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离照例是先轻手轻脚起了床,今天他蒸了核桃包,馅料是昨夜就备好的,山核桃仁碾碎,用奶油、芝麻和蜂蜜拌了,又煮好了淡茶。
为逄风束发时,他有意无意提起:“那支簪子有些旧了,我顺手买了支新的。”
逄风没说什么,只是由着南离小心翼翼将那只簪插入发间。束好了发,南离望着铜镜中的人,一时竟失了神。
人言秀色可餐,大抵便是如此。
逄风的长相其实是偏冷的,那双狭长的眼虽然总是笑,却显得凉薄淡漠。那双眼予人印象太深,以至于很少有人察觉他眉目间的秀美。
他的母亲是水乡商贾的女儿,逄风的眉眼间同样能寻出那温婉袅娜的水乡姑娘的影子。他的眼看不见了,便不再如从前般冷锐。插上这一支梅枝银簪,倒是如妙手丹青,浅淡一笔勾勒出这不易察觉的秀丽。
南离呼吸未免加重了。
狼还未化形时,就一直想将逄风生吞活剥吃下肚去,它还认真考虑过从哪下口比较好。对妖兽来说,爱欲和食欲是很相似的东西。南离如今依然想将逄风吞下肚去,却是以另一种方式。
不能着急,他想,反正今晚也是要……
南离化成雪白小犬,卧在逄风身畔,安静地注视着屋中客人进进出出。
逄风握着他在集市上买来的毛笔,教扎着髻的幼童写字。今日的最后一个字是“道”。逄风一边提笔去写,一边解释道:“所行道也,若写道字,需先写首。”
他便提笔写下“首”:“首者,行所达也,既是人所走的道路,横折撇捺都需规整。”
“接下来是辵部,藏锋起笔,既要一笔下来,又要注重轻重缓急,突出一波三折的飘逸洒脱,笔落捺尖要平缓收尾,运笔要尽可能自然,正如天地大道。”
他说的话小犬听不懂,却也认真竖着耳朵。二十年过去了,南离的字迹只能说看得过去,他也放弃了。但逄风写字,他总是看不够的。
逄风离去的二十年里,它总是梦见自己卧在他靴边,注视着他在案前提笔写字。他若是陷入思索,便会用指尖轻抚狼的耳朵,或是捉住它的一根尾巴,若有所思地把玩着。
梦里的狼知道这是场梦,却不忍心醒来。它在梦里便格外乖巧,只是对他摇尾巴,并不张口龇牙咬他的手。长夜太子眼里含笑:“小狗,今天怎么这么乖?”
碧绿的眼望着他,南离就在心里想,我会很乖的,我不会再惹你生气了,我不会再让你痛了……你回来好不好?
可每次醒来,只有被泪水浸湿的枕头陪着他。南离抱着那只褪色的软垫,却再也寻不到一丝一毫的安全感。
……他多幸运啊,他的主人还挂着他,还愿意从地狱爬出来见他。逄风本来早就应该入了轮回,只因为魂魄中还存着对他的挂念,这四分五裂的残魄才以鬼的姿态回到人世。
送走了李大娘和她孙子,也到晌午了。南离化成人形,去灶台煮饭,逄风则不着痕迹地碰了一下发间的簪子。
……女簪。
这妖兽到底是真蠢还是……以为他发现不了么?
他原可以将那簪子取下的,最后却还是放任它插在发间。罢了,逄风想,一根女簪而已,他从前又不是没戴过。
……戴过?
他有那么一刻似乎想起了什么,脚腕血光一闪,却终归还是黯淡了下去。
逄风在面对眼前的男人时,底线总是一退再退。他并不会去妒前世的自己。他只是从来不去承诺做不到的事。
在逄风看来,南离是寿命漫长的妖,就应该和同类为伴。可南离这些天对他的心思,他也看在眼中……只是一支簪,倒也无妨。
他不记得,南离却记得。
左相常让他去做些难如登天之事,美其名曰磨炼。诸如于万军之中不用剑,取敌军将领首级。逄风选择了取巧的方法。
他换上了裙角系着铃铛的襦裙,又披上了梅纹纱袍,镶翠的金坠在耳畔闪着光。他精于变装易容,甚至有闲心对着铜镜为自己描眉、涂口脂。
接下来的事就很简单了。他被虏至敌营,为主君献舞,敌将酒过三巡,他一把拔下发间坠着流苏的女簪,捅穿了对方的咽喉。
他的狼早已候在帐外,逄风翻身上了白狼的脊背,他的衣裙在风中飘荡,便把惊惶的士兵甩在身后。南离剥着蟹肉,却忍不住想……要是他能再穿一次就好了。
螃蟹性寒,他又煮了姜茶。
入秋之后,夜晚就越来越漫长,夏虫或是寿尽而终,或是眠于土下。秋夜变得无比静谧,只偶有候归大雁的振翅之声。
今夜,逄风却并未坐到案前写信,而是坐在床榻上,面对着南离,解下了自己罩衫。
他如今只着了单薄的中衣,脸上看不出什么神色,呼吸却有些急促而湿润的。
……他会害怕么?
南离温声道:“没事的……你要是不想看到我的脸,可以背对着我。”
他先是褪去了自己的外袍,南离却没有急于动作,而是先捧住逄风的脸,吻上了他的薄唇,渡过去一丝阳气。
……
他是一个几乎没有欲的人。可此时却被从小养大的狼弄脏。那尊理应用于祭祀的铜器,望上去依然是冰冷而华美的……内里却被灌满了脏污的欲念。
逄风看见南离抬起自己无力的手臂,近乎虔诚地吻着小臂上每一道泛白的疤痕。他想说,不应该是这样的……这已经越界了,可他说不出话来。他一方面很想放任自己沉进那片混乱不堪的海中,一方面却不得不维持着理智与清醒。
……不能沉溺。
过了许久,南离放开了他,他其实很想继续,却还是对怀中人道:“我带你去洗身子。”
他早就用南明焰烧好了热水。当两人浸在热水中时,逄风身体里的阴气又反扑了,南离只得在水中又渡了他一次阳气。
阴气被彻底压制下去了,逄风也疲惫地睡了过去。南离不得不重新烧水,再为他擦洗身子。
做完这些,他就心满意足地揽着他入睡了。
第143章 小狗
逄风听见了脆生生的鸟鸣。
他依然被男人揽在怀中,只不过这次,他于睡梦中环抱住了男人,手臂正环着对方宽阔的脊背。指尖触碰到了凹凸不平的血痕,细长的手指忍不住颤了一下。
……应当是昨夜被他挠的。
逄风自制力极好,本不应该发生这样的事。可温热水中的失重感让一切都失了控,他双腿不能动,便只能环住南离。情至浓处,逄风到底在极致的欢愉与痛苦中抓伤了他。
耳畔的鸟鸣无比清晰,自他从黑暗中苏醒,还是第一次听闻这么明晰的声音。
男人将他往怀中拢了拢,声音带着些慵懒:“还早,你再睡会……那些有求于你的人已经被我推掉了。”
南离知晓逄风一向醒得极早,他要练剑,要阅公文,从来没晚起过。但他身子不好,昨夜又折腾了两次,还是要多睡些,他便自作主张地在屋门挂了牌子。
他的唇贴着逄风的耳边问:“好些了么?”
热气打在耳廓上,逄风的眼前依然是只有模糊的光感,他如实答道:“……耳朵好些了。”
“那就好,”南离闭着眼,环着他的腰,将人拖入怀里,“再睡一会,没事的。”
……这是对炉鼎的态度么?
逄风心头很罕见地升起些迷茫来。
他对双修并非毫无了解,但逄风总觉得这事是痛的,就像他受过的所有的痛楚一样。太阴之体倘若不双修,修为每前进一丝,暴涨的阴气就会为躯体带来刮骨切肤之痛。
他受过太多痛楚了,以至于即便失去记忆,也总觉得这应该只是一种能忍受的痛。
但是与痛楚不同。
的确会难耐,可更多的是欢愉,无尽的欢愉,攀到极致时,逄风甚至产生了濒死感。
……怪不得总说这是极乐。
但欢愉就意味着失控与危险。对这种东西的回避已经深深刻入骨髓中。他虽然没有记忆,却也铭记自己不能有喜爱或是憎恶。
喜欢本文可以上原创网支持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