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猎一顿,“车里为了固定遗体,装了卡槽,放多少具一目了然的事。他一个干惯了这活儿的‘金无常’,完全没发现多了具遗体?”
季沉蛟:“这就是你想的另一种可能——刘学林就是凶手,他嫁祸给自己,让警方掉入思维误区?”
“因为一旦相信他是被嫁祸,自然就会将他自己排除,但嫁祸的也可以是自己。”凌猎懒懒地撑着脸颊,“如果黄易那边没有查到任何可能杀害牟典培的人,就得提醒他,不要上刘学林的当。”
此时,夕阳从窗外投入层层金辉,将凌猎笼罩起来。季沉蛟注视着他,忽然觉得不是夕阳打扮着他,是他让夕阳变得夺目。
这个人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越发锋芒毕露?承认自己是特别行动队成员?更早一些,协助重案队破案?还是更早……季沉蛟莫名想到春天的花树下,庙山公园,凌猎在夕阳里冲自己歪头的一幕。
思绪飞行之际,凌猎已经凑了过来,“小季,工作时间又发呆。”
季沉蛟清清嗓子,把凌猎越来越近的脸推开。
各自行动。
广庆二巷、边均中路六村、曹儿家口,这三处地点都在丰市的西南,围绕市三院,可以画出一个钝角三角形。这一片是比较老的街区,巷子很深,边均中路六村和曹儿家口的房子都没有电梯。
黄易带队实地查看,广庆二巷的路较宽,刘学林停车的地方在监控覆盖范围内,他确实在一点五十到两点零五分将车停在那里,离车之后,与家属一起将遗体搬运到车上。
黄易问:“这路这么宽,为什么不把车开进去?”
刘学林说:“这是办丧事的讲究。家里有人过世,遗体会被请到家附近摆个两天,第三天凌晨,砸碗送去殡仪馆焚烧。从摆灵到灵车的这一截路,需要家属抬。而且很多住户也不愿意灵车开进自家的巷子。”
广庆二巷监控完整,凶手不是在这里动的手脚,黄易前往另外两个地方。
边均中路六村和曹儿家口远离市中心,但住房密度却很高,一条条巷子非常深,一不小心就走近死胡同。监控显示刘学林确实开车来过,但他停车的地方都无监控,而他离车的时间又很长,每次都长达一刻钟。凶手有充分的时间将牟典培扔上车子。而这两个地方的灯光都十分昏暗,凌晨几乎无人经过,到了白天却人流车流如织,痕迹早被破坏。
排查下来,边均中路六村和曹儿家口是唯二能抛尸的地方。
这时,检验科送来一条出人意料的线索——牟典培虽然是被勒死的,但死亡前已经连续摄入高剂量的百草枯,内脏出现不可逆的损害,死亡时很可能已经发病。
审讯室,刘学林露出震惊不已的神情,“什么?百草枯?牟典培吃了百草枯?那不是我!我绝对没有给他下过药!肯,肯定是别人吓的药!”
“哈,哈哈哈,我就说他这人人品不行,得罪的人很多,有人恨他太正常了!黄队,我可以放了吧?啊?我真不是凶手!你们看,这么多人想杀他呢,还给他下药丢我车上,真特么缺了大德!”
百草枯的出现是条重磅线索,审讯是黄易在做,但季沉蛟和凌猎都看着监控。刘学林不断强调自己绝对没有下药,不信的话可以去他家里搜,可以查他的所有购买记录,但凡查到一点和百草枯有关的信息,他天打雷劈不得好死,马上“敲沙罐”他一声都不吭!
黄易被他吼得耳朵痛,也觉得照他这态度和状态,实在不像能下药的人。但还是立即安排队员查他是否购买过该药。
凌猎坐在转椅上,一手抱着冰淇淋提桶,一手拿着不锈钢勺子挖——附赠的小塑料勺不够他用,第一下就给别断了,这不锈钢勺还是季沉蛟买来吃饭用的,被他甫珷以领导的名义强行征调来。
季沉蛟看他挖冰淇淋,觉得就像看某翔挖掘机的学员,给他戴个安全帽,他就能去工地上突突了。
“刘学林这反应不对。”凌猎开挖掘机也没耽误看监控,“我相信药确实不是他下的,但他的反应过于激动,就像那什么……”冰淇淋吃太多,凌猎舌头冻得有点木了。
季沉蛟说:“他在为有人对牟典培下药而庆幸。”
刘学林的反应实在是很耐人寻味,尤其是和他之前反复强调自己看见车里有多余尸体时头脑发热抛尸、弃车的言行相比。牟被下药对他而言似乎是个天大的意外之喜,他刚刚表现出的亢奋不是终于洗清了罪名,而是找到了替死鬼。
“下药和勒死不冲突。我现在反而觉得刘学林是凶手的可能性增大了。”季沉蛟说:“但黄队的破案困难也增大了。至少有两方想要杀死牟典培,而且已经付诸行动。百草枯不是即死的毒药,嫌疑人A早在嫌疑人B动手之前,就对牟典培下毒。”
凌猎喝了口温水,把舌头捋直,“我看检验的数据,也许是反复多次下毒。嫌疑人B就算不动手,牟典培也马上就要死了。”
监控里,审讯即将结束,刘学林在亢奋了一段时间之后,此时肩膀塌着,头也低着,情绪上的落差很明显。黄易问他话,他也像神游天外,支支吾吾。
“看,他反应过来了。”凌猎双手撑在放显示器的桌上,脸几乎贴到了显示器上,“嫌疑人B正在为自己沉不住气而懊恼——如果不急着动手,该死的人还是会死,而自己的双手不用沾上鲜血。”
季沉蛟余光扫见那桶被挖得坑坑洼洼的冰淇淋,惨还是自己的勺子惨。凌猎不吃了,他把勺子拿起来,准备洗一下收好,冰淇淋也找个冰箱放放。
凌猎回头,正好看见季沉蛟拿勺子,“噫!小季!”
这阴阳怪气的调子季沉蛟已经习惯了,正要解释拿勺子去洗,凌猎就跑过来,连桶带勺子一起抢过,语重心长:“你想吃早说嘛,我还能缺你这一口?本领导亲自给你挖。啊——”
一大勺冰淇淋都戳嘴边了,季沉蛟眼皮直跳。
他,要用凌猎舔得全是口水的勺子,吃,冰淇淋?
凌猎:“啊——”
“。”
“啊——快点,要化了!你自己的勺子!”
季沉蛟心想,他说得好有道理,这本来就是自己的勺子。
季沉蛟把冰淇淋吃掉了,而这时,黄易冲到特别行动队这间临时办公室,当场一个震惊,“你们,你们……等会儿,我也去吃支雪糕,这天太热了!”
季沉蛟:“……”
冰凉又甜得腻人的味道在口中化开,季沉蛟却觉得耳根烫得难受。姓凌的是真的品味差劲,别人吃冰淇淋,要么香草要么巧克力,总之都是一种味道。姓凌的这吃的是什么?季沉蛟看看包装,水果什锦!这真是最土的搭配,花花绿绿,要什么有什么,色素拌在一起活像彩虹。
季沉蛟想,下回再买冰淇淋,不让这玩意儿挑了。
凌猎还振振有词,“同样的钱,这个可以买到十二种味道喔。”
“……”你还喔!
“体谅一下。”凌猎拍拍季沉蛟的肩,“以前没吃过。”
季沉蛟目光一顿。
凌猎拿着冰淇淋找冰箱去了,他却看着凌猎的背影,思绪飘远,想到了查刘意祥那个案子时,接触过的一个女人,邵铃。
邵铃看上去咋咋呼呼,到了重案队,女警给她一罐旺仔牛奶,她喝得很仔细,因为小时候没有喝过,所以流露出与她脸上的皱纹、寒酸不同的稚气与开心。
凌猎……也是这样的吧?
流落街头的日子自不必说,被豪门收养后日子应该不错,但凌猎似乎没有得到任何温暖,之后的十年,刀口舔血,在暗与光中穿行。
可以说,凌猎从未过过普通人的正常生活。
所以凌猎才对市井烟火那样着迷,对过着琐碎日子的人心怀向往,所以凌猎的有些喜好俗气又没品。
只有轻易拥有的人才会高高在上地品评什么有格调,什么太俗。凌猎没拥有过,所以连冒油的酱肉包子、彩虹般的什锦冰淇淋,在凌猎眼里也是心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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