,南离被人算计,被一群虚耗包围,厉鬼龇牙咧嘴,就要将他撕成碎片。

  南离最终拔出横刀,与它们鏖战了三天三夜,他到底是将它们都烧成了灰烬。可厉鬼的锐爪也抓穿了他的后心,断骨穿心的痛楚让他几乎晕厥,可在站不稳之前,他却还是将那块檀木牌位紧紧护在怀中。

  鬼的利爪如暴雨般落在他的身上,南离满身脏污,却死死护着那块灵位不放。

  ……不能摔在地上,他会疼的。

  那时候,他真的以为自己要死了。

  他不怕死,只怕毁掉师兄师姐建起的九阙基业,完成不了逄风身陨前的嘱托。

  可南离最后还是没死成,一只受过太阳恩惠的松鼠小妖经过,将他藏在了树洞里,又用灵露为他洗了伤口。大妖本身的恢复能力很强悍,他昏昏沉沉躺了几天,到底还是活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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