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猎自己就当过小贩,普通小贩该有什么眼神,他一看就明白。但这黑大个虽然也是一副劳苦群众的模样,却有一丝飘在高处的冷漠。
但凌猎也说不出原因,只觉得这人也许不该只是一个盒饭摊子上的伙计。
伙计打扫完清洁,回店里去。凌猎也吃完最后一口蒸蛋,跟着他往店里走。他中途停下,侧身看向凌猎,凌猎满脸无辜,他皱皱眉,继续往里走。
店里,沈维的眼睛已经红了,凌猎和伙计都听见他声音有些颤抖地说:“谢谢你们,这十七年,我没有一天放下我哥的案子,我以为警察已经不管了,没想到……”
伙计脸色忽然一僵,开口道:“师父!”
凌猎这才发现,伙计的嗓音很沧桑,像是喉咙受过伤。
沈维被这一声打断,看向伙计和凌猎的目光有些茫然。
季沉蛟介绍说:“这位是我同事,我们一起调查谭法滨的案子。”
沈维反应片刻,急忙拉过伙计,也跟着介绍,“这是在我店里打工的小卢,是个医学生,将来说不定还能去对面工作呢!”
小卢面无表情,去墙边的桶里舀来两碗用冰块镇着的绿豆汤,放在季沉蛟和凌猎面前。季沉蛟和凌猎对视一眼,都看出他想要阻止沈维继续说。
但这就有趣了,一个来打工的伙计,怎么想要插手老板家里的案子?而且这案子发生在十七年前,当时他还只是个小孩吧?
放绿豆汤这个岔一打,气氛一下就变了,沈维止住话头,“天气热,先喝点绿豆汤吧,解解暑。”
季沉蛟没动碗,觉得沈维这一下子的转变不正常。刚才他给沈维说完警方重启调查的决心,沈维非常激动,那从眼里迸发出来的光绝不是作假。沈维强调自己查了很多年,似乎是要给他递线索。那为什么小卢一打岔,他就停下了?因为他在激动之下忘了,有些话不能对警方说?
沈维在丰安县人们眼中,是个坚持追凶的忠义之人,但早前季沉蛟与凌猎分析案子时,已经将他拨到有嫌疑的人这一边。现在他的举动更加让季沉蛟怀疑,他所谓的追凶只是一个表象。
凌猎很不客气地喝完绿豆汤,见季沉蛟没喝,戳戳,“你不喝?”
季沉蛟:“我不渴。”
凌猎像是就等着他这句话,拿过碗,“那我喝了。”喝完抹抹嘴,冲沈维笑道:“老沈,好喝。”
季沉蛟眼皮跳了下,心想你倒是会套近乎,这么快就“老沈”上了。
沈维憨厚地牵了牵唇角,像是要笑,却只是挤出苦涩。
小卢从厨房搬出盆子,坐在另一张桌子上掰豆角。墙上的摇头扇呼呼送风,他沉默得就像一座雕塑,只有双手机械地动着,将拨开的豆子扔进不锈钢盆,发出闷闷的撞响。
但每个人都感觉到了,他的存在无声胜有声,就像给与沈维的某种暗示和提醒。
季沉蛟收回视线,问:“刚才你说,这些年都查到了什么?”
沈维张张嘴,显然犹豫了,他摸下后脑,“我啊,就瞎查,警察都找不到凶手,我哪儿找得到。”
被问话的人在逃避,这时继续问毫无益处,季沉蛟今天本也只是来接触接触沈维,索性换个话题,“我们去丰安县走访过,周哥王姨都记得你。我看丰安县现在也发展得挺好的,怎么想到来市里生活?”
话题改变之后,沈维明显放松许多,擦擦脸上的汗,“我在县里待不下去。”
季沉蛟:“为什么?流言蜚语?”
沈维摇摇头,“那倒不是。我哥是个好人,为丰安县做过很多贡献,他走了,社区、邻居看在他的面子上对我也很照顾。但是我……”沈维的拳头渐渐握紧,“我受不了那种照顾,也听不得所有人都在我耳边说我哥好,可惜了。那是我哥,我当然知道他是最好的人。我留在县里,无时不刻不得接受他们可怜我的目光,听他们提到我哥。”
沈维的悲痛是真切的,季沉蛟感受得到,也能理解这种心情。
沈维长叹一声,“触景伤情吧,不如离开。而且我以前还是个医学生。”
季沉蛟说:“我知道。”
沈维怔住,旋即苦涩地点头,“嗯,警察们早就把我的经历调查清楚了,都写在那什么卷子上吧?”
季沉蛟默认。
“是我哥供我读书,他说我是个大学生,了不起,能读就一直读下去,家里有他撑着。”沈维眼神变得很远,回忆起二十出头的光景。
他从小爹不疼娘不爱,在被谭家收养之前,几乎没体会过家的温暖。来到谭家之后,他知道自己是外来的,所以做事说话特别小心,抢着干活,放学回家第一件事不是玩也不是做作业,是去厨房洗菜,生怕主人家觉得自己是个累赘,养着养着又把他丢出家门。
但大哥却把他从厨房拎出来,把台灯的光开到最亮,让他好好写作业,笑道:“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就是不想写作业。”
他很窘迫,却词不达意,憋得脸通红。大哥揉揉他的脑袋,“当弟弟的不用操心家计,写完作业来吃饭。”
即便大哥说不必干活,但他也不敢敞开了玩。别人课间浪费时间时,他在写作业,为了提高效率,经常去问老师。回家后只用很少的时间就能完成作业,然后要么做家务,要么给大哥打下手。
灯光下,大哥专注地制作着纸房子。作坊里全是花圈、纸人,本是很渗人的场景,沈维却从来没有害怕的感觉。大哥在的地方,就是安全的地方。
他总是待到很晚,接连打哈欠,大哥赶他去睡觉,他才离开。
因为对时间抓得很紧,脑子也确实聪明,他高中的成绩就没有掉下过全年级前三。
考不雨吸湪队。考大学,他很犹豫,一方面他还是很向往大学生活,但另一方面,他知道大哥需要帮手。他吃谭家的饭长大,也该成为白事手艺人。
他把想法告诉大哥,大哥狠狠凶了他一顿,“人生是你自己的,你该有自己的打算,咱们家的孩子不是非得成为手艺人,我继承,是因为我喜欢。你呢?你喜欢什么?”
他答不上来。做花圈纸人?他不喜欢,那只是他给自己划定的责任。大哥让他好好想想,高考一定要参加,至于读什么学校,他自己决定。
他从小就听大哥的话,大哥说考虑志愿,他就当真认真考虑了,他想学医,救死扶伤。
说出这个愿望时,他低着头,声音很小。学医战线长,花的钱也多,谁都说医科生辛苦,不可能照顾家里。他觉得对不起大哥的养育之恩。
但大哥却笑得爽朗又自豪,夸他有出息。“那咱就学医!八年?十八年哥都供你读!”
他考上医学院,大哥像每一个得意的家长,请熟人们吃饭,暑假结束,风风光光地把他送上火车。
上大学之后,他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有一年回家,居然发现不满三十的大哥居然有了几根白头发。大哥的生意已经彻底做起来,钱对谭家来说早就不是需要考虑的事,大哥想带着全县富起来,还想传播殡葬鬼神文化。
大哥是他见过的最有理想的人,生命就像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永不疲倦,永不熄灭,永不落幕。
他刚打起的退堂鼓也因为大哥而“偃旗息鼓”了,他想成为像大哥一样活得精彩的人。那年回到学校,他拼命苦读,暑假没有回家,被导师介绍到一所不错的医院实习。
而噩耗就是在这个旺盛燃烧的夏天传来。他没有大哥了,也没有见上大哥最后一面。
“我当年和警察一起查案子,他们都认识我,卫哥是个好警察,可就连他也抓不到凶手,他说这案子就查不明白……”沈维摇摇头,“专案组撤走之后,卫哥还坚持查,我俩还一起喝过酒。”
听到卫之勇,凌猎的神情静下来,季沉蛟朝他看一眼,放在桌底下的手在他手背拍了拍。
“为了查案子,我的学业也荒废了,学医难啊,考上就很不容易,我读了六年,眼看就要毕业了,最后功亏一篑。”沈维继续说:“卫哥劝我回学校,案子有他们警察来查。我不相信很多警察,但我相信卫哥。我也不是不想回学校,是出了这么大的事,又耽误了好几年,我的学籍已经续不上了。我不可能成为医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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