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很好的灵感,看,这是我和姐姐的照片。”
扬蹄而起的骏马开始熔解。
一双无形的大手掩捂住他的双耳——
“画都要有个名字吧?嗯……让我想想看哦。”
连同最后一线光亮,最后一丝意识,也被黑暗与烈火吞噬殆尽。
永恒的虚无坍缩之时,逐渐消逝的听觉仿佛又捕捉到一阵活泼烂漫的笑声。
再也看不清面容的孩子笑着说——
“我们就叫它……《家》吧。”
-
不知道过去了多久。
他站在寒风萧瑟的大街上。
不知道自己是谁,不知道自己何去何从。
只是站着,只是靠在墙根发呆。
“大叔。”
看着忽然出现在自己身边的男孩,他有些弄不明白状况。
嗡鸣的脑袋好像灌满了凝胶,呼吸只是一个本能动作。他无法吞咽,一旦张开嘴,唾液就会不受控制。异样的混沌感充斥进耳道与口鼻,视觉能力受到了神经阻挠,双目胀痛不止。
连眨眼,连思考都痛到要流泪。
男孩捧起一束白色玫瑰。
白净的脸蛋仿如神话故事里的天使。
可他想不起这是谁,想不起眼前递来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视距里的一切都模糊不清。
冻得通红的小手正瑟瑟发抖。
“大叔,我要走了。能见到你真高兴。”漂亮至极的蓝眸忽地迸发出异样的情绪。男孩牵起嘴角,他好像忘了要怎么笑,嘴角细微的牵拉变得无比僵硬,“看到那些角落里的黑影了吗?他们饿了,他们想吃掉我们。”
顺着男孩的眼神看去,那条昏暗的巷子什么都没有。没有黑色的影子,也没有会吃掉他们的野兽。
他看向神情怪异的陌生男孩,不解地推开那捧无法理解的心意。他总觉得有东西在花苞上蠕动,也许是虫子。
当他恐惧着随时可能发起进攻的爬虫,不顾一切地从玫瑰旁边转身离去。
他无法言语,他头痛欲裂。
没有追上来的脚步。
只有一阵听不清晰的呢喃,只有洁白的花瓣被啃噬枯萎,腐烂一地。
“大叔,为什么要视而不见?”男孩在他身后,声音几乎破碎,“为什么把我一个人留在这种地狱。”
第83章
大叔一定以为我很生气吧?
真可惜。
我没有那种情绪啦。
想杀大叔的那天晚上也是。
只需要一个指令。
不管是谁,不管他在哪儿,我都不会有半点迟疑。
杀人其实没什么难的,只要做好被杀的准备,只要随时欢迎有人剖开我的喉咙,我就做好成为亡命之徒的准备了——听起来很简单吧?
付出四年的时间学会渺视生命,再耗费大概两年来践踏曾经的自己——真的很简单,比撕毁一张无垢的白纸都要简单。
成为这样的人会下地狱吗?
感觉还挺适合我的。
但那天很奇怪。
我忘了要怎么形容那种感觉。找不到任何解释,任何修饰。
就是觉得,真的好奇怪。
明明在进屋之前,在击倒大叔之前,我的脑海中排演过无数种杀死他的方式。
我将抓着他的头发一路拖行至洗手间,直到他溺毙而亡。我喜欢制造窒息、溺水和意外死亡,这样就不会有血迹和DNA指向我,也不会弄脏我新买的球鞋了。
简单,高效,而且干净。
或者换个新颖些的点子吧?把他绑在床上,用胶布贴住嘴里的两条软管,一条连接硫酸瓶,另一条连接纯净水,然后让大叔做生死选择,怎么样?
明明最开始是这样打算的。
因为办完这些事,我要去刚才路过的面包店,买一盒奶油蛋糕。
到底是哪一个环节出现了问题?
如果没有揭开白布,如果没有看到那些画——我和大叔之间,应该也不会有任何多余的交集。
亚麻布上沾着一团铅白与镉黄的混合物。没有形体,只有冬雪与银杏的色块。
画作到底想要表达什么,它到底在展现什么样的情感。
答案只有我和大叔知道。
因为这是我们之间的秘密。
曾经的秘密。
从那幅不成形的画中,我知道了一件事。
大叔已经什么都没有了。
陪着我走向法庭,会在儿童乐园和我一起吃冰激凌,随随便便就构思出一座虚拟城市的大叔——那个被小时候的我崇拜着的,温柔到每次流泪都会想起的大叔,已经不见了。
所以我改变了主意。
我决定不杀他了。
即使一无所有,即使落魄到了这般境地,即使连我的存在都忘得差不多了。
大叔也依旧是一个很奇怪的人。
明明只有乖乖听话才能得到一块蛋糕,大叔却不需要我听话,也不需要我为他杀人。只要我装作无辜,摇一摇大叔的手臂,可怜一点,可爱一点,他什么好吃的都愿意买给我。
原来,只要眨眨眼睛,只要不乱发脾气,我就能从大叔那里得到一块蛋糕。
我喜欢蛋糕,喜欢糖果,也喜欢甜食,可惜爸爸不允许。
他说我会牙疼,会哭着后悔今天的决定。
人和人之间总会诞生出一种奇奇怪怪的联系,不是吗?比如待在某个特定的人身边,情不自禁就想和对方肢体接触,比如收到一个无法抗拒的邀约。
就这样,在某一天早晨,我动了一个念头。
如果让大叔喜欢上我的话,我们的关系会变得多么不堪呢?
好想看。
我决定步步设套——诱骗他了解我,诱骗他对我欲罢不能。这是我第一次对某人恶作剧。
尤其是每次失手被大叔欺负,我其实可以挣脱,甚至有能力一下敲碎他的头骨,可我不想这么做。我感觉……大叔看我的眼神里,有着我无比渴望的东西。
当他亲吻我的嘴唇,当他被我迷得神魂颠倒,想要拒绝却不由自主在我体内驰骋的时候。
当他说出喜欢我,爱我的时候。
心脏热热的。
仿佛一只还不会飞的小伯劳鸟,蹦着蹦着,就能跃向高高的蓝天。
人是会对温柔与善良动心的。我以前在书上读到过——在那样的人身边,一旦品尝到了人生的滋味,一旦想要共度余生,一旦待在他的门前便不愿离去。
那么,一定是喜欢,一定是爱。
因为我喜欢大叔。
因为我爱他。
所以。
——我要结束这一切。
***
距离下一班列车还有十九分钟,公交站牌的显示屏正有序地跳着数字。
裘世焕聚精会神地看向屏幕,低头确认手机上的地址。
他穿了一件连帽夹克,帽子是狐毛边饰的,戴上后小半张脸都隐藏在软绒的毛发间。出门前,裘世焕又特意从衣柜找到一件圆领针织衫,底色偏白。
他站在大街上,外套的拉链敞开,揣兜的手时不时拨弄起裤子上的金属坠饰。
没过多久,不远处的巷道里,慢吞吞地走来一名短发女生。
对方套着长款的蓝色毛衣,毛衣上的图案是一排金灿灿的小鸭子。裘世焕的视线不由在最后一只小鸭身上停驻。
“啊,你好。”似乎注意到少年略带好奇的目光,女生将提包放在座椅边,朝他笑了笑,“你也在等车吗?要不要一起聊聊天?”
裘世焕没有回答,只是别过脑袋一声不吭。
吃了闭门羹的女生张张嘴,有些尴尬地垂下脑袋,盯着自己的脚尖不知所措。
她抬头看向站牌倒计时,距离下一辆公交到站还有一段时间。她松了一口气,从包里拿出一瓶酸奶和一袋饼干,拧开瓶盖喝了一口。
裘世焕注意到她手里的塑料袋。
少年好奇地问道。
“什么味道的?”
“什么、什么味道……啊,你说这个。”女生吓得手忙脚乱,险些弄撒酸奶。她没想到,这个看起来不爱说话的少年会突然与她搭上话。察觉到小家伙的企图后,她递去一块饼干,“这个是曲奇,是我妈妈做的。里面放了很多巧克力豆。要尝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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