逄风跟随上官法,一路经过数座装潢奢华的酒楼。然而他对这些视而不见,而是转头拐进了一间极其寒酸的两层小栈。
小栈是用竹篾糊的墙,又抹了石灰。檐下歪歪斜斜挂了两只白纸灯笼,灯火微弱,似马上要燃尽了。也不知这格格不入的小栈是怎么在寸土寸金的沛城开下来的。
即便此时是白天,逼仄的客房依然昏暗不堪,潮湿腐败的气味扑面而来。薄如纸片的墙上被租客用碳笔写了许多粗俗不堪的打油诗,绝大部分已经认不出来了。唯有一字迹歪斜潦草,却极为狂傲的字句清晰可辨。
待我一步登云时,蔑视我者懊悔迟!
也不知这位仁兄有没有登云成功。
上官法倒是不介意,翘着二郎腿坐上了泛黄的床褥里,也不惧不知几天没洗的被褥弄脏了他那华贵繁复的紫衣。
他抬起下巴:“说罢,找我什么事?”
不得不说,上官法反客为主的招数着实厉害,明明是他先向逄风搭话,却此刻更像是逄风有求于他。
逄风:“……不知掌戮大人有没有兴致与我再赌一把?”
上官法轻笑一声:“上次让你捡了漏去,这次又想着走运?”
“我放不放水,这也是需要赌的东西……你这次想拿什么赌?”
他开始围着逄风打量:“你的眼睛很好看,五官也寻不出来问题,练剑的手也很不错……只是好看归好看,我总觉得差些味道。”
上官法托着下巴思索了一会,遗憾道:“你这具身子,若是再添点疤便完美了。”
若是南离在这,恐怕早已怒火攻心,不由分说和他死斗起来。可逄风却并非一般人,他神色如常:“希望掌戮大人借我一观心念钟。”
“至于赌注……只要我能拿出来,便皆可。”
上官法抚掌笑道:“痛快,我啊,就喜欢你这点。不过我一向只喜欢夺人所爱,你想必不在乎这些东西,就算生挖了你的眼睛,想必你也不会叫一声罢,既然如此,今日便赌些别的。”
“赌你会不会失去所爱之物,如何?”
“至于赌注……那把剑如何?”
他一扬下巴,示意逄风腰间悬挂的蔽日。长剑似乎察觉到了什么,警觉地轻鸣了一声。
逄风:“……若我并无所爱之物,该如何?”
上官法道:“这就不劳你操心了。”
他解下腰间的血玉骰,往床褥上一掷,血玉骰滴溜溜旋转起来:“它名公法骰,能够立下绝对平等的赌约,也是任法兽的本命灵器。赌,本身便是法的具现。”
他笑道:“不过,若是我赢了,赌注也不会马上收,而或许是在几天后,也或许是几年后……当然,若是我心情好,不收赌注也有可能。”
“不知你是否够胆和我赌一把?”
逄风:“……”
他手指抚上那把随他走过无数艰险的长剑,两只剑魄挤在剑中,都隔着冷硬的金铁剑身蹭他的指尖。逄风在一瞬间感受到了两只剑灵传递过来的念头。
——只要认为这种做法是有价值的,便放手去做,不必在意工具的想法。
这是蔽日。
逆魄神智并不完整,无法表述出清晰的念头,却也在努力传递着相似的想法。
这两把剑只有太阴之体才能驱使,逄风知道它们很舍不得自己。从第一日习剑开始,他便发誓只把剑当作工具。可人毕竟并非草木。
上官法抱臂道:“考虑得怎么样了?我要你先选,你可是占了大便宜。只要立下赌约,心念钟我便可以带你去查验。”
他摇了摇头,喟叹道:“我这么有善心的人,打着灯笼都找不到啊。”
逄风的指甲掐进掌心:“……好。”
他直视上官法的眼:“我赌,我必会失去所爱之物。”
第102章 钟声
“爽快!”
闻他此言,上官法径直向空中抛出血玉骰。
随着血玉骰滴溜溜地旋转,逄风忽然指尖一疼,一道血色光华从他指尖飞出,投入灵骰。上官法指尖同样飞出血芒,没入其中。
两道血色在骰中纠缠,如同内部囚有活物在挣扎一般,血骰震颤不休。待它终于安定下来时。冥冥之中,逄风隐约察觉到他与上官法之间多出一道联系。
逄风:“赌约已定,还请掌戮大人依言,借我一观心念钟。”
上官法却并未回答他,而是道:“你可知,我为何将落脚之地选在此处?”
逄风:“……不知。”
上官法道:“圜塔之人,通常有两类。其一,是其他宗门过来混日子的。我一向看不起这群少爷,而另外一类,终其一生都要留在圜塔,为圜塔效力,他们便是出身此地的。”
“东荒之大,各路天骄齐聚此地,总有些潦倒的好苗子,最便宜的客房也住不起。这里凋敝破败,却能让他们有廉价房住。”
“当然,这是圜塔的地界。只要进入这里,除了圜塔,这些人已经哪也去不了了。也只有这样的人,才能为圜塔忠心耿耿地效力。”
上官法嘲讽道:“不过,绝大多数人终归也是沦为被那些宗门天骄欺辱的靶子。”
逄风戒备道:“掌戮大人与我说这些,又有何意?”
上官法却一摊手:“没什么,只是打发时间罢了。心念钟倒是能带你去看,不过得等到子时。此刻太张扬了。”
他起身整了整衣摆,便飘然而去。
与上官法分开后,逄风拎着个油纸包回了云桂。老板娘的儿子正在咬着毛笔杆练记账,见到他便清脆道:“仙君贵安!”
逄风在柜台上悄悄留下了一粒米花糖。
客房中的南离正焦躁地揪着自己的尾巴,见逄风毫发无损归来,便狐疑地打量着他:“那老贼没为难你?”
逄风将油纸包递给他:“没有,而且他答应带我们子时去检验心念钟。”
南离一边拆油纸包一边道:“明明比我年纪还大,偏装什么毛头小子,迟早有一天要扒了这老狐狸的皮……”
他拆开浸透了油的油纸,里面包着的原是一只大个烧鸡。热气腾腾的烧鸡表皮金黄,肉香透骨。轻轻一碰,酥烂的骨便与细嫩的肉脱离开来。南离捧着鸡,情不自禁嗅了几口,很快忘记先前的不悦。
逄风托着腮,静静地看着他狼吞虎咽。
从前便是如此,人常言饿狼是喂不饱的,狼的食欲也的确一向很好。他往常在东宫,便喜欢不着痕迹观察它进食。
若是狼发现自己在注视自己,便吼得更凶、吞得也更快了,它不怎么嚼,经常直接将撕扯下来的肉块生吞下去。
这实际上是因为野狼很少有闲工夫慢条斯理进食。它们每一口食物都来之不易,血腥味也会吸引来其他妄图抢夺的野兽。肉只有吃进肚,才真正属于自己。
严苛环境中的狼也绝不会挑挑拣拣,它们总是将猎物吃得一干二净,只留下一副剩不下半点肉星的森白骨架。
南离虽不愁吃喝,却也保留了这习性。
无日无月的天空很快暗了下来,只是沛城临近登云试,灯火通明。有节奏的梆子声响起,由远及近。随之而来的是打更人的吆喝:“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这是一更天。
南离小声道:“离子时三更还有一段时间,我不困,你可以睡一会……等子时打更,我便唤你起来。”
今日着实经历了太多变故,逄风亦觉困倦,他枕着南离的肩膀上,迷迷糊糊便睡去了。两条柔软的尾巴搭了上来,像被子般包裹住了他。逄风如浸在温热的水中,很快便睡去了。
尽管只是短短两个时辰,他却做了个美梦。梦里没有长夜国,没有冷清的东宫,只有一头雪白的狼,一直在他身畔。
“林逢……醒醒。”
他睡眠很浅,稍微有些响动便会醒转。逄风缓缓睁开眼,撞进一双碧绿的眼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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