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畔着了魔似的响起太山君的声音:“他现在是凡人,又半残了……根本反抗不了你。”
是啊,他可以轻而易举地擒住那细长脚踝,覆身上去……逄风就算再厌他,也无法抽出剑来把他捅个对穿。
逄风好看的手指不会再搭在琵琶弦上,而是搭在他的……那几日,南离曾经用烙印强迫过他用手,那人眼睫垂落,神情淡漠,手里却做着那样的事,实在是血脉偾张。
但南离的兽性已经不再像先前那么不可控了,因此也只是在脑中想想。他有那么一刻甚至在阴暗地想,要是心魔还在就好了,他就能顺从兽的本能,再次将逄风占有。
这念头刚从脑海中冒出来,南离就狠狠扇了自己一耳光:真是个畜生!
但还是不可避免地焦躁了起来。
晌午了,南离照例提着食盒去找逄风。他这两天,跟着村中曾是酒楼掌厨的老人学了几手。所有菜在呈给逄风前,都要试验上好几次。
这次他做的是三不沾。
逄风不喜沾荤,南离就没有用猪油,而是换成了同样香气十足的花生油。鸡蛋也是在村中收的柴鸡蛋,桂蜜是他从九阙带回来的。逄风太瘦了,确实应该吃些甜的。
这菜非常考验对火候的掌握,幸好南离本身就是火兽,擅长控火。但即便如此,他也失败了很多次才成功。
逄风问他:“有什么需要我的地方?”
他在这点很固执,逄风绝对不会白白去要别人的东西。南离早已想好了回应:“先生可会吹箫?”
逄风愣了一下:“略通一二,只不过我手头并没有箫。”
南离早有准备:“先生用它罢。”
他递过去一支紫竹箫。
其实南离原本想给他用最好的玉箫,只不过那东西太昂贵,逄风不一定会要。最终还是选了支音色柔润的紫竹箫。
逄风摩挲了几下:“你想听什么?”
南离道:“只要是先生吹的都随意。”
逄风谐谑笑道:“随意啊,这可是这世上最难伺候的答复……关山月如何?”
他对自己笑了。
逄风这么一笑,南离呼吸一下子全乱了:“……都依先生的。”
逄风先是试了试音,再将洞箫举到唇畔,闭着眼吹奏起来。
他说自己略会一二,真的只是在谦虚。
明月出天山,苍茫云海间。
长风几万里,吹度玉门关。
那箫声清丽旷远,却不乏大气,每个音都落得极准,如玉碎凰鸣,惹得南离心头颤动不止,就连灰犬也有节奏地用尾巴敲击着地面。
他承认箫声很好听……但南离的心却并不在此处。他望见那血色浅淡的薄唇,忽然觉得,也许他含点别的什么会更好看。
……他有反应了。
幸好此时的逄风看不见,并不知他的尴尬。他只是吹罢一曲,将那箫递还给南离。
南离忍着火气,嗓子有些沙哑:“不必,先生你用便好。”
逄风:“无功不受禄,此箫音色极美,想必是贵重之物,举手之劳而已,收下与礼不合。”
南离沉声道:“只要先生空闲时,愿意为我吹奏箫曲便好。”
他说这句话时,其实并没有其他意思。可几乎是这句话脱口而出的瞬间,南离便意识到了什么,脸不由自主红了。
没有记忆的逄风并没有意识到这句话有什么不对之处,他只是道:“那先放我这也好,你什么时候要用,取回来便是。”
南离猛地站起身,他不能在这里继续待下去了,再待下去,他不知道自己会做出什么。
临走之前,南离似乎想起了什么,又对逄风道:“先生,如果有只小白犬来你屋前……请你不要撵它走,它很可怜,主人不要它了,它很好养的,只要给一点点粥就好。”
他欲盖弥彰道:“它不愿接近我,却似乎很喜欢先生……劳烦先生若是看见它,顺带照料一下便好。”
逄风叹了口气:“非我不愿收养它,只是我一个废人,是无法照顾好它的。”
“养了犬,就要对它负起责任。饭食住处这些倒是好说,若它病了,得带去看兽医;到了合适年岁,也得去找伴……这些我没办法给它。”
他望向卧在一边的灰犬:“就连我自己,还得靠它照顾。”
荣辱不惊的灰犬也抬头望他。
逄风抬起脸:“不过你既然这么说了,便放心。下次再遇见它,我会尽力照料它一段时间,然后在村中为它找个合适的主人。”
南离一时哑口无言,只得谢过他,转身走出了屋门。回去的路上,他满脑子都在想逄风方才的话语。
……他绝对不会让逄风把他送给别人的。
第134章 脚踝
天黑之后,无事可做的村人往往睡得很早,就连倦怠的鸟也回了巢,那对夫妻鸟挤在温暖的巢里低声絮语,巢中甚至铺着南离的毛。
南离再次化作雪白小犬,只不过这次他机灵多了。在去寻逄风之前,他先是去泥坑中打了滚,又钻进树丛,毛上甚至挂了几颗苍耳,完全是一副流浪狗的模样。
小犬的爪子踩着土路,“啪嗒啪嗒”响,它再次停到逄风的门前,挠了挠房门。
门“吱呀”一声开了,缝隙中透出温暖的光亮,它嗅到了家的气息——粥的香味,被褥间织物的味道,以及逄风身上的冷香。
对犬而言,家便是如此了:温热的食物、暖和的窝,以及主人。
逄风一手托着雪白小犬的肚子,熟练地将它抱在了怀里。他的姿势是最让狗感到舒服的姿势,南离发出“呼噜呼噜”的喘息,乖乖任由他摸肚皮。
逄风的手指划过他的脊背:“……去打架了?身上这么脏。”
他的手很灵巧,逄风将他抱回了屋内,耐心地一枚枚摘去挂在皮毛上的苍耳,那些纠缠在一起的毛发在他手中简直服服帖帖。他又将毛巾浸湿,为小犬仔细洗净皮毛的脏污。
逄风将它放了下去:“这样还好些,若是脏了,不会有人愿意要你的。”
……他居然还在想着把自己送人的事情!
委屈的南离扑到他脚边,口中哼哼唧唧蹭他的腿。逄风摸了摸它的脑袋:“我要写些信,还不能陪你玩……你要陪着我么?”
小犬忙不迭地点头。
逄风坐在书案前铺纸研墨,南离卧在他脚边,抬起脑袋,望见他线条流畅的踝骨。
他对逄风的脚踝一向有些怪异的执念。
白狼从前也是这般,逄风强迫它卧在自己脚边,它抬起头,却只能望见他细瘦的踝。这感觉让它极其耻辱。狼几乎每天都在臆想将它含在口中,听那根骨在齿间断裂的脆响。
……后来南离也的确得偿所愿,他却并没有弄折它,而是攥着那朝思暮想的脚踝,对逄风做了些更过分的事。
逄风身上系着他所有的欲望,无论哪种。
从很久之前开始,南离就想得到全部的逄风……那段日子里用烙印让逄风换上各式衣衫与他欢爱,也只是为了完完全全占有他。
作为人,他知道自己不应这么想。
但作为狼,或许真如灵兽仙师所说,无法理解平等的关系,总是野心勃勃要占有逄风。
南离抑下心中翻涌的念头,乖乖顺顺卧在逄风脚边,只当自己是条普通的小狗。
对于信,逄风几乎什么信件都写,甚至情诗他都会写。明明心中并无情爱之意,也同样能写得情真意切。
他太久将自己困在伪装出来的壳子里,几乎与之融为一体,唯一那点真心只给了南离。二十年前那场神魂交融,总算是让南离走近了真实的他。他那时才知晓,这人也是有不擅长的事。
——逄风不擅长应对爱着他的自己。
他宁可面对恨他的南离,也不愿面对爱他的南离。
这从表面其实很难看出来。因为就算是相对长夜太子而言不那么气势凛然的林逢,在两人的感情中也占据主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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