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温山眠听她絮絮叨叨完,想了想,低头说:“我有件事想和您说。”
“什么?”李奶奶抬头。
温山眠停顿两秒,最终还是一狠心道:“过段时间,我打算离开越川。”
话音落地,不仅李奶奶和原本蹦蹦跳跳的阿土阿地顿住。
连跑出去后又跑回来,想问问温山眠大概是在分界点哪个地方的光头男,也提着银斧愣住了。
作者有话要说:
存稿箱探头。
第8章 8.
三十七头,一头不少。
全部被史格等人大汗淋漓地拖到酒馆门口陈列。
刚开始是只有六个猎魔人上山。
老板大胡子腿脚不便,已经不算在役猎魔人,而温山眠也已经离开酒馆。
可仅六个人上山下山,得找还得背狼尸实在是太累也太慢。
所以后来伴随着时间的流逝,不少普通猎人也加入了这个行动。
再后来,年轻力壮一些的镇民也跟上了。
不过他们是有分工的,壮胆敢进深山分界区的还是只有猎魔人。
普通猎人在矮山候着,而镇民则在山脚镇边等。
如此一来二去,从中午忙碌到傍晚,众人总算是齐力把三十七头狼都拖了出来。
而不管是参与行动的普通猎人还是镇民,都在移动中发现……
过去因为遍地血族而被他们万分恐惧的山林,似乎也没那么可怕。他们进行这么大规模行动,也没有血族出来咬断他们的头颅。
“真,真的是三十七头!他真的杀了三十七头血狼!”最终逐一陈列后,有人指着地面惊叫。
那里边有些狼被砍成了碎块,就这都被大胡子一一细心拼起,最后结果是三十七头一头不少。
“都说了温不会骗人了!”史格满头大汗地吼,随即想起什么,喜滋滋道:“而且这次连我们进分界点,也没有被血仆追杀!”
“没错!这次上去连活的血狼都没看见!只有这些被小温猎杀了的!”
“所,所以,那大报上说的可能是真的?人类一、一年半以前就赢了血族了?”
“早就说了是真的了!小温说的没错,亲王真的还在,哪里需要用这么麻烦的方法来骗我们这么小一个镇?”
“但是之前那些血族确实是突然进村屠杀……”
“……如果大报说的是真的,那那个会不会,会不会是因为外面的人在和亲王战斗导致的啊?血仆本就与亲王结契,如果亲王失控,血仆暴怒将仇恨转嫁在我们身上……”
“那按这个道理,当初得是猎魔人救了越川?”
酒馆前一片沉默。
金伯捂着脖子抖着唇在角落里低喃着“不、不可能”。
天色渐渐低垂下来,暗色再次激起了手中没有刀刃者的恐惧。
蛰伏在身体里几十年,被驯养出的习惯让他们本能想浑浑噩噩地再回到地下。
大胡子却突然震声:“都别走!”
“三十七头血狼就摆在这呢!血族要是还在,越川没有一个人跑得掉,都得死!咱们现在开始才是真正的共沉沦!所以都别走!”
“棍子,去仓库把油灯提上来!咱们今晚就在这等着!一晚上过去要是没事!明天早上我大胡子开仓请客!店里的肉都拿出来分给大家吃!”
“一、一晚上不能走?”
“可是如果血族来了,我们,我们打不过啊--”
“今天之前!血仆二十天没进镇!所以今晚要是谁他娘的走了!明天早上起来我大胡子带着所有守夜的人看不起你们!”
“对!”史格大声:“看不起你们!”
酒馆外的人堆滞住。
就连想走的蜗居派都在猎魔人的怒视下不敢动弹,为首的金伯被呵住后,他们便失去了主心骨,在满地狼尸边惴惴不安。
棍子提着油灯跌跌撞撞地上下,不小心在台阶上摔了一跤。
上边伸出一只细瘦的手,是大胡子那个身材矮小的老婆。
只见她接过油灯,擦擦眼泪,心一横,顶着肚子把油灯塞进了大胡子怀里,然后狠狠刮了他一眼,在木屋门槛上坐下。
大胡子抖抖唇,什么也没说,大亮着把油灯挂在了木屋门口。
史格看见那火光福至心灵,喊道:“都等着,我去把我家的油灯也拿出来!”
“还有我家的!马上回来!都他妈别跑!”
夜里冷风吹过,寒气本该就着这风钻进骨子里,但酒馆外的人却渐渐好像察觉不到了。
一盏盏油灯从家里被端出来,有的在酒馆外才被点亮,有些心急的路上就亮着了。
火光在灯罩里,被捧着一路跌跌撞撞而来。
到最后,阿土阿地也通红着眼睛端出来了一盏。
两人认认真真将油灯和大胡子的挂在一起,说:“这是奶奶和阿眠哥哥的。”
然后和大胡子的老婆同样坐在了门槛上。
酒馆外的人于是越来越走不了了,不光如此,还有几个同阿土阿地年纪相仿的小孩也被畏缩地带了出来。
起初是猎魔人的孩子,到后半夜,连普通居民的孩子也渐渐出来。
认识了或许是他们人生中第一个地下室以外的黑夜。
温山眠在李奶奶家待到半夜,待奶奶睡去,才起身回家。
临走前,他多看了酒馆外晃晃悠悠的火光一眼。
冷风长鸣,卷起他围巾的一角,偶尔有海浪扑在岸边。
充斥着光芒的酒馆外,最后当真没有一个人走。
头顶天色将明,乌云也终将散去。
秦倦靠在沙发中,黑眸懒散地睨着相同的场面。
温山眠安静地推门而入,说:“我和奶奶说过了,一个月后出发。”
秦倦偏眸:“你为什么这么想离开越川?”
*
“温先生早上好。”
“小温早。”
“温哥早。”
温山眠:“……”
那天夜里之后,越川就变成了这副模样。
几乎每一个人看见温山眠都会主动和他打招呼。
可温山眠却完全不习惯和那么多人交流,只能把脖子上的围巾一围再围,恨不得连眼睛都蒙上,谁也认不出他才好。
到最后连普通上街都穿便行衣带兜帽。
然后就变得更显眼了。
温山眠:“……”
那天夜里的油灯是李奶奶让阿土阿地送过去的,而温山眠则等到黎明确定血仆不会下山之后,于家中又睡了一整个白天。
他在山上近三天时间,又狩猎又淋雨,下去的时候其实有点低烧,之前一天的睡眠显然还不够他养好精神。
而又睡了一天之后,温山眠算是直观感受到了那天夜晚发生的事情所产生的后续效应。
只见胆大的人们好像不知疲累地想把东西往外搬,胆小的人们则畏畏缩缩地在家门口观望。
对后者来说,能从地底下到地上就已经是进步。
而这两种人要是同在一个家庭里,搞不好就会直接吵起来。
不过不管他们最后搬不搬,小镇整体看上去都鲜活有生气了许多。
温山眠觉得这样就很好。
他并不需要镇民崇拜他,也不需要他走到哪里所有人的目光就跟到哪里,他不习惯这些,会给他带去负担。
尤其是他很快就要离开越川了,不愿意在这种时候承载镇民太多的希望。
那三十七头血狼温山眠都给了大胡子,让他随意分配,但却并不允许大胡子说是自己给出的。
就当是他仓里的肉。
而除此之外,温山眠在越川镇上的最后一个月里,除了等待血仆,确定他们不会报复以外,就只干了一件事。
“走了。”天才刚蒙蒙亮,温山眠就顶着被秦倦一大早新咬下的痕迹站在了李奶奶家门口。
深色围巾盖住了他微红的下半张脸。
至于耳尖的红色,在渐渐入冬的冷空气里,倒还挺自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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