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是只对江眠这样,而是陈易深的性格就是如此,社牛,总是喜欢和人瞎聊。
陈易深说没有了,于是江眠说好,就挂了电话。
“陈易深?”
“嗯。”
“找你完成暑期作业?”
江眠颔首。
陈故便弯弯眼:“那到时候见了。”
江眠:“……”
陈故偏头,满脸人畜无害:“他找我帮忙拍摄。”
江眠缓缓打出第二个问号。
这东西不是找个架子架起手机就行了吗?干嘛非得麻烦陈故?
陈易深没事吧?
这顿饭吃完后,江眠提出还是AA,陈故也没有拒绝。
只是江眠不知道为什么,这次AA转账的时候,他有种不太好的预感。
但让江眠不提AA,江眠又做不到。
他天生就不喜欢欠人什么,除非是江聊一,不然就算是向薇,他也总是喜欢还回去。
因为向薇和江聊一已经离婚了,他的抚养权在江聊一手上,不是向薇手上。
而且当初江聊一和向薇离婚,双方私底下协议时,江聊一是执意表示向薇不用出抚养费,也不用对他尽抚养义务。
毕竟那时候向薇才二十六岁,还年轻,江聊一希望她可以没有负担的去寻找她想要的爱情。
所以现在向薇在他身上花钱,江眠都会下意识地记账,然后在看到名贵的、适合向薇的礼物时,就会刷江聊一的副卡(?)去给向薇买下,填向薇的名字和地址。
江眠觉得自己是在礼尚往来。
他也认为自己就像是从前初中时某个同学对他说的话那样。
大概就是个冷血动物吧。
和陈故吃完饭后,陈故也没有说非要和他再有什么活动,而是放江眠回家看课了。
这让江眠松了口气。
他喜欢距离感。
以前每次陈易深非要他跟着一起去KTV又或者酒吧什么娱乐场所时,总会让江眠为难得不行。
回了家后,江聊一的电话也来了,无非就是问他辞职的事。
对江聊一,江眠的话还是多一点的。
毕竟对于十九岁的江眠而言,江聊一就是撑着他天空的大山。
听到江眠说不打算走律师,要去考公时,江聊一也没有觉得江眠的决定太仓促,只是又凭借着自己多年的业内经验,指点着江眠,还说要给江眠发一些考公的相关课程。
江眠静静地听完后,等到江聊一那边安静了几秒,他才开口:“爸。”
他微抿着唇,想起了那天陈故跟他说的话,第一次问:“你不会觉得我太任性了吗?”
兼职是江聊一给他找的,在往律师这条路上走时,江聊一也为他投入了很多的精力,甚至之前还亲自带着他走了几个案子。
那时候江眠不太会,还弄出了点错,江聊一也没有批评他,只是和声和气地跟他讲。
江聊一就好像没有脾气的人,江眠从来没有看见他发过火。
江聊一轻笑了声,揶揄道:“你大概是要去重修一下语文,重新学一学「任性」是什么意思。”
他说:“眠眠,你是我的孩子,只要你不做违法的事,无论是什么,我都会支持。”
这是江眠第一次问江聊一那样的问题,也是江聊一第一次跟江眠说这样的话。
作为父亲,江聊一或许不够称职,但他真的是一个很好的父亲。
“就算有一天你违法了。”江聊一轻声说:“我也会为你辩护。”
会抛弃他所有的道德理念与底线,去为他辩护。
江眠望着屋内的暖光灯晕出的层层光圈,心脏不可避免地被一根铁签轻轻戳了下。
他说不出自己究竟是什么感觉,他只知道他很庆幸他还是问了那句话。
所以在江眠浅笑着跟江聊一说了好,又聊了点别的挂了电话后,江眠点开了平时他真的很难上一次的叮咚。
【江眠:谢谢。】
【陈故:嗯?又要给我发什么好人卡?】
【江眠:没有。】
只是,他听陈故那天跟他说的话,为自己做了很多个选择后,发现结果都挺好。
尤其是今天。
他以为他知道江聊一爱他就足够了,没想过原来从江聊一口中听到那样的话后,他会这么这么开心。
所以在录模拟法庭的那天,江眠去陈易深家的路上,在地铁口看到卖草莓味的霜糖山楂时,买了两袋。
他到陈易深家已经有点迟了,宋炆他们都到了,陈故也在。
因为家里开了空调,陈故没扎起头发。
他过肩了的长发散着,并不女气,看着也不非,反而全是艺术家独特的气质。
尤其今天他穿了身看上去像是被各种颜料糟蹋过的宽松半袖T恤。
陈故和陈易深几乎是同时冲他打招呼的,江眠下意识先冲陈故点了下头,然后把单独分开装的纸袋子递给了陈故:“忘记问你喜不喜欢吃了,不喜欢的话可以不要。”
陈故扬眉,看了眼有点懵的陈易深,半玩笑道:“江眠,你不会认不出了吧?”
江眠轻啊了声,似乎是不明白他为什么这么问:“我没认错,陈易深不吃这个的。”
确定他真的是特意买给自己的,陈故伸手接过后看了眼:“谢谢。”
他心情很好,语气都轻快了几分:“我喜欢吃的。”
陈易深:“??”
他茫然地看着不知道什么时候关系这么「好」了的两个人:“江眠你从前都会给我带吃的!”
江眠慢吞吞道:“出发迟了,怕你们久等,来不及。”
但却有空去给陈故买一袋山楂。
江眠是真没察觉到他这话哪不对劲吗?
作者有话说:
嘻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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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江眠他们模拟法庭的案子,是教授自己写的,是一个比较复杂棘手的刑事案件。
被告人也就是嫌疑人,被检方起诉犯了《刑法》中的防卫过当致人死亡。
防卫过当致人死亡这件事,如果不是在抢劫、强丨奸、杀人等会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下采取防卫行为,那么就会被判定为「故意杀人」。
要判处十年以上。
案件详情里,被告人是一个年满十八岁的大学生,和朋友出去吃饭时,遇上了和朋友不太对付的受害人。
受害人和朋友起了口角,受害人先推了朋友一把,让朋友撞在了桌子上,被告人想去拉架,又被受害人推了一下,于是被告人反推了一把受害人,两人就这么起了争执。
从材料上来看,的确是受害人先动手,而且先抄起了椅子想要打被告人,但是被告人反手夺下椅子后,却开始对受害人进行殴打。
受害人倒在地上时,被告人先是停了一下,然后看见受害人要从口袋里掏出剪刀时,他直接拿起酒瓶砸向了受害人,受害人被宣布当场死亡。
江眠脖子上挂着「检察官」的牌子,陈易深挂着「辩护律师」,宋炆和其他同学分别是「法官」、「陪审团」,而被告人他们是用一个玩偶代替,就摆在屋子正中央。
陈易深的家里是没有法院那些设备的,所以他们无实物表演。
江眠指着空白的墙壁,语速和往日一样,慢吞吞的,但是咬字很清晰:“从这段监控视频我们可以看到,被告完全可以在受害人倒地的时候拉着自己的朋友离开,因为受害者已经没有完整的行动能力。被告和朋友还拥有体力,可以选择跑开拨打999①。”
陈易深:“可从监控视频中也可以清楚地看见,我的当事人在当时那样的情境下看到了剪刀。试问在那样的情况下,谁看到利器的第一反应不是害怕?担心持有凶器的凶徒暴起捅自己一刀呢?”
比起陈易深的激动,江眠就显得格外平静:“首先我想请对方律师明确「凶徒」这个词汇的概念,受害者当时已经倒地,并在地上几度挣扎站起未果,那时的受害者已经不属于「凶徒」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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